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質量分析報告(通用3篇)
成績質量分析報告 篇1
一、試題分析:
本次命題體現素質教育要求,加強考試內容與學生生活實際的聯系,重視對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的考查,有利于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試卷從教材教學要求和學生的實際水平出發,著重考查學生認知、理解、運用語言以及閱讀的能力,題型靈活多樣,符合新課標的要求。
二、試題特點:
1、注重了基礎知識的考查。
試卷中能充分體現考查學生基礎知識為主要目標的命題原則,堅持依據于課本,對于一些學生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作為重點考查的內容。因為這些基礎知識的掌握能更好地為今后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
2、英語教學與學生的生活實際相聯系。
小學英語的教學內容貼近學生生活,本次測試試題內容同樣體現了貼近學生生活的原則,側重用已學過的英語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既源于課本,又高于課本,充分體現了素質教育的內涵,特別是筆試部分的七題中設計的根據英文畫圖,把英語和美術學科的整合。
三、答題情況:
主要考查學生的語言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包括詞、句的正確運用和閱讀讀能力的考查。
1題:主要考查單詞部分,大部分同學基本滿分,部分學生認識單詞,但是圖片沒看清楚,造成失分。如第2小題的圖片,熊貓和熊沒分清楚!
2題:大部分學生得了滿分,有個別同學看不清楚圖片,對句子記憶不清,造成失分現象。
3題:考查的是判斷正誤,部分同學做的不錯,也有不少同學對第四幅圖片認識不清,造成失分。
4題:本題做的很亂,做錯的同學很多。學生平時訓練的句子不少,但是掌握的不少很好,有的同學甚至不認識句子,失分較嚴重。
5題:這道題是常規題,做的還可以,但是有的學生單復數掌握的不好,導致失分。
6題:單項選擇中第三,四題由于是根據圖片找答案,學生平時對衣物圖片掌握的不少很好,導致失分!
7題:根據情境選擇適當的句子。第三題是去年的知識點,學生記憶模糊,答的不好。其它還可以。
8題:學生對對話類題掌握不是很好,失分嚴重。句子常見,但是放在對話中就不會做了,說明平時訓練的不夠,學生不夠靈活,還需加強訓練!
9題:閱讀題。此題答案均在短文中。只是很多句子學生讀不懂,望而卻步,就開始自己編纂答案,造成失分。說明孩子們做題不靈活,需加強多動腦的`題項,讓孩子們多練練。
10題:本體考察單詞書寫,學生失分很嚴重,主要原因是平時強化不夠,訓練不到位,這有老師的問題,平時應該多加強調,多背寫,多積累,同時培養學生認真書寫的好習慣!
四、試卷反思:
1、努力更新語言教學觀念,以學生發展為主,注重學生聽、說、讀、寫等各種能力的培養。
2、改革課堂教學模式,注重培養學生語言實踐能力。在課堂教學中,盡量多給學生一些聽、讀和說的機會,讓學生圍繞所學內容,并給結合自己生活實際進行對話練習,將所學知識與學生日常生活融為一體,少一些機械記憶,多一些靈活運用。同時,課堂上盡量給學生創造一種寬松愉悅的學習氛圍,利用游戲、對話表演等多種形式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感到學習英語既容易又有趣。
3、狠抓基礎,培養能力。在平時的教學中,要提高學生的各種能力,必須在扎實和活用上下功夫,因此在聽、說的基礎上,注意抓好學生的寫訓練,要求學生在校與老師及同學用英語打招呼。
4、適當增加語言的輸入量,拓展學生的知識面。在教學中,不僅要讓學生學好書本知識,還應注意學生學習方法的指導。
5、加強答題習慣的培養,促使學生養成認真審題,審好題,然后再答題的好習慣。
總之,英語作為一種語言,首先要實踐,其次要注意知識的積累和運用,要經常地接觸,反復運用。實踐越多,提高也就越快。學生的各種能力是在日常教學中不斷培養起來的,只要有心、只要用心的付出就會獲得收獲,相信孩子們的英語水平會越來越好。
成績質量分析報告 篇2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工作節奏的加快,單位和家庭購置的車輛呈逐年上升趨勢,據資料統計,自20xx年至今全國新增駕駛人員近一半左右,這無疑給社會新增許多
“馬路殺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也成為繼債務、婚姻案件之后的第三大持續上升的民事案件,而且這類案件普遍存在執結率低的現象。
我院通過對本院20xx年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情況的總結、分析和調查,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難的這一現象進行了調研,并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見。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相關數據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的特點
通過對上述數據的分析,反映出此類執行案件的如下特點:
1、交通事故賠償執行案件占法院執行案件的較大比例,且有上升趨勢;
2、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率低,賠償基本需要依靠法院強制執行;
3、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難度大,執結率只為平均結案率的一半左右;
4、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賠償標的較大,牽涉眾多當事人,造成執行工作難以開展;
5、執行期限較長。本院有80%以上的案件執行期限超過三個月,同時有相當一部分案件成為“骨頭”案件,久執未結。
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難的成因分析
通過對其他法院和本院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情況的數據分析來看,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從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分析
(1)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大多是自然人,有經濟能力的,在交警部門交通事故的處理中一般會調解解決。經交警部門調解未果,出具責任認定書后,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被執行人經濟狀況普遍較差,賠償能力相對較低。且事故不僅造成申請執行人一方傷亡,被執行人一方也存在不同程度損傷。因此,面對超出被執行人心理承受能力和實際履行能力的`巨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金,被執行人根本無力償還。
(2)交強險強制實施后,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本應包括保險公司,但由于基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車輛多為幾次轉手、車況不良、準報廢車輛,甚至手續不全而無法辦理保險;或者由于車主的僥幸心理,導致保險公司在案件中的缺位。即使保險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其往往也不認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而是按照行業標準或內部規定重新計算,計算后的`數額一般會減少10%—40%。這部分權益的爭取又需要車主通過訴訟與之解決,使交通事故執行案件案上加案,執行過程曠日持久。
(3)有些個人或者個人合伙出資購買車輛,為了服從管理部門對營運車輛管理的要求,將車輛登記為某個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以單位的名義進行營運,也就是通常所謂的車輛掛靠。因此交通損害賠償案件中就經常出現一些專門從事經營掛靠業務的汽車運輸公司,而這類公司往往從案件發生后就不見蹤影,法人變更電話號碼,企業變更工作地點,根本無從尋找,更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2、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前的執法狀況分析
進入訴訟程序后部分法官缺乏執行意識,就案判案,造成執行難。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訴訟到法院后,有的當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及時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法院則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而有的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認為案件訴訟到法院就是法院的事,法官又未盡到提醒義務,該保全的財產既沒有通知當事人申請訴訟保全,亦沒有依職權進行保全,這就給肇事者創造了轉移財產的機會。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外部執行環境
(1)被執行人法律意識淡薄,無誠信意識,規避執行情況嚴重。義務人在法院判決償付高額賠償費用后,往往迅速將保險公司理賠的商業險轉移,采取轉移、隱匿財產或者躲避在外的方法來逃避執行,造成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假象,客觀上造成執行人員無法通過采取強制措施來敦促其履行義務,使執行通知書變成“逃跑通知書”,給執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礙。
(2)申請人大多缺乏基本的訴訟常識,對訴訟風險的認識不足,對法院執行的期望值過高,普遍存在著“案件到了法院,法院肯定會幫我全部執行到位”的認識誤區,對案件的審理和執行過分依賴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未能及時申請訴訟保全,在執行中也未積極配合查找侵害人的財產線索,只是一味地認為只要官司打贏了,立案申請執行了,法院就能夠把錢送到他們手中,而忽略了實際執行中的困難和風險,而一旦希望落空極易造成與法院的對立。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委托被執行人所在地法院執行,效果也并不顯著。xx縣地處溫厚高速公路旁,為交通要道,每年有大量的交通事故都發生在溫厚高速公路xx段,因此很多申請人、被執行人均在外地,xx縣法院無法執行只能委托被執行人所在地法院執行。但因被執行人居住地也不穩定,跨區域性和流動性大,委托執行同樣難以發揮作用。
四、解決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1、從立法方面,增加有利于保護受害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和內容
(1)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責任主體的法律規定,決定了人民法院審理該類案件時對賠償主體的確定,也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執行。特別是對于車輛在掛靠經營、承包經營、出租出借,擅自駕駛、受雇駕駛、職務行為駕駛、無償搭乘等情形下責任主體分別應如何確定,應有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同法院之間,或同一法院不同案件中,發生確定主體的原則不一致,出現主體漏判、誤判的情形,從而影響到判決的執行。
(2)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管轄,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是由事故所在地公安機關處理,當事人一般都向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此類案件也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實踐中,受害人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的幾乎沒有。而此類案件執行本身就較難,加上委托執行也難,造成了一些案件原審人民法院無力執行,被申請執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不愿執行。因此,可以考慮修訂有關此類案件管轄的規定,直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使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更便于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有利于案件的最終執行。
(3)執行交通事故車輛的保險理賠款項和執行中拍賣、變賣、抵債的車輛過戶等問題沒有明確規定,使得人民法院在執行保險理賠款和肇事車輛時經常遇到阻礙,應從立法上對執行肇事車輛的保險理賠款和執行中拍賣、變賣、抵債的車輛的過戶問題作出規定。此外,已經頒布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的交強險,投保數額有限,對一些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應在實踐中,完善和調整。這才是從根本上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4)建議完善委托執行制度。當前由于各種原因,委托執行制度發揮作用不大,導致異地執行問題突出。
2、在執行前的執法活動中,充分考慮日后執行工作的延續性
(1)絕大多數交通事故是因為當事人的文化素質不高、交通安全法制觀念比較淡漠而引發的,要使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要廣泛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交通安全法制觀念深入每個公民心中。
(2)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的溝通與協作。一是公安部門可責令肇事者交納足額的事故保證金或提供有效擔保,提示受害人及時申請財產保全。二是公安部門可積極收集肇事者及車主單位聯系方式、車輛保險情況等信息。三是公安部門應大幅降低扣押車輛的停車費用。四是加快公安部門的事故處理程序。五是加強車管部門對車輛的查控力度,法院采取的限制過戶查封方法,難以實際控制車輛,車管部門應在驗車和日常管理等環節配合法院對流動車輛及時控制。
(3)加大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力度。法院應在訴訟保全中切實加強財產查控,同時可在公安機關事故責任認定準確的情況下,根據受害人的申請及傷情治療的需要,及時裁定先予執行治療費,保證被害人得到及時治療,避免在長期的訴訟和執行中導致車輛價值貶損以及被執行人員無法尋找,緩解以后的執行壓力。
3、加大執行力度,采取多種執行措施
(1)在執行中,執行法官要使用規范用語、文明禮貌,耐心細致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換位思考,緩和矛盾。要細心留意每一個執行細節,巧挖每一條執行線索,強化執行中的人情味,從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
(2)對沒有一次性履行法律義務的能力,但履行義務的態度誠懇,而且有持續履行義務能力的被申請執行人,采取靈活的執行方法,促使執行和解。充分考慮讓雙方共同生存和發展,積極做好申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訂立切實可行的還款協議,并監督協議的履行。
(3)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利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對其進行曝光;大膽適用搜查令,給被執行人造成精神上和社會上的壓力;對有財產而拒不配合執行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對有履行能力而長期逃避或轉移、隱藏財產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堅決追究其刑事責任。
(4)對于經查實確無償還能力且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要說服申請執行人,先中止本次執行程序,待被執行人有能力償還時再恢復執行。同時,動員無償還能力的被執行人近親屬代其履行部分義務,減輕被執行人的壓力。在被執行人賠償相當部分款額后,動員其執行權利人達成和解,達到使執行權利人減免原執行標的,達到案結事了的目的。
(5)建立受害人救濟制度
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對那些生活困難,而被執行人又確實無履行能力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在經過嚴格審查的情況下實施救助。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條款規定了救助基金,但對救助范圍限制得比較狹小和嚴格。由于執行法院直接面對當事人,對其經濟狀況比較了解,故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法院提出的救助建議決定救助,加大對經濟困難的受害者的救助力度,拓寬救助基金的來源渠道,防止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救濟而引起社會上不穩定因素產生。
隨著機動車輛的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已成為威脅人們生命健康的重要問題。從維護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除了更好的發揮交通、交警、司法等部門的協調職能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完善法律規定,加強和發展保險事業,加大交通強制保險的額度,拓寬交通強制保險的范圍,分散交通事故個案風險,是妥善解決這類案件的有效途徑。
成績質量分析報告 篇3
一、試卷特點:
1、這份試題充分體現了以教材為主的特點,所考內容覆蓋了教材中的全部知識點,并注重考查學生活學活用的數學能力。如:在考查“余數和除數的關系”這一知識點上,不是直接以文字形式呈現,而是把它放在具體題目中(50÷7=6……8),讓學生判斷其中的對錯。
2、注重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考驗,重基礎且覆蓋面加大。特別是重要知識點的考查范圍可能加大。近似數、數的組成讀寫、時分的認識等這些知識點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測試考查。
3、同時,此次試卷注重學生的發展,但從從試卷的得分情況看,如果學生沒有良好的學習習慣是很難獲得高分的。如:簡單的豎式計算是平時點滴的積累,只有養成認真、仔細的習慣,學生才不容易丟分。
4、此外,計算類題分值較重,應用題注重訓練學生的綜合思維能力。填空中涉及到了計算,豎式計算,解決問題中涉及的計算,比重較大。
二、試卷分析:
1、學生對于基礎知識的掌握較好。
第二大題判斷、第三大題選擇和第四大題填空,每題出錯率均在8﹪ 左右。出錯的題目也較為集中,如判斷題第1題,選擇題的1題-最接近6000的數是( ),第2題-297+206的和大約是( ),說明學生對近似數的概念理解不深,并不能靈活運用。
2、計算題的考試成績不太理想,失分率較高。
主要因為部分學困生失分太多,多則10分以上,導致每人均減到4分左右。出錯的情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①橫式上忘記寫得數
②三位數加減混合計算出錯較多,如第一步出錯而導致最終的結果不對
③有的該進位的不進位,不進位的反而進位。原因是太馬虎了,不認真,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計算習慣。口算題掌握的較好,但筆算類的題目很不理想。這與教學中扎實做好計算題教學是分不開的,平時口算練習(課課練習口算)側重的較多了,而筆算為重點的訓練則放到了課后,課上專項訓練的較少。
3、統計題目得分率不是很高,全班也就一半的學生能夠全部正確。
平時,教師認為這只是一個數數的問題,只要細心、認真就可以了,但當看到試卷時,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想比之下,這個題是出錯率最高的,6分的題目平均大約失到2到3分,這部分內容應該是我們認真反思、高度重視的知識。
4、應用題掌握基本可以
出錯較為集中,是第5題,本來用籃球的個數減掉排球賣出以后的個數,436-(384-28),用到了小擴括號的知識,而學生卻列成了連減436-384-28。主要原因是沒有很好的理解題目意思,這說明在教學中,學生靈活運用知識、分析問題的能力還有培養。
三、通過對此次考試質量分析,我們對以后的教學有以下想法:
1、重視知識的獲得過程。
任何一類新知的學習都要力爭在第一遍教學中讓學生通過操作、實踐、探索等活動中充分地感知,使他們在經歷和體驗知識的產生和形成過程中,獲取知識,形成能力。只有這樣,他們才真正獲得屬于自己的“活用”知識,達到舉一反三,靈活運用的水平。
2、加強學習習慣和策略的培養
教師要精選精編靈活多變的針對性練習、發展性練習、綜合性練習,有意識地對學生進行收集信息、處理信息、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和策略指導,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方法和習慣。
3、關注學生的弱勢群體。
如何做好學困生的補差轉化工作是每位數學教師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教師要從“人本”的角度出發,堅持做好以下工作:堅持“補心”與“補課”相結合,與學生多溝通,消除他們的心理障礙;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加強方法指導;嚴格要求學生,從最基礎的知識抓起;根據學生差異,進行分層教學;努力使每位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
4、重點加強計算教學,堅持抓好學生的計算能力。
再抓好口算的基礎上側重筆算的訓練,要求學生認真仔細筆算,養成良好的計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