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報(精選3篇)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報 篇1
20xx年1-10月,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體進展情況通報
一、大氣環境質量通報
10月份,我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以AQI指數統計)25天,優良率達80.6%,較去年同期上升16.1個百分點。市區PM2.5濃度為49 μg/m3,濃度較20xx年下降9 μg/ m3,下降幅度為15.5%。
1至10月份,我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222天,優良率為73.0%,較去年同期上升4.6個百分點。市區PM2.5濃度為50μg/ m3,濃度較20xx年下降7μg/m3,下降幅度為12.3%。
二、主要工作進展通報
1、清潔能源行動。(牽頭部門:經信委、城管委)
開展高污染禁燃區創建,積極推進燃煤鍋爐淘汰,超額完成金華下達的淘汰任務,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564臺,占金華下達淘汰任務數的215%。淘汰落后產能,印染14060萬米,織造4510萬米,磚瓦窯3000萬塊。推進城市天然氣管網建設,完成天然氣管網建設24.1公里,居民管道項目新增覆蓋14個小區12500戶。
2、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牽頭部門:公安局、環保局、商務局)
完成拆解場地標準化建設,出臺黑煙車舉報制度,將限行區域擴大至各鎮街主干道,開展環保公安聯合執法,查處黃標車違法行為6187余起。截止10月30日,已淘汰黃標車8055輛,占今年淘汰任務的88.52%。
3、有機廢氣整治工作。(牽頭部門:環保局)
環保局積極開展有機廢氣整治工作,對省、金華市重點治理企業上門督查,加強技術指導,對整治進度慢的龍頭企業進行約談。推進有機廢氣企業整治進度,已完成整治企業有30家。
4、城市揚塵控制工作。(牽頭部門:城管委、執法局)
開展文明施工專項整治,組織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專項檢查,完成創建三鼎商業廣場和義烏國際電子商務城綠色工地2處。
5、大氣綜合整治行動。(牽頭部門:交通局、執法局、農林局、農合聯、市場監管局、環保局)
發展清潔能源汽車,已完成新增或更新清潔能源公交汽車76輛,新增公交線路9條。開展汽車維修行業排查,重點區域14家維修企業中,有6家已完成噴漆房拆除。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了流動攤點和占道經營綜合整治行動,累計查扣爐具203件,移動遮雨棚151件、桌椅板凳735件、三輪車、冰柜、蓄電池等其他物件2424件,有效打擊了露天燒烤等違法違規行為。完成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面積32.14萬畝,化肥減量305.2噸,推廣病蟲害統防統治8.71萬畝,農藥減量29.6噸。
三、鎮街工作考核通報
根據《20xx年度鎮(街道)考績細則》及《20xx年度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考績細則》精神,對列入考核的四項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通報,其中針對垃圾秸稈禁焚和農村工程揚塵管理兩項工作,大氣辦于10月27日和28日組織了城管委、農合聯、交通局以及執法局工作人員對鎮街進行了現場考核。結果如下:
1、截止10月底,按照各鎮街黃標車淘汰完成率,對該項工作進度排名通報,從高到低依次為:后宅、大陳、福田、稠江、蘇溪、江東、佛堂、廿三里、稠城、赤岸、上溪、義亭、北苑、城西。
2、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完成較好,但各鎮街的進度很不平衡,截止10月21日,按照各鎮街燃煤鍋爐淘汰完成率,對該項工作進度排名通報,從高到低依次為:赤岸、大陳、上溪、義亭、廿三里、稠江、后宅、福田、江東、城西、北苑、后宅、蘇溪、佛堂。
3、垃圾站(點)管理有較大改進,除江東外,其余鎮街均落實了垃圾站(點)標牌設立工作。但是垃圾秸稈焚燒現象仍較普遍,現場考核發現:蘇溪、廿三里垃圾站(點)垃圾秸稈焚燒痕跡較明顯,希望相關鎮街引起足夠重視,強化網格化管理,打擊焚燒行為。經統計查實的垃圾焚燒舉報件,以下鎮街垃圾焚燒現象較多:江東、蘇溪、稠江、佛堂。
4、農村工程較少,可考核點少,雖然揚塵管理有所改進,但各鎮街應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切實減少揚塵污染。
附件:《義烏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鎮街10月份月考綜合排名通報》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報 篇2
環境保護部通報20xx年10月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情況
為進一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督促地方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環境保護部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期間,繼續組織開展每月一次的大氣污染防治督查行動。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20xx年10月,環境保護部華東、華南、西南、西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綏化市、黑河市,浙江省嘉興市、紹興市、寧波市,廣東省廣州市、肇慶市,湖南省湘潭市,重慶市主城區、梁平區,四川省達州市、巴中市,云南省昭通市,陜西省西安市、咸陽市,甘肅省金昌市等17個地市(區)進行了重點督查。各督查組采取明查、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共抽查各類工業228家,發現污染源超標排放、未正常運行污染物處理設施、小企業群區域污染、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不正常使用等問題。現將其中24件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通報(附后)。
鄒首民表示,各督查組已將上述問題反饋地方,并督促依法處理處罰并進行整改。環境保護部將繼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關工作,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積極監督。
附件一: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典型案件(20xx年10月)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報 篇3
20xx年10月時,我司常州辦銷售員薛銷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戶反饋其質檢不合格,要求退貨,薛傳委于是申請退款匯至客戶處。儲運部司機前去拉貨時發現退回貨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絕退回。客戶于是自行將坯布拉至儲運部要求退貨,經質檢確認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戶強行卸包至我司,儲運部只好暫時收下此批貨物。此事件發生后,儲運部、薛傳委都應第一時間反饋信息至副總譚春明處,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關責任人也未堅持原則,隱瞞不報,造成此事件被擱置,此貨物被閑置。針對此事件,處罰如下:
一、常州辦銷售員薛作為直接責任人,操作嚴重失誤,罰款1500元,并留職察看。
二、常州辦主任楊作為薛傳委的直接主管,對本部門員工監督不力,罰款1000元。
三、總經理朱作為次要責任人,未經核實信息批準給付貨款,罰款1000元。
四、倉儲部主管陳作為次要責任人,職責意識不強、隱瞞不報,罰款800元,并記大過1次。
五、常務副總譚監督不力,罰款500元。
六、副總張、秦監管倉儲部不力,各罰款500元。
七、采購二部主管刁陸峰未及時關注庫存信息,工作失職,罰款300元。
八、副總曹對采購部工作監督不力,罰款300元。
九、訂單處理中心陳盤庫時未發現庫存數量不正確,罰款200元。
十、倉儲部調度中心周、李、李發現問題不堅持原則,隱瞞不報,各罰款200元。
十一、此次事件倉儲部嚴重工作失誤,對其部記大過1次。
十二、自20xx年2月1日起,此批貨物視為銷售未回收貨款,由薛按照公司規定承擔應扣利息,直至此批貨物被銷售。
此事件真實反映我司相關部門工作不仔細,馬虎大意,且存在問題不主動匯報,也不及時與其他人員溝通交流。由于人員的思想意識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動處理,形成資源浪費,更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因此,望所有員工,尤其是倉儲部、業務部所有人員提高思想意識,注意工作細節,思考問題時考慮周全,出現問題積極與相關責任人聯系溝通,全面利用公司資源,將損失減少到最低,徹底杜絕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
辦公室
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