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通用8篇)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1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長重視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實,全所人員團結協作,愛崗敬業,開拓創新。有固定的學習例會日并做好學習記錄,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政治、業務培訓。
二、司法所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全所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做到全所無違紀事件發生。
三、司法所建設按上級要求達標,并能長久保持,確保財務不丟失。
四、按時保質完成報表,統計任務,每月上報信息2條,宣傳報道2篇,全年撰寫調研文章2篇。
五、職能發揮
(一)人民調解工作
1.人民調解網絡健全,有調解人員花名冊,村級人民調委會規范化建設達標率90%以上,并培養2—3個示范亮點村,典型調解員。
2.3月份、9月份組織對各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
3.每月重點時期搞好各種矛盾糾紛的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歸類,按時化解糾紛,調解率100%,調成率98%以上,并且按時進行信息上報工作。
4.指導各單位排查發現糾紛,發現的糾紛按時解決,做到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
5.對到司法所調解的糾紛,做到小糾紛當天能解決的當天解決,最遲三天解決,疑難糾紛十天之內進行解決,確實解決不成功的,引導其走訴訟途徑,減少上訪量。
(二)普法宣傳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規劃,適時舉辦普法骨干培訓班,認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廣播,每季度巡回43個行政村,舉辦一次法制廣播講座,同時要求每村每月舉行一次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3.協調綜治辦、教育辦、派出所、信訪辦等單位每學期深入各中小學校舉行兩次法制報告會,同時要求各中小學校做好法制安排,經常性向學生講授有關法制法規。
4.利用集會,適時組織計生、土地、信訪等單位設置法律咨詢臺,現場解答有關法律問題,并發放有關的法律宣傳品。
(三)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導法律服務所全面優質開展各項法律服務業務,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2.積極搞好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
3.積極承辦上級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業務。
4.開拓公證協辦業務,每年協辦公證200件,辦理法律援助業務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務人員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做到全年無投訴。
(六)、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以上是20xx年度工作計劃,如有不妥之處,請給與指正。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2
20xx年我區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xx大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主線,認真履職,不斷實現法律服務深化發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傳成效突出、基層建設整體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努力開創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普法和依法治區工作
(一)扎實推進“五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二)加強對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斷取得突破。
一是切實加強憲法和重點法律法規宣傳;
二是認真落實區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實施辦,加強公務員隊伍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制宣傳教育;
三是認真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加強對學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訓;
四是認真落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實施辦,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促進企業規范化管理;
五是加大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力度,重點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六是大力推進“法律六進”活動,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開展有針對性的群眾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力爭參與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知曉率達80%。
(三)進一步深化依法治區工作圍繞區中心工作,加強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溝通協調,加大目標運行監控力度。深化基層依法治理,積極開展“民主法治社區、鄉村”的創建活動,為我區社會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法律服務工作
(一)強化法律服務管理,不斷強化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清理整頓法律服務市場,規范執業行為;積極組織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二)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不斷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組織法律顧問地參與政府管理和決策過程,當好法律參謀,協助政府機關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水平,促進依法治區的開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三)認真開展法律進社區。為基層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處理各項事務,提供扎實有效的法律服務
四)積極組織法律服務人員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主動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組織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涉法信訪工作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為領導處理涉法問題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務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五)全面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強法律援助宣傳,擴大法律援助的知曉面。加大農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網絡建設,完善便民服務措施。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3
根據區司法廳和縣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我鎮20xx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法律援助的公眾知曉率和社會影響力。
1、按照縣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全鎮法律援助知曉率調查。
2、繼續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和諧和靜鎮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的各項工作,要加大在我鎮各村的宣傳力度。
二、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詢窗口工作的能力和質量,把“窗口”建設成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進民和”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平臺,前沿陣地。
2、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通過不斷增強物質保障、組織建設、管理工作、服務工作和社會影響五項能力建設,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
3、積極參與維穩工作,主動介入到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群體性等涉及社會穩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殘疾人維權工作力度,完善服務網絡。
5、探索法律援助服務與人民調解的銜接機制,整合司法行政資源,形成合力,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
三、以農民、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為重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對農民工工傷、討薪案件實行應援盡援外,對農民工及其家屬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征地拆遷中侵害農民權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種子、假農藥、劣質地膜、化肥等坑農案件,也要放寬經濟困難標準,積極受理。
2、加強農民、外來流動人口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維權工作的銜接和培訓。
3、對農民、外來流動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應援盡援。
4、開展好年末歲初針對外來打工者的“法律援助為你討工錢行動”,切實維護廣大打工者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和靜鎮司法所
20xx年2月20日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4
為深入推進法治建設,切實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安置幫教、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人民調解各項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更好地謀劃20__年各項工作,我所特制訂本計劃。
一、走訪與宣傳相結合,加強法治文化建設
以“七五”普法為依托,扎實開展“學習貫徹十九大、法治大宣傳”活動,做到對場鄉、村組、學校三個全覆蓋。由司法所牽頭,聯合鄉相關單位與各村居力量,深入走訪,仔細排查,針對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加大化解力度,消除矛盾隱患;對于已經發生的矛盾糾紛,積極引導相關當事人通過法律或其他正當渠道加以解決,同時司法所工作人員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宣傳上,第一是要突出重要時間節點,譬如法律法規的頒布日、實行日、紀念日及各類法治宣傳月、宣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針對不同的時間節點所確定的部門職責劃分,有專業、部門性地組織面向群眾的集中法治宣傳活動,通過聯合鄉國土、林業、勞保、農業服務中心等站所,深入宣傳與各站所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群眾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度。
第二是要創新法治文化宣傳形式,除積極主動對接區直各部門各單位的宣傳活動外,同時也要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各村居自發性地組織開展各類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探索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爭取年內打造1至2個“法律明白人”示范村點,營造全鄉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
二、教育與服務相結合,健全安置幫教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安置幫教工作個人檔案,做到對本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有檔可查。定期回訪,關注其心理狀態,引導刑釋解教人員重返正道,用自己勤勞雙手實現自身價值。二是拓寬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安置途徑,與鄉勞保所加強合作,為符合條件的刑釋解教人員積極提供相關就業信息,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予以適當救助,防止再次犯罪。
三、預防與調處相結合,發揮人民調解效用
通過“大走訪、大宣傳”活動,做好對矛盾糾紛信息的摸底調查工作。突出排查可能引發群訪、鬧訪、越級訪的矛盾糾紛以及歷史遺留的疑難積案,爭取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堅持排查和調處同步進行,力求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
以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為依托,完善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調解團隊除村委相關成員外,引進村里有德行有威望的長者作為調解成員,加大對調委會成員的培訓力度,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建成覆蓋“村、戶、人”的組織網絡,構筑調解工作前沿陣地,完善“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化解矛盾機制。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5
為加強司法所管理,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社會,特制訂20xx年度工作計劃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長重視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實,全所人員團結協作,愛崗敬業,開拓創新。有固定的學習例會日并做好學習記錄,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政治、業務培訓。
二、司法所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全所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做到全所無違紀事件發生。
三、司法所建設按上級要求達標,并能長久保持,確保財務不丟失。
四、按時保質完成報表,統計任務,每月上報信息2條,宣傳報道2篇,全年撰寫調研文章2篇。
五、職能發揮
(一)人民調解工作
1.人民調解網絡健全,有調解人員花名冊,村級人民調委會規范化建設達標率90%以上,并培養2—3個示范亮點村,典型調解員。
2.3月份、9月份組織對各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
3.每月重點時期搞好各種矛盾糾紛的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歸類,按時化解糾紛,調解率100%,調成率98%以上,并且按時進行信息上報工作。
4.指導各單位排查發現糾紛,發現的糾紛按時解決,做到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
5.對到司法所調解的糾紛,做到小糾紛當天能解決的當天解決,最遲三天解決,疑難糾紛十天之內進行解決,確實解決不成功的,引導其走訴訟途徑,減少上訪量。
(二)普法宣傳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規劃,適時舉辦普法骨干培訓班,認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廣播,每季度巡回43個行政村,舉辦一次法制廣播講座,同時要求每村每月舉行一次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3.協調綜治辦、教育辦、派出所、信訪辦等單位每學期深入各中小學校舉行兩次法制報告會,同時要求各中小學校做好法制安排,經常性向學生講授有關法制法規。
4.利用集會,適時組織計生、土地、信訪等單位設置法律咨詢臺,現場解答有關法律問題,并發放有關的法律宣傳品。
(三)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導法律服務所全面優質開展各項法律服務業務,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2.積極搞好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
3.積極承辦上級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業務。
4.開拓公證協辦業務,每年協辦公證200件,辦理法律援助業務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務人員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做到全年無投訴。
(六)、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以上是20xx年度工作計劃,如有不妥之處,請給與指正。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6
20_年,司法工作將緊緊圍繞縣司法局黨組以及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緊扣縣局下達的責任目標,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強力推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改善辦公環境,不斷提升服務質量,樹立高標意識,抓住關鍵,突出重點,使司法所各項業務取得新進展,跨入市級先進行列。
20_年我所主要抓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司法所建設。向上借力,取得支持,完成標準化司法所建設。
我們將在鎮黨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年底建成標準化司法所建設,辦公面積不低于150㎡,辦公用房功能設施齊全、配置到位,并順利投入使用。
二、人民調解工作
1、個行政村調委會全部達標,工作運行良好。
2、民調員要準時參加每月6號的工作例會。
3、按照市局卷宗審核標準,做好人民調解案件卷宗的初審工作,全年民調員每人至少要制作標準卷宗3本以上。
4、對民調員實行績效浮動工資,重獎嚴罰,實行末位淘汰制。
5、上報人民調解典型案件至少5篇。
三、安置幫教和_
1、安置幫教工作制度健全,刑釋解教人員安置率達100%以上,嚴防重新違法犯罪。
2、實現安置幫教工作網上傳送和報表的報送。
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制定“六五”普法計劃和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計劃。
2、認真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注重宣傳效果。
3、大力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全年為轄區上法制課不少于10場次。
4、大濟路沿線各村、新農村試點村要按標準制作固定法制宣傳欄,定期更換普法內容。
5、推薦1-2個村,積極開展省級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及時報送各類材料。
五、法律援助工作。
大力開展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活動,完成市局下達援助案件辦理任務。
六、其他工作
1、保質保量完成縣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2、積極主動參與轄區內調解工作,使司法所成為鎮黨委政府的主力軍。
3、向當地黨委、政府提供合理化司法建議六條以上。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7
20_年,_鎮司法所緊緊圍繞縣局提出的“四創”精神,突出一個平臺建設,強化“兩個重點”,規范“三項”工作為抓手,積極推動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進程,為社會穩定、和諧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全年,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共調處各類矛盾486起,其中民間糾紛共462起,跨級別的糾紛共6起,未出現五人以上進市、省、京上訪,到縣級上訪的次數與去年相比明顯下降,信訪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較好維護了社會的穩定。鎮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記集體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國先進司法所”光榮稱號。
一、突出大調解這一平臺建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大調解”這一平臺建設,是今年初縣局作為一項主要工作進行布署的。鎮司法所作為這項工作的牽頭組織部門,在縣局的關心和支持協調下,在人力、物力、財力上進行積極努力,鎮司法所正規化建設已基本達標,實現了辦公用房達150平米,所長室、辦公室、檔案室、人民調解室、信訪接待、聽證評議室等一應具全,辦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調三臺。大調解中心工作人員共7人,配有專職信訪員,各項工作均有明顯突破。
一是理順矛盾調處思路,將復雜疑難問題分解成若干個小矛盾進行規范化調處。今年以來,_鎮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類矛盾的基礎上,歸納、總結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發展的規律、化解矛盾的層次及其運用的調處手段,總結出一條復雜的矛盾簡單化解,簡單矛盾復雜處理化的工作思路,為各類矛盾的順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確了工作的側重點。
二是對傳統性的矛盾糾紛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來的專業隊伍。
要求按照司法部規定的格式化協議書的制作進行規范調處,在調處過程中側重是否有可能激化為民轉刑或自殺案件為重點,其他案件以將化解矛盾后是否有連鎖反應為預防重點,如果有連鎖反應,而且事態難以控制的要求及時將矛盾上交,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處,力求將矛盾化解在初發階段,如各類土地糾紛的化解、醫患糾紛的化解、土地租賃費分配的矛盾、拆遷安置矛盾、群體斗毆、避免自殺案件等,如走與縣人民法院銜接聯動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寧杭高速路旁的廣告牌占用耕地的糾紛,控制了矛盾在寧杭高速沿線的負面影響。最近又與法院共同調解婚嫁女因戶口未遷要求參與隊組分配的糾紛,力爭將矛盾控制在小范圍內解決,否則對全縣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賃費的分配、聾啞學校實驗基地土地租賃費的增加等矛盾的處理,較好地維護了地區的穩定。在處理這一類矛盾時,我們體會到,個案的處理就是一類案子的的處理,必須將矛盾糾紛放到全局中來考慮。
三是對復雜的矛盾分解成若干個小矛盾,采取談判的方式,成熟一個解決一個,最終將矛盾在邊控制邊解決中化解為無形。
如本鎮東廬村一住民建房,因一個幫承攬木工活打工的人摔傷骨折住院,但在即將出院的當晚病死于醫院,因這個死者為“五包戶”,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規定比較多,權利、義務的承擔以及對死者應承擔的責任部門也比較多,責任的認定相當復雜,死者直系親屬在向法院起訴后,法院認為索賠的證據不足而撤訴,鎮調處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經調查調解,采取的是對爭議不清的問題進行擱置,就問題如何的承擔進行協調,通過召集當事人雙方談判,當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湯家群眾、東廬村的韓三隊對鎮輪窖廠用地權屬的爭議上,矛盾突出,鎮調解中心將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進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較好的處理。在化解中,分清集體土地劃撥的時間、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關系,對征用、權屬清楚的擱置,對集體土地達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據政策仍然有現使用者使用;對租用土地取土換田的,以及在計劃經濟年代協議上有糧食補差的給予履行;對安置的勞動力,在回家有補償的擱置;對沒有補償依照政策辦理;對有勞動能力可以進廠打工的,政府協調進行打工;對生活困難,能納入低保的進行低保;兩起大的群體性矛盾在兩天內全部化解,較好地平息了事態。在事態平息后,作為司法建議,鎮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中晚期辦的鎮辦企業,要求加快土地不動產改制,將矛盾發展的主動權控制在可控范圍內,盡量避免類似矛盾的發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動產改制符合條件的已基本辦結。
四是分清責任,暢通矛盾處理渠道,簡化矛盾處理程序,為矛盾的化解,方便當事人。
“大調解”平臺建設,初衷是為了方便重大疑難問題在涉及多部門、多級別的處置過程中便于協調,齊心協力共同將矛盾園滿解決,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糾紛集中受理再進行分流指派,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個運轉環節,如果矛盾當事人直接到相對應的部門去處理,在處理不了后由該部門再移送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由中心直接處理。
這樣就可以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同時,對分清問題,落實責任是強于分流指派,反饋的,這樣做有以下幾個優勢:
第一,便于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
第二,便于節省警力、人力和時間;
第三,便于樹立社會矛盾調處中心最終能解決問題的權威性、專業性;
第四,對矛盾處理責任單位不但有壓力,而且有相應的責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訓,便于中心始終掌握矛盾處理的主動權;
第五,可以擺正矛盾糾紛的指導和直接處理的關系,做到集中精力辦大案、復雜疑難事件,在大調解的實踐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這一環節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虛實,并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意義,既不方便當事人也不便于案件處理過程中人性化的體現,當事人容易產生對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給將來處理案件帶來變數。鑒于上述問題,_鎮實行社會穩定領導小組案件分類管理責任制,處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首問制、連代制、考核制,明顯提高了辦案的效率和質量,凸現了公正、及時、效率的原則,暢通了矛盾處理的渠道。
五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調解隊伍。
近年來,_鎮司法所應對矛盾多發期的工作需要,為培養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說會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發現矛盾,又能及時化解處理的隊伍,工作的重點始終放在高素質的隊伍建設的培訓、指導和發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與矛盾打交道上。
第一,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調解隊伍。隊伍人員的不穩定,要想提高素質是困難的。因此,每當人員調整,鎮組織部門及時與司法、綜治部門協調,原則上有重用,不適應的可以調整,一般情況,原則上不動。近五年來,基層調委會人員的調整未超過五人。
第二,化大力氣,進行業務和理論知識的培訓,從理論與實際兩方面同時進行。今年共開展業務培訓六期,從實際效果來看,基層調委會就傳統矛盾糾紛基本上沒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鎮調委會介入調處的案件累計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鎮。第三,爭創基層調委會達標,力爭在年內考核達標的調委會在八個以上,建立全縣最好的村居調委會各一個,基層調委會規范個案格式化協議書達40件以上。第四,強化對基層調委會的調解與指導工作。在指導基層調委會的工作上,重點規范檔案臺帳、表薄以及調解案件規范歸檔上,一般情況下鎮調委會下基層調處案件,要求基層必須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記、調查取證工作,在案件調解完畢后,由村或居委會歸檔。
二、規范“三項工作”,為司法所再上新臺階創造條件。
這規范“三項工作”分別是安置幫教、148和法律援助、調查研究,這三項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關社會穩定的關鍵性工作。
一是落實安置幫教工作,將其納入社會穩定關鍵性的基礎工作來抓。今年以來,我鎮共回歸41人,目前已全部進行了安置,幫教協議書等一人一檔工作仍然按系統化管理模式進行,前五年回歸的刑釋人員和前三年回歸的勞教人員仍然采取分類管理的模式,當年回歸的人員未出現重新犯罪,對當年回歸的.,需要培訓的,與勞動就業部門協商并開展就業免費培訓,將安置幫教的重點轉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諧、收入來源、就業三方面的落實,努力減少犯罪。二是“148”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來,“148”法律服務和法律咨詢日平均接電、接待來人咨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問必答,有案必處,通過“148”服務,化解自殺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組建了農民工維權分部,截止11月底,共幫農民工追討工資一百余萬元,其中春節前兌付60工資余萬元,進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討工資近5萬元,幫助鎮輪窯廠農民工追討工資17萬元,10月份為農民工向賢澤公司追討農民工工資20萬元。積極向縣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達10起。同時,鎮司法所還結合相關會議進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規的宣傳,并為鎮弱勢群體建立一人一檔臺帳,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規程。
二是落實調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論調研文章兩篇,完成授課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別被縣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簡報錄用,溧水法制網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務,特別是調研文章和普法授課稿,對于指導面上的工作有了較好的指導價值。
三、縱觀全年的工作,雖然成績明顯,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大調解平臺建設已組建成功,但要發揮其功能,在經費、人力上還需要進一步投入。
二是_工作已納入正規化管理,但經費遲遲不能落實,給工作的開展也帶來很大的困難。
三是基層調委會的建設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特別是綜合素質。四是矯正工作人員隊伍的建設,從長遠的觀點來看,還需要強化專業性訓練和提高。
20_年,_鎮司法行政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緊緊圍繞創建“平安_”構建和諧社會為工作出發點,從穩定壓倒一切的政治高度,突出抓好“大調解”平臺建設,強化工作重點,積極推進民主法制進程,從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發,突出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以人為本推動全局工作,為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政治文明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四、20_年工作目標是:
1、力爭籌建鎮司法辦公大樓一幢,進一步改善辦公條件;
2、繼續探索“大調解”平臺作用以及功能的發揮;
3、新組建基層人民調委會兩個;
4、爭取申報省廳集體二等功;
5、確保信訪工作有序,不出現5人以上進市、省、京上訪,到縣上訪的次數明顯下降;
6、全面實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發揮主觀能動性,變被動爭取實現的工作目標為上級主動支持。
通過近幾年的工作努力,司法行政工作的環境已進入了一個良好的發展期,這既有司法行政部門自身努力的結果,又有社會發展形勢所帶來的機遇。從目前的司法行政發展的內因來看,既是自身的爭取又是環境的需要,自身要發展壯大,形勢也需要,應該說,發展壯大的相關因素都已具備,但如何發展壯大作為一個課題放在桌面,必須有我們去做。從我所明年的奮斗目標來看,任務重,要求高,自身必須有發展工作的主觀能動性,變被動爭取為上級主動支持,變我們要做的為黨委政府主動要做,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目標。首先,必須爭取縣委、縣政府的支持,力爭將建_司法辦公樓列于縣奮斗目標,并作為一項任務下達給地方黨委、政府,列入千分制考核。其次,在如何建上,立足司法行政系統與地方黨委、政府的協調,力求將工作的被動爭取轉入主動的配合,最終達到水到渠成,全面落實辦公硬件的裝備和人員的配備,為爭創全省一流的司法所創造條件。
六、以考核為重點,全力推動地方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執政。
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政是一個系統工作,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做好這項工作有助于基層政治民主法制建設水平的提高。從近幾年的工作情況來看,考核的重點還應該進一步突出,還要進一步的完善。這項工作應該講一年好于一年,但與上級要求還有很大的距離,特別是即將開始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應該有一個分階段的目標考核細則,重點應將所有涉及的部門如組織、宣傳、人事、紀檢等部門,都要有相應的考核硬著子,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全局一盤棋,如果僅憑司法行政部門一家來推動,其困難是重重的,所以,其考核的重點必須從上而下,垂直一考到底,避免各自為戰。首先組建鎮“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司法所負責日常工作。其次,成立具體辦事機構,即:以人大為主體的普法執法監督機構,以組織、宣傳部門牽頭的黨委中心組學法機構,以司法所牽頭的全鎮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以紀檢、人事部門牽頭的學法考核機構,全力推進全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同時要求各牽頭部門落實全年工作計劃和具體考核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全年完成“五五”普法書籍資料的發放,出臺相關的普法和依法治理規劃,完成普法培訓44場次備課稿2件。
七、以求實效為重點,繼續探索“大調解”平臺作用及其功能的發揮。
“大調解”平臺建設成功以來,其功能如何發揮,如何達到既能處置問題,又能提高公信力是明年工作的又一個重點。因此,在充分發揮已摸索出的庭審式調解,聽證與社會評議,人調與法院聯動,人調與信訪聯動,人調與公安聯動,人調與相關法律服務機構聯動等處理問題機制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程序,進一步提高大調解處置問題的工作效率。首先,要進一步將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預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點來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鈍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鈍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為前移工作重點,進一步減小大調解工作平臺的壓力。其次,認真做好信訪接待和人民來信來訪的處置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司法行政部門進行協助的工作原則,將息訪工作作為黨委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工作來抓,作為為群眾辦實事來抓。再次,認真做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以小矛盾不出組,大矛盾不出村為全年矛盾調解的工作目標,以司法部統一規范的格式化協議書的制作為藍本,提高糾紛調處的成功率。明年將新成立企業調委會兩家,完成格式化協議書制作44件,案件調處率達100%,成功率達96%以上。
八、以人性化管理為重點,認真抓好_和安置幫教工作。
_和安置幫教工作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工作之一,抓好這兩項工作,對于促進地方的穩定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明年安置幫教工作重點抓鞏固和提高,_工作在已基本走上正規化管理的渠道的基礎上,將側重以下三項工作。
一是力爭落實_專項經費,沒有經費,_很多的活動無法開展,諸如集中教育、公益勞動、走訪矯正對象、托管幫扶考核獎懲等。
二是抓重點人頭的矯正,摸索矯正工作方法,如長年在外打工人員的管理等。三是摸索規范_的重點環節,即規范“接收”、“解矯”程序,落實矯正對象分類幫教,實施矯正對象一人一檔,公益勞動分散與集中相結合,教育專題化和改造人性化,監管考核分級等,努力積累經驗,為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確保全年不出現重新犯罪。
九、繼續抓好“148”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要從鎮黨委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的高度來開展工作,努力將司法行政服務觸角延伸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解群眾之難,排群眾之憂,樹立司法行政窗口服務的新形象。
最新司法所工作計劃范文 篇8
為加強司法所管理,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社會,特制訂20xx年度工作計劃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長重視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實,全所人員團結協作,愛崗敬業,開拓創新。有固定的學習例會日并做好學習記錄,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政治、業務培訓。
二、司法所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全所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做到全所無違紀事件發生。
三、司法所建設按上級要求達標,并能長久保持,確保財務不丟失。
四、按時保質完成報表,統計任務,每月上報信息2條,宣傳報道2篇,全年撰寫調研文章2篇。
五、職能發揮
(一)人民調解工作
1.人民調解網絡健全,有調解人員花名冊,村級人民調委會規范化建設達標率90%以上,并培養2—3個示范亮點村,典型調解員。
2.3月份、9月份組織對各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
3.每月重點時期搞好各種矛盾糾紛的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歸類,按時化解糾紛,調解率100%,調成率98%以上,并且按時進行信息上報工作。
4.指導各單位排查發現糾紛,發現的糾紛按時解決,做到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
5.對到司法所調解的糾紛,做到小糾紛當天能解決的當天解決,最遲三天解決,疑難糾紛十天之內進行解決,確實解決不成功的,引導其走訴訟途徑,減少上訪量。
(二)普法宣傳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規劃,適時舉辦普法骨干培訓班,認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廣播,每季度巡回43個行政村,舉辦一次法制廣播講座,同時要求每村每月舉行一次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3.協調綜治辦、教育辦、派出所、信訪辦等單位每學期深入各中小學校舉行兩次法制報告會,同時要求各中小學校做好法制安排,經常性向學生講授有關法制法規。
4.利用集會,適時組織計生、土地、信訪等單位設置法律咨詢臺,現場解答有關法律問題,并發放有關的法律宣傳品。
(三)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導法律服務所全面優質開展各項法律服務業務,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2.積極搞好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
3.積極承辦上級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業務。
4.開拓公證協辦業務,每年協辦公證200件,辦理法律援助業務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務人員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做到全年無投訴。
(六)、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