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勞動合同(精選27篇)
崗位勞動合同 篇1
案情介紹
某公司招聘銷售員,陸先生前去應聘,經洽談協商,雙方簽訂了一份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陸先生的工作崗位是銷售部銷售員;又約定:因公司經營需要或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調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陸先生對此可以提出異議,但在改變決定前應當服從工作調動。合同簽訂后,陸先生開始上班履行勞動合同。
半年后,公司因市場變化而調整經營范圍,為此,需對營銷人員結構作相應調整。經部門列出的資料分析,公司對各營銷人員的工作狀態作了考核,經考核排列,陸先生的工作業績排名綴后。于是,公司即通知陸先生調動其工作崗位至后勤總務部門,并要求擇日報到。陸先生認為公司調動其工作崗位是變更合同的行為,因未與本人協商,通知變更崗位不能成立,于是拒絕了公司的工作調動通知。公司經多次通知陸先生去新崗位報到無效后,就以陸先生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根據公司員工手冊的規定對陸先生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陸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處理決定,雙方于是發生爭議。
雙方理由:
陸先生認為:自己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崗位,公司不經協商即通知調動崗位違反了勞動法關于合同變更的有關規定。要求公司撤銷解除合同決定恢復原勞動關系。
公司認為: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而調整人員結構,公司調整陸先生工作崗位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陸先生不服從工作安排違反了合同約定并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評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據合同的事先約定變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該條規定,勞動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是雙方的權利義務事項。依法確定的權利義務,是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為此,《勞動法》第十七條又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該條規定確定了合同中載明的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約束力,特別強調了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義務的當事人責任。由此可見,勞動合同中依法確定的權利義務事項,具有雙方必須履行的法律約束力。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也作了相應的規定。根據以上規定,勞動者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本案中,當事人雙方在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內既約定了工作崗位條款,又約定了可以因公司經營需要或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調動工作崗位的條款,該兩項約定依法應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據經營需要和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調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
是履行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不是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因此,陸先生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陸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也違反了公司的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據《勞動法》的規定和企業制訂的規章制度對陸先生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
崗位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為________年。
第二條勞動管理
1、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勞動安全、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3、乙方不得無故不在崗,若需要離崗須向甲方請假,甲方按基本工資扣除當日工資。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作息時間制:夏季:9:00—20:00冬季:9:30—18:00甲方應當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乙方勞動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2、甲方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000.00元,效益工資按乙方銷售額的.1%提取。
第四條其他相關說明
1、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
2、甲方用工采用保證人制度,即乙方推薦一名保證人給甲方,在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相關規定時,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
甲方:
乙方:
_____月____日_____月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鑒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 年從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雙方及鑒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 (簽)
乙方 (簽)
鑒證人 (簽)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崗位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甲方已將本單位各項勞動規章及各項紀律制度,勞動強度等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各類證件真實無誤。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
三、工作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雙休日、法定節假日等休息休假的權利。確應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付給乙方勞動報酬。
四、勞動報酬
1、合同期內,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崗位補貼為______________元/月。
五、特別規定
1、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規定的崗位為公益性崗位,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本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六、其它
以下規章制度作為附件,與勞動合同其它條款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須嚴格遵守:
1、乙方不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兩次口頭或書面教育不改者,從第二次教育后次月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2、連續三次遲到或早退,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3天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3、主管部門檢查無故脫崗兩次者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安小學(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雇用(簡稱乙方)做臨時工,從事廚房烹調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福利待遇:
1、待遇:經雙方協商以每月_______天計算,按_______元/月發給。工作不足天的,按實際天數平均計算(除去每周應得的假期天數)。
2、勞保用品,根據所從事的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因工傷致殘,死亡的,其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甲方負責乙方的社會保險費計入乙方所得的報酬中。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購買校內意外保險,乙方一旦在校內發生意外事故,由保險公司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只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工作。
3、合同期內,乙方在校外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4、乙方應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尊重領導,尊敬全體老師,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要堅持鍛煉身體,確保有健康的體魄開展工作。要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查明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的;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累計曠工超過3天/月或缺勤累計超過60天/任期內的;
(6)學校因事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壓縮或用人單位因工作任務發生改變,確需裁減人員的;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5項各款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辭工: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8、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9、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書面報告送教導處核準,由教導處總務負責人會同學校校長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對符合第三條第5項第(1),(3),(4),(5),(7),(8)款規定的,用人單位有權即時解聘臨時工。
10、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自然終止。需繼續聘用者,由本人申請,經教導處同意后報學校校長審批,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11、符合第三條第5項第6款情況,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經濟責任。并賠償三個月工資額。
四、合同期滿,如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如工作不需要,甲方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即生效,雙方均應遵守執行。
六、其它補充條款。
1、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2、甲方提供乙方沖洗熱水器,免乙方水電費,燃氣費自負。
3、乙方在學校無特殊情況下,按教師回校上班日期上班(一般是五天制)。
甲方總務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7
案情簡介:
20xx年1月20日,申請人劉某與被申請人某項目管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公司安排劉某任職項目經理,從事項目協調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調整劉某工作崗位,每月工資均為稅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總經理侯某突然發出通知,決定免除劉某項目經理職務,并將其調整為行政專員,當日即到新崗位報到。自20xx年12月4日,劉某每月工資調整為稅前2500元。這一調動后,使得劉某每月工資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劉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恢復原職務并補足工資差額。公司認為,對劉某崗位的調整系單位用人自主權的體現,并且勞動合同中已明確約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調整劉某工作崗位。 申請人請求:
1.撤銷公司對劉某崗位擅自調整的決定;
2.公司補發因擅自調整崗位造成的工資差額。
處理結果:
1.撤銷公司于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對劉某崗位的調整的決定;
2.按照項目經理崗位工資向劉某補齊工資差額。
爭議焦點:
用人單位能否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
評析: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6100號)的規定:關于用人單位能否變更職工崗位問題。按照《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精神,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對于因勞動者崗位變更引起的爭議應依據上述規定精神處理。
司法系統對勞動者崗位調整也做了約束性規定,對仲裁機構處理類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導借鑒意義。
如20xx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規定:法院對于勞
動合同中有關單位可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約定原則上可予認可,但為防止單位用人權的濫用(如報復員工、逼迫員工辭職等),單位調整員工崗位必須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單位應對其調整員工崗位行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舉證,否則法庭將不予支持。從而對企業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情況做了限制。
江蘇省高院對此也進行了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6條等有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有權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崗位;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3.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情況調整勞
動者的工作崗位的;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過協商一致變更工作崗位的; 上述四種情形中,前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根據自身需要單方面對勞動者的崗位、工作內容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這是用人單位行使用工自主權的一種方式,但用人單位不能濫用用工權,隨意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進行調整。用人單位在對勞動者崗位進行調整時,應當對勞動者所從事的職業及工資報酬等方面綜合考慮,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勞動者收入、地位明顯降低的調整或無視勞動者本身專業知識的調整。如果雙方為此發生爭議,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整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整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崗位的調整限于法律規定的幾種情形,必須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單位應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行為的“合理性”負充分舉證責任,否則對因此對勞動者造成的損害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啟示與思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為崗位變動而引起的勞動爭議。
在勞動合同訂立階段,勞資雙方處于一種處于談判狀態,地位平等,雙方協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一經確定即對勞資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然而,在勞動合同訂立后,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關系的隸屬性,因此,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享有一定的指揮監督權。實踐中,用人單位往往會基于自己的優勢地位和對員工的指揮監督權,單方對員工的崗位變動作出安排。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特別是工作崗位的情況非常多見。那么雙方變更工作崗位具體應當基于一種什么樣的原則,成為解決此類爭議的關鍵。
(一)工作崗位變更應以協商一致為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如果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需具備“充分的合理性”
用人單位能否可以對勞動者進行單方變更呢?筆者認為,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單方變更,但這種單方變更必須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變動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論和實務中都有不同的認識,很難給出一個統一的裁判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在以下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筆者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實際上用人單位是被賦予了一定的單方變更權,在這兩種情況下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則應當被認定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崗位勞動合同 篇8
崗位勞動合同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鑒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年從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雙方及鑒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鑒證人?(簽字)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崗位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_____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_____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_____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_____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崗位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11
1、負責員工的招聘、錄用、崗位調動工作;
2、負責員工出勤、請假、銷假工作;
3、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中止、終止等工作;
4、負責公司勞動定員、定額管理,認真貫徹定員、定額標準,適時進行修訂完善;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崗位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磨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從事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3、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日小時工作制,周48小時。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工資最低標準不低于圍場縣社會平均工資。
2、甲方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次月15日。
3、甲方以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條。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
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八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九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局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變更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采用書面形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a: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b: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5、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如甲、乙雙方出現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公章。
甲方:
乙方:
崗位勞動合同 篇13
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于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法律基礎
《勞動法》第17條明確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同時,《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按照上述規定,用人單位合法地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提出或接受變更合同的條件;二是必須遵守協商一致的.原則,在變更合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對變更的內容進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進行變更;三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也就是說,變更勞動合同的程序和內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關規定。因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企業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變動職工工作崗位時,要先同職工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變動。如果職工不同意變更,企業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自主權為由強行變更,甚至在職工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作出停發工資、限期調離等決定,這樣做顯然是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賠償金。
崗位勞動合同 篇14
一、續簽勞動合同能變更崗位嗎
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變更崗位。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職工處于醫療期、女職工“三期” 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與職工續簽(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有權利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企業向職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于企業的單方面意向,職工是否續簽由職工自行決定。
職工可能接受企業提出的工作條件的,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如果職工對企業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再行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風險防范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用書面的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續簽勞動合同就意味著之前雙方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這個時候續簽的合同其實就是一份新的勞動合同,既然如此雙方當然可以對崗位進行一定的調整變更,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崗位勞動合同 篇15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聯系電話: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西藏自治區公益性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求,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因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安排相應的補休時間,如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產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提供和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健康。
第九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必要的上崗前教育,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應會同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崗位培訓,并經地(市)及其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的勞動和工作崗位。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的崗位補貼為自治區公布的最低工資的120%計算,即______元,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公益性崗位特點,自籌資金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于每月___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按自治區公布的全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用____元;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的______元,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按屬地原則自行參加戶籍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月繳費標準為____元,并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給予定額醫療保險補助;符合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規定的,由本人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銷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 乙方非因工受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在停工留薪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距自治區規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因公益性崗位消失的;
(五)經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稱職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七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退出公益性崗位:
(一)通過招考,被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具備一定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在編制范圍內被用人單位錄用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三)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實現就業并取得穩定收入的;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名注冊從事經營活動的,或者通過小額擔保貸款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戶口遷出公益性崗位所在地的;
(六)參軍入伍、考入大中專學校的;
(七)因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四)勞動條例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二十九條 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所在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他雙方需協商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后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同級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或縣人社局各持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合同期限為三年,一年一簽。本次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單位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基本職工作;在合同內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的是標準工作日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按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包干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根據公益性崗位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市有關部門按先繳后補的.辦法,補貼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單位應繳部分。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1)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3)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4)有違法行為的。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鑒證日期: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崗位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生產因素,需要各崗位人員,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
本合同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試用期勞動合同二.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安排乙方工作,并承擔本崗位工作任務。
2.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合同規定和各崗位要求履行本崗位職責。
三.勞動制度
1.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2.甲方發放各崗位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維護生產設備,搞好崗位環境衛生工作。
五.工作任務和勞動報酬
1.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工作,完成甲方分配的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2.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暫定乙方的崗位是,暫定崗位工資元。
如有需要,甲方有權調動乙方崗位和工資。
3.甲方應按期支付乙方工資,即次月的28日發放。
4.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必須完成甲方交給的月計劃生產任務,按勞計酬。
具體作息時間由各車間、部門自行調整。
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乙方自覺自愿加班,加班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報到生產部批準后在月工資中發放,不再另計報酬。
乙方請假時,不計報酬。
5.乙方對報酬存異議時,必須在次月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6.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的當月工資,甲方應按規定在次月28日發放。
六.保險福利
1.乙方因公受傷時,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2.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按月代為扣繳,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為乙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4.乙方自愿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簽字、蓋印:。
七.教育與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
2.甲方派人或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后,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三年,另附簽《培訓協議》。
八.合同終止和解除及續訂及責任
1.合同期滿時,合同即行終止。
2.甲方拖延工資,未經乙方同意時,即行終止。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合同解除。
4.乙方損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公共形象時,合同解除。
5.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續訂。
6.因乙方違反企業制度或違反法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
7.甲方認為乙方無法勝任甲方給予的工作崗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0.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按企業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向甲方提出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簽字生效。
2.對本合同有異議時,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解除或更改
3.因部分職工不愿參加社會保險,甲方將不負責其各類保險費用,視為自動放棄,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任何理由索取。
4.乙方必須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任務。
5.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并自愿接受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
6.乙方在進入甲方上崗后,必須認真學習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標準)。
7.乙方因某種原因,請求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否則將視為自動離職,放棄任何報酬。
甲方: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年月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勞動者):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甲乙雙方已了解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1、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計提稅金、稅務申報、出具稅收繳款書;財務管理咨詢。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
第三條合同期限及報酬
1、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崗位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培訓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小學托管班教師
(二)乙方的崗位職責:輔導學生完成課后作業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執行: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日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0小時。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培訓期無工資。
(二)乙方培訓期滿后的月工資按小時計算,每小時12.5元。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6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300元人民幣;
2、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二)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同類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并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依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二、工作時間:
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甲方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支付加班工資。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甲方應當依照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生活環境。
甲方應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以及生育保險規定,落實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保護措施。
甲方應當采取措施,做好預防,避免和減少工傷、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公示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
五、勞動紀律:乙方要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
六、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可終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工商注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及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21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
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 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保險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于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并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____區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民法典》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崗位勞動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的勞動期限為:自月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內容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三、 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
四、 工作時間
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五、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發薪日為每月日。
六、 福利待遇
甲方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 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經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期滿后可續簽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年。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有學徒期限的工種,學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時:
1.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5、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并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6、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崗位勞動合同 篇25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員工。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此合同包括勞動合同條款和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兩部分,同時簽訂,以供公司與員工共同遵守。
總則:
1.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國家相關法律,在雙方平等、資源的基礎上達成一致。
2.本合同同時作為維護公司制度的合法依據。
3.本合同充分體現維護簽約員工的合法權益的精神。
勞動合同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后,乙方未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的,自動履行正式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_________工作崗位。
2.甲方有權限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防署、防寒、勞保費用。
第四條:培訓教育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設備技術、商務技能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四十個小時工作制度。上下班時間按照甲方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年假、帶薪假日。
第六條:勞動報酬
1.按甲方提供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元。
2.按甲方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確定乙方獎金。
3.甲方所支付乙方的工資、獎金等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4.壹年后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給予調整。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勞動社會保障局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公司部分國家規定的保險金。
2.甲方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以為乙方購買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第八條: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公司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第九條:勞動合同解除與不解除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提前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需要辭職的,需在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的,需在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二、由于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權扣除上年度獎金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金(試用期間不受本條款限制)。
三、由于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嚴重違紀違法與試用期間不受本條款限制)。
員工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
由于甲方屬于軟件生產與銷售行業,所有的經營資源、客戶資源、供應商資源均屬企業的商業機密和無形資產,也是企業和員工生存、發展的基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通過培訓、技術交流、業務指導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業務及技術方面的機密內容,實際上已經成為公司資源的管理者,保護甲方的經營資源、客戶資源、供應商資源成為保護企業和所有員工的正當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資源、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對甲方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和競業禁止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乙方保證并確認,如辭職或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或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離職后二年以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離職后二年內,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謀取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離職后二年以內,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透露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第三人。
第三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兩年內,非經甲方事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經理、代理人、顧問等;乙方承諾,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后二年內,不得搶奪甲方客戶,不得利用甲方的供貨資源,或者引誘甲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第四條: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和競業禁止業務的期限為下列三種:
1.在甲方公司任職不滿一年的(包括一年),其保密和競業禁止期限為兩年。
2.在甲方任職一年以上的,保密和競業禁止期限為三年。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再負責賠償,(甲方可以根據年度最高的經濟損失要求賠償)如無法計算甲方經濟損失,就以乙方侵害甲方經濟權益所得為賠償標準;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調查費、鑒定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害賠償金額之內。
第六條:在競業禁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月100元人民幣的補助。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離職后三年有效。四、爭議發生后,在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下的其他權利,并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勞動合同的終止、撤銷、無效不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鑒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雙方及鑒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 篇27
甲方乙方
名稱姓名
住所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
戶籍地址現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為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元。
2、雙方約定以確定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