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精選34篇)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
_________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 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5)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注:買賣合同是指賣方提供貨物,買方支付貨款的,以買賣為目的雙務合同。賣方將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買方將相應的金額支付給賣方,這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若一方不履行其義務,另一方有權拒絕執行合同的義務。貨物(Goods)買賣或稱合同的標的物系指有形動產(Corporal Movable Property),但不包括股票(Stock Certificate)、流通票據(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財產權利(Right of Property)和不動產(Real Property)等。貨物買賣合同屬于諾成合同,買賣雙方達成協議,經簽字即可生效。有些國家對貨物買賣合同的最低交易額作了明文規定。買賣雙方所簽的合同,一般來講,以書面合同為主,若無書面合同,一旦發生爭執,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不予以受理。在國際間采用的買賣合同是由律師事務所書就,以示對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平等互利。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
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為實現共贏局面,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內容
甲乙雙方合作做有色金屬的進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所需資金由甲方出資,甲方每次出資資金甲乙雙方都要簽出資協議。甲方出資的資金成本月息 2%,每月5號前支付(最大限度爭取銀資費用用于支付當月費用)。
2、若無資金支付運作項目費用,需甲方增加出資的,需每月向甲方支付增加出資金額的2%作為甲方的資金成本。每月的利潤中應先支付甲方的資金成本;若無利潤,則運作中產生利潤時,先向甲方支付資金成本。
3、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運作該項目的整個環節。
4、甲方負責財務的監管,國內外資金的結算。
第三條:合作收益
甲乙雙方運作項目的凈利潤(即合作所得收入減去合作業務成本和資金費用),甲方取得凈利潤的70%,乙方取得凈利潤的30%。
合作收益每年分一次,年終分紅時,合作凈利潤的10%對甲乙按比例發放,剩余的90%投入下一年資金運轉中。
第四條:甲方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第五條:乙方保證該項目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條:雙方確保資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七條:每月操作:第一個月不得低于6單,從第二個月起每月不得低于8單,若達不到以上要求,乙方應分得的收入按比例發放。(即乙方應得收入=該月凈利潤_30%_乙方完成的單數/乙方應完成的單數)。
第七條:銀行合作由甲方溝通
第九條:其他約定
若乙方在運作合作項目過程中,未合法經營、過失造成甲方資金受損的,則乙方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并且丙方對乙方造成的損失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資金受損的,則甲乙方共同承擔經濟損失。
第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資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簽章:
1、 身份證號碼:
2、 身份證號碼:
3、 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協議雙方為:_________(賣方名稱),系根據a國法律正式組成并存在的公司,設于_________(賣方地址)(以下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并存在的公司,設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稱_________)。
鑒于“賣方”愿意發展他在_________(生產地)和其他國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的出口業務;
鑒于“賣方”愿委任_________作為他的獨家經銷商,按照本協議中的條款銷售此種產品;
為此,考慮到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諾言和所商定的各條款,并考慮到下面所提出的,雙方聲明已經同意的,相互之間的其他有效對價,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一、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系指“賣方”制造并以其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產品名稱)。
二、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__(地區名)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
第二條 經銷權
“賣方”茲給予_________以獨家進口,并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銷售“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 專營權
一、交易:“賣方”不得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取得“產品”。
二、委任:“賣方”不得委任“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個人、行號或公司作為其經銷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賣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_________。
四、再進口:“賣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并不得將“產品”賣給“賣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據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同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 價格、條件
一、價格:給予_________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賣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二、單獨合同: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賣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賣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制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后如“賣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制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于買方的條件時,“賣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_________,并向_________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 “賣方”的責任
“賣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協助_________:
一、自費供應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二、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并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經常提供有助于推銷“產品”的意見。
第六條 _________的責任
一、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并為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并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于“賣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二、供給“賣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盡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第七條 雙方關系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賣方”和_________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系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系。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并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損失和費用。雙方并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營企業或雇主和雇員的關系。
第八條 “賣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_________得為商業上目的使用“商標”和“專名”或他們的簡稱或變稱,并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注冊:如_________提出要求,“賣方”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注冊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 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雙方應協商按照當時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將本協議按原來所訂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長一期或數期,如雙方未能就延長期限達成協議,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撤銷或終止本協議外,則本協議應視為自此以一年為期限延長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也應終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性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為,并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后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行終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或
三、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 保證
一、標準:“賣方”向_________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并適合銷售目的。“賣方”并保證“產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賣方”應保護_________,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如_________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并將此事實通知“賣方”,“賣方”應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_________給予補償,其費用由“賣方”自行負擔。對由于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_________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 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電)擊、臺風、颶風、旋風、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封閉工廠、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征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后×年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的任何通知應以英文作成書面,并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后第×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b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貿易條件國際解釋通則》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本條款系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可分開,也不能單獨生效。關于本協議效力和本仲裁條款適用范圍的爭議應由法院解決,但如此項爭議已在法院提出并經法院作出判決,則敗訴人應交付一切費用,包括勝訴人律師的合理公費。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于本協議、或關于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按照b國商事仲裁協會所制訂的《商事仲裁條例》在_________通過仲裁最后解決之。仲裁員的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對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后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正式文本
本協議的正式文本應以英文書寫,本協議的解釋應以各條款英文的通常意義為準。
十、標題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利參考而設,不限制或影響任何條款規定的內容。
十一、全部協議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取代雙方以前關于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于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并載明與本協議有關,并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式兩份,在本協議所載的日期內由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賣方(簽章):_________ 代理商(簽章):_________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4
出口貿易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出口貿易合同[智庫|專題]。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fa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fa票,裝箱單/重量單。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②甲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注:。甲方(蓋章):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年月日年月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5
合同號:
甲方(生產廠家):
乙方(中間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產品尋找海外客商,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尋找合適的海外客商推銷空氣清新機產品。
第二條 委托事項的具體要求
(1)甲方應該保證所生產的產品的合法性及保證產品質量。
(2)甲方與海外客商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與海外客商雙方協商約定。
(3)乙方不對甲方與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擔保,甲方應該嚴格按照國際貿易術語中的“FOB、CIF”等條款與海外客商簽訂的合同。
第三條 傭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甲方支付的傭金包括乙方的居間活動費用及相關費用。
(2)甲方同意對于客戶第一個訂單按合同成交總額的3%支付傭金給乙方。
(3)給付方式與時間:在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并拿到海外客商開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證后,甲方應該支付傭金的30%給乙方,該供應合同執行完后在15天內支付余下的傭金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應出示身份證等真實身份證明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客戶,并將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海外客商的買賣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5)收取傭金時,應向甲方開具規范的收據。
(6)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 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海外客商與甲方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且未開出符合約定的信用證,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時,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傭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乙方為甲方介紹的海外客商為非法經營或未滿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還已收取傭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條的第(2)項執行,逾期應該支付乙方滯納金:總傭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清新機業務,甲方從第二單起之后的訂單,將按合同金額的2%支付傭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愿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海外客商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對違約行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6
合同編號:140731
本合約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省及澳門地區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
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行。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此發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為收費之根據,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商確定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作為收費根據。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攝影兩份,對方各執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后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7
甲方: 乙方:(工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鑒于:
1、乙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購買本協議及本協議所涉及合同項下的貨物;且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方進口上述貨物,但出于某些技術上的原因,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就該批貨物簽訂了號《買賣合同》(以下稱“銷售合同”)而非代理進口合同;且
3、乙方授權甲方就上述貨物以甲方名義(而非乙方名義)與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號《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且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況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中的某些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將全部貨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貨物的全部貨款)付至甲方,甲方無義務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丙方無權依進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貨款(違約責任)。
2、甲方對有關貨物的.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對貨物質量有任何異議,應自行與丙方協商處理,而無權依銷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如需退換貨,乙方可委托甲方辦理,手續費另計。
3、丙方保證交付所給甲方的貨物在產地,規品、數量等方面與進口合同的規定嚴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
4、如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的規定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甲方:
授權人簽字:
蓋章:
乙方:
授權人簽字:
蓋章:
丙方:
授權人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制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協條件:一、投資時間及金額:投資時間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制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協條件:
一、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___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元,乙方投資_________元。
二、供貨合同
三、產品質量
四、資金利息及償還:
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每_________月付給出資方。
五、違約責任
六、附加條件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9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0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第一條:產品、含量、數量、 價格、金額。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化工行業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產品重量和含量損耗計算均按國家標準統一執行。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槽罐運輸 ,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質量檢驗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檢驗,如客戶發現質量問題,在到貨一周內提出異議,并傳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時與乙方商定異議處理辦法。超出異議期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結算方式:簽訂合同后甲乙雙方現場驗貨后,交貨后付清貨款。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1
(一)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概念
在對外貿易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用委托人的費用,為委托人辦理商品交易業務,并收取報酬的合同即對外貿易行紀合同。這是一種特殊的行紀合同,主要發生在對外貿易關系中。
目前我國在對外貿易中行之有效的外貿代理制,主要是外貿行紀制度。我國對外經濟貿易部于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對外貿易行紀合同設有規定,簽訂對外貿易行紀合同時應遵循上述法規的規定。
(二)對外貿易行紀合同中委托人的義務與責任
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委托人都是從事對外貿易業務的組織。
①依法辦理委托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手續,并及時向行紀人提供委托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情況。
②未經行紀人同意,不得自行就合同條款對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諾,不得自行與外商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
③委托人同意的進口或者出口合同條款,不得就條款本身的缺陷所引起的損失向行紀人請求補償。
④按照委托協議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向行紀人提供進口所需資金或者委托出口的商品。
⑤按照委托協議的規定,向行紀人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并償付行紀人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
委托人違反行紀合同,導致行紀人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償付行紀人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和違約金,承擔行紀人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委托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可免除其對行紀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委托人應當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行紀人并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果行紀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對外商的責任,行紀人對外商承擔的責任由其自己承擔。
(三)對外貿易行紀人的義務與責任
①行紀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并及時將合同的副本送交委托人。
②行紀人在辦理受托事宜時,應當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并符合國際慣例,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③行紀人應向委托人提供受托商品的國際市場行情,及時報告受托事宜的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并自行辦理履行進出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
④在外商違反進出口合同時,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外商索賠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行紀人違反行紀合同,致使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賠償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損失,并自行對外承擔一切責任。行紀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行紀合同的,可免除其對委托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行紀人應當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委托人和外商,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外商因不可抗力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免除行紀人對委托人的責任,但行紀人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并及時通知委托人。
(四)對外貿易行紀人與委托人的相互協助義務
如需對外索賠,委托人應當在索賠期限內向行紀人提交必要的索賠資料,行紀人應當按照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索賠,并及時向委托人通報索賠情況,轉付索賠所得款項。因一方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索賠,其損失應由有過錯的`一方負擔。如果行紀人在對外索賠中無過錯,則委托人無權向行紀人要求外商賠償金額以外的賠償。
如外商提出索賠,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資料,委托人應當根據行紀合同及時理賠。行紀人應當向委托人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因一方的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理賠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行紀人因此而對外商承擔的責任。
在委托人提供費用及協助下,行紀人應當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確定對外爭議的解決方式,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委托人承擔或享有。如果行紀人拒絕處理對外爭議,委托人有權要求行紀人賠償損失;委托人不提供處理對外爭議的費用及協助的,行紀人可以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處理對外爭議所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行紀人承擔或享有。
在外商對行紀人提起仲裁或訴訟時,行紀人應當依照行紀合同和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對外交涉,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當協助行紀人收集證據,并為行紀人的交涉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2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3
原告楊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漢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區五里堆晏家塘115號。
委托代理人陳暉,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漢族,長沙市人,住長沙市芙蓉區蔡鍔中路2號12棟2405房。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維多利廣場a座1803號。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過偉國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雷達、人民陪審員 傅旭光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9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謝艷輝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楊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楊林訴稱:XX年7月10日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根據約定,原告于7月10日當天通過工商銀行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確認了與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并對原告開具了《授權書》,授權原告與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經營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籌備工作,包括依《授權書》通過代理人有償取得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后,卻突然接到步步高華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華隆店取消對原告的授權,并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了上述行為,卻沒有給原告終止加盟關系的理由。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的訴訟費。
原告楊林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
1、 被告單位注冊登記資料,證實被告主體資格;
2、XX年7月10日原、被告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證實原、被告之間的加盟合作關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實原告匯款的依據;
4、工商銀行匯款單,證實原告依證據2的約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
5、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據》,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
6、被告開具的《授權書》,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確定了加盟經營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百貨專柜合同新簽審批表》,證實原告依證據2、6已經完成了基本籌備工作;
8、被告開具的另一份《授權書》,證實被告無故終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又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書面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實際。答辯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
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材料。
以上證據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沒有到庭質證,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書面答辯意見中認可原告陳述的事實經過,因此本院對上述證據1-8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
根據以上認定的證據,以及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書面答辯意見,本院認定以下事實:
XX年7月10日,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一份,原告依《確認單》之規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隨即被告對原告又開具了《授權書》。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權書》辦理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但此后,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權書》給另一加盟商,終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經原告到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核實,了解到被告在沒有和原告解除加盟關系的前提下,單方取消了對原告的授權,終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重新對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權書》,原告對此向被告提出異議,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訴,提出如訴稱之請求。
本院認為,XX年7月1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雖然沒有標明合同的名稱,但該《確認單》能確定當事人名稱、標的和數量,具備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時《確認單》是被告一方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確認單》可以認定為格式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該合同應該認定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認可了雙方的加盟關系,且原告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準備工作,應當認定為要約不得撤銷;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被告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五種情形情況的存在。第九十六條規定,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辯稱其依據《確認單》中的約定,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經本院審查,《確認單》中對此約定的內容為:“在簽訂此合作確認單后一個月,被告若無法與原告確認最終合作事宜,則無條件全額無息退還首批貨款給原告。”該條款是被告免除其責任、加重原告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該條款與《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相悖,該條款為無效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故對被告該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無正當理由終止加盟合作關系、撤銷授權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雙方于XX年7月10日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過 偉 國
審 判 員 雷 達
人民陪審員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書記員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4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關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貨運代理合同(合同號: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協助辦理貨物轉口貿易及運輸事宜達成補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艙,將甲方貨物從國港口出運到轉港馬來西;
2。 貨到馬來西后,由乙方當地代理負責從港區提貨并視需要在保稅倉庫內倒柜、包裝等事務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進行貨物增值服務;
3。乙方轉港代理完成相關的倒柜、包裝等事務或相關貨物增值服務后,將貨物重新裝柜并運輸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取得最終目的港清關所需要的產地證、發票、裝箱單等相關貿易單據。 5、乙方承諾,盡管由乙方在轉港的代理委托X廠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但X廠不會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現在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海關清關文件上。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出口的貨物為合法貨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證轉口貨物的包裝為性包裝,不得在產品及或任何包裝上顯示與國有任何關聯的標志、標識或任何其他嘜頭,否則由此引起所有責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3。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或者由轉口貿易引起的任何貿易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三、 乙方責任:
1。貨物在轉過程,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否則乙方不承擔貨損貨差的賠償責任:如因承運人造成甲方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相關承運人索賠;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應當提供其代理在轉港拆箱時的理貨報告或重新裝箱、封箱狀態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貨物問題或包裝問題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乙方會協助甲方做好相應補救措施,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在轉港裝船出運后,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單和其他清關文件;
5。乙方保證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真實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誤原因引起的進口清關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僅用于清關用途,并不意味著甲方與乙方或清關文件上的相關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甲方不得以該清關文件為依據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轉港相關第三方主張任何貨款; 7、因乙方在轉港當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轉港為甲方提供提貨、倒柜、包裝、轉運、清關等相關貨物增值服務過程瑕疵而致使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發生買賣合同糾紛、轉口貿易糾紛,與承運人發生運輸糾紛,或與海關、港口管理部門等發生進出口管制糾紛,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因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貨款結算
1。甲方自行負責與目的港客戶之間的貨款結算和其他相關事務,與乙方無關;
2。除非甲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提供貨款代收代付的義務;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國目的港客戶的貨款經過乙方轉港的代理收取后轉匯給甲方,乙方無條件地保證其轉港的代理能將貨款轉付給甲方,否則,乙方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權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貨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貨款后一周左右將款項匯到甲方指定帳戶,如果在一個月內甲方未能收到款項將視為匯款出現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建議甲方通過X廠收取貨款,甲方應通過海關清關文件上顯示的出口方收取貨款。X廠在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后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由乙方委托其在轉港的代理作為該批貨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戶堅持要將貨款通過轉港的工廠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經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證貨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擔任何收匯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收匯風險和責任。
五、費用支付
1。甲方應在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出運時向乙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費用確認單原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委托;在辦理過程產生的其他額外費用,甲方應按實支付。
2。甲方應按以下第 種方式及時支付給乙方所有費用款項:
1) 在轉港裝船出運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貨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單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提單及貨物;
3) 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 不在同日,則以最后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5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一、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國家飲料質量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進出口公司華涇倉庫。
四、交貨方式及運費:20xx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交貨。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責運送,運費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產品外包裝以進出口有限公司給定樣本為準,包裝箱費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擔。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貨款于交貨后10日內結清(以收貨單位為準)。
七、買方的違約責任:如進出口有限公司在收到貨物后10日內未將貨款結清,需賠償果品飲料公司相當于總貨款20%的違約金。
八、賣方的違約責任: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貨的`,華夏果品飲料公司應提前通知進出口有限公司。如果品飲料公司無故拖延交貨日期或所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規定標準,進出口有限公司有權拒絕收購,并要求果品飲料公司賠償相當于總貨款20%的違約金。
九、爭議處理方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現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6
加工貿易進出口報關操作流程
所有加工貿易(包括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的加工貿易)合同項下,從境外進口料件(或從保稅區、保稅倉庫中提取料件),向境外出口產成品(或成品進入保稅區或出口監管倉庫)的報關操作。貿易方式包括來料加工(0214)、進料對口(0615)、進料非對口(0715)、三資進料加工(2215)等貿易方式。
一、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到口岸海關辦理保稅貨物進出口報關手續:
1、企業已申領到《登記手冊》,并在有效期內;
2、接受申報的口岸海關計算機內必須有企業所持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計算機的.備案資料;
3、加工貿易登記手冊電腦備案資料應在有效期內;
4、異地報關使用IC卡的,企業應申領到IC卡。
二、企業向海關申報保稅貨物進出口的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報關單預錄入――審單――查驗――放行
三、報關前企業應準備好以下單證:
1、有效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已預錄入的進口或出口貨物報關單;
3、海關要求的其他有關單證。
四、報關單填寫
1、一份報關單只能填報一本《登記手冊》項下料件的進口或成品的出口,否則應分單填報;
2、備案號欄應填報實際進口或出口的手冊編號;
3、貿易方式欄應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選擇相應的貿易方式填報,包括來料加工(0214)、進料對口(0615)、進料非對口(0715)、三資進料加工(2215)等貿易方式;
4、企業所申報進口或出口貨物的序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必須與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上的進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序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完全一致。
五、報關時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填寫
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應按以下方法填寫:進口料件的基本情況(包括進口報關日期、運輸工具名稱、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填在登記手冊的“進口料件報關登記表”欄內;出口成品的基本情況(包括出口報關日期、運輸工具名稱、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填在登記手冊的“出口成品登記表”欄內。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7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金額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允許溢短裝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裝船標記:_________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_________ 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8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保證買賣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9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分合同。雙方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買賣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買賣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按買受人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確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買受人負擔;如出賣人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出賣人負擔。
第三條買受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買受人負擔;對同城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買受人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買受人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出賣人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出賣人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受人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10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15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買受人要求分批交貨的,出賣人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出賣人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出賣人代辦托運,如買受人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買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買受人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買受人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買受人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30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賣人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賣人應征得買受人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出賣人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第十條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受人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出賣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買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買受人。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買受人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出賣人過錯,不可向出賣人提出索賠。但出賣人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買受人索賠。買受人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10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出賣人的,買受人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出賣人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5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買受人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買受人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天內通知出賣人,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由出賣人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買受人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買受人應在貨到90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貨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買受人收貨后的60天,逾期出賣人可不受理。買受人向出賣人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出賣人應在接到“查詢單”后15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出賣人供貨的,出賣人可要求買受人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5元以下,殘損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買受人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出賣人,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買受人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出賣人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則出賣人可不受理,同時買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出賣人。出賣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買受人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出賣人責任的退貨,其損失由買受人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買受人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出賣人。
買受人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30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出賣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買受人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經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4種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訂貨款結算協議書);
2.款到發貨;
3.銀行匯票;
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的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買受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買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
2.出賣人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出賣人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4.買受人未經出賣人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5.買受人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買受人承擔因提供給出賣人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出賣人或運輸部門因處理買受人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出賣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1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9
合同編號: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0
銷貨方(甲方):_________
購貨方(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鋼材一事,購銷雙方達成如下共同遵循的協議:
一、貨物數量及驗收方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按國家現行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及到達站費用負擔:購方指定的倉庫;購方承擔裝車、運輸及卸車費用。
四、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螺紋鋼按過磅計算;購方在收到貨后,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有質量異議的,購方在檢驗報告出來后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供方在收到購方質量異議后,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妥善解決方案,并承擔運費、裝卸費等相應費用。
五、結算方式方法及期限:在提貨后日內按實際提貨數量結算。供方在收到貨款同時開具等額正式稅
六、違約責任: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即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對方因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
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到結算完畢。九、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出口貿易合同。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②甲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注:。甲方(蓋章):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年月日年月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2
合同號:______
_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于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
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并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后,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并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應遵照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
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為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托裝運港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于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3
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于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_作為其船運代理,并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后,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并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4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5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 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6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甲、乙雙方長期、穩定、互惠的貿易合作關系,本著等價有償、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規定,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 采購計劃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購【商品名稱】,乙方就每一批次以書面訂單的形式與甲方約定具體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和方法、交貨期限、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等條款。該等條款一經雙方約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約束力。
二. 定價原則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商品名稱】,其定價以市場價格為基本原則。具體執行時,由甲方結合地區市場、批量、付款條件等確定銷售價格。同等條件下,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或條件不應偏離其提供給第三人同樣貨物的價格或條件。
三. 結算方式
乙方當月收到甲方供應并經乙方驗收合格的產品的貨款(包括運雜費等雙方約定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在下月____號之前全部支付給甲方,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延期支付。
四. 品質擔保
1、 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商品名稱】符合乙方在各批次訂單里所載明的各項品質要求。
2、如甲方所交貨物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但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因包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 如因【商品名稱】存在品質缺陷導致乙方受損的,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五.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內亂、騷動、政府對鋁行業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們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當事人雙方應本著誠信、互利互惠、按時、按質、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項下之交易,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本批次訂單規定的進貨數量,超期____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訂單未完成部分貨物總值支付____%的違約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并有權取消該批訂單余下的供貨量。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支付款項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權收取____%的滯納金。具體訂單中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因違反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違反本合同或違反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造成對方實質上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地賠償責任。
3、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變更后的合同需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1、 繼續履行本合同將導致甲方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時; 甲方生產的各種品種規格的【商品名稱】均無法滿足乙方的實際生產經營,合同已無履行必要;
2、 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書面同意。
八.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訂單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如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訂單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與本合同效力一致,但其他約定的有效期不超過本合同的有效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7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 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 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 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本部分“補償貿易合同”的適用法律、法規參照“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中的有關法律、法規。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它法令、法規,經過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包括產品名稱、牌號商標、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付款時間,金額和及交提貨時間等按照合同及附件的采購訂單要求進行,其采購訂單同具法律效力。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包裝要求和技術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須滿足甲方的訂購要求,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質量標準及產品驗收按照甲方確認的.樣品質量驗收。
2、乙方應按甲方有關規定要求在配件上標記配件圖號及廠家代號,其配件標記內容及產品編號按甲方的要求為準。
3、乙方對貨物的延長服務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收到貨物日期起______個月內甲方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貨物質量包退、包換但不包運輸費用和由于退貨入境的關稅。—
4、產品包裝:按照甲方要求。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期按照甲方月度采購訂單上的的日期為準(即采購訂單上甲乙雙方已簽字同意的日期)。
本合同所指交貨期限指乙方在甲方倉庫交貨的日期,逾期交貨或提前交貨要事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和要求索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付款方式:雙方確認采購訂單后甲方預付30%貨款,乙方將準備好所有貨物并發貨物照片給甲方,甲方確認沒有問題后支付剩余貨款。
第五條:
1、運輸條件:乙方應負責產品的托運費(限廣州),外省的托運費以采購單上雙方約定或確定的為準。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短缺等問題,則由承運方或運輸公司負責賠償。
2、甲方收到貨品后,按外觀是否完整或是否短
缺驗收,若有異議在收貨時立即提出,以便乙方及時向運輸公司索賠。
第六條:
1、甲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產品。甲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七日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2、產品不能調換的,甲乙雙方商量后可在采購訂單上將不合格產品的數量減去,照采購價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保證不給對方公司員工回扣,若發現有此情況,甲(乙)方有權要求乙(甲)方索賠人民幣________/次作為公司信譽賠償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妥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協議期限自簽訂之日起五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履行完畢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一年生意做一百萬生意。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9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 (大寫: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_____天。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_______經_________至_________。
9.保險: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
(1)買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_______天在_______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0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
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1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買方)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
2、數量:
3、價格:
4、支付條件:
5、包裝:
6、保險:
7、交貨:
(1)交貨時間
(2)目的港
8、單證:
9、檢驗:
10、技術規格說明:
11、本合同服從后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般 條 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為轉移。
2、保證
(a)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后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b)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范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于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a)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b)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并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注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賣方: 買方:
(簽字) (簽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立業務合作關系,促進乙方為甲方更快拓展市場,同時確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為明確雙方責任,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的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洽談業務,包括客戶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提供業務助理協助乙方開發、跟進、維護客戶、整理相關資料,并及時匯報給乙方等。
2、甲方提供業務必備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彩頁、樣品等)給乙方開發和維護客戶。
3、甲方愿意協同乙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辦理合同手續并簽訂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戶要求簽訂合同的同時辦理司法見證手續,費用由甲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各承擔一半。
4、甲方愿意陪同乙方到乙方開發的客戶處實地考察,甲方也愿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開發的客戶代表到甲方工廠實地考察,兩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乙方分成。
6、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攻關客戶,但所有應酬費由甲方支付。
7、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維護客戶,應酬費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在乙方知情、許可、陪同下與乙方共同維護乙方開發的客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乙方客戶轉讓給同行業合作。
8、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戶確認的對帳單及提成(含差價)款項清單給乙方。
9、甲方不得虛報、少報、漏報乙方開發的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并及時、主動向乙方匯報相關進度。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引見或邀請客戶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外發負責人)與甲方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洽談業務,說明客戶產品的品質和技術要求、驗貨標準,交貨周期、付款方式等。
2、乙方提供客供圖紙或客供樣品給甲方報價、打樣,并確保圖紙或樣品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乙方主要負責跟進、維護自己開發的客戶,包括報價、送樣、送貨等,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乙方可以以個人名義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訂本協議。
4、乙方開發的客戶的所有報價單上的業務聯系人必須包含乙方姓氏,報價單上的簽名經甲方負責人審核后由乙方簽名。業務助理必須將報價單備份給乙方,同乙方客戶發送郵件時必須抄送一份給乙方。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甲方分成。
6、乙方可以請求甲方一起向乙方開發的客戶催收貨款。
7、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的每一筆貨款后三天之內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及時按約定分成給乙方。乙方可以隨時隨地監督甲方與乙方客戶的業務關系往來。
8、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辦事處的形式傳真和回傳報價單及接收和回傳訂單給自己開發的客戶,甲方加蓋公章后轉送或傳真給乙方,乙方再傳真或回傳給乙方開發的客戶。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義接單,但名片可以自行設計,公司電話及傳真號碼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三天之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再商定相應的解決方案并簽訂相關協議。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4、乙方為甲方開發客戶,甲、乙雙方共同評估客戶,經過甲方審核過的客戶,若客戶因經濟狀況(含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應的分成款項,但乙方不承擔乙方客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了解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加以補充。
補充內容(手寫,需加蓋公章);
第七條:其它;
1、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本協議適用于中國法律管轄區域服務于甲方注冊地的法院,或辦事處當地法院。
2、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愿意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合同期限最短為兩年,最長不限。
3、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后簽字確認。
4、本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5、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手印)
日期: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3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制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有關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4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保證買賣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9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分合同。雙方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買賣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買賣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按買受人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確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買受人負擔;如出賣人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出賣人負擔。
第三條 買受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買受人負擔;對同城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買受人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買受人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出賣人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出賣人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受人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10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15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買受人要求分批交貨的,出賣人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出賣人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出賣人代辦托運,如買受人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買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買受人在 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買受人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買受人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30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賣人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賣人應征得買受人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出賣人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第十條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受人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出賣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買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買受人。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
故,由買受人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出賣人過錯,不可向出賣人提出索賠。但出賣人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買受人索賠。買受人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10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出賣人的,買受人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出賣人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5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買受人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買受人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天內通知出賣人,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由出賣人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買受人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買受人應在貨到90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貨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買受人收貨后的60天,逾期出賣人可不受理。買受人向出賣人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出賣人應在接到“查詢單”后15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出賣人供貨的,出賣人可要求買受人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5元以下,殘損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買受人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出賣人,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買受人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出賣人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則出賣人可不受理,同時買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出賣人。出賣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買受人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出賣人責任的退貨,其損失由買受人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買受人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出賣人。
買受人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30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出賣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買受人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經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4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的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買受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買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
2.出賣人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出賣人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4.買受人未經出賣人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5.買受人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買受人承擔因提供給出賣人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出賣人或運輸部門因處理買受人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出賣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1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 話: 電 話:
百貨、文化用品買賣分合同
(買受人) (出賣人) 站
公司 站
xx年 季度 公司
針紡織品買賣分合同
簽訂地點
針紡織品購銷分合同臺帳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