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世界知識產權日
XX年起,每年的4月26日[1]是世界知識產權日。該主題日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設立。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正式成立。XX年10月,在該組織召開的第35屆成員大會上,中國和阿爾及利亞提出了關于建立“世界知識產權日”的提案,獲大會通過,世界知識產權日由此設立。
設立該主題日旨在促進各界樹立尊重知識[2]、崇尚科學,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環境。每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會確定一個主題,各成員國應圍繞當年主題在世界知識產權日期間舉辦各種宣傳活動,以達到設立該主題日的目的。
每年的這一天,全世界和中國各地都舉行多種多樣的活動。維護知識產權,是尊重別人勞動成果的體現。維護知識產權,不僅是查獲了多少張翻版,查處了多少假商標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普及知識,全面提升市民的維權意識。“尊重知識產權,維護市場秩序”是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中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部分。
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
為了讓更多的人們參與討論知識產權鼓勵創新和創造的作用,我們在每年的4月26日慶祝世界知識產權日。
XX年世界知識產權日——因樂而動,為樂維權
大約40年前,當鮑勃•馬利和“哭泣者”樂隊在金斯敦的錄音棚錄下《燃燒》專輯的主打歌曲時,他們肯定想不到這種樸素直白的曲調會廣為流傳,成為經久不衰的捍衛人權的國際歌。
這就是音樂的力量。音樂形成于最早的節奏,此后它就不斷演變,直至成為這種最普遍的創造性表達,始終令我們為之動容。從京劇到維也納愛樂樂團、從巴馬科藍調到芝加哥電音、從印度拉格調到阿爾及利亞拉埃樂,到南非城鎮爵士,再到倫敦電音舞曲,音樂超越國界,觸動著我們內心某種原始的節拍。即使在沒聽音樂的時候,它也往往在腦海里縈繞——那是我們的思想之樂。
我們欣賞的音樂得益于世界各地成千上萬人的靈感和付出,這些極富創造性的人包括歌手、詞曲作者、音樂家、出版商、制片人、曲作家、工程師以及其他很多人。空前豐富的音樂流派和風格造就了它的廣度和類別,我們只需輕觸屏幕,幾乎每天都可以獲得新的混合模式。獲取音樂的技術以及為技術提供相應支撐的商業模式,也發生著一日千里的變化。下載或流媒體傳輸、購買或訂購、從創作者直銷給消費者——多種方式,盡可自由選擇。
我們與音樂的關系將來會變成什么樣?音樂將如何創作并傳播?聽音樂的方式會如何演變?怎樣才能確保那些給我們帶來這種普遍快樂的人們能憑自己的技藝謀生?請加入我們在facebook的討論,看看哪些變革在塑造當今的音樂產業,聽聽親身從事音樂創作行業的人們對未來的看法。不論您喜歡韓流還是嘻哈,或是貝多芬的晚期弦樂四重奏,加入我們的談話吧。因樂而動,為樂維權,為你鐘愛的音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