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合同(精選3篇)
企業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
1.2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
2.2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必須滿足下面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_________。
3.2提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1)借款年率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
(2)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_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_________個月進行。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各類舉債、欠債;其他重大事件。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借款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合同 篇2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
1.2借款金額:(大寫:)其中備付利息:(大寫:)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款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企業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合同 篇3
合同號: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以及________________文批準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個月(____年)。
第四條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并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五條貸款的撥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天以電報(加注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________在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號賬戶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①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
②如延遲用款,除須于該次計劃用款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并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須于該次提前
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計、付利息:本貸款起息日為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為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貸款管理: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并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貸款償還: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于該次還款期日前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于人民幣________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號賬戶內。
第九條還款擔保: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天內,無條件代為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交叉違約條款: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甲方將委托_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托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并轉、清盤、破產、人事變動及其它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訴之法院。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