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中心校長績效考核方案(通用3篇)
培訓中心校長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師德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先進、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促進教師提高師德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學校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水平,特制定此考核評價方案。
二、考核評價對象
各院系部任課教師。
三、考核評價內容
主要包括師德表現、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出勤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學工作。
四、考核評價原則
1.堅持全面、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實行專家、教師、學生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遵循特點、分類評價的原則。
4.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考核評價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優秀占10%左右,當年受處分或者有嚴重教學事故的教師視情節輕重,可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培訓中心校長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為適應目前義務教育新的經費運行機制需要,進一步推進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特修定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考核對象:
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二、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三、績效工資來源
每學期績效工資來源是由教育部門規定的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部分用于學校考核的學期總數(非在編人員的班主任工資從學校經費中支出)。
四、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考核總分值以100分為標準,分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各占總數的40%和60%。月考核分職業道德考核(10%)、出勤考核(15%)和工作量考核(15%)三個部分;期末考核分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績考核(30%)和考評(10%)三部分,考核工資期末一次性發放。
(一)月績效考核辦法
1、職業道德考核(10%)
職業道德考核分為師德、工作態度及工作紀律等方面,每月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月底交辦公室匯總。其中有下列情況直接從職業道德考核分中扣除。
(1)不按時上交學校(含部門)要求的各種資料、表冊一次扣1分。
(2)有干擾辦公、集會、教學秩序等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由校委會決定扣分。
(3)從事有償違規家教、亂訂資料、亂收費,經查屬實的,扣除當月職業道德考核得分。
(4)不服從學校的安排,視情節進行相應處理,由考核小組決定扣除其該項單月績效考核得分。
(5)在學校或社會上打架斗毆等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扣除1—5個月該項得分,并給予相應的處理。
(6)因工作瀆職釀成重大事故,因職業道德不良造成社會影響,有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者,一經查實,扣5分,造成后果的扣除1—5個月的該項得分并酌情給予行政處罰。
(7)凡有違教師師德和有損學校榮譽的言行,經學校研究后做出相應的處理。
職業道德扣分本月不夠者,在下月得分中扣,月績效考核分不夠者,在期末績效考核分中扣,扣完為止。
2、出勤考核(15%)
(1)病事假扣分辦法:
事假:月累計超過1天(不含1天)每人每節扣1元;每學期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原則上不再參加本學期的績效考核,特殊情況由學校進行研究后處理。婚假、產假、直系親屬喪假按上級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不到校應及時請假,否則作為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分。
病假:病假累計一學期滿45天者(45歲以上60天計),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外,不參加學校本學期末績效工資考核,重特大病情由校委會研究決定。病假以醫院病歷和住院收費單據為準,特殊情況需經學校研究是否作為病假處理。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病假、事假扣除法定假日和學校調整的休息日。
請假以批準的請假條為準(公事和參加學歷提高培訓、考試,也要寫請假條并經領導批準,才能視為上班,否則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的,按有關規定請假,且補上批準的假條,否則以曠課(曠工)處理;請假過程中遇節假日及周六、周日學校上課或教師集會等集體活動按正常上班扣分;如遇學校放假,則從事假中扣除相應天數。
(2)遲到、早退、曠課(曠工)扣分辦法:集會(包括朝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會、繼續教育學習等)、上班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 分(以值周領導抽查和教師反映且查屬實為準);集會時請假,每人每次扣0.5分,無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或曠工一次,扣3分,曠課(曠工)扣發實行累加。
(3)不采取計劃生育措施懷孕流產請假,除國家規定外作為事假處理,按事假有關規定執行,計劃內生育假按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4)學校鼓勵出滿勤,各部門無缺勤記錄者視為滿勤(公假、參加學歷提高培訓、考試和學校委派的學習假不作缺勤登記),每學期獎2分。
以上(1)(2)(3)項扣分所對應的績效工資從當月的績效工資中扣除,本月不夠者,在下月中扣,月績效工資不夠者,在期末績效工資中扣,扣完為止。
3、工作量工資(15%)
(1)專任教師工作量計算標準
工作量以校為單位,進行計算,教師每月工作量以一周為標準,根據課時數和學科系數算出個人工作量,有超工作量的單位,每位教師的工作量得分將乘以超工作系數:
個人實際工作量=A學科周課時數×該學科系數+B學科周課時數×該學科系數+……
學科系數設定為:
語文、數學、外語等統測學科部頒課時系數為1.2,其余學科系數為1。 早讀課納入工作量計算,一節早讀計0.5課時,由教導處統一安排進入課表,語文兩天,數學一天,外語一天(外語早讀,數學教師到場維持秩序,計0.5課時,外語教師到場指導,不分班數多少只計0.5課時),領操的專職體育教師計0.5課時;周一朝會后余下的時間由班主任負責,不算工作量。
個人月績效工資=個人師德工資+個人出勤工資+個人工作量工資
(二)期末績效考核
期末考核分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績考核(30%)和考評(10%)三部分組成。
工作過程每學期考核兩次,教學成績以縣、鎮統測為依據進行計算(無鎮、縣統測將以校統測為依據)。
1、考常(20%):
(1)備課(5分):按每學期學校檢查結果評等級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照抄照搬教案降低2個等級給分;無教案1課時扣0.5分。
(2)上課(5分):按學校考核教師上課情況評等級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
(3)批改作業(5分):按每學期批改作業的質和量評等級得分。無作業批改的,此項得分不超過4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語文大作文每單元一個。鼓勵教師批改學生課外作業。
(4)考察考核學生(5分):按學校規定對學生進行考察考核,有材料收集,有成績記載記滿分,否則酌情扣分。
因特殊情況對工作過程的某項未實施檢查,該項以滿分計。
2、工作成績(30%)
(1)語、數、外等統測學科教師以學生參加期末考試成績計算:按學生平
均分10分,及格率10分,優生率10分,三項共30分考核。每項指標高(低)于平均成績1分或1個百分點加(減)0.5 分。
(2)藝體學科教師的成績分由該校部分相關教師打分(40%)和考核小組根據學生、家長以及其他教師平時反映進行考核打分(60%)相結合確定。
(3)后勤人員的常規工作和成績部分由該校部分相關教師打分(40%)和考核小組評分(60%)相結合確定。
(4)享受待遇的正、副校級領導按教師標準考核。
(5)接手班級在上期基礎上考核總分上升1分(一個百分點)獎0.5分。
(6)上兩個班或兩個以上統測學科的教師,以所任教統測學科統測考核的平均成績乘以1.2計算。
(8)根據以上期末績效考核計算出期末績效考核工資,一次性發放。
3、考評(10%)
主要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滿意度。
學生(30%)、教師(40%)、領導(30%)。
年度考核以此方案為依據。兩學期得分之和作為年度考核的得分。
五、將分和扣分條件:
1、獎分:
(1)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將5分、4分、3分。在鎮級會考名列全鎮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獎4分、3分、2分。
(2)受鎮級、縣級、市級、國家級綜合表彰者一次獎2分、3分、4分、5
分。受相應級別單項表彰者依次獎1分、2分、3分、4分。(以文件為準)
(3)校外承擔公開課、示范課任務者每次獎1分。
(4)由中心校組織評選推薦,教學論文或教案參加縣級、市級、省級、國
家級獲獎的,或在正式教育刊物發表,依次獎0.5分、0.8分、1分、1.5分。
(5)凡是教師或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的各項競賽,以及教師撰寫的且通過中
心學校送審的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經驗文章在刊物上發表或在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以上獲獎的,依次獎0.5分、1分、1.5分、2分。但同一類或同一篇作品獎多項獎的,一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計分。
2、扣分:
(1)私自組織學生購買各種學習資料(教輔用書、習題冊、模擬題)和推
銷學生用品者。每次最少扣5分。
(2)在校內發生責任事故的責任者按影響學校整體工作程度大小在1—5分
之間相應扣分。
(3)搞有償家教經阻止不改者,扣4分。
(4)在校內打架斗毆(教師之間、師生之間)以及參與社會打架斗毆按責
任大小在1—5分之間相應扣分。
(5)受中心學校及以上單位對其進行警示訓誡談話者,其中每次警示提醒
扣1分,誡勉督導扣2分,責令糾錯扣3分。
(6)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倒數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在鎮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鎮倒數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
六、幾點說明:
1、本方案中如有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為準,解釋權歸中心學校。
2、本方案自20__年秋開始試運行一學期,一學期后如教職工有重大異議,可向中心學校書面反映,中心學校將做進一步修訂。
3、完小校長與行政管理處人員由中心學校考核。柳山坡、西坡和完小以上學校以校考核,其余初小以鎮考核。
4、考核結果經本人簽字上報中心學校核算績效工資。
培訓中心校長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醫改辦等七部委《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國醫改辦發〔20xx〕1號),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向健康管理轉變,根據《重慶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渝府發〔20xx〕18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xx〕183號)有關要求,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圍繞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以維護居民健康為中心,以基層為重點,深化基層衛生綜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層衛生服務資源,突出中西醫結合,鼓勵引導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和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參與,不斷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形式、內容和激勵政策,強化健康管理,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衛生與健康服務,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增強群眾獲得感,促進基層首診和分級診療,逐步構建科學合理就醫新秩序。
(二)主要目標。從20xx年起,所有區縣(自治縣)都要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20xx年,城鎮和農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分別覆蓋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60%以上,建卡貧困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簽約服務實現全覆蓋。到20xx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機制基本建立,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二、明確簽約服務主體及形式
(三)簽約服務主體。家庭醫生是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簽約服務的責任主體。家庭醫生以政府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注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執業(助理)醫師(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和注冊鄉村醫生為主,鼓勵非政府舉辦醫療機構(含個體診所)的注冊全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獨立或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吸收綜合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專科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床醫師,特別是內科、產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等作為家庭醫生,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為居民提供簽約服務。隨著全科醫生人才隊伍的發展,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簽約服務隊伍。
(四)簽約服務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則,每個居民家庭可以選擇一個家庭醫生簽訂服務協議。簽約服務周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后簽約家庭可自主決定是否續約或另選其他家庭醫生簽約。
1.團隊式簽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原則上應當采取團隊服務的形式。家庭醫生團隊主要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等人員組成,要積極吸收個體診所醫生加入。加強中醫藥服務,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二級以上醫院多點執業醫師,以及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等加入團隊,合理分工協作,為簽約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務。非政府舉辦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在轄區內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職能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組織下開展簽約服務。
2.組合式簽約。開展簽約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與附近的二級醫院和三級醫院建立穩定的承接關系,簽約居民可自愿選擇1所二級醫院、1所三級醫院作為就診和轉診的首選醫療機構,形成“1+1+1”組合簽約服務模式。在組合內,簽約居民可根據需求自行選擇就醫機構;組合之外就診應當通過家庭醫生轉診,未經家庭醫生轉診的簽約居民不享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相關優惠政策。
3.獨立式簽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政府舉辦醫療機構注冊全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村衛生室的執業(助理)醫師(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注冊鄉村醫生可以個人名義與附近居民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履行協議內容并承擔法律責任,接受轄區內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職能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并報送相關信息。
三、明確簽約服務對象及內容
(一)簽約服務對象。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象為轄區內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現階段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要以重點人群為主,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重點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家庭和建卡貧困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員、低保戶、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
(二)簽約服務內容。各區縣(自治縣)要以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圍繞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設計具體的簽約服務包,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費的基本服務包基礎上,根據居民個性化需求,設計適宜的有償服務包,提供差異化服務。
1.基本醫療服務。家庭醫生應當為簽約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及適宜的健康技術服務、中醫藥服務,以及健康咨詢、預約門診、普通轉診等服務,并定期收集與更新簽約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維護意見。
2.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應當為簽約居民提供國家規定的免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各區縣(自治縣)也可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在政府資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費服務項目。
3.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居民需求,設計個性化服務包,滿足簽約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個性化服務包可提供預約掛號、專家會診、特需健康體檢、康復理療、口腔保健、中醫針灸、中醫藥“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護理、專項健康評估、遠程健康監測等服務。
四、完善簽約服務收付費機制
(一)明確簽約服務項目價格及支付標準。開展簽約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重慶市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設計服務包,在打包提供有償服務時可適當降低分項累計的收費價格。市衛生計生委將會同市財政、市人力社保、市物價等部門研究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項目價格、支付和分擔比例標準。
(二)規范其他診療服務收費。家庭醫生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或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按規定收取費用。
(三)建立簽約服務費用分擔機制。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
1.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家庭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由基本醫療保險通過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按規定支付。
2.公共衛生補助。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項經費支持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并根據籌資水平的變化逐步調整。20xx年,每簽約一戶,按戶內居民人數每人每年5元的標準支付簽約補助金,主要用于簽約服務家庭電話咨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動電話隨訪服務。家庭醫生可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支付標準按規定執行。
3.簽約居民付費。簽約居民可根據需要自愿選擇相應的.個性化服務項目,費用由簽約居民自付。
五、完善簽約服務激勵引導機制
(一)健全家庭醫生服務激勵機制。綜合考慮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簽約服務在內的績效考核情況、事業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使家庭醫生通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強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提取獎勵基金。二級以上醫院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繼續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家庭醫生團隊和參與簽約服務的二級以上醫院醫師予以資金支持引導。對成績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其團隊,按照規定給予表彰。
(二)引導居民參與簽約服務。
1.開展便捷的助診服務。建立家庭醫生預約服務制度。預約門診服務,簽約居民可提前預約家庭醫生門診,在約定時段內至家庭醫生處就診可優先就診;預約會診服務,對治療效果不佳的簽約服務患者,可由家庭醫生預約上級醫院專科醫生到簽約服務機構會診,改進治療方案;預約掛號服務,建立二、三級醫院“號源池”,將20%的號源提前下沉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由家庭醫生為需要轉診的簽約家庭患者預約掛號,未用完的號源應歸集回“號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藥服務。各級醫療機構要優先選擇基本藥物,逐步提高二、三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0%的非基本藥物主要用于高血壓、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對病情較穩定、依從性較好的簽約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醫生根據上級醫院醫囑開具延伸處方和長處方,一次性可開具最長2個月的配藥量。
3.建立暢通的轉診渠道。各級醫療機構要建立綠色轉診通道,專人負責,優先為簽約家庭患者提供服務。對檢查充分、診斷明確的患者可直接辦理住院手續,不再做重復檢查。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快醫聯體建設,通過醫療聯合體內人才、技術、管理、信息等資源要素的合理流動,為簽約家庭提供預約門診、住院、檢查等服務。區縣內無三級醫院的可與鄰近的三級醫院建立承接關系。家庭醫生對超出服務范圍的需求應為簽約家庭提供轉往康復、護理、養老等其他適宜機構的建議。
4.進一步落實醫療保險政策促進簽約服務。扎實推進居民醫療保險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實行定點管理,按人頭付費。參保人員按規定轉診的,按就診醫院最高級別只收取一次醫保起付線。在執行藥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層醫療機構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醫保目錄內藥品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
六、強化簽約服務支撐
(一)搭建技術支撐平臺。二級以上醫院應選派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與家庭醫生團隊建立穩定的工作關系,為家庭醫生團隊提供技術指導。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建立區域醫學檢驗檢測中心,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診斷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適應家庭醫生制度的要求,優化內部科室設置,為家庭醫生開展有效服務搭建良好平臺。可探索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設立家庭醫生工作室,成為家庭醫生為居民提供服務的窗口。
(二)加強信息化支撐。加快推進市、區縣兩級區域醫療衛生信息平臺建設,為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預約診療、遠程醫療、遠程培訓等服務。市、區縣(自治縣)要依托現有的電子健康檔案數據庫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管理系統,通過建立二、三級醫療機構內科、產科、婦科、兒科、中醫科等重點科室專家信息庫和家庭醫生信息庫,實現上下級醫療機構網上對接、網上咨詢、預約掛號、預約會診、預約轉診、服務提醒等功能,通過采集、分析簽約服務家庭和個人信息,為改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決策支持。村衛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體機實現與區域醫療衛生信息平臺的數據交換,對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及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管。
有條件的區縣可為簽約居民發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為簽約居民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診療報告查詢、醫患交流、健康知識傳播等服務,鼓勵簽約居民利用可穿戴設備采集和上傳個人健康信息。
(三)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落實市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渝衛人發〔20xx〕42號),加快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在編制、人員聘用、職稱晉升、在職培訓、評獎推優等方面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加強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全科專業)、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建立健全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定期到基層開展業務指導與全科醫生定期到臨床教學基地進修制度。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強全科醫生注冊管理,按《關于做好醫師執業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渝衛醫發〔20xx〕42號)要求,將全科醫生培訓合格的注冊或加注為全科醫師,做到應注盡注。
七、加強簽約服務監督管理
(一)明確簽約服務管理責任。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是轄區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主管部門,負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組織管理,明確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準入標準,建立退出機制。政府舉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要負責轄區內家庭醫生團隊和獨立簽約服務醫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據轄區內地理交通條件和服務人口,本著就近原則,合理劃分家庭醫生服務責任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團隊成員的具體項目包、工作任務、工作流程、制度規范及成員職責分工,并定期開展績效考核。財政、物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醫藥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進行監管。
(二)加強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應當分別將醫療機構是否設立轉診協調機制、雙向轉診開展情況、專家號源預留情況、對基層醫療機構和家庭醫生工作的幫扶支持情況、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數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及醫療機構醫保基金預算管理等業務考評體系中,考核結果要與醫保支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群眾滿意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創建等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基本服務項目標準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對家庭醫生團隊和獨立簽約服務醫生每年至少開展1次考核,考核結果與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對于考核結果差、群眾意見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團隊建立相應懲處機制。
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簽約居民及社會人士代表參與簽約服務考核評價和日常監督,相關反饋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作為家庭醫生及所在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強化責任風險防范。各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關于加強我市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渝衛醫發〔20xx〕9號)要求,統一組織轄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保。各區縣(自治縣)可采取為家庭醫生購買意外傷害險等方式,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統籌考慮,把建立以家庭醫生為基礎的有序診療機制作為重點,及時出臺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具體實施方案,通過上下聯動,形成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醫療保健服務鏈,滿足居民多樣化健康服務需求。
(二)加強協調聯動。各區縣(自治縣)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合力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規范制定、績效評估、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并加快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配套政策。財政部門要統籌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各項補償資金,并建立與服務數量和質量相掛鉤的補助機制。民政部門應當支持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簽約服務團隊,落實對簽約服務的特殊困難家庭有關救助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醫保資金監管,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價部門負責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落實定價政策。
(三)加強督導評估。加強日常督導,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日常督查制度,通過定期走訪、暗訪、問卷調查、電訪回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圍繞家庭醫生服務質量、服務效果開展日常督導,并將督導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定期對簽約服務工作提出改進的對策建議。
(四)加強宣傳引導。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納入“你健康、我服務”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宣傳內容,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政策,重點突出簽約服務便民、惠民、利民的特點。加強群眾滿意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活動的宣傳,引導群眾主動參與簽約服務,形成良好的就診習慣。有條件的區縣可統一設計家庭醫生著裝和標識,配備統一的隨訪工具,著力塑造鮮明的家庭醫生形象。大力宣傳家庭醫生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尊重、信任、支持家庭醫生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