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4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篇1
說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二、合同工期
三、質量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七、承諾
八、詞語含義
九、簽訂時間
十、簽訂地點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1.2語言文字
1.3法律
1.4標準和規范
1.5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聯絡
1.8嚴禁賄賂
1.9化石、文物
1.10交通運輸
1.11知識產權
1.12保密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2.發包人
2.1許可或批準
2.2發包人代表
2.3發包人人員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2.6支付合同價款
2.7組織竣工驗收
2.8現場統一管理協議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3.2項目經理
3.3承包人人員
3.4承包人現場查勘
3.5分包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3.7履約擔保
3.8聯合體
4.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4.2監理人員
4.3監理人的指示
4.4商定或確定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2質量保證措施
5.3隱蔽工程檢查
5.4不合格工程的處理
5.5質量爭議檢測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2職業健康
6.3環境保護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2施工進度計劃
7.3開工
7.4測量放線
7.5工期延誤
7.6不利物質條件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7.8暫停施工
7.9提前竣工
8.材料與設備
8.1發包人供應材料與工程設備
8.2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
8.3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接收與拒收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8.6樣品
8.7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替代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9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
9.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2取樣
9.3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
9.4現場工藝試驗
10.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10.2變更權
10.3變更程序
10.4變更估價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0.6變更引起的工期調整
10.7暫估價
10.8暫列金額
10.9計日工
11.價格調整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11.2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合同價格形式
12.2預付款
12.3計量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5支付賬戶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2竣工驗收
13.3工程試車
13.4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
13.5施工期運行
13.6竣工退場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結算申請
14.2竣工結算審核
14.3甩項竣工協議
14.4最終結清
15.缺陷責任與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則
15.2缺陷責任期
15.3質量保證金
15.4保修
16.違約
16.1發包人違約
16.2承包人違約
16.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保險
18.1工程保險
18.2工傷保險
18.3其他保險
18.4持續保險
18.5保險憑證
18.6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
18.7通知義務
19.索賠
19.1承包人的索賠
19.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19.3發包人的索賠
19.4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
19.5提出索賠的期限
20.爭議解決
20.1和解
20.2調解
20.3爭議評審
20.4仲裁或訴訟
20.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2.發包人
3.承包人
4.監理人
5.工程質量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7.工期和進度
8.材料與設備
9.試驗與檢驗
10.變更
11.價格調整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4.竣工結算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6.違約
17.不可抗力
18.保險
20.爭議解決
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4.資金來源: 。
5.工程內容: 。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篇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1991年3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制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一、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
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
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要條所賦予的涵義:
(1) 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
款能力的當事人。
(2)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 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
受的當事人。
(4)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 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
理。
(6) 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 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或其授權的工
程造價管理部門。
(9)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
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 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 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 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
價款。
(13)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 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 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 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
(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 施工現場: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
定的場地。
(19)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
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
的自然災害。
(21) 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
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 協議條款;
(2) 合同條件;
(3)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 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 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
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
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規。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
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篇3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 監理人:
名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設計人:
名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設備
1.1.3.7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臨時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4標準和規范
1.4.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
1.4.2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1.4.3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 ;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 ;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 。
1.7聯絡
1.7.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 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1.10交通運輸
1.10.1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
1.10.3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擔。
1.11知識產權
1.11.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 。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
2.發包人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證號: ;
職務: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 。
2.4.2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 。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6)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
姓名: ;
身份證號: ;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 。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 。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
3.2.3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3.2.4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
3.3承包人人員
3.3.1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 。
3.3.3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 。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3.5.4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3.7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
4.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4.2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名: ;
職務: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
4.4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
(2);
(3)。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1.1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5.3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小時。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
6.1.4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6.1.5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1.1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
7.1.2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2施工進度計劃
7.2.2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3開工
7.3.1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7.3.2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測量放線
7.4.1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7.5工期延誤
7.5.1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
7.6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
(2);
(3)。
7.9提前竣工的獎勵
7.9.2提前竣工的獎勵:。
8.材料與設備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4.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8.6樣品
8.6.1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9.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2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9.4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10.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10.4變更估價
10.4.1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10.7暫估價
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明細詳見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10.7.1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
10.7.2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
10.8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
11.價格調整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2、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3、其他價格方式:
12.2預付款
12.2.1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預付款支付期限:。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12.3計量
12.3.1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
12.3.2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12.3.3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4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5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12.3.6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12.4.2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
12.4.3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12.4.4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的期限:。
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2、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3、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小時。
13.2竣工驗收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13.3工程試車
13.3.1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承擔。
13.3.3投料試車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13.6竣工退場
13.6.1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付款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14.2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最終結清
14.4.1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14.4.2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2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15.3質量保證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
15.3.1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
15.4.3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
16.違約
16.1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1.2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7)其他:
16.1.3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違約
16.2.1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
16.2.3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保險
18.1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
18.3其他保險
關于其他保險的約定:。
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
18.7通知義務
關于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
20.爭議解決
20.3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20.3.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確定:。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報酬承擔方式:。
其他事項的約定:。
20.3.2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于本項的約定:。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篇4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采取第 種方式解決,并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