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競聘崗位職責
(一)政保科崗位職責:
1、負責信息隊伍建設和政保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上報工作,及時掌握敵、社情動態,為防范工作提供信息;
2、配合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開展敵、社情調查,協助查處政治案(事)件。
3、做好“”人員的監控、幫教工作,確保“四個為零”;
4、做好政保重點人員的管理工作;
5、開展國家安全、政治保衛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出入境人員的登記審核,協助做好外事及涉外安全工作;
6、負責全校師生員工常住戶口管理和身份證的代理工作,做好戶籍政策宣傳和咨詢答疑工作;
7、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期目標:
1、積極指導、協助相關單位做好我校涉“”人員的監控、幫教和轉化工作,確保我校“”人員不失控、不漏管,確保省、市委610“四個為零”目標的實現;
2、積極與上極機關和相關科隊進行工作溝通,掌握政保案件的發案規律,加強校內巡邏,全年政保案件發案率控制在0.5‰,查破率較上年明顯提高;
3、按時做好每月《政保信息》的報送工作,做好對國家重大節日、敏感時期,國際國內外重大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判研及上報工作,全面掌握學生思想動態。
4、做好日常戶籍業務辦理,工作中服務熱情、態度和藹,樹立窗口形象,師生滿意率100%,不得出現師生投訴情況;
5、認真做好任期內畢業生戶口遷出、新生戶口錄入及每年新引進教師的戶口落戶工作,錯誤率控制在1‰;
6、學生畢業、新生入校期間分別做一次戶籍業務宣傳。
(二)防火科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防火檔案,制定滅火預案,確定防火重點單位。
2、負責全校防火檢查工作,排查并督促整改消防隱患,確保無上等級火災事故發生。
3、負責開展防火安全教育,開展義務消防隊的建設、培訓工作。
4、負責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處理火災事故,負責校內一般火情、火險的查處工作。
5、負責防火器材配備、維護和檢查。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