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銷售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固定期限銷售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解雇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勞,工作表現好,視情況可獎勵報銷乙方年底回家路費。
三、上班時間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外出。
四、工資
甲方保證每月按時發給乙方工資,工資底薪1600元,全勤獎金50元,住房補貼100元。如乙方一個月內有遲到、請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獎金及補貼共計150元。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第一個月工資的一半計800元作為押金,合同期滿后退還。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按不滿合同規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銷售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公司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業務員 ,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后,需將客戶轉交于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詳見附件保密與競業限制)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固定期限銷售員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單位名稱:中環城珀萊雅專柜
地 址:經濟開發區中環城
法定代表人:管千薈
聯系電話:
乙 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無固定期限:從 15 年 1 月 9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15 年 1 月 9 日起至 15 年 2 月 9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和工作地點 1、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合肥 。
2、根據甲方需求,經過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導購 。甲方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經與乙方協商,可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標準和甲方依法制訂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甲方承諾每月 15 日為發薪日。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1400 元
5、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6、自入職三個月內離職扣除10天的基本工資。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其內容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2、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符合法定程序,并經公示或告知,為乙方知曉。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試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2、甲、乙雙方訂立、解除、終止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解除、終止履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
4、本合同期限履行結束后,甲方未及時與乙方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乙方仍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雙方同意以本合同約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其它條件繼續履行。
5、甲方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地點的,雙方應當協商,協商不成的,視為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2、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的一方,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等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舉報。
九、其他
1、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2、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執一份。
5、本合同于 15 年 1 月 9 日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