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供需合同(通用3篇)
水泥供需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工程具體要求,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材料名稱、型號、包裝方式、品牌、單價:
說明:
1、總價按照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2、價格隨市場行情變化,漲跌超過±3%以外(不含3%),經雙方協商一致,價格相應調增或調減。
3、供貨時間:甲方提前12小時電話通知乙方,乙方保證接到電話通知12小時內將貨送達甲方工地現場,因不能及時到位造成甲方施工進度延誤,乙方依照所延誤的時間按施工人數70元/人〃日賠償甲方損失。
二、質量執行標準,質量驗收方式。
1、質量執行標準按GB175-20xx標準執行。甲方可根據乙方不同批號水泥隨時抽樣送檢,抽取方法如下:
①乙方對社會車輛運輸的散裝水泥出廠的質量不負責,只以乙方同批號封存樣取樣的結果為準。如甲方要求送檢,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質檢部派專人與該車同行至甲方,雙方共同從該車內的水泥中現場抽取,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封存,由乙方帶回保存40天,其它情況不予取樣。
②以乙方同編號水泥質量檢驗結果驗收,有異議時雙方以乙方同編號三個月封存樣或供需雙方共同抽樣后甲方將儲存良好的水泥抽樣送國家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水泥質檢中心進行檢驗仲裁。甲方在購貨后三個月內未提出質量異議,視為水泥質量符合約定。
③抽取實物試樣以其檢驗結果為依據,供需雙方在發貨前或交貨地共同取樣簽封。包裝水泥取樣方法按GB12573進行,取樣數量為20kg,縮分為二等份。一份由乙方保存40天,一份由甲方按標準規定項目和方法進行檢驗。在40天以內,甲方認為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而乙方有異議時,則雙方應將乙方保存的另一份試樣送國家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水泥質檢中心進行檢驗仲裁。
三、材料的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長沙市雨花區紅星村三塘坡村民安臵房工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應保證工地道路暢通。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保證按時供貨,如乙方原因供貨不及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負責貨物運輸途中、進出施工現場及裝卸車等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驗收標準、方法
1、送檢后質量達到設計及國家驗收標準。
2、乙方送貨車輛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簽收員指定的地點碼墩堆放整齊且便于點數,全數接受甲方質檢員和材料簽收員的檢查驗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簽收,同時,不合格品作退貨處理,由乙方負責運回(費用自理)。
3、每包水泥重量不能少于49公斤,如果發現數量減少,所有以前供應材料都按抽檢最少材料數量計算。
六、計量
計量:按甲方現場材料員簽收并經甲方預結算員審核簽字認可的送貨單數量為結算依據(同時以本合同第五款、第3條為準)。
七、付款方式
1、每月水泥用量較大時,則每送水泥達400噸,結算付清400噸款項。
2、每月水泥用量較小時,即未滿400噸,按月結算付清,即月結月清。
3、每月底經與財務對賬無誤后,乙方在次月5號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請單,支付手續辦完后10個工作日內到賬。如遇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期付款,雙方協定:15天內乙方不得停止供料,15天以外甲方按未付金額每月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相應責任。
4、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額稅務發票。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派專人根據甲方用量情況,及時與甲方工地銜接,補充貨源,在甲方材料采購員通知后的12小時內保證貨物的正常供應,如不能保證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權采取其它手段調貨,所發生的高額費用(即全部差價金額)從乙方所送貨款中扣除。乙方必須遵守上述供應外,還應考慮其它因素影響正常供貨(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貨,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均從乙方總貨款中扣除。
2、如貨物在質量上出現嚴重的問題,且乙方不及時按甲方要求時間調換的,或在數量上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項,同時要求乙方賠償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供貨過程中,如送檢樣品質量低于供貨水泥質量時,甲方可扣除乙方當月的全部貨款,因水泥原因導致甲方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全部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提供甲方驗收存檔所需要的所有檢測試驗報告等資料,否則,造成甲方延誤驗收或結算的,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5、此合同簽定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項。
九、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當日所送水泥送貨單除甲方材料員簽收外,應及時交甲方預算員確認簽字,否則,未簽的票據不得辦理結算;要求送貨單每月至少匯總對票一次,甲方工程完工且通知停送貨后,乙方必須在三天內將所有票據與甲方全部對清,未對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負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期限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貳份。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水泥供需合同 篇2
訂單單位 (甲方)
供貨單位: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商品混凝土簽訂合同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合同履行地: 結構形式: 層次: 二、混凝土的技術要求 混凝土質量執行:
國家標準GB0204《混凝土結構工程驗收標準》 國家標準JGJ/T10《混凝土泵送施工及技術規程》 國家標準GB14902《預拌混凝土》 國家標準GB50164《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國家標準GBJ10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三、合同總價及總數量
(一)總砼量:約 m³ (二)明細如下:
(三)砂漿混凝土價格按同標號混凝土價格執行,數量按實際供應量結算付款。
四、混凝土數量的驗收
乙方送砼到現場,甲方設專人檢查驗收,雙方簽寫《商砼供貨單》,憑商砼供貨單結算。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執行前,甲方按合同標定額與乙方貸款乙方在確定收到貨款后為甲方供貨。
2、 甲方如分期付款,乙方則分期付貨。
3、 乙方不允許賒欠貸款,否則不予供貨,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每次澆注混凝土時,甲方應排出需用計劃《此需用計劃包括極端需用計劃工作和周需用計劃》并且甲方應準確計算當日所澆注部位砼的型號及數量,并在24小時前通知乙方,同時填寫“商砼生產委托單”。
2、甲方在乙方供貨前應負責現場運輸通道、作業現場的暢通,水電設施齊備、安全,并且乙方要求及時供應水及泵車動力電源和現場照明用電。如因作業場地不符合安全法規定及齊備的安全設施,給施工帶來的事故隱患,影響混凝土質量及其它質量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因甲方未按“砼使用說明”(砼使用說明已符合同后)施工造成混凝土達不到設計強度,由此產生的各種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乙方提供的各種輸送管及配件運到施工現場后,甲方負責驗收、保管,工程結束后按驗收時的數量、質量向乙方交接,如損壞、丟失由甲方賠償。
5、輸送管安裝與固定、拆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指導。甲方參與的操作人員服從乙方負責人指揮,因甲方人員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6、乙方送到現場的混凝土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拒收。
7、甲方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應按相應規范進行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范進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上,乙方不承擔責任。
8、甲方必須按“生產委托單”所填寫內容進行施工,如擅自改動造成后果甲方承擔。
9、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規范進行混凝土的澆注機養護。混凝土養護執行GB50204-20xx標準,加強混凝土養護,因養護不適當造成混凝土強度不足、裂縫等缺陷的由甲方負責。
10、甲方應在預拌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后2小時內完成卸貨,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2小時內完成卸貨,由此早造成的質量缺陷及相應損失由甲方承擔。
11、甲方若因特殊原因需用現場自拌混凝土的,應及時以書名形式通知乙方,說明澆注部位,并嚴格區分自拌混凝土與預拌混凝土的澆注部位,不得將自拌混凝土和預拌混凝土同一結構部位。否則,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出現混凝土質量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將混凝土送到現場,并做到服務周到。
2.混凝土質量驗收以現場制作的標準試塊質量為準,不符合的混凝土由乙方負責,包括返工費用。現場標準試塊的取樣,由甲、乙、監理三方共同進行。成、養護等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參與并配合,成型的式樣由甲方按時送到制定檢測單位,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按期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檢驗報告單、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等有關技術檔案資料,與本配合無關的技術資料乙方不予提供。
4.乙方工作人員到施工現場后,應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人員應積極配合,努力為對方提供方便,確保安全生產。
5.如未接到甲方委托單或未在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將不安排生產,造成工期延誤,損失由甲方承擔。
6.因現場情況不良,無法進場地正常作業,乙方有權拒絕砼澆筑工作,造成的損失乙方具不負責。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無法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具不負責。 8.砼到現場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砼無法澆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如果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其它合同無法履行的,違約一方承擔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條及時付款的,乙方有權原則下列方式予以執行: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或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停止供應砼期間,不經乙方同意,如果甲方自行生產砼或委托其他砼生產廠家進行成產的,甲方要向乙方支付該施工工程總砼款金額的50%作為違約金。
3、因乙方供應的混凝土不及時耽誤工期的,有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八、其他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供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履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訂貨單位(章)(甲方)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年 月 日 供貨單位(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年 月 日
水泥供需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方因業務需要,需購買賣方水泥,形成如下協議:
1、水泥品種、包裝方式、數量: 。
2、水泥價格:水泥出廠價格 元/噸;運費價格 元/噸;到位價格 元/噸。如市場發生變化,賣方有權對以上價格進行調整。
3、生產廠家: ,如有變化以賣方確認的實際供貨廠家為準。
4、運輸方式及單位: 。散裝水泥以賣方生產廠家出廠過磅檢斤單為準;袋裝水泥計量執行國家標準。
5、指定收貨單位(或個人)及地點: 。
6、付款方式: 。若買方采用銀行承兌匯票方式付款的,則承付期限在三個月期內的,則買方購買的相應金額的水泥出廠價格對應上漲5元/噸,承付期限在六個月期內的,則需方購買的相應金額的水泥出廠價格對應上漲10元/噸。賣方有權根據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率的變化,適時對前述加價政策進行調整。若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支票,則賣方有權根據買方支票及資信情況確定具體發貨日期。
7、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發票種類: 。
如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則買方自應當付款之日起至貨款全部付清之日止,未付款部分的水泥單價在原價基礎上每日上浮0.3元/噸。
8、違約責任:(1)買方保證此批水泥用于終端客戶(□股份關聯客戶 □商混站 □重點工程 □一般工程 □水泥制品 □農村/家裝建材店 □零星客戶 □公共關系 □水泥制造商)且 地區使用,若買方違反上述約定,則賣方有權對買方已經購買的全部水泥收取雙倍貨款;(2)若買方所交付的銀行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存在虛假、偽造、變造、空頭或其他瑕疵導致賣方無法貼現或無法按時收回貨款的,買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除支付全部應付貨款外,還應向賣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9、驗收質量標準:以承擔賣方供貨任務的生產廠家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通用硅酸鹽水泥執行標準為GB175-20xx。
10、本合同作為買方每次向賣方訂貨的憑證,如有需要,雙方另行簽訂長期合同,在未簽訂新合同之前,雙方簽訂的原合同編號為 《水泥買賣合同》與本合同不抵觸的條款繼續有效。
11、因履行本協議所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