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祭祀的防火宣傳通知(通用3篇)
清明節祭祀的防火宣傳通知 篇1
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清明節”即將來臨,為提倡科學文明的祭祀,確保管理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安全,我們特此發出如下通告。
一、清明祭掃期間人流多、車流量大,極易引發森林草原火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草原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極為困難的災害,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防范森林草原火災,保護綠色家園,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廣大群眾應革除喪葬陋俗,樹立文明祭掃觀,實行文明祭掃,杜絕在墓地上墳燒紙焚香、在路邊燒紙錢、放鞭炮等習俗,從源頭上消除森林草原火災隱患。提倡采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網絡祭掃等方式緬懷先人。管理區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倡導文明祭祀活動,廣泛動員社會積極參與防火安全工作,自覺履行防火安全宣傳責任,使文明低碳祭掃、共度平安清明深入人心。
二、對上墳燒紙的人員,將依照《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責任追究辦法》《錫林郭勒盟草原森林防火工作若干規定》進行依法處罰,并給予電視曝光,對引發火災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廣大群眾應加強自我約束,自覺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義務,不在防區內吸煙、燒烤、野炊,各級學校應加強對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導,防止玩火引起火患。對癡、呆、傻及精神疾病等特殊人員加強監管,防止因監護不力而引發森林草原火災。
三、“清明節”期間,各防區要充分認識防火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防火責任落實到位。要對本防區集中墓地和零散墳墓進行巡查監控。利用電視、廣播、手機等媒體進行宣傳,在集中墓地懸掛標語、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引導廣大群眾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文明掃墓。嚴格落實管理區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分組包片制和主要領導負責制,對責任區進行督促檢查,把防火工作措施落實到分場(嘎查村)、到戶、到人。
四、各級專業撲火隊伍和群眾撲火隊伍要做好撲火前的準備工作,保持臨戰狀態,一旦發現火情,立即出動,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五、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火情,請迅速撥打場鎮或管理區防火辦值班電話。
清明節祭祀的防火宣傳通知 篇2
時進四月,清明節即將到來,天氣轉暖,風大物燥,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確保我區森林防火特險期安全,現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在全區形成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文明祭祀、從我做起的濃厚氛圍,特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強護林防火、文明祭祀的宣傳指導工作,開展入戶宣傳,發放倡議書,將文明祭祀政策宣傳到每家每戶,全面杜絕清明違規燒香燒紙、戶外用火等現象。
二、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等大眾化宣傳平臺,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防火撲火基本常識和森林火災的嚴重危害,確保無火祭祀、文明祭祀。
三、要在人口密集區、進山路口等重要區域,設置懸掛森林防火宣傳標牌、橫幅標語,積極引導、教育群眾,移風易俗,采用現代文明祭掃方式,杜絕火種上山,營造人人文明祭祀、參與防火的氛圍,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清明節祭祀的防火宣傳通知 篇3
公安部消防局近日召開清明節消防安保工作視頻調度會,分析通報當前消防安全形勢,部署清明節期間消防安全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門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底線思維,始終保持高度警覺,全力確保清明節期間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會議要求,清明節前夕,各地公安消防部門要聯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門,以公墓、陵園、寺廟等祭祀場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風景區為重點,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單位火災防范措施、值班巡查是否落實到位;集中焚燒香、紙、燭的場所火源是否落實專人看管,是否及時清理可燃雜物,采取灑水濕化、現場監護等措施。
要立即對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一次分析評估,聚焦“高低大化”高危單位,緊盯室內兒童游樂場所、養老機構、幼兒園、寄宿制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部約見一次重點單位法人,督促全部開展一次自查,全部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書,全部組織一次全員培訓和應急演練,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要聯合住建部門繼續深化高層建筑綜合治理,督促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以及業主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嚴禁帶險作業、違規施工,限度降低外保溫材料火災發生。
會議強調,各地公安消防部門要結合春季防火特點和當地民風民俗,加大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微博、微信等宣傳平臺,發布消防安全提示和大風天及野外用火警示。
要廣泛開展“文明祭掃、平安清明”宣傳活動,教育群眾在祭掃活動中安全用火,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要嚴格執勤備戰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干部值班備勤責任。要加強與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的溝通聯系,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備足各類滅火藥劑和戰勤保障物資,重點保護鄉鎮村屯,堅決杜絕“山火進村,家火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