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晚婚的請假條(通用3篇)
公務員晚婚的請假條 篇1
尊敬的局領導: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結婚,根據國家有關婚假規定,可享受3天婚假。另外,由于我目前已27歲,屬晚婚,可額外享受20天晚婚假。現申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共23天)休婚假,特此申請,請予以批準!
申請人:
X年X月X日
公務員晚婚的請假條 篇2
某某領導(先生)您好:
由于老家路途遠,做火車需要一天,端午節期間想多請假2天,希望組織上(或者公司)能給與本人假期,本人在端午節歸來后一定以更加飽滿的熱情迎接新的挑戰,以更加高漲的情緒投入到工作當中,并且處理好請假期間的事物,希望組織上給予批準!
謝謝!
姓名 :
此致
敬禮!
年月日
請假制度管理規定(最新)
一、請 假
(一)病假、事假無倫時間長短都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告知,絕不能不告而別,不請自走。無人知曉去向,無故不按時上班者視為曠工。
(二)請假的時限與準假權限
1、請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負責人請假;
2、請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長請假;
3、請假超過一天的向局長請假;
4、請假期滿,尚需再續者,應當向有關領導請示續假;
5、請假期滿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
(三)局領導請假
1、副局長請假:一天內向辦公室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長請假。
2、局長請假:一天內向分管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長通告,并按有關規定向縣有關領導請假。
(四)請假的方式
1、實行請假條制度。無倫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填寫請假條,分別按權限批示并留存備案。
2、請假者由本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按權限分別由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審批。請假條由辦公室負責設計、印制。
(五)對違犯制度的處理
1、對于偶爾發生的違犯請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對于違犯2次以上者,原則是批評教育,提高認識,自我改正;
3、對于長期不請假、擅離職守、無故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
4、請假逾期、又不續假、又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中。二、休 假
(一)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二)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3、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4、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5、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6、并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據工作需要可分別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計天數不可超過規定休假期。
2、集體休假,由局領導議定。
3、個人休假,須提前7天向分管領導申請,報局長審批后執行。
4、加班補休的,由個人提出申請、股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批示、局長審查批準后執行。
5、休假應按規定時限休假。期滿后要按時上班,逾期不歸的按無故曠工論處。(四)對違紀問題的處理
1、對輕微的違紀以教育為主,令其自覺改正;
2、對未經領導批準,又未通報給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視對工作影響的程度,給予警示教育、或通報批評;
3、對休假逾期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公務員請假條例
一、請假的程序
(一)機關公務員因事、并休假、探親、婚喪、生育等離崗,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如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確實不能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享受公休假的,可以直接在公休單上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二)因事、因病請假半天的,可口頭向處室分管負責人請假。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一般須書面請示,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同意后,交處室負責考勤的同志記錄。
(三)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
(四)對確有急事或急診事先無法請假的,應盡快以電話等方式口頭請假,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
(五)非領導職務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批準(關鍵性崗位離崗時應告知分管領導)同意;副職負責人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及局分管領導批準同意;處室主要負責人請假須經局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批準同意。
二、請假期間的待遇
(一)公務員并事假、哺乳假等期間其生活性補貼計發比例參照國家關于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期間計發基本工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性津貼停發。
(二)公務員病假、事假、哺乳假、探親假期間,交通補貼停發。
(三)公務員公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為了加強公務員管理,我市有關部門就公務員請假事宜作了明確規定。
事假: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來不及履行手續的事后必須補辦。凡未經批準占用工作時間或事假期滿擅自延長的,按曠工處理。事假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超過5個工作日的須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部門副職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由部門正職批準;3個工作日以上的,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科級干部請假,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個工作日以內的,由本人所在(處)室領導批準;1個工作日以上的,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因私申請出國出境事假,從嚴掌握,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領導研究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假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事假每次不超過5個工作日的,本人工資照發;超過5個工作日的,按實際工作日發放月工資。當年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年終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超過六個月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病假:病假應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出具合同醫院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因情況特殊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如需繼續延長假期的,要重新辦理有關手續。病假期滿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部門副職請假由
部門正職批準,部門科級以下人員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由領導班子研究批準并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病假期間待遇按省人事廳《關于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蘇人通[1998]130號)規定執行。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婚喪假:婚喪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準。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13天。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喪假3天。婚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產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準。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婚育女職工產假延長30天,丈夫可請護理假10天。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給予20―30天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內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篇三:公務員請假制度
國家公務員請假規定
一、請假
(一)病假、事假無倫時間長短都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告知,絕不能不告而別,不請自走。無人知曉去向,無故不按時上班者視為曠工。
(二)請假的時限與準假權限
1、請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負責人請假;
2、請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長請假;
3、請假超過一天的向局長請假;
4、請假期滿,尚需再續者,應當向有關領導請示續假;
5、請假期滿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
(三)局領導請假
1、 副局長請假:一天內向辦公室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長請假。
2、局長請假:一天內向分管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長通告,并按有關規定向縣有關領導請假。
(四)請假的方式
1、實行請假條制度。無倫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填寫請假條,分別按權限批示并留存備案。
2、請假者由本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按權限分別由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審批。請假條由辦公室負責設計、印制。
(五)對違犯制度的處理
1、對于偶爾發生的違犯請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對于違犯2次以上者,原則是批評教育,提高認識,自我改正;
3、對于長期不請假、擅離職守、無故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
4、請假逾期、又不續假、又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中。
二、休假
(一)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2、 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二)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3、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4、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5、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7、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據工作需要可分別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計天數不可超過規定休假期。
2、集體休假,由局領導議定。
3、個人休假,須提前7天向分管領導申請,報局長審批后執行。
4、加班補休的,由個人提出申請、股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批示、局長審查批準后執行。
5、休假應按規定時限休假。期滿后要按時上班,逾期不歸的按無故曠工論處。
(四)對違紀問題的處理
1、對輕微的違紀以教育為主,令其自覺改正;
2、對未經領導批準,又未通報給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視對工作影響的程度,給予警示教育、或通報批評;
3、對休假逾期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公務員晚婚的請假條 篇3
尊敬的領導:
由于本人的產休假在**年**月**日休完,但本人身體比較虛弱,在休假期間身體未能恢復到正常狀態,產假過后沒能正常上班,特此申請續請產假到**年**月**日。請予批準為盼!
此致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