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與欠條(精選3篇)
借條與欠條 篇1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間資金流動日漸頻繁,私人借貸成為一種現象。民間借貸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漸變大。當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條和借條這兩種重要的民事證據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對二者進行區別了厘清。 一、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二、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后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三、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 訴訟時效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xx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2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四、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鏈接:完整的借條或欠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書寫借條和欠條時應注意的事項: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xx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xx年。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總結而言: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
借條范例:
借條:
今借到(你的名)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還清。借期內利息為*%,與本金同時還清。借款人:X年XX月XX日
說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給你打借條,不是你給他打借條。這個借條最好是由他自己寫。他自己若是實在不會寫,應該找別人寫,不能你替他寫,因為這借條是在你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筆體,以后他說你有填寫或改動,你就說不清楚了。千萬不要替他寫,切記!
欠條范例:
欠條
今欠X人民幣X元(大寫:),定于X年XX月XX日償還,按照每月3%計算利息。
欠款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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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與欠條 篇2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xx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
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xx年。
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借條與欠條 篇3
借 條
今借(出借人) 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整),所有金額已經收到。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利率為每月 ,全部本息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
年 月 日
欠條
今欠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定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償還,按照每月 計算利息,共計 元。
欠款人: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