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機動車交易合同書電子版(精選3篇)
二手機動車交易合同書電子版 篇1
售車方:
購車方: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的______貨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____________,小寫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______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
五、備注: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
二手機動車交易合同書電子版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存在抵押權。其他狀況:_________。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后再即時支付剩余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后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
3.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托書、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規范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余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二手機動車交易合同書電子版 篇3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身份證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聘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考試、考核合格及醫院院務會研究決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壹年。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崗位承擔工作,并服從甲方因為工作需要的臨時調整崗位。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天(休假日期以醫院內部規定為準,及婚喪假除外),不允許兩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基礎工資為,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費(醫院給付部分,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自買)為,合計。法定假日值班另算,其他節假日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5、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辦理手續由醫院出具證明乙方自己辦理,本人不參保者與醫院無關,合同期滿后不再續訂。
6、上級人事部門辦理招工手續,如基本條件相符,可根據乙方表現,優先考慮,擇優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院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于個人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及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向甲方上繳5000元醫療風險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不再續聘時,且未對醫院造成損失的,將在2個月內退還,否則根據其損失酌情扣減,損失超過5000元者必須繳清,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3、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院后必須在甲方工作滿五年,否則由乙方按200%賠償甲方進修期間所支付的所有費用并扣除全部押金,不服者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4、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間如上級政策有變動,按當時政策辦理。
5、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