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融資協議書文本(通用3篇)
協助融資協議書文本 篇1
協助融資協議書文本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書于20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即委托人),與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登記注冊的來亞洲東寶國際 投資管*有限公司,其地址:廣東省廣州市人民北路913號(以下稱甲方,即代理人)
鑒于:
乙方欲從全球范圍內引進資金,甲方與乙方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權代表,乙方授權甲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額度、投資項目及其他相關事宜。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按照6.1條款支付給甲方的傭金;
2.2各條款所列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代理
3.1甲方與乙方協商后,甲方作為乙方的 項目的全權代理并代表乙方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相關事宜。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項目引入資金的一切相關事宜。
3.3根據協議甲方作為乙方委托該項目的全權代理,代表乙方引進投資資金。如果投資方與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乙方與投資方洽談該項目的具體事宜,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投資協議,甲方收取傭金。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4.1本協議期內甲方必須努力與投資方洽談,向投資方取得最好的投資額度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乙方及時準備引資工作。
(1)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乙方取得投資金并促成乙方與投資方簽訂投資合作協議。
(2)盡全力為乙方的招商引資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該項目的全權代理人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乙方代理任何事項;
(2)以乙方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乙方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不論以任何方式從乙方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資金、服務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5.1 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與投資方洽商有關事宜。
5.2 乙方對于項目的優惠條件有所變動,或政策有所傾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詳細資料。
5.3 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有關項目的信息都是真實的、確切的。
第六條傭金
6.1 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引進資金總額的______ %的傭金。傭金以投資協議簽署之日以___支付。
6.2甲乙雙方同意投資方與乙方簽署投資協議條款時,乙方應根據6.1條款規定支付傭金,同時甲方必須按照第6.1條規定的權利收取傭金,屆時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及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甲方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2按協議規定,甲方促成了投資方與乙方的投資談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與投資方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將視甲方代理責任完成,乙方就必須按6.1條規定支付完全額度的傭金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變更。
第九條 使用的法律
9.1本協議的一切條款都是根據憲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經濟法等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后,由于頒布了新的法律、 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調 整,以保證甲乙雙方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10.3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須按協議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0.4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聘請律師費用,由敗訴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二條 通知
凡有關協議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等方式傳遞。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亞洲東寶國際投資管*有限公司乙 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職務:職務:
注: 1、本協議須與擔保書同時使用方可生效。
2、乙方需提供代表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且附在本協議后
3、本協議適用于簽署地的法律
協助融資協議書文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企業的融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將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融資給甲方,甲方同意每年支付分紅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三,甲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融資資金用于公司運作。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融資乙方的出資后,其陽川企業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保證條款乙方承認《_______企業章程》及本合同的規定,保證按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五,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甲、乙方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應在協商一致后生效。當發生下列情狀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甲方退回融資金額。
八,爭議的解決凡甲、乙方因本合同發生有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協助融資協議書文本 篇3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簽訂:
(1)_________(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包括其繼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作為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款人”或“貸款銀行”,根據上下文內容可包括其繼受人和受讓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包括其繼受人)。
鑒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請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提供總計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且為此公司保證人同意按本協議規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證、聲明和承諾以及公司保證書。因此,當事人各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定義的以外,以下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1.1.1 “適用法律”包括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新加坡、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憲法、條約、法令、各級立法、普通法、慣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轉讓契約”包括保險單轉讓契約、銷售收入轉讓契約、租金收入的轉讓契約和貸款人憑其自主決定而不時要求的其他轉讓契約;
1.1.3 “保險單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a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保險單(及保險單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保險單轉讓契約;
1.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b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5 “銷售收入的轉讓”是指將按照本協議附件c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契約;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關貸款額度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月或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貸款額度被全額提取的期間,以較早者為準;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國和紐約市銀行及外匯交易市場通常開門營業之日;
1.1.8 “公司保證書”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按照本協議附件e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證書,包括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變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第5.1款規定開始提款之日(無論提款是否實際發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規定,已經或將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體根據條款加以規定)的貸款額度項下的款項;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經借款人董事會決議授權的人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按照本協議附件“f”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一份或多份請求提款的通知;
1.1.12 “違約事件”是指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
1.1.13 “貸款額度”是指貸款人將根據本協議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不超過本金總額的貸款額度;
1.1.14 “最后還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滿十二(12)個月之日或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而絕對自主決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債務”是指根據本協議第12.1.5款規定,借款人對任何第三方所負擔的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或責任;
1.1.16 “保單”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屬設施、裝修、裝璜、商貿設備和所有為經營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財產借款人按貸款人的要求自費投保而取得的保險單證,其保險范圍包括上述財產全值或貸款人決定的價值就火災、偷盜、雷擊、意外、暴亂、破壞、滅失、貶值或貸款人不時決定的其它風險;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計息期”是指根據下述規定所確定的每一連續期間:
1.1.18.1 與提款有關的第一個計息期應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2 其后的每一計息期應是自前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3 如果一個計息期被延長或被縮短,則下一個計息期應當如同前一計息期不曾被延長或縮短而仍于其本應到期之日結束,除非下一個計息期本身也被相應地延長或縮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還款閂的計息期應被縮短至該最后還款日結束;
1.1.19 “貸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償的貸款額度的本金總額或(視協議的具體規定)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尚未清償的金額數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個日歷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個日歷月的同日(含該日)止的期間,但是(1)如果該期間自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起而該工作日在下一個日歷月沒有相應日,則該期間應于該下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2)如果該同日不是一個工作日,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但是如果該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結束。
1.1.21 “抵押協議”是指已經或將由抵押人按照本協議附件g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被稱為“抵押”的擔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物”的定義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人”的定義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貸款人不時確定的該時所用的美元基本貸款利率;
1.1.25 “本金總額”是指金額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