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古代教師需要考試嗎?古代教師怎么考
教師節,旨在肯定教師為教育事業所做的貢獻。在中國近現代史上,多次以不同的日期作為過教師節。直至1985年,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于建立教師節的議案,才真正確定了1985年9月10日為中國第一個教師節。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20xx古代教師需要考試嗎?古代教師怎么考。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古代教師怎么考
在西漢以前,教師多是推薦,并不需要從業考試。但到東漢時期,中國出現了教師“資格考試”———要想成為太學博士,得通過太常主持的考試(有點類似今天教育部主持的考試)。當時,經學名流才有任職資格,而且,對教師個人的教學經歷和年齡都有相應的規定,要求曾教過學生50名以上,年齡不小于50歲。
隋唐時期,中國形成了完備的官學制度。官學,相當于今天的公辦學校,既有小學,也有大學;既有綜合性學校,也有專科學校。當然,教學管理和要求也更規范更嚴格了,對教師從業資格和教學能力都有一套完善的考核辦法。
唐代對包括教育行政官員和教師在內的學官,同其他官員一樣,均要定期“考課”,一般每年一小考,三至五年一大考。考核內容分業務、品德及教學效果等,考核結果分為九等。其中,授課數量是考核定級的重要標準之一。此即《登科記考》中所說的:“諸博士、助教,皆計當年講授多少以為考課等級。”
宋代是民辦學校開始興起和繁榮的時代,私立書院流行,但朝廷對官學同樣抓得很緊,要當上“公辦教師”同樣得考試。宋熙寧八年(公元1076年)實施的“教官試”制度,大概是中國教育史上最難通過的教育主管和教師資格考試。由于考試過嚴,全國州、縣的教授數量明顯減少。
古代教學成績也與“升學率”掛鉤
《明會典》記載:“府學教授有9名學生在鄉試中舉”方可升職。在唐宋及以前,對教師業務的考核主要在“教學量”上,明代則開始與教學質量和升學率掛鉤。明朝對教育主管和教師的考核,除了和其他行業官吏相同的“考滿”、“考察”外,還單設有“學官考課法”。
“學官考課法”是明太祖朱元璋推出的教師考核制度,該考核辦法的中心是,“以九年之內科舉取中生員名數為則,定擬升降”。據《明會典》記載,府學教授有9名學生在鄉試中舉,州學學正有6名學生中舉,縣學教諭有3名學生中舉,方算稱職,可獲升遷資格。
平時對教師也有考核。如在月考中,學生三月無長進,教師要被扣工資。當時教師工資由現鈔和米兩部分組成,扣工資的形式主要是“罰米”。如果學生在學年末舉行的“歲考”中仍不進步,問題就大了———凡府學12人、州學8人、縣學6人以上無長進,府州縣地方官及所屬學校教師除被“罰俸”外,還要被“訓導”。
如果“歲考”中,府學24人、州學16人、縣學12人以上無長進,要取消教師資格,巡按御史或按察使有權直接開除(罷黜)教師。不僅教師被處理,府州、縣的地方官員也跟著受罰,要被處以“笞刑”。
對國子監教師的考核更加嚴厲。曾任明代南京國子監祭酒(相當于大學校長)的黃佐,在其《南雍記》一書中有這樣的記載:永樂七年(公元1420xx年)六月,北京國子監學生唐謙等想出來做官,吏部安排考試,結果成績很差,“不通經書”。按規定應該將主管教學的司業(相當于副校長)趙季通治罪。明成祖朱棣聽說后,放過了他,但就此向全國下發“紅頭文件”,規定“凡弟子員再試不知文理者,并罪其師,發煙瘴地面安置。”
學生學不好,教師要被發配到環境惡劣的地方去,這大概是中國古代教育史上,考核教師最狠的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