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精選33篇)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個人抵押借款合同即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元人民幣(¥______)。
2、借款期限:自20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3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十萬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為2分,一年利息為二萬四千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________)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5
甲方:
乙方:
為解決甲方 所需資金,甲方希望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借款給甲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具體借款金額以甲方出具的借據為準),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按照 計算。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還款
借款期限屆滿后2日內,甲方應當將借款本息全額償還給乙方。
逾期償還借款的,對于沒有償還的借款,甲方應當按照月利率 %向乙方支付利息。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四、抵押擔保
甲方同意將自有的 等財產作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清單見附件。
五、保證擔保
丙方同意為甲方向乙方借款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保證期限為二年。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敗訴方應承擔勝訴方發生的律師費、調查費等費用。
七、生效及文本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及或蓋章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下行為被定性為違約行為:
一:甲方隱瞞車輛真實情況。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利息。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車輛維護服費。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停車費。
五:甲方所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效(乙方無法聯系到甲方)。
六:甲方因自身問題如需合同展期(續期)必須書面向乙方提交申請。
七:乙方從甲方逾期后刊登報紙通知起三日內
未得到甲方任何書面申請及書面回復。
甲方因違反合同號: ,汽車借款抵押合同,甲方同意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 車輛變賣手續。如甲方不主動協助,拒絕協助,或乙方無法通過甲方合同提供的聯系方式取得有效聯系,乙方售賣車輛之后所發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甲方無條件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所有相關的售賣車輛后所有關法律上所產生的,訴訟費,仲裁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律師費,執行費,民事賠償,甲方同意無條件全額承擔與乙方無關。
甲方已詳細閱讀并理解以上內容,同意遵守以上所有條款,并同意本違約責任書內所需要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履行本責任書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交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訴訟解決,訴訟期間乙方所產生的所有法律費用,甲方同意全額支付。
附注(共九條):
一、甲方需詳細閱讀本違約責任書內所有條款及違約責任書項內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簽署違約責任前應詳細閱讀本違約責任書所有條款及細節后自愿簽署。
三、甲方簽署則表示甲方已詳細閱讀,理解并同意支付本合同所有條款及條款內所產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費用。
四、違約責任書項手寫內容項與打印內容項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五、乙方通過登報通知方式限期通知甲方,限期內無法得到甲方書面有效聯系乙方有權出售抵押物。
六、乙方選擇所登報紙為《 報》或《 報》 。
七、《違約責任書》壹式貳份,甲乙各持壹份。
八、甲方從合同到期日起計算15日內如甲方拒交付利息及車輛維護服務費或者乙方無法從甲方所留聯系方式聯系到甲方,則表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將該抵押物出售或轉讓處理。
九、因甲方自身原因違反《汽車抵押借款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按合同約定出售抵押物,甲方同意乙方以主合同第三條,第1項,甲、乙雙方認定評估價值出售該抵押物。
(以下無正文)
甲方已閱讀并同意上述所有條款 乙方已閱讀并同意上述所有條款
甲 方 : 乙 方 :
年 月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 整(大寫)。
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二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 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抵押條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____________
產權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
第四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不得另行辦理抵押物所有權的產權證書,否則承擔金融詐騙等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______%利率收取復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8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于________年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
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
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
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
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
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
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筑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分頁閱讀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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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并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與
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敗訴,以致對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保險、鑒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權利和義務:
1. 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39;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并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復印件): X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分頁閱讀第1頁:
第一章總則第2頁: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9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
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二、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三、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后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后,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發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1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___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___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借款歸還日: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七、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信息、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約還款的,違約期間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借款總額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愿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并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3、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依約歸還借款本息),除非乙方為此另行提供擔保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承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并自愿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和電話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于三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系方式聯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系方式未及時通知甲方及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范圍包括:___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愿意單獨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甲方確認聯系電話為:___郵政編碼:___聯系地址為:___
7、乙方確認聯系電話為:___郵政編碼:___聯系地址為: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十一、本借款簽訂合同之日起,通過銀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銀行轉賬票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3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4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本金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五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擔保物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甲方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當憑證)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采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
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抵押權為前提條件。
5、如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5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
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
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
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
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
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
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
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
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
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
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
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
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
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
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
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
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_字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6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 ,車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7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向公證處公證,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9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
第四條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 。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 抵押物為 ,現抵押人同意以該資產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二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權人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五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0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抵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抵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
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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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貨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關于動產抵押物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萬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萬元):___________
備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2
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借、貸方及擔保人真實意思表示。為維護合同主體的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本合同主體多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項目。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方承擔,并由借款方賠償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方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月/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借款以_________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
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為一期,共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_________元。
5、其他:_________。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借款的保證
為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
第八條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自愿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九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7、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8、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布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布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出借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稅費
因借款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一條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雙方及擔保人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執有情況為_________,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二)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大寫)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_____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_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_銀行或經由_________銀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_____元整(大寫)或_________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1)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2)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_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_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購房業主)與_____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購房業主)與_____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__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__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_________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_________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_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本金(大寫)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唯一受益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 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事實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
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齲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XX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
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____區(鎮)____路(街)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抵押期限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息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7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附記人 中介機構: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法官物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權證號為 ,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或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 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 年 月 日前現金支付房款 元 (¥ )
2、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時現金支付余款 元 (¥ )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于 年 月 日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 年 月 日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戶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業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后 天內將已收房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定,雖然房屋所有權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 日內 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契約 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 自 之 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契約一式 伍 份。其中甲方留置 貳份,乙方留執 貳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和四至范圍
附件二 租賃、抵押、相鄰等關系及其處理辦法
1、房屋出賣前已出租給 ,甲方負責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賃關系,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出賣前已設定抵押權,擔保債務貳拾萬元。甲方負責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并注銷相應的抵押登記,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該房屋自權利轉移之日起6月內被依法拆遷的(拆遷時間以乙方搬遷時間為準),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甲方須在乙方搬遷后10日內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附件三 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水 市政提供,戶外獨立水表
2、電 KW,戶外磁卡電表
3、燃氣 管道煤氣
4、有線電視 XX市有線電視網
5、通訊 電信固定電話一部,寬帶到戶
6、其他 單元可視對講門禁,緊急求救(小區物管)等
(二)裝修情況:
簡單描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8
借款人(抵押人):
出借人(抵押權人):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
3、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
4、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
5、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抵押物價格約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
2、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9
抵押擔保的范圍:借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30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3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友好協商約定如下:
一、乙方自愿以個人所有(品牌型號:_____ ;發動機型號:_____ )車架號; ______)為該項借款作債務擔保(乙方必須保證車輛沒有交通違章、肇事、和費用的拖欠,以及乙方車輛的合法性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乙方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必須另向甲方支付上述拖欠金額20%的賠償金。
二、雙方商定上述借款月費率為______% 。
三、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應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清上述借款本息。本條內容若因乙方以任何理由導致本條不能履行即視為其違約,則上述車輛價值雙方自愿共同認定為與借款額本息累計價值同等,車輛所有權即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歸甲方所有(車輛管理所辦理過戶手續),同時雙方在本合同中的債務關系自動消滅,相關書面材料隨之失效。
四、乙方還清上述借款本息之日起甲方歸還乙方車輛(車輛在擔保期間,甲方妥善保管好乙方車輛,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損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予履行本合同,則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擔保中的車輛。
六、本合同自第二條雙方實際履行之日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32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33
借款人(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放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訂立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 月,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甲方將本息還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甲方提前還款:不到還款期限還款的應提前20天書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30日利息以彌補乙方損失。
3、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
甲方自愿將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特立字據,絕不反悔。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5、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乙方無法行使抵押權,應負賠償責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8、第六條第(一)款5、6、7項中所列的抵押物發生損失、損毀、征用等情況,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未受清償期間,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賠償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應如實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額,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須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并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3、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同時按每日本金的2‰作為利息。
4、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迅費、交通費、誤工費、財產保全費、抵押物處置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6、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劃款(48小時內),按應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額的雙倍利息支付甲方滯納金。超過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約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拾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財產保全手續。在甲方償清債務后,乙方不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手續,由乙方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服務機構簽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特立字據,絕不反悔。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自愿為甲方擔保,甲方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介時甲方無法還款,愿用自己名下財產代為償還債務。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和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擔保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