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信范文大全(精選5篇)
檢舉信范文大全 篇1
尊敬的王書記:
您好,感謝您曾在百忙中接見我。我知道您也曾關注過我反映的問題,也知道您是個好領導。但因為您忙,而且對我的檢舉和上訪,您聽到了太多與我相反的聲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聲音是無形的刀。今天我給您寫信,一是向您致謝,二是想直接向您匯報思想、問題和請求:
一、我檢舉的問題開始時只有兩個,一是路家腦村委擅自出賣國有礦產資源是違法的,應當查處;二是我的個人權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們xx市相關部門反映并解決問題。但我反映的問題不僅沒得到解決,反而遭到了預想不到的報復。我的龍池溝鐵礦被以政府的名義搗毀,礦井被填埋,生產設施被毀掉;我晚上受到一群蒙面人的突然襲擊,差點丟了性命。一個公民通過正當渠道采取正當手段向政府部門反映問題,政府部門不僅不能盡職,反而偏向違法者,報復檢舉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們的話語優勢詆毀舉報人,使問題復雜化。這就是基本事實。
二、路家腦村委伙同河順鎮政府擅自出賣的價值2億元的國有礦產資源,處置權在省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資源性質及歸屬,事件性質等都有據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應當查處。
三、我的經濟損失應當賠償。
其一,搗毀我的龍池溝鐵礦是違法的。市國土資源局以沒有申請安全許可證為由,聲稱,根據xx市政府[]1號文件精神,我的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吊銷了我林州市龍池溝鐵礦的采礦許可證。而且搗毀了生產設施,填埋了礦井。這一行為是違法的。
1、[]1號文件中所列要關閉的13家企業名單中,并沒有我xx市龍池溝鐵礦。是他們在搗毀我的這個礦之后,又造出一個[]1號文件,硬把xx市龍池溝鐵礦加上去的。這第二個[]1號文件,來歷不明。不然一個堂堂縣市政府不能一年發兩個1號文件。
2、退一步說,假設你的第二個1號文件不是偽造的,你的行為仍然是違法的,因為我在X年已向省安監局申請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且省安監局已有反饋意見。因此,xx市龍池溝鐵礦不屬于“未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之列。政府的第一個1號文件沒有把xx市龍池溝鐵礦列進關閉名單,也就對了。
3、當時我的采礦許可證正在省國土廳正常審驗。按有關規定,沒有采礦許可證,就無法去申請安全許可證。這一情況,我告訴過他們。
4、我的xx市龍池溝鐵礦,是在省國土廳注冊的,要關閉也要請示省國土廳。xx市國土局等單位,是在搗毀了我的礦之后,才向省國土廳打請示報告的。省國土廳沒有批準他的報告,而且口頭告訴他們,不能隨意關閉一個合法企業。他們為了對付我,不講職業道德,不顧政府形象,公開違法行政,使我遭受數百萬元的經濟損失,必須賠償。
其二,路家腦村出賣國有礦產資源時,連帶賣掉了我堆放的礦石,也應由當事人賠償。
四、我被一群蒙面人打傷,誰都知道是因為檢舉招來的報復,我要求查處。
五、市紀委撤了路樓才的黨支部書記職務,但河順鎮扣壓文件22天,等到支委改選、把路樓才選進新的支委會后,才去宣布,而且說路樓才還可以當支部委員。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護違法者。路樓才在選舉前受到黨內處分,這次選舉前沒有告知全體黨員。這次選舉應當無效。現有一半黨員上訪提出質疑,應當受到重視。路樓才賣資源,賣耕地供人挖礦又貪污,夠得上追究刑事責任了,但他受到了有組織的庇護。對他的問題應當全面調查,嚴肅處理
六、賣資源亂挖濫采,一是違法;二是給路家腦群眾造成新的傷害;三是因擅自出賣、無證開采、破壞植被都是違法的,所以要拿錢買路。由此案引發的貪瀆問題應當深查。
七、事情已幾年了,信上難以說清,請求您抽空看看我給您的全部材料和相關文件,就什么都清楚了。我由于受害有時言詞激動,認識上也可能有偏差,只要領導和組織能夠公平的查處,能夠以理服人,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資源以勢壓人,我是不會得理不讓人的。請您放心。此致敬意
xx年4月
檢舉信范文大全 篇2
檢舉人:福建福州連江xx村前村村民
被檢舉人:,xx村前村村長,此次村換屆選舉村長。
檢舉事項
請求上級部門對被檢舉人前六年間任村長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侵占資金,以及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進行查處,此次選舉村長職位罷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檢舉的事實與理由:
20xx年下半年,被檢舉人為xx村前村村長,連任至今,不顧村長厚望,廉潔公正,為村民辦事,但是被檢舉人當選村長后,卻濫用職權,干出一大批違法亂紀,甚至是犯罪的事情,現特向上級部門做詳細反映,望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職權,以各種名義向村民收取各種款項后,占為己有,涉嫌貪污。
1、以村委會征收建房費用的名義私下騙取土地征收費,于20xx年8月向村民瞿理興收取建房政收費8000元,沒有開具發票,沒有上交給村委會財務,而是由村長瞿理見占為己有。被人舉報后于20xx年8月份推選期間才退還給瞿理興。
2、村長瞿理見以上述同樣的名義和作法,于20xx年7月份向村民瞿理茂收取建房征收費30000元,沒有發票,沒有上交給村財務,而是由村長瞿理見占為己有。被人舉報后,于20xx年8月推選期間才還給瞿理茂。
3、與上相同村長瞿理見于20xx年7月向瞿宣備收取建房征收費9000元,沒有收據,沒有入村財務,被人檢舉后,至今9月份才退還瞿宣備。
4、于20xx年7月向村民陳昌太收取建房征收費40000元,沒有發票,于今年8月份才交給村財務25000元,其余的15000元,不知去向。
5、于20xx年2月向村民瞿理奮收取建房征收費6000元,沒有發票,沒有交村財務,村長瞿理見今年8月才將錢退還瞿理奮。
6、于20xx年3月向邱德興收取建房征收費5000元,沒有發票,沒有交村財務,村長瞿理見中飽私囊直到今年推選期間舉報后直到現在都未將款項退還邱德興。
7、于20xx年8月向村民陳容宏收取20xx0元,承諾給予修溪,同樣沒有發票,沒有入村財務,而且放在自己腰包,至20xx年8月,在選舉期間硬逼才退還村財務。
8、20xx年度,縣委政府在謬陽鎮溪東會議,關于新農村建設做好環境衛生精神,上級非常關心,專心撥款補貼村民,這場會議是由村主任,瞿理見、曾傳通二位參加開會,撥下現金款20余萬元,補貼給村民做化糞池用,以前已做了化糞池使用,以前已做了化糞池戶補貼100元,新建的村民補貼300元。這是黨和政府對村民的關心,然而為何一年時間未見這項助款。
9、被檢舉人村長瞿理見,任職村長六年間,明目張膽,將財務亂開支、貪污了百余萬現金款,因上級撥下款目,近百份五十提取,存在個人腰包。將公款作為個人資本,比如:當一個村長每年的正當工資只賺2萬元,但他將村款惡化變賬,每年賺上工資幾萬元。嚴重侵犯了村民財產與生活,六年間村民不見一張村財公布,懇求上級將以上所述查清事實依法追究責任。
10、鎮干部來村辦事,每人補貼300元,請吃賭對我村財做一塌涂地,去年政府撥款來村建自來水廠,由上級政府三次支持,撥款給我村解決村民飲水問題,撥款xx0萬元。但村長瞿理見,明目張膽地將這筆款的一半占為己有,坑害村民飲水,造成無錢建自來水,并用惡劣手段,將山林地發包給造板廠,種植桉樹林,危害村民的健康與發展,使全村村民精神不安,不敢飲用桉樹林這樣的水,于今年8月全村村民,又自己抽資建造自來水廠,每戶又負擔貳、叁仟元資金嚴重造成村民巨大的損失,這一案件,望上級嚴肅查處,懲辦倒案,涉嫌貪污侵占犯罪行為。
、再說,今年高速路天地進修補償費壹佰多萬補償費,同樣貪污幾十萬元,還有船舶費燃油補貼費6萬元放在自己腰包,不發給船舶生產戶,共有三年時間涉嫌挪用、貪污、侵占資金違法亂紀行為。
、上述事實無法全面列舉,經計算,瞿理見以這種名義向村民收取的建房征收款以及其他費用在六年間任職村長職務并占為己有的總達二十多萬元。
二、挪用公款
村長瞿理見在任職六年間,對村財亂開支,將村財用惡劣手段變化賬目,并挪用公款,于20xx年3月份挪用村財務現金達26000元,至20xx年9月份被檢舉后才歸還,挪用時間達19個月之久。以上挪用公款,無法全面列舉。
三、違法耕地保護法律法規,私自出賣耕地。
私自將屬于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出賣給村民建房,地點在村前村落波塘地方,面積共有幾十畝左右。
四、聚眾賭博,涉嫌構成賭博罪。
瞿理見身為村長,竟帶頭參加社會聚賭。
1、20xx年3月xx日在瞿理炎潔具廠(村委會旁邊)聚賭參加人數達20多人,賭資超過10萬元,并為爭做莊家與村民瞿理迎打架,民憤極大。
2、20xx年4月13日在過墩老人會聚賭參加人數達二十多人,每注所押的數額最少達八仟至一萬元。
3、20xx年2月xx日再次在過墩老人會聚賭參加人數達20多人,每注最低8千元,賭資達數十萬元,村長瞿理見還口出狂言:“我在此賭博,誰敢抓。”
另外,還有瞿理見在墩老人會聚賭一張照相片。
被檢舉人瞿理見還常在(赤石)貴豐村、浮曦村賭博達二年多時間。
被檢舉人瞿理見以前任六年村長期間,不顧村民田間生產、耕地、排水,不為村民辦事,嚴重危害村民,造成了村民生活、建設巨大的損失。
被檢舉人瞿理見在任職村長期間,利用職權,橫行霸道,毆打村民瞿宣朋,因船舶證被村長瞿理見套用給村民瞿宣鳩不法領取政府燃油補助費,瞿宣朋找上村長說理被瞿理見毆打,是眾目共睹的案件。
于20xx年瞿宣宇因瞿理育建房四至關系糾紛,找上村長瞿理見請示被毆打,民憤不平。
于20xx年8月13日晚上村黨支部委選舉前去理見個人出錢拉票,發給參選的黨員和村民代表,沒人200元,中華香煙1包,共發放十七包,交黨員陳嫩金和張建肱幫忙發放。
于20xx年9月24日選舉村長錢瞿理見個人出錢拉票發給村民28500元現金款,違法選舉法。檢舉人認為,村前村村長瞿理見的行為,不但是違法違紀,惡性極大,坑害村民,部位村民辦事,而且構成了犯罪請求上級機關立案查處,查清事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罷免這次黨選職務,依法追究瞿理見的法律責任。
檢舉信范文大全 篇3
舉報人:(聯系電話1380x656)
被舉報人:(時任國家藥監局藥品注冊司副司長)
(時任國家藥監局注冊司生物制品處處長)
一、 事實與經過
20xx年4月2日之前,生物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按照原標準和工藝流程生產狂犬疫苗200萬人份,均處在依法生產周期中等待批簽發上市產品。當申請批簽發時,當地藥監部門提出4月2日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驗所(以下簡稱“中檢所”)下發的通知和4月3日國家局下發的通告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受理。
20xx年4月2日中檢所發了(中檢生【20xx】號)《關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批簽發檢驗增加項目的通知》決定“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將對此后申請批簽發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在成品疫苗中實施DNA殘留量檢測,達不到規程標準要求的將不予簽發”
20xx年4月3日國家局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生物制品質量控制要求的通告》對生物制品生產、檢驗過程中抗生素、防腐劑提出質量控制要求。
20xx年5月26日,xx公司以《關于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生物制品質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形式向省、市藥監局申請20xx年4月2日前已生產的待分裝產品能給予企業過渡期進行批簽發。遼寧省藥監局也向國家局發了《關于對生物制藥有限公司有關問題核查情況的報告》(遼食藥監安發【20xx】xx7號文)反映此事,直到20xx年xx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食藥監稽函(20xx)322號《關于生物制藥有限公司犬疫苗中間品處理問題的復函》,答復如下“凡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不得流入市場。”且未在復函中給出明確理由。此后又多次向省、市、國家藥監局報告此情,但一直未得到明確答復。
中檢所20xx年4月2日下發《關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批簽發檢驗增加項目的通知》和國家局20xx年4月3日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生物制品質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沒有明確對于按通知和通告實施前標準已投料生產的原液、半成品以及未申報批簽發成品的處理辦法,沒有提到給企業過渡期問題,也沒有考慮國內上市狂犬疫苗企業的情況,當時在國內所有上市銷售的狂犬疫苗企業中僅有一家DNA殘余量、抗生素和防腐劑標準能完全達到通知和通告要求標準。造成兩年多時間內國內市場狂犬疫苗供應緊張的局面,市場反應強烈。(面試網)
申報批簽發的疫苗產品均為20xx年4月3日通知和通告公布實施前進行生產的,按照行政合法合理原則,不應對20xx年4月之前已生產的產品按照新標準檢驗,因為一個產品從投料生產到完成批簽發是一個長期過程,直接不給過渡期搞一刀切國家局這種行為顯然是不合理的。最終這200萬人份狂犬疫苗被銷毀,造成損失2億多元。
二、請求
請求對被舉報人的濫用職權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檢舉信范文大全 篇4
尊敬的省紀委領導您好:
我們是青島xx市店埠鎮前樸木村的村民李和李,我們是以一名普通的正義村民的身份,實名向您舉報我們村村書記徐違法亂紀,把村集體財產轉讓給自己的親屬、低價賣出,從中收受回扣,并虛報數目貪污謀利的事實。
我們村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村子,以前樸木鄉政府駐地在我們村,后來鄉劃歸為鎮,樸木鄉政府取消,歸店埠鎮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們村的賬一直沒有歸店埠鎮經管站監管,這是店埠鎮66個自然村唯一一個,正是沒有政府的監管,給徐利用職權,貪贓枉法帶來了便利。具體貪贓枉法,違法亂紀的事實有以下幾點。
1、虛假發包,中飽私囊。20xx年,徐以前樸木村的名義購買供銷社土地開發商品房24個,在此工程開發過程中,徐沒有經過公開、公平招標,自己私自做主將這價值300多萬的工程以高出市場價,發包給自己的表弟張德華,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實則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開發完后,每個商業用房15*5米,18.6萬元賣出。但這開發的商業用房15米的開間,其中有強占樸木供銷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開發的實際面積中,多的部分賣出后裝于自己囊中,總價值有60多萬元。
2、以權謀私,侵吞資產。20xx年,徐以前樸村建設村委會的名義要的樸木供銷社土地,這塊土地當時市值一百萬,徐沒有建設村委會,更沒有經過公開招標,竟然以萬的超低價購買,將此土地據為己有。此宗土地到現在還在閑置。
3、利用職權,變公為私。幾年前樸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樸木鄉政府駐地的土地出售給了前樸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樸木村的名義投資開發,也是未經公開招標以高出當年市場2倍價格發包給自己的表弟張德華,(當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發包給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進材料的價格達到1200元/平方米),此開發的面積達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達250多萬元。然而更有甚者,徐胃口還不滿足,未經兩委會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偽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萬元的低價賣給他的連襟張玉良,他連襟張玉良只是一個普通的農民,如何拿出260萬元的巨款,并且開發了市值一千多萬的商業用房,張玉良只是徐一個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還是徐,通過他利用職權一系列的運作,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萬元的資產。
4、低賣資產,獲取回扣。20xx年前樸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顆法國梧桐,是我們村的一道靚麗風景,然而徐卻不顧村民的反對,以每棵xx80元的價格出售給店埠鎮后由戈莊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價格入賬,這樣他吃了xx0余萬元的回扣。
5、私設小金庫,貪污巨款。前樸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費達30萬元左右,這些錢應該入村里的賬,但徐為了方便貪污,竟私設帳外帳,徐干了12年的書記,市場的管理費應該有300多萬元,但徐除了利用這些錢連換三部價值不菲的轎車外,(價值50多萬元 ,其中兩輛給了村委委員李視國),其余全部貪污或者揮霍。
6、私賣土地,貪贓枉法。徐不顧國家的土地管理法規,把我們村的耕地良田變為建設用地,賣掉150多畝,(合同是長租70年,與買賣沒有區別,只是偷換概念),同時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進行買賣,所收的錢是以便條的形式收取。并且違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設費,村民建房每建一間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錢也是以便條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萬元左右全部以便條形式收取,便條是無法下賬的,這些巨額資金不知去向。便條我們附有部分復印件為證,全村有200多戶擁有,可做調查之用。賣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為證。更加可氣的是,他竟把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任聯合黨支部書記時,兼任狼埠村書記,以建冷庫押金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吳廣良五萬元,任何單據都沒有,將此押金據為己有,此事可以向吳廣良查證。
7、盜挖資源,毀壞良田,徐為了開發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為了達到他的私欲,竟違法毀壞良田15畝,從地下盜挖建筑用砂,盜挖建筑用砂約計2萬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國家資源xx0余萬元,破壞的良田有照片為證。在盜采建筑用砂的過程中,店埠鎮政府接到村民的舉報,對他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制止,但沒有追回盜挖的作為自用或者對外賣的建筑用砂所貪的資金。
8、侵吞村民的國家補貼,國家補貼給村民的用于小麥的化肥農藥我們村從來沒有發放過,全部被徐侵吞裝進自己的腰包,把黨和政府關心百姓的功績全部埋沒。
以上舉報全是事實 ,徐上任以來我們村集體收入3000多萬,(包括變賣原村委收入200多萬元),可是我們村只硬化了一條路約3500平方米,總造價不超80萬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紀委領導,我們作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當官,二不想發財,別無他求,只想能過上安穩的日子,期待有一個好的領導帶領我們奔上小康。目前,徐財大氣粗,欺壓百姓,魚肉鄉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們以到店埠鎮紀委,xx市紀委,青島市紀委,都進行了實名舉報,得到的答復是違規,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肯請上級領導本著還村民一公道 ,還前樸木村一個和諧村莊的原則。嚴查我們村的賬目,查證事實,張榜公布,將違法亂紀人員繩之以法,清除黨內的害群之馬,使老百姓早日過上小康生活。
以上內容皆屬事實,現在還在擔任村支書,正在拉攏關系準備連任,9月3號給村支部人員送禮而且在村民大會上公開說:“你們上訪的人員是告不倒我的,你們告到哪我花錢買到哪。”我相信中國共產黨會給我們村一片藍天。
檢舉信范文大全 篇5
非常感謝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寶貴的時間接待我們,聽取我們反映情況。
我們懷著一顆誠摯之心,據實檢舉,原xx縣xx鄉引線花炮廠,徐在20xx年該廠在退出過程中,在縣安監局局長鄭屁護下出謀劃策弄虛作假,利用各種關系和手段國家賠償款,侵占原股東應得賠償款,將建好的廠房霸占為己有,行賄國家工作人員。
具體內容如下:
一、我廠在20xx年4月6日縣政府下發了沈政[20xx]16號文定為十家煙花炮竹整改提升企業之一,按照縣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們共同繳納風險抵押金xx0萬元,并出資參與了企業建設整改以后,縣政府通過廣泛征求意見與20xx年12月31日,下發了沈政[20xx]84號文決定全縣煙花炮竹上產企業整體退出,因行業政策變化整改為能徹底完成,我廠股份制章程協議未能形成書面簽訂,目前只能憑雙方口頭述說,所以我們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縣安監局局長召開全縣整改提升會議上明確指出,可以按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徐與各股東商議成立了原xx縣引線花炮廠的建廠事宜并由縣安監局科長(高領)主持下,在引線花炮廠的一樓辦公室,召開了股東會議。共同約定我廠屬于股份制企業,按人民幣1萬元一股,共同出資建設,以后經營模式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生產,統一銷售,風險共擔,利益按股東所出資金比例進行分紅。
三、在20xx年12月31日縣政府下發了沈政[20xx]84號文,決定全縣煙花炮竹生產企業整體退出,我廠停止建設。累計投資134萬元,另加風險抵押金xx0萬元,其中六股東共出資132.87萬元,分別是:魯新柱23.47萬元,黃杰23.6萬元,豆永生26萬元,顧桂峰19.8萬元,魯培忠24.5萬元,魯黎明15.5萬元,徐x1.13萬元(其中是老廠以前建設包括工棚30個,兩間平房圍墻漿引廠,圍墻,路邊的辦公室,生活區,路東引線庫房圍墻,廠區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畝5000元計算在各股東的共同見證下,共作價46萬元)。
四、縣政府針對十家煙花炮竹廠家,進行統一賠賞,我廠共得補償款為395萬元,另加風險金xx0萬元,國家共補償款為495萬元,減去各股東建廠投資234萬元其中包括xx0萬元風險金,余下261萬元全部侵吞個人腰包,只將過股東原始股金132.87萬元返還,另外還將各股東共同出資建好的廠房霸占為己有,其他股東一塊磚一片瓦也未得到。還有留守期間的人員工資,還有退還的xx0萬元風險抵押金的銀行利息,全部占為己有。
五、在我廠退出評估期間,徐與鄭相互勾結,利用各種關系和手段、弄虛作假、欺騙多報在騙國家賠償款。其中廠區土地面積實際為80畝,上報多達xx4畝。廠內無樹木上報多達230棵,設備機械多報,原材料多報,將部分股東機械設備上報,不按國家賠償價格歸還,以上多報部分,兩人占為己有。
六、在國家賠償款到位后,各股東找徐多次交涉,找其算賬,他卻說:“要什么錢”。并且態度蠻橫,揚言:“就是不給你們,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還說:“打官司任花錢就是不給你們”。徐有一親屬在xx縣紀委工作(兒侄女親家紀委常委韓權X)。
七、xx縣安監局局長鄭在20xx年至20xx年任職期間大肆受賄,其中我廠和另外前寨引線廠每年中秋、春節節日期間,每年每廠送禮兩萬元。
八、我廠在退出評估期間,一次性給鄭送禮兩萬元,政府賠償款已落實到賬之際,所有股東找徐算賬,他說:“現在還不能算賬,因為賠償款(395萬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項,要給縣安監局局長鄭為回扣”。20xx年6月29日下午四點左右,送現金40萬元給鄭。
以上內容均為據實檢舉,檢舉人均為實名,如有虛假,檢舉人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希望領導盡快落實,調查處理,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以維護法律之尊嚴,社會之正義,還百姓事件之真相!
檢舉人:
41272819xxx170572 1833x688
4127281x9240534 1370x779
4127281x1220519 1564x896
4127281x5190532 1383x697
20xx年1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