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聘指導意見
四、根據崗位特點,合理確定聘用期限
13.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行聘期管理。應根據每個崗位的工作需要、專業特點和要求,合理確定具體聘期,并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14.十一級以下專業技術崗位一個聘期一般為3年;十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一個聘期一般為3至5年,其中四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一個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時間一般應滿一個聘期。高層次緊缺人才的聘期可適當延長或無固定期限。
15.專業技術人員連續在同一專業技術職務層次上被聘用滿12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合同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3年的,可按現聘崗位簽訂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五、加強監督管理,精心組織實施
16.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各部門、各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保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要切實做好宣傳引導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17.事業單位開展競聘上崗工作前,應制定競聘上崗工作方案,競聘上崗工作方案須經主管部門審核,政府人事部門核準同意后,方可進行。競聘工作結束后,及時將聘用結果報人事部門進行審核認定。
18.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是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的指導、監督,按要求及時對崗位聘用結果進行審核認定。
19.區屬各主管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的組織和指導,認真做好所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的實施工作。
20.嚴肅競聘上崗工作紀律,對違反崗位設置管理和崗位聘用政策規定,以及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直接責任人員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責任人員,按照《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等組織人事紀律嚴肅查處。
21.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其他有關專業技術崗位聘用的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