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方面的社會調查報告范文(精選3篇)
農業方面的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篇1
近年來,“三農”問題一直是眾人關注的焦點。在家鄉松陽縣,通過調查,深入地了解了當地農村現狀及農業產業化的發展狀況。本文就農業產業化中的主要問題提出了一些新的觀點。
關鍵字:農業產業化;農村土地緊缺;專業合作組織;農民增收;新興鄉
隨著新年鐘聲的敲響,XX年溫暖的春風已經悄然吹過我們的臉龐,過去的XX年,黨和國家繼續推行了一系列政策,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推進了農村經濟、教育、醫療等各項事業的發展,促進了農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全社會對于“三農”問題的關注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乘此東風,寒假期間我針對家鄉農村農民的生產生活狀況做了一次深入細致的調查,通過走訪農戶、鄉鎮政府,了解了農村農民的收入、支出結構以及農村的醫療衛生和教育等的狀況。通過調查走訪,取得了一些寶貴的實踐經驗,并就發現的一些迫在眉睫、亟待解決的問題訪問了當地有關部門的政府工作人員,最后結合自己的思考得出了本報告。
一 總況
家鄉松陽縣位于浙江省南部,是閩浙山地綿綿群山中一顆未經雕飾的天然寶玉,擁有浙南最大的山間盆地——松古平原。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造就了松陽18XX年來經濟殷實、民風淳樸、社會安寧的社會環境。宋代狀元沈晦更有“唯此桃花源,四塞無他顧”的衷心贊嘆。然而正是這種小農經濟的封閉思想,讓我縣在全省上下臥薪嘗膽、背水一戰大力發展中國市場經濟的最早的主體——中小民營企業的改革發展大潮中錯失了不少機會,比起周圍的發達地區,我們落后了許多。在全省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的XX年,我縣的人均GDP卻只有全省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特別是占全縣人口87。5%的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還比較低。XX年浙江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6660元,而我縣卻只有3209元。
我縣農村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個樣本:平原村——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鄉鎮附近村——城鎮化進程中的;山區村——貧困中的。
根據政府部門的統計報告以及實際調查了解,通過產業結構調整,茶葉、食用菌、水果和蔬菜已經成為四個上億元產值的全縣農業主導產業。近幾年來茶葉生產的發展尤為迅速,XX年產值達1。45億。而新建成的浙南茶葉市場已成為全省最大的茶葉市場之一,種植茶葉則成了平原鄉如下面要提到的新興鄉廣大農民增收的一個特色產業。
而在中心城鎮附近,傳統的農產品簡單出售所得早已不是農民家庭收入的主要部分,不少農民也趕著浙江省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大潮,許多農民轉為從事工商等產業,有的甚至開始回過頭來投資農業,致力于搞農業產業化,如創辦農產品加工企業等。他們的收入主要是源于經營性收入、創業性收入以及財產性收入。
此外,縣內也有一些山區鄉鎮,其耕地面積少而且土地貧瘠,缺少合適的經濟作物,本身工業又不發達,無法滿足大量的農村勞動力,于是外出務工就成為當地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如象溪鎮就是這樣的典型。全鄉耕地面積6172畝,而勞動力就有8855人之多,人均耕地只有0。7畝。全鄉共有2396人外出打工,有的村甚至有一半以上的勞動力輸出。
二 現狀及問題在實地調查走訪的一些農戶中,有幾位的情況較為典型(調查記錄見附)。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思考,發現了一些共同性的問題:
1. 農民對于增收狀況普遍不樂觀,增收的偶然性、風險性過大。茶農們由于土地有限,無法擴大規模,增收渠道較窄,而且由于產業規模較小,過度依賴市場,而市場價格的漲跌將對其有致命影響。
而從事二、三產業以及外出務工的農民也由于資金、市場、政策環境等對于增收前景抱謹慎態度。
2. 教育投資成為一般農民家庭的`最大支出。我縣通過農村稅費改革,已于開始全部免除了農業稅、農業特產稅等以及其他大部分的農村行政事業性收費;我縣將從XX年起逐步推行九年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制度。過去,按一般的農民家庭來算,大部分家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孩子,倘若是上小學或者初中,依賴家里的省吃儉用尚能基本維持,到了高中階段則不然,在農村地區,一個高中生每年的學費和日常花費需要6000元(調查所得數據)左右。一般農民家庭的經濟狀況能承擔的最多只能是一個孩子上高中的費用,并且倍感拮據;倘若孩子上了大學,便有很多家庭能經不起(在城市人看來并不算什么的)重負.
3. 因病返貧的情況較為普遍,農村醫療保險制度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待加強。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在我縣已經實施一年,一般要求在縣鄉級以上醫院就醫方可憑有效證件報銷一定數額以上部分金額的一定比例。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一般小病就是靠土方或者買些常用藥,舍不得上醫院。醫療保險對他們來說形同虛設。而真正去醫院的農民,一般花費一兩千的,按照規定只能得到一兩百的保險金,只能算是杯水車薪。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我縣財政力量有限,一是保障力度較小,二是以錢定人,農村低保應保未保率高達50%,值得政府有關部門引起重視。
4.農村信用社金融信貸事業發展滯后。
農業方面的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篇2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推進農業規模經營,促進農業農村產業化進程的主要力量。作為一個山區農業小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情況如何,在發展中還存在哪些問題,以及如何加快促進我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近日對有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整理報告如下:
一、我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基本特點
近年來,我縣高度重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作,加大了對產業大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等新型主體的扶持力度,全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迅速,呈現出三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數量增長快。今年新增農民合作社20家,全縣達到157家,比上年增長14.5%,同比增4個百分點,其中省級示范社12家,今年新增7家,同比增長快1倍,全縣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203個,目前已有30個家庭農場在工商部門進行了登記注冊。
二是經營方式活。一是土地流轉形式活:今年全縣已流轉耕地面積20190畝(其中:轉包3960畝,轉讓745畝,互換1038和出租10941畝,其他3506面),占承包面積的20%左右。二是業主資本組織形式多樣:有合伙、股份合作、股份制、獨資等;三是從事經營領域廣: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休閑農業等。目前已呈現了由傳統產業向新型產業拓展,由農業生產向農業企業轉變,由各自為陣向聯合戰線推進的可喜態勢。
三是輻射效應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代表最先進的農業生產力,在信息、技術、投入和市場開拓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其經營收益是傳統生產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據調查,新型農業主體經營土地一般畝用工40個左右,每個工日40-60元。農民通過給業主打工,不僅獲得了務工收入,而且學到了致富本領。
二、我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營主體參與者素質有待提高。一是業主素質參差不齊:部分業主思想素質較差,管理水平較低。有的存在“等、靠、要”思想,為項目應付檢查,為享受優惠政策成立的;二是農民對新型農業認知較低:如農民加入專業合作社的意愿不強,小農意識仍很嚴重,風險意識弱,社員議事意見難以統一。據不完全調查,我縣新型農業經營者中有近八成的年齡在40歲以上,超過1/3的經營者年齡在50歲以上。一旦他們從農業產業中退出,將轉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經營發展。
(二)管理體制建設不規范。就全縣154家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而言,仍有少部份是松散形的,沒有內設組織機構,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運作上很少整體參與,甚至沒有搞過運作活動,規范化運作差。由于制度的缺失,合作社資金(包括股金)管理上民主度不夠,資金運行不透明,利潤分配不合理現象依舊存在于少數合作社中,極大影響了農民對加入新型農業經營的積極性。
(三)政策落實效率不高。近些年來,國家和各級政府加大了對農業的支持力度,出臺了不少強農惠農政策,對農業穩定發展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成長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支農政策之間缺乏整合性和銜接性,讓本來就少的扶持資金更難取到扶持作用。同時,不少支農政策從政府下達到農民獲得,經過的中間層次和環節過多,導致政策執行中的尋租現象,政策實施成本較高,具有明顯的時滯性,政策效率不高。
三、推進我縣新型農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黨的xx大以及黨的xx屆全會要求圍繞現代農業建設,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為骨干,以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為紐帶,以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為保障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為加快推進我縣新型農業體系建設,建議:
一是加快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高素質的農民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基礎。研究制定職業農民的認定標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從所從事的農業行業領域、農業勞動時間、生產經營規模、素質能力等方面進行探索認定,并作為培育和扶持的依據。拓寬培養渠道,開展多形式、經常性的職業教育培訓,完善農業職業培訓體系和綠色證書制度,健全農業技能持證上崗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擴大陽光工程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規模,廣泛開展種糧大戶、養殖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和合作社帶頭人等培訓。吸引和支持高素質人才務農創業。
二是大力發展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按照“生產有規模、產品有標牌、經營有場地、設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產領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的認定標準。健全家庭農場注冊登記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對認定的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新增農業補貼重點向其傾斜。實行以獎代補,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予以獎勵。通過建立土地流轉專項資金等方式,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流轉。加強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的指導和服務,提高其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三是加快發展農民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擴大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深入推進示范社建設行動,促進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建立示范社評定機制,分級發布示范社名錄,把示范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完善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規范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創新適合合作社生產經營特點的保險產品和服務。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庫和培訓基地,著力打造合作社領軍人才隊伍和輔導員隊伍。
四是做大做強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利益聯結機制,促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深入創建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促進龍頭企業集群發展和縣域經濟發展。推動龍頭企業與農戶、合作社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采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實現龍頭企業與農民及合作社共舞共進共贏。
五是加快培育經營性農業服務組織。從市場準入、稅費減免、資金支持、人才引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多元化、形式多樣化、運作市場化,使農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會化服務。鼓勵和支持經營性農業服務組織參與良種示范、農機作業、抗旱排澇、沼氣維護、統防統治、產品營銷等服務。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縣創建工作,積極探索“專業化服務公司+合作社+專業大戶”、“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化服務隊+農戶”等多種服務模式,及時總結推廣。
農業方面的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篇3
在我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的穩定發展是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關鍵。作為世界上農業自然災害比較嚴重的國家,我國脆弱的農業,亟須農業保險的有力保障和支持,以保證農業生產經營的穩定和持續發展。
一、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從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了一些農業保險業務。1982年到1992年農業保險業務呈上升趨勢,到1992年當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8.62億元。但保費快速上升的同時是居高不下的賠付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以后,過高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不得不調整農險結構,對一些風險大、虧損多的農險業務進行戰略性收縮,而其他保險公司則是退出農業保險的經營。中國人保香港上市后,由于經濟效益的原因,不再經營大部分的農險業務。
自以來,專業農險公司開始浮出水面,9個省區市的農業保險試點也已經全面鋪開。保監會頒布了發展農業保險的指導性意見,提出農業保險發展的五種模式:一是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農業險;二是在經營農業險基礎較好的上海、黑龍江等地區,設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三是設立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四是在地方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嘗試設立由地方財政兜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五是繼續引進像法國安盟保險等具有農業保險經營的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
二、我國農業保險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的農業保險仍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現行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不適應農業保險發展的需要。一方面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不高,農業保險的發展面臨資源短缺、技術薄弱、人才匱乏等問題。另外,傳統風險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農業生產和經營風險的客觀存在,必然形成對農業保險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明顯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規模的土地經營客觀上弱化了農業保險的經濟保障功能,窄小的經營規模使農民產生較低的預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險成本;我國的農業保險主要以商業形式經營,國家支持和補貼較少,相對農民收入而言,保險費率較高,抑制了農民對保險的需求。
(二)缺乏專業性保險從業人員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發展呈現多次起落,保險人才斷層,目前我國保險從業人員大多數人是從其他行業轉來的,沒受過專門保險教育。而農業保險經營的復雜性、艱苦性,更是導致人才奇缺。因此,從業人員現狀是經驗型多,知識型少;保守型多,開拓型少;單一型多,復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數據表明,我國保險市場人才供需比例約為1:4。人才的極度匱乏,特別是核保、核賠、精算等技術型人才和管理、營銷、培訓等復合型人才的嚴重不足,已成為制約保險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農業保險險種減少,發展滯后
我國保險業在經歷了最初十幾年的快速增長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險產品的結構不合理,險種可選性少,不能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這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產品缺乏創新,一方面產品雷同多,細分度不夠,達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組合效應。另一方面產品開發能力弱,更新換代慢。由于長年虧損、業務萎縮。
(四)保險中介機構缺位
規范化的保險中介機構活躍在保險市場上,是現代保險市場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對保險的供求雙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橋梁作用。特別在農村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可以將保險公司的經營觸角延伸到農村的各個角落,節約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也能起到服務于廣大農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國保險公司幾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業隊伍承保農業保險,沒有充分利用農村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公司這一中介形式。
(五)農民投保意識不高
農民對農業保險既力不從心,又心有疑慮。首先,由于農業保險風險大、農業保險項目經營經常入不敷出,保險公司對其要求較高保險費率,而高保費又令更多的農民買不起保險。其次,許多農民對保險認識不足,風險管理意識差。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農民對保險存在認識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險的作用,許多農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農意識的影響,很難相信保險對生產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賴保險,許多農民買了保險后,高枕無憂,不積極參與防災防損,導致損失擴大;三是道德風險嚴重,由于農業生產分散,保險公司監督力度不夠,少數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利用保險進行欺詐活動,把保險當作“搖錢樹”,失去了保險的意義,觸犯了國家法律。
(六)我國農業保險的再保險機制和再保險市場尚不完善
我國農業保險由于缺乏適當的再保險安排,使得風險過于集中在保險經營主體自身、難于分散,影響經營主體的經營效果。而國外農業保險經營普遍有再保險機制的支持,特別是避免特大自然災害對農業和農民的影響。例如,美國聯邦政府農作物保險公司負責在中央建立再保險基金,向開展農作物保險的保險人提供超額損失再保險,再保險責任按賠付率分段確定,目的是既向各私營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超額損失再保險(不超過115%),又限制農作物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而我國,由于再保險市場有效需求不足,市場主體數量少且不健全,導致我國的再保險市場一方面供給主體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另一方面技術與服務遠遠落后于國際水平。
三、對策
當前,我國農業保險面臨著“供給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雙重問題,保險經營和發展的兩難困境。結合我國農業保險的特點和國外農業保險發展經驗,為了推動我國農業保險市場的發展,我國應從以下幾方面采取對策:
(一)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市場。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一是完善農業保險供給體系,一方面商業保險公司要改變經營方式,轉變經營作風,以增加農業保險的供給;另一方面,要完善和拓展農業保險經營機構的職能,克服農業保險中的逆向選擇。二是提高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水平。要大力開展農業保險的宣傳工作,提高農民的風險管理意識,培育農業保險意識,鼓勵農業的規模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以增強農民對農業保險的動機和能力。三是培育農業保險人才。培育具有專業知識和開拓創新精神的農業保險人才,提高農業保險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的多層次需要。
(二)加強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強農業保險立法和完善的制度環境,政府應制訂相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二是實行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和再保險政策,支持保險業的發展;三是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政府通過財政補貼很多優惠政策支持農業再保險市場,擴大風險分散面,達到風險分散的目的。
(三)利用資本市場分散巨額風險。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國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財政撥款或補貼方式建立巨災專項風險基金;二是發展保險衍生產品。
(四)加強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農業風險的特殊性、復雜性決定了農業保險經營技術的特殊要求。技術是保險經營的重要要素,而發展保險技術的關鍵又是人才。但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農業保險更是呈萎縮趨勢,導致農業保險人才奇缺。因此,為了農業保險事業的順利發展,一定要重視和開展對農業保險技術人才的培養,通過代培、委陪、函授等多種方式培養基層農業保險業務骨干,同時,要在大專院校培養具有農業保險系統理論的高級專業人才,確保農業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