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精選6篇)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1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合同書。
第一條、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房間和外墻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墻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第二條、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年;
5、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________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整改、維修并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為整改、維修后,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第三條、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后,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
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采購的,或由甲方采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于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采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鑒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后,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采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
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并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第四條、質量保修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________%的工程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修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修金余額的________%返還乙方;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甲方應將預留的保修金余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后將預留的保修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后甲方才將保修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修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償付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修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修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第五條、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
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系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于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單位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后應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后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
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并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章確認后,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
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起算)
1、樓地面、屋面、墻體滲漏水為________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________天;
3、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的為________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________天;
5、廁所、廚房陽臺、露臺、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________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________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以住(用)戶配合為前提。
如住(用)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第七條、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2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曰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星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筑工程鑒定事宜,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鑒定內容及要求:
(詳見委托書 )
第二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鑒定費為人民幣:
具體支付方式:1)簽定本委托書時支付全部費用的50%。
2)領取鑒定書時支付剩余全部費用。
鑒定過程中,如發生必要的技術檢測、圖紙審查等費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按鑒定委托書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承諾提供的資料全部屬實;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及時,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負責指派專人協助乙方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鑒定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出具鑒定報告,并保證鑒定報告的真實、合法、有效;
(2)負責保管好甲方提交的各種文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3)負責鑒定報告的解釋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本合同未到期甲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關系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2、在委托事項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乙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協議關系并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未按時提供合格鑒定報告或鑒定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由于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雙方應首先力求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后此爭議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同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1、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為 設計使用年限 年;
2、屋面防水工程及有關防水要求為 年;
3、裝飾裝修工程為 年;
4、除燈器、插座外,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年;
5、供熱及供冷為 采暖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年;
7、其他約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種在合同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5 %。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零。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和追加
保修金由發包人在應付款中扣出。如未發生工程質量保修金行為的,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后14天內返還50%的質量保修金,在滿兩年后14天內再返還50%的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在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工程維修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追加。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5
發包人:
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委托單位:
檢測單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檢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總承辦單位:
施工單位:
第一條 檢測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包括(以打“√”為準):
□建筑材料檢測 □主體結構工程檢測 □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鋼結構工程檢測 □室內環境檢測 □變形測量
□建筑節能檢測 □市政道路工程檢測 □建筑機械檢測
□建筑幕墻工程檢測 □通風與空調工程檢測 □基坑監測
□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檢測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際計算。
第二條 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后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第三條 檢測費用的核算和支付
1. 檢測費用按20__年《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文件執行,文件中未明確規定單價的項目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2. 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20__年《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文件執行,總檢測費用為(大寫) 元
(小寫) 元。
3.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 種支付方式支付檢測費用。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檢測費用。
2) 自乙方提交檢測報告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該檢測項目的檢測費用。
3)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______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檢測數量支付檢測費用。
4)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檢測費的30%,主體工程封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檢測費的40%,工程竣工驗收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檢測費的30%。
4.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四條 檢測報告的交付
乙方交付檢測報告時間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檢測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檢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報告交付時間順延;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 份,并對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雙方約定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檢測報告
第五條 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運輸檢測樣品。乙方按有關規定對檢測后的樣品進行留樣。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托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 甲方應于檢測活動開始前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并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3. 委托檢測前,甲方應將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見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4. 在委托見證取樣類樣品檢測前,甲方應填寫檢測委托單,并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5. 檢測項目屬于工程類檢測的,甲方應提前______日將現場檢測日期通知乙方,并確保現場具備檢測所需的條件。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并簽字確認。
6.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7.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等。
2. 檢測項目屬于工程類檢測的,乙方應事先編制檢測方案報送甲方。
3. 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
4. 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5. 對于已納入廣西建設工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內的檢測項目,乙方應使用該系統實施檢測和管理,并出具檢測報告。
6. 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后______日內通知甲方。
第八條 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復檢。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復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復檢費用。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專家論證解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支付檢測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費用_____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地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3.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項目檢測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5. 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2.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