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資項目申請報告
企業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申報單位及項目概況。
2、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及行業準入。
重點論述擬建項目與相關的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之間的關系。
3、項目選址及土地利用。包括項目選址及用地方案、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地質災害影響和其他不利影響分析等內容。
4、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主要包括項目的資源開發方案、資源利用方案、節能及節水措施等內容。
5、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包括城市居民搬遷方案、農村移民安置方案是否合理和可行等內容。
6、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主要包括項目所在地的環境和生態現狀、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生態環境保護對策等內容,此外還要論述項目對歷史文化遺產、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和自然景觀等的影響及對策。
7、經濟影響分析。包括對項目的國民經濟評價、區域經濟影響分析和經濟安全分析等內容。
8、社會影響分析。要分析項目對當地社會的影響和當地社會條件對項目的適應性和可接受程度,評價項目的社會可行性。
企業投資項目申請報告范例
一、項目名稱
二、投資方情況
(一)主要投資方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全稱、主要經營范圍、注冊地、注冊資本、企業性質、股權結構,資產負債狀況,主要股東情況;
(二)主要投資方基本經營情況:包括企業近三年主要業務規模和經營情況,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實際生產規模、國內外銷售情況,企業近三年主要財務指標;
(三)主要投資方相關實力和優勢分析,在國內外投資類似項目簡要情況;
(四)其他投資方簡要情況:包括注冊地、注冊資本、企業性質、主要業務規模和經營狀況、資產、負債、收入、利潤等方面情況。
三、必要性分析
(一)投資目的:項目相關行業國內外情況,例如產品國內外供求情況及預測、產品進口情況及預測、行業未來發展等。說明項目對各投資方的必要性和意義,包括項目與投資方國內項目的關系、與企業發展戰略的關系等;
(二)社會意義:包括與我國相關產業發展的關系,與我國境外投資戰略和境外投資產業政策的關系等。
四、項目背景及投資環境情況
(一)項目背景:包括投資方介入前項目基本情況,外方合作者基本情況,投資方如何介入項目,投資方對外考察、盡職調查、與外方談判、其他競爭投資者等情況,與所在國家和當地政府溝通情況等;
(二)投資環境情況:包括所在國家及當地政治、經濟情況,與項目有關的稅收、外匯、進出口、外資利用、資源開發、行業準入、環境保護、勞工等法律法規情況,當地相關行業及市場狀況;涉及資源開發的,還應說明所在國家有關資源的儲量、品質、勘探、開采情況;
(三)項目的外部意見及影響:包括所在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意見,當地社區的意見,項目對所在國家和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五、項目內容
建設類項目
(一)建設內容:包括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期限、進度安排、技術方案、建設方案、需要建設的配套設施等;涉及資源開發的,還應說明可開發資源量、品位、中方可獲權益資源量及開發方案等;
(二)主要產品及目標市場:包括項目主要產品及規模,產品目標市場及銷售方案;
(三)相關配套條件落實情況:包括項目道路、鐵路、港口、能源供應等相關基礎設施配套情況及安排,項目土地情況及安排,項目滿足當地環保要求措施,項目在勞動力供應和安全方面的安排和措施,加工類項目應說明項目原料來源的情況;
(四)財務效益指標:包括項目總銷售收入、利潤、投資回收期、內部收益率等財務預測指標,以及中方投資回收期及回報率等預測指標。
并購類項目
(一)被收購對象情況:股權收購類項目應包括被收購企業全稱(中英文)、主要經營范圍、注冊地、注冊資本、生產情況、經營情況及資產與負債等財務狀況,股權結構、上市情況及最新股市表現、主要股東簡況,被收購企業及其產品、技術在同行業所處地位、發展狀況等;資產收購類項目應包括被收購資產構成,專業中介機構確定的評估價,資產所有者基本情況等;
(二)收購方案:包括收購標的,收購價格(說明定價方法及主要參數),實施主體,交易方式,收購進度安排、對其他競爭者的應對設想等;
(注:并購類項目同時包括投資建設方面內容的,還應說明建設類項目所要求的各項內容,并說明項目綜合財務效益指標。)
六、項目合作及資金情況
(一)項目合作方案:包括項目各方股比,出資形式,合作方式,收入和利潤分配,產品分配,其他合作內容;
(二)項目資金運用:包括項目總投資,建設類項目的前期費用(中介費、勘探費等)、工程建設資金及其使用構成、流動資金的使用等,并購類項目的收購前期費用、收購資金及其使用構成,中方投資額及其使用構成等;
(三)項目資金籌措:包括項目資本金及各方出資,銀行貸款及其他社會融資的構成與來源,項目用匯金額及來源等。
七、項目風險分析
分析項目可能存在的風險及不確定性,并提出防范風險的相關措施:國別風險,法律及政策風險,市場風險,建設風險,外匯風險,環保風險,礦權及資源量風險,勞工風險,項目可能面臨的其他風險;股權收購類項目還應分析企業運營風險。
八、其他事項
(一)項目是否存在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實施項目的下一步工作計劃。
九、附件目錄
(一)《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號令)第十七條要求隨項目申請報告提供的有關文件;
(二)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