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財務分析報告優秀(精選3篇)
[集合]財務分析報告優秀 篇1
(一)經營指標分析
主要說明企業基本情況、本期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等,如產量、營業量、銷售量等實際完成額及同比增減值。
計算反映企業發展能力狀況的財力評價指標有:銷售增長率,資本積累率,總資產增長率,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三年銷售平均增長率。
將這些指標與標準指標及上年同期值相比計算增減值,并從以下幾方面分析生產經營中取得的業績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經營環境變化的影響,主要分析企業生產經營內、外部條件變化的影響;
二是營業范圍調整及影響;
三是需披露的其他業務情況和事項的影響等。從中找出主要影響因素,并說明企業取得成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說明企業經營中出現問題與困難的原因是什么,使企業明確今后的發展方向。
(二)盈虧指標分析
1、對利潤表所反映的本期實際利潤數與計劃數及上年同期實際數進行對比,分析利潤實現情況及增減值。本期實現利潤(虧損)總額是多少,比計劃及上年同期數增減額及增減率;分析本期實際利潤總額構成情況,其中: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支等情況與計劃數及上年同期數的增減額及增減率是多少。
2、計算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主營業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盈利能力分析指標,并用標準值與上年同期值相比計算增減值。
3、根據分析與計算結果,分析評價企業盈利能力的強弱,并從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減額的'影響、成本費用同比增減額影響、其他業務利潤、營業收支凈額等因素分析其對本期利潤的影響程度,查找導致盈利能力增強(減弱)的原因。
(三)資金指標分析
1、通過資金結構比例分析,分析本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報表中各項目的構成比例,以行業比例和上年同期項目比例相比較,將增長分析與結構分析結合起來,判斷各項目構成比例的合理性、科學性。
2、對企業資產的營運能力進行分析,評價企業資產管理效率情況。其評價的指標主要包括:總資產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固定資產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如通過對應收賬款周轉率的分析,可以得出企業應收賬款變現速度的快慢及管理效率的高低。如果周轉率高則表明:收賬速度快,賬齡較短,資產流動性強,短期償債能力強,可以減少收賬費用及壞賬損失。同時借助應收賬款周轉期與企業信用期限的比較,還可以評價委托加工單位的信用程度,調整原訂的信用條件,制定出相應的收賬政策。對固定資產周轉情況的分析,可以知道固定資產的利用率是否合理,固定資產結構是否恰當。
3、計算企業的償債能力情況,其主要指標有:速動比率、流動比率、資產負債率、產權比率等。
4、指標變動差異分析,將本期各項指標計算結果與標準值及上年同期值比較,找出變動較大或不正常的指標作為重點分析對象,揭示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四)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分析
1、衡量國有資體保值增值情況指標是國有資本增值率,通過對該指標進行分析,能充分體現對國有資產的保護,能及時、有效發現侵蝕國有資產的現象,反映國家投入資本的保全性和增長性。
2、一般認為資本的保值增值率越高,表明企業的資本保全越好。當保值增值率達到100%時為保值,超過100%時為增值,若小于100%則表明國有資本減值,說明國有資產受到了侵蝕、流失、損失等,沒有實現資本保全。
3、根據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實現的程度,分析其原因,特別是對沒有實現資本保值的要高度重視,查找漏洞,研究對策。
[集合]財務分析報告優秀 篇2
一、考試背景
本次八年級思想品德期末考試是在新課程改革背景下進行的,旨在全面評價學生的知識掌握情況、思維能力和情感態度價值觀。
二、考試結果分析
1、知識掌握情況:從考試結果來看,大部分學生能夠較好地掌握思想品德課程的基礎知識,但仍有部分學生存在知識漏洞和混淆現象。
2、思維能力:在分析題和論述題中,學生的思維能力表現出較大的差異。部分學生能夠運用所學知識進行深入分析和思考,但也有部分學生缺乏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情感態度價值觀:通過考試可以看出,大部分學生能夠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念,但仍有部分學生存在價值觀模糊、道德觀念淡薄等問題。
三、改進建議
1、加強基礎知識教學:教師應加強對基礎知識的講解和訓練,確保學生能夠全面、準確地掌握知識點。
2、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教師可以通過案例分析、小組討論等方式,引導學生進行深入思考和分析,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關注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教師在教學中應注重培養學生的道德觀念和價值觀,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集合]財務分析報告優秀 篇3
一、工傷事故分析報告怎么寫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6442—86(國家標準局1986年5月31日發布1987年2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是勞動安全管理的基礎標準,是對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的依據。調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定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1、名詞、術語
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2、事故調查程序
死亡、重傷事故,應按如下要求進行調查。輕傷事故的調查,可參照執行。
2.1現場處理
2.1.1事故發生后,應救護受傷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
2.1.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2.1.3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2.2物證搜集
2.2.1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2.2在現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2.2.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2.2.4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3事故事實材料的搜集
2.3.1與事故鑒別、記錄有關的材料a.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d.出事當天,受害者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e.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2.3.2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a.事故發生前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b.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驗與分析;c.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d.關于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e.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狀況;g.其它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2.4證人材料搜集要盡快被調查者搜集材料。對證人的口述材料,應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
2.5現場攝影
2.5.1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5.2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傷痕,火災引起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2.5.3事故現場全貌。
2.5.4利用攝影或錄相,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2.6事故圖報告中的事故圖,應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3、事故分析
3.1事故分析步驟
3.1.1整理和閱讀調查材料。
3.1.2按以下七項內容進行分析: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受傷部位b.受傷性質c.起因物d.致害物e.傷害方式f.不安全狀態g.不安全行為
3.1.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3.1.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則。
3.1.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3.2事故原因分析
3.2.1屬于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3.2.1.1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6不安全狀態。3.2.1.2人的不安全行為: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7不安全行為。
3.2.2屬于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3.2.2.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3.2.2.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2.2.3勞動組織不合理;
3.2.2.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3.2.2.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3.2.2.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3.2.2.7其它。
3.2.3在分析事故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
3.3事故責任分析
3.3.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3.3.2在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者中,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
3.3.3根據事故后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結案歸檔材料在事故處理結案后,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4.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4.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
4.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5物證、人證材料;
4.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4.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4.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診斷書;
4.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4.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4.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4.12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附錄A
事故分析的技術方法(補充件)
A.1事故樹分析法(FaultTreeAnalysis略語為FTA)又稱事故邏輯分析,對事故進行分析和預測的一種方法。事故樹分析法是對既定的生產系統或作業中可能出現的事故條件及可能導致的災害后果,按工藝流程,先后次序和因果關系繪成的程序方框圖,即表示導致事故的各種因素之間的邏輯關系。用以分析系統的安全問題或系統運行的功能問題,并為判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間的關系,提供的.一種表達形式。
A.2事件樹分析(EventTreeAnalysis略語為ETA事件樹分析是一種歸納邏輯圖。是決策樹(DecisionTree)在安全分析中的應用。它從事件的起始狀態出發,按一定的順序,逐步分析系統構成要素的狀態(成功或失敗)。并將要素的狀態與系統的狀態聯系起來,進行比較,以查明系統的最后輸出狀態,從而展示事故的原因和發生條件。
二、工傷事故的分類
我國在工傷事故統計中,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
三、工傷事故的認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