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說明書匯編(精選3篇)
職位說明書匯編 篇1
崗位描述:
1、負責執行貨代行業進出口操作流程,包括:編制各種外貿單據、訂艙、配載等;
2、聯系客戶以及國外代理,與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交流;
3、維持與船公司,車隊等相關部門良好的關系;
4、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任職資格:
1、專科及以上學歷,航運及貨代、外貿、英語專業畢業者優先;
2、1年以上貨代操作經驗,能夠獨立處理貨代海運提單和空運提單,有散貨操作經驗者優先;
3、熟悉貨代操作流程,熟悉貨運代理業務及相關專業知識;
4、英語應用熟練,熟悉office等辦公軟件;
5、工作認真負責,思維敏捷,有良好的客戶服務意識以及溝通能力,協調能力強。
職位說明書匯編 篇2
崗位名稱
財務部經理
所在部門
財務部
崗位定員
1人
直接上級
總經理
所轄人員
未定
直接下級
財務主管、融資主管
本職:
負責公司財務、會計及稅務事宜。依據健全的財務管理原則,發揮財務管理功能;擬訂財務計劃與預算制度;有效地籌劃與運用公司的資金,維持賬款的登錄與整理;編制財務報告,供給管理決策依據。
職責與工作任務:
職責一
職責表述:按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資金運用的依據。
工作任務:
1、根據本公司經營計劃,確定公司發展的年度財務計劃。
2、依年度財務計劃,籌措與動用公司的資金,以確保資金的有效運用。
3、負責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資金使用計劃。
4、負責公司其他發展項目的資金使用計劃。
職責二
職責表述:提出財務、會計及預算等制度,并負責其施行時有關的協調與聯系工作。
工作任務
1、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提出適宜的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2、負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
3、負責財務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與聯系工作。
4、監督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狀況。
職責三
職責表述:按公司年度財務計劃,辦理有關銀行借款及往來事項。
工作任務:
1、負責公司的銀行往來帳戶的管理工作。
2、依據員工儲蓄存款管理辦法,核辦有關員工儲蓄存款事宜。
3、按會計制度規定定期進行存貨盤點,以確保公司的資產,并使實際存量與賬列數字彼此貼合。
4、督導所屬人員,依照工作標準或要求,有效執行其工作,確保本單位目標的達成。
職責四
職責表述:依據稅法規定,處理公司各項稅務事宜。
工作任務:
1、負責組織部門員工對稅法的熟悉了解,做到依法辦事。
2、負責公司各項稅務事宜,做到合理避稅。
職責五
職責表述:部門內行政管理。
工作任務: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
2、負責落實本部門的綜合計劃。
3、負責對下屬人員業務指導、培訓與考核工作。
權力:
1、本部門工作計劃的制訂和實施權。
2、公司資金使用方案的提議權。
3、公司融資工作的執行權。
4、內部人員工作安排權、下屬人員考核權。
工作協作關系:
內部協調關系:
公司各部門
外部協調關系:
銀行、稅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機構
任職資格:
教育水平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專業
財務管理專業、經濟管理專業等相關經濟專業
培訓經歷
財務培訓、房地產業務培訓及其他
經驗
3年以上相關資金管理或融資工作經歷,具備會計任職資格
知識
具備相應的財務會計知識、營銷學知識、經濟學知識、房地產專業知識、市場策劃學知識
技能技巧
熟練使用MicrosoftOffice專業辦公軟件
具有必須的領導本事、確定與決策本事、協調本事、人際溝通本事、影響力、計劃與執行本事
其他:
使用工具設備:
計算機、一般辦公設備、網絡
工作環境:
辦公場所
工作時間特征:
正常工作時間,根據工作情景加班
所需記錄文檔:
公司文件、匯報文件或報告、規章制度等
備注:
1、受直轄本單位的副總經理指揮與監督,并向其直接報告。
2、以誠懇、友善的態度與其他單位協調、聯系,并就其所提有關本單位
3、工作的詢問、質疑,予以解答。
4、經由直轄本單位的總經理,督導各單位的財務與會計處理事項。
5、視業務需要,對各部門等資金作有效調度。
6、與金融機構及其他有關機關維持良好的關系。
7、為達成本單位的任務,與其他有關方面,建立并堅持必要的聯系。
職位說明書匯編 篇3
崗位描述法務部主管崗位名稱:法務部主管
直接上級:辦公室主任直接下級:
本職工作:依照法律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直接責任:
1、制訂法務部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按月做出工作計劃和預算,報批通過后執行。
2、負責制定法務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規定,報批通過后施行。
3、掌握和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4、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并貫徹執行。
5、辦理公司合法經營所需的有關證照(包括車輛駕照)及相關年檢等事宜。
6、依法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對假冒仿制本公司專利權、產品、包裝、商標和企業形象的行為通過法律手段進行打擊。
7、在授權下負責辦理公司與其它法人或自然人的法律糾紛。
8、負責公司專利權的申辦工作。
9、負責審核公司所有合同、協議、重要發文、重要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10、負責對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11、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公司員工的違法亂紀行為。
12、了解法務部工作情況和相關數據。定期向辦公室主任述職。按工作程序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橫向聯系,并及時對部門間爭議提出界定要求。
13、制定直接下級的崗位描述并界定直接下級的工作。向直接下級布置工作任務。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下級的各項工作。
14、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決。受理直接下級上報的合理化建議,按照程序處理。在必要情況下向直接下級授權。
15、負責法務部主管的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檢查。制定法務部培訓計劃,擬定企業法律事務常識培訓計劃,報批通過后協助培訓部實施、考核。16、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對其做出工作評定。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17、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程序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關心所屬下級的思想、工作、生活。代表企業與政府對口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機構聯絡。
領導責任:對法務部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對法務部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