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跡材料
事跡材料是指黨政軍機關為了弘揚正氣,表彰先進,推動工作,對本單位具有突出事跡的集體和個人整理出的文字宣傳材料,屬于事務公文。先進事跡材料寫作屬于應用寫作范疇。
分類
從范圍上分,可分為集體事跡材料和個人事跡材料。集體事跡材料是體現群體的先進事跡。個人事跡材料是體現個體的事跡材料;從先進對象的形成和內涵上來分,可分為在一個較長時間內形成的先進事跡的材料和在一時因突發事件而產生的先進事跡的材料。
特點介紹
鮮明地體現特定的時代精神。事跡材料不是單純為其單位和個人評功擺好,而是為了鮮明地體現和積極宣揚一種特定時代所需要的精神。這是由事跡材料的宗旨和根本目的所決定的。
以敘寫先進事例為旨要。事跡材料以先進對象的先進事跡為主要內容,以敘事為主要表達方式。事跡材料所要體現的先進對象的先進思想、精神,特定的時代特征都要通過敘事予以展現。
具有較強的觸發力和感染力。事跡材料的寫作目的是為了引導讀者認識先進,學習先進。要達成此目的,首先要吸引讀者,感染讀者。這就要求事跡材料要具有較強的觸發力和感染力。
主要區別
事跡材料與先進典型材料:先進典型材料包括事跡材料和典型經驗材料。事跡材料是先進典型材料下屬的一類文體。
事跡材料和典型經驗材料:事跡材料以先進對象的事跡和成績為主要內容,側重于“做了什么”;典型經驗材料以先進對象的經驗和做法為主要內容,側重于“怎么做”。事跡材料可分為個人事跡材料和集體事跡材料,而典型經驗材料主要指先進集體經驗材料,實際中很少有先進個人經驗材料。
事跡材料和人物通訊:事跡材料屬于公文文體,人物通訊屬于新聞文體。事跡材料對于本系統本部門實際的針對性更強,事例敘述更為實用。事跡材料的語言樸實、莊重,人物通訊的語言生動、形象。
寫法
構成
事跡材料由標題,前言,正文,結尾,落款五部分組成。
標題
通常有兩種形式。單行標題,即“關于+先進對象的名稱+先進事跡的主要內容(材料用途)+文種”。如,《關于評選×××黨支部為市十佳黨支部的事跡材料》;雙行標題,采用正題和副題形式,正題高度概括文章的主旨,副題標明先進對象。如,《一心為鄉親 傾力筑和諧——×××同志先進事跡材料》
前言
開門見山地對先進對象進行介紹。前言有三種寫法:簡介式、概括式、引題式。簡介式即用簡潔明了的語言交代典型人物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以及所獲的榮譽和稱號。概括式即概括典型的突出之處和先進事跡。引題式是通過具有代表性的事例或群眾對先進對象的評價引出先進對象和主題。上報的材料可采用簡介式,而登于報刊的材料則較多采用概括式和引題式。
主體
事跡材料主體的寫作以事跡為主要內容,寫出先進單位或人物的工作經歷、工作事跡及取得的成績。為了達到寫作目的,還要具體到典型事例、典型言論、典型行為、典型思想動機、典型精神品格和道德風尚以及獲得的榮譽稱號。在結構上可采取橫式結構或縱式結構。橫式結構按照材料的不同性質進行安排,縱式結構則以時間的前后或事物的發展規律為序。
結尾
結尾又稱結語,此部分可進一步概括文章主旨;或表示先進人物或單位的努力方向和決心;或以所獲榮譽、成就顯示其先進性;或引用群眾的評價、領導的表揚;或號召向先進人物或單位學習。結尾要簡潔、凝練、意盡言止,切忌畫蛇添足。實際運用中,在會議發言的事跡材料應當有個結尾,不能收束太快。以書面文章發表的事跡材料結尾可寫可不寫。
落款
一般在材料正文的右下方注明單位名稱、寫作日期和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