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合同范本(精選9篇)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1
被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范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2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簽訂。
一方為:(以下簡稱受方)。
另一方為:(以下簡稱供方)。
前言
1.供方是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供方于年月日將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中國專利局于年月日批準號專利權。
2.供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4.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1款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供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2款 技術使用范圍
1.供方確定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號專利技術,供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或者:供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沒有使用過號專利技術,供方確定號專利技術在簽訂合同時達到下列技術使用水平……)
3.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3款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
第4款 技術援助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提供實施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負責接受、安排受方技術人員赴供方企業培訓。供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受方培訓的要求,使受方人員能掌握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5款 專利技術的改進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受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受方的改進成果。
3.受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受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受方所有。
第6款 供方的擔保
1.供方擔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內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廠對號專利產品的技術水平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并由供方承擔考核、驗收責任。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擔保其所有的號專利權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沒有缺陷的。
第7款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供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供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受方。受方有權免費取得供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供方和受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3
專利使用許可人(甲方):
專利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專利使用許可范圍
1、甲方將專利號為 的專利技術授權許可乙方使用。
2、項目名稱:
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
申請日:; 申請號:;
專利號: 專利有效期限:20xx年;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直至乙方公司注銷為止。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技術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的形式為:普通實施許可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第一條所許可使用范圍內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使用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
3、甲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主要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甲方到庭應訴并承擔法律責任。
三、專利后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
五、爭議的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4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茲委托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專利理人________為辦理名稱為__________的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
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表人辦理,
□申請、審批、復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托人(單位或個人)_______(蓋章或簽字)
委托單位表人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三、受委托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四、專利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六、委托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表要簽字。委托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5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范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年月日: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6
簽約時間:
簽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國_市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擁有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國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省_市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并對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制造”的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后,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美元(大寫: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美元;
b.設計費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3.6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美元(大寫: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計_×美元(大寫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美元(大寫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美元(大寫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計_美元(大寫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后,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后,經審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計_美元(大寫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計_美元(大寫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歷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凈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機場后,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并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后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并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不足一周時,罰款按一周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后并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息為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于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于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并加計年息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性能指標降低_%,賠償合同總價的_%;
b.合同產品的_×性能指標降低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
c.合同產品的_×性能指標降低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后,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后,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制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征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國政府于_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該協定已于_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稅法和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征收的_×稅和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條和第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準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稅和_×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于_年_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稅和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年×月×日在北京簽,然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后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之日起6個月后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
受讓方 出讓方
(簽 ) (簽 )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公司
日 期:__年×月×日
關于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于__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_美元(大寫:_美元)的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百分之×)即_美元(大寫:_美元)的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后15天內,愿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_%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后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公司
日 期:_年×月×日
關于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于__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_×專有技術金額為_美元(大寫:_美元)的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百分之×)即_美元(大寫:_美元)的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_%(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后_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_條和第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后一筆付款后即告失效。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7
甲方:_________(總部/分部)。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店)。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為了規范總部專利實施許可的行為,根據總部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實施許可協議:
一、許可實施的專利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以下專利:
(1)專利名稱:_________,研制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申請號:_________,專利批準號:_________,專利申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批準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權的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的內容:_________。
(2)專利名稱:_________,研制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申請號:_________,專利批準號:_________,專利申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批準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權的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的內容:_________。
二、實施許可的方式
甲方授權乙方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實施本協議規定的專利,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限于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2)_________。
三、實施許可的區域
使用本協議許可實施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區域范圍,限于特許區域內,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制造的產品限于在特許區域內特許店銷售;
(2)產品銷售的客戶限于在特許區域注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實施該專利所需的設計圖紙、制造工藝及_________資料交付乙方。
五、技術服務
甲方應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乙方實施該專利,使產品達到設計要求。技術服務的內容包括:
(1)指派開發該專利的_________人員提供技術指導;
(2)指派設備安裝_________人員負責指導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3)_________。
六、質量標準
甲方實施許可的專利及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以下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質量標準gb_________;
(2)符合總部規定的_________質量標準;
(3)符合_________。
七、保密事項
與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中的_________,系總部未公開的專有技術,乙方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規定:
(1)除乙方總經理、總工程師及_________人員之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披露該商業秘密;
(2)乙方應當與知悉該商業秘密的上述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3)_________。
八、實施許可的期限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的_________專利,其許可實施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九、專利實施的計劃
實施本協議許可專利的計劃與進度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照總部的設計要求完成生產車間的建設與驗收,達到生產所需的各項要求;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調試,主要由甲方負責;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始投入生產(銷售)。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實施本協議許可專利制造的產品由_________單位以_________方法進行試驗和檢驗,并符合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質量標準,達到_________技術指標與_________要求。
十一、專利許可使用費
甲方應當收取的專利實施許可費用,已經包括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特許經營費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乙方按照_________標準向甲方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并按月(季)交納。
十二、技術改進
乙方在實施總部專利及技術秘密的基礎上作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乙方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予以保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并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十三、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專利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總部)損失外,并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將許可實施的專利用于制造(銷售)本協議規定范圍以外的產品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2)將制造的產品通過特許店以外的其他途徑進行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3)將制造的產品銷售給未在特許區域內注冊的企業或企業的分支機構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4)披露、使用與實施專利有關的商業秘密的,除按照法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能滿足專利實施的技術要求的,除返還設備外,并應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2)制造的專利產品達不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的,除返還設備外,并應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3)_________。
十四、總部的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
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五、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甲方及乙方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術語解釋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8
許可人:
被許可人:
鑒于:
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公司使用,且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本身,以及向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后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
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 被許可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 篇9
本合同于一九_年_月_日在_×簽訂。
一方為:中國,北京,__×公司(以下簡稱受方)。
另一方為:×國,_市,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前言
1.供方是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供方于__年×月×日將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中國專利局于__年×月×日批準_號專利權。
2.供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4.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1款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供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2款 技術使用范圍
1.供方確定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號專利技術,供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或者:供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沒有使用過_號專利技術,供方確定_號專利技術在簽訂合同時達到下列技術使用水平……)
3.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3款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
第4款 技術援助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提供實施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負責接受、安排受方技術人員赴供方企業培訓。供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受方培訓的要求,使受方人員能掌握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5款 專利技術的改進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受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受方的改進成果。
3.受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受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受方所有。
第6款 供方的擔保
1.供方擔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內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廠對_號專利產品的技術水平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并由供方承擔考核、驗收責任。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擔保其所有的_號專利權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沒有缺陷的。
第7款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供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供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受方。受方有權免費取得供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供方和受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
供方 _%,受方 _%。
第8款 實施義務
1.受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受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9款 支付和支付條件
1.受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為:
入門費:____美元(大寫:____美元)
提成費:按雙方商定的提成方式、提成率、提成基價、提成年限等規定寫清楚。
2.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電匯(t/t)或信匯(m/t)支付,受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銀行支付。供方付給受方的款項應通過__銀行和北京中國銀行支付。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供方負擔。
3.本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3.1 入門費的_%,計____美元,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于30天,,經審核無誤支付給供方:
a.供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美元以受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b.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受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供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美元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3.2 入門費的_%,計____美元,在供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1規定的技術資料后,不晚于受方收到供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技術資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運單及供方說明技術資料已經全部交付完畢的信件一式二份。
3.3 入門費的_%,計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2完成培訓工作后,受方收到下述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式兩份。
4.受方在產品考核達到第2款所規定的技術水平后,開始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支付條件如下:
4.1 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內,受方將上一日歷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通知供方(注:也可規定一年二次,或其他辦法)。
4.2 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5.供方需向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10款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受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供方承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受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供方。
第11款 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12款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13款 違約 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非屬不可抗力的原因違反本合同的條款,另一方可以用書面方式要求違章方賠償損失或提前終止合同。如果要求賠償損失,通知發出90天內違章方未予賠償,另一方有權提請仲裁。
第14款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簽。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終止后,受方有權繼續銷售在合同終止前制造的合同產品。
4.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5.本合同用英文和中文兩種文寫成,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英文本和中文本各一式2份(日本國以日文和中文兩種文)。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或中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15款 法定地址
供方:_公司 受方:_公司
地址: 地址:
電傳: 電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