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精選4篇)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篇1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乙方為甲方培訓結束、甲方無疑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并于到貨前_____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于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并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并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并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并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后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制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后,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后服務內容、響應時間、范圍、方式、收費標準等,并進行其他售后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_____%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_____%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_____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相關的合同范本·辦公家具采購合同·水果(蘋果)采購合同·糧食競價采購合同·農副產品采購書·茶葉采購合同·食品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書·建材采購合同·木材采購(訂貨)合同2.本合同履約地為_________,若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責條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商定,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簽訂地點: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等有關法規和建設規章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建筑消石灰粉,每噸單價260元,數量以實際到貨,經正規過磅,以磅單數據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乙方所賣物資的規格與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設計技術要求。
第三條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書。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生產廠,需方安排車輛自行提貨,過磅。
第五條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后按照實際發生數量一次性付清貨款。供貨方需提供相應發票。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條例:按《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條件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產品;
(2)不能提供相關質保證書;
(3)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付清貨款。上述四種行為視為嚴重違約。嚴重違約將賠償受損者全部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首先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按實際到貨量進行結算,如以后因工程需要追加貨物,均按本次報價進行追加,不再進行談判采購。
第十條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篇3
需方(甲方):北京貿
供方(乙方):北康裝料經營部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 ¥1005000 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建
1.交貨方式: 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
3.交貨地點:
4.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 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那么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 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3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30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 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說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那么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那么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回絕供貨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那么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那么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柒拾萬零伍佰元整(700500元)。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
第三條交貨地點:山西省陽曲縣城內(具體地址甲方指定)。第四條交貨時間:20--年9月15日-20--年10月20日。
第五條交貨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貨時間開始供貨,并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后,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收確認。(簽收人:郭愛萍聯系電話:)。
第六條質量標準及異議期限:
1、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材料的技術要求和國家(行業)的相關質量標準執行,確保所供材料的質量。
2、甲方在收到貨物后若有異議須在10日內以書面提出,如屬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驗收方法: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送貨,貨到現場后,在現場車上或場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業慣例進行驗收。如甲方認為乙方送貨的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不符的,則可以隨時抽檢,如數量超過誤差范圍的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則必須向甲方賠償即以少一賠十計算,如散體運輸貨物,抽檢方數誤差≤4%,亦可視為正常交貨。
第八條損耗責任:乙方貨物在未經甲方驗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第九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交付首付款壹拾肆萬元整(140000元),余款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十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10%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十一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30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三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北京米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太原市解放北路支行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