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創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精選6篇)
文明城市創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1
為加強城市交通治理,整治交通違法,完善交通設施,提升管理水平,優化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財產安全,策應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交警支隊決定在中心城區開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
一、組織領導
支隊成立城區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支隊長梁長根任組長,黨委副書記、政委伍先慶任副組長,支隊其他黨委成員為領導小組成員。為確保實效,中心城區分為漣鋼、城中、城南、城北、城東、城西、交通設施維護、宣傳、紅綠燈維護、督查、后勤保障共十一個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二、整治時間
7月23日至9月21日。
三、工作目標
(一)嚴查違法停車,確保違法停車率低于2輛/5公里,且無占用盲道停車現象。
(二)嚴查機動車違法行為,確保無顯見交通違法行為,主干道機動車守法率達98%以上。
(三)嚴查行人交通違法,確保行人守法率達80%以上,無闖紅燈、翻越護欄現象。
(四)及時維護交通標志、護欄,確保標志無傾倒、缺損現象,護欄無破損、扭曲現象,達到創文驗收要求。
四、整治重點
(一)嚴肅查處“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罰50元/次)、“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妨礙安全駕駛”(罰200元、記2分)、“車輛不禮讓行人”(罰200元、記3分)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機動車闖紅燈、逆向、違停、在行駛中隨意變道、故意遮擋號牌、未懸掛號牌等違法行為的;
(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四)無證駕駛或駕駛無牌機動車輛的;
(五)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傘具、隨意穿梭、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的;
(六)行人闖紅燈、翻越護欄、不走斑馬線的;
(七)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車輛的,駕駛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車輛的.;
(八)六類重點車輛(客車、貨車、危化品運輸車、校車、面包車、渣土車)的重點違法行為(酒駕、醉駕、毒駕、涉牌涉證、超載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警媒聯動,借助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增強公民遵守和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覺性。組織宣傳車隊上街巡回宣傳。對嚴重違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為,及時予以公開曝光。把輿論宣傳工作貫穿整治活動始終,為提高整治成效,促進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轉提供有力支持。
(二)整治通行秩序。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采取各項行之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科學安排警力,按照“民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得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定人、定崗、定責”的路段承包責任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擺在街頭路面,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邏,指揮車輛、行人各行其道,及時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努力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三)依法從嚴管理。切實提高管事率,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做到拘留、罰款、記分、拖曳違停車等措施多管齊下,形成嚴管高壓態勢。
文明城市創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2
為貫徹“10.26”全國冬季交通管理重點工作視頻會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全省公安機關“百日安全行動”,切實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保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根據省局、市支隊開展國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大隊決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全縣開展國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集中整治,查處一批嚴重擾亂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禍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亂點、事故多發路段,進一步規范國省道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風險,有力維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為群眾安全出行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為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全縣國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委員、副政委肖超常任組長,局黨委委員、大隊長陳永雄為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和各中隊(股、室)一把手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魏偉東副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縣國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各中隊也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和檢查督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實處。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道路
我縣轄區內205國道、324國道、244省道、255省道為重點整治道路。
(二)重點路段
客貨運車輛通行集中路段、事故多發路段、易擁堵路段;城鄉結合部路段、穿村過鎮路段;平面交叉口及橋梁、隧道路段;急彎陡坡、臨水臨崖路段等為重點整治路段。
(三)重點車輛
嚴管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客運車輛,嚴防群死群傷事故;嚴管危化品運輸車輛,嚴防泄露、燃燒、爆炸事故;嚴管貨運車輛,嚴防超載、疲勞駕駛肇事肇禍。
(四)重點違法
嚴重擾亂通行秩序的違法行為:逆向行駛、闖紅燈、不按規定讓行、違法超車、違法會車。
容易肇事肇禍的違法行為:超員、超載、超速、疲勞駕駛。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摸排研判。要結合冬季交通特點,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數據,深入分析交通違法查處的時間、地點、數量、類型以及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等特點,全面摸排國省道交通秩序亂點、事故多發路段,結合我縣交通安全實際,科學調整完善勤務安排、執法管理等工作重心,進一步突出整治重點。
(二)加強路面管控。要科學調整勤務部署,最大限度將警力、裝備投向一線,加強定點檢查與路段巡控,提高路面見警率、管事率。要充分發揮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作用,網上網下結合,切實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的攔截查處力度。要采取異地用警、交叉檢查、執法小分隊流動執法等方式,切實增強現場執法管控的機動靈活性。要嚴管公路貨車行車秩序,在貨車通行量大、秩序混亂的路段增設“貨車靠右行駛”交通標志,加強提醒糾正,形成貨車靠右行駛的規矩。要結合聯合治超工作部署,在打好“4個陣地戰”(公路超限檢測站、治超流動巡查路段、貨運裝載源頭周邊路段、高速公路入口)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我縣2個固定“治超”點和3個流動“治超”點工作,強化線路聯動、部門聯動,健全完善警情通報和協作機制,確保及時發現超載、勸返超載、就地攔截查處超載,嚴防超載貨車駛入國省道行駛違法肇事。
(三)開展統一行動。每月10日、20日、30日為全省統一行動日,行動期間,我縣轄區內205國道、324國道、244省道、255線要全線聯動,啟動所有交警執法站,充分發揮我縣2個固定“治超”點和3個流動“治超”點及在重點路段、關鍵點段增設臨時執勤站點,嚴格檢查“兩客一危一貨”重點車輛。國省道農村地區路段,要結合轄區上下學、趕圩等重點時段特點,組織區域性統一行動,嚴查校車、面包車、摩托車重點車輛嚴重違法,切實整治出聲勢和成效。
(四)加強宣傳曝光。要積極邀請媒體記者隨警作戰,跟蹤報道統一行動,充分營造嚴管嚴查氛圍。要不間斷曝光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講危害、講后果,以案說法,加強警示提示,掀起集中整治的宣傳高潮。要組織開展交通違法有獎舉報,鼓勵群眾舉報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濃厚氛圍。
(五)推進源頭治理。在嚴查交通違法的同時,認真針對研判出的`公路交通秩序亂點、交通事故多發點,積極向縣黨委政府匯報,協調推動交通運輸部門和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交通標志標線,改善通行條件,提高道路安全性。雙向四車道以上路段,要推動加裝中央隔離設施;交通流量大、安全隱患突出的國省道與農村道路平交路口,要結合“平安村口”建設,推動加裝“一燈一帶”(交通信號燈、減速帶)和讓行標志;公路隧道和彎道路段,要施劃中心實線,增設嚴禁超車標志。12月9日前,各中隊要會同當地交通運輸部門核查比對一次查處的貨車超載違法數據信息,推動交通運輸部門及時落實“一超四罰”措施,相關工作情況要及時上報大隊。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部署。各中隊特別是上述2條國道、2條省道沿線的中隊要將此次集中整治作為穩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重要抓手,作為20xx年春運的提前演練,以高度政治自覺和敏銳性,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導壓力,強力組織推進,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迅速形成嚴管高壓態勢。
(二)強化督導考核。大隊要成立整治行動督查組,加強行動期間的督導檢查以及工作考評,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整治中出現的問題,采取戰果通報、調度督辦等形式大力推進整治工作,表彰先進,激勵后進。大隊、中隊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親臨現場指導工作,推動集中整治有序開展。
(三)規范執勤執法。各中隊要教育民警輔警加強安全防護,執勤檢查時按要求擺放反光錐筒、執法提示標牌等設施,按規定佩戴單警裝備。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寬嚴相濟的原則,重點查處嚴重擾亂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對一般性輕微違法以警告教育為主,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四)按時報送信息。請各中隊于11月23日前上報本單位工作方案、領導小組和聯絡員名單。每個全省統一行動日第二天上午8時前報送工作情況小結到大隊辦公室。從12月份起,每個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10時前報送上個月的整治行動工作小結。
文明城市創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全市物業小區環境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動員大會精神,扎實開展物業行業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切實提升住宅小區管理水平,構建和諧宜居的生活環境,根據《淮南市物業小區環境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結合我局重點工作任務及行業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創建工作督查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測評體系》的要求,以提升小區環境文明、氛圍文明、功能文明、行為文明、志愿服務等為載體,充分調動市民廣泛參與,積極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切實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小區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廣大市民對文明城市創建的滿意度和幸福感,力爭使全市住宅小區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對標達標。
二、工作機制
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行業監管的工作原則。各區、街道(鄉、鎮)、社區全面負責轄區內物業小區文明城市創建攻堅月活動的組織實施,各級物業管理部門全面配合,積極做好業務指導和督查檢查,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主要領導月調度、分管領導半月調度的工作機制。
三、組織機構
調整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常運河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胡學亮黨委委員、副局長
楊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程晉春黨委委員、副局長
楊思剛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趙勇黨委委員、房改辦專職副主任
宣玲副調研員
成員:局屬單位負責人,機關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謝麗霞任辦公室主任、鮑剛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人員從相關單位、科室抽調。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督查指導各區(管委會)物業小區文明創建開展和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局創城領導小組由局領導分別帶隊組成7個督查小組,每兩周到各區(管委會)督查一次,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完成時間,同時將問題整理及圖片資料反饋至局創城辦,創城辦制作PPT并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第1組:常運河、謝麗霞、曹孟運;高新區
第2組:程晉春、蔡菊、王瑞西;田家庵區
第3組:胡學亮、鮑剛、黃健;經開區
第4組:楊軍、沈逢惠、藍煜;謝家集區
第5組:楊思剛、齊志勇、王永利;潘集區
第6組:趙勇、胡廣群、張強;八公山區
第7組:宣玲、梁志超、趙明;大通區
四、主要任務
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標準》、住宅小區整治內容和標準,將督查工作內容細化為小區環境衛生、設施秩序、文明風尚、公益宣傳、物業服務5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一)環境衛生
1.小區衛生狀況良好,垃圾清掃清運及時,無亂扔垃圾、隨地吐痰、油污潑地現象。
2.生活垃圾定點投放、分類收集(垃圾桶四周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或其他垃圾標識,每棟居民樓前至少有兩個分類垃圾桶擺在一起),垃圾箱房、箱(桶)完好、整潔。
3.居民樓立面無玻璃破損,樓門內干凈整潔,墻面干凈整潔,無牛皮癬、小廣告。
4.小區內無油煙亂排現象(居民生活油煙無對外直排,沿街商戶無向小區內排放),無黑臭水體(景觀水系無漂浮物,無污水直排、積存等)。
5.小區內無毀綠種菜現象(可以在一樓自家院內或圈在柵欄內種菜,不侵占公共綠地和小區通道)。
(二)設施秩序
1.機動車停在劃線區域內,保持同向停放,不占用公共綠化帶和晨晚練體育活動點,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樓道門口劃線或有序停放非機動車,樓道內無堵塞現象(無電動車、自行車、紙箱、煤球、瓶瓶罐罐等雜物堆放)。
2.所有居民小區有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消防栓、滅火器等設施齊備,并在有效期內)。
3.小區內路面硬化、平整(破損面在0.5米x0.5米范圍之內),無明顯坑洼積水(3厘米厚度以內),無露天排水溝渠。
4.照明燈完好(包括小區路燈、樓道燈,其中樓道燈開關必須安裝在樓道顯眼處,或者聲控)
5.20xx年以來新建小區無障礙設施完備(有緣石坡)。
6、小區內各晨晚練體育活動點設備無破損,正常運行,無被挪用或侵占現象(無晾曬衣被、停放機動車等現象)。
7.小區要有安全防護制度,防盜設施完備,小區內配備保安、門禁系統及安全監控系統;
(三)文明風尚
小區居民友善對待外來人員,耐心熱情回答陌生人的詢問。(小區附近路口問路2次)
(四)公益宣傳
在居民小區圍墻、小區出入口、晨晚練體育活動點、志愿服務廣場、社區居委會等顯著位置,通過電子顯示屏、櫥窗展板、招貼畫、墻體繪畫、道旗燈箱等多種形式,公布市民公約、社區居民公約,宣傳展示24字核心價值觀、“講文明樹新風”、“圖說我們的價值觀”和自創公益廣告通稿作品,以及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包括街道社區組織開展的清潔家園、“我們的`節日”、志愿服務、好人評選、文體活動等)。
在小區內步行100米至少能看到3處公益廣告、1處核心價值觀、1處市民公約、1處社區居民公約、1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
(五)物業服務
物業小區工作人員應統一著裝,持證上崗文明禮貌;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辦事制度,要在小區顯著位置展示業主公約等內容;有高效的投訴、回訪處理機制。開展小區減災、防災宣傳教育,建立健全救災應急預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強工作領導。各區(管委會)物業主管部門和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深刻認識做好住宅小區文明創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刻理解住宅小區文明創建工作是推動創建全市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所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要作為當前創建重點任務,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密切協作,扎實推進。
2.全面宣傳動員。各區(管委會)要積極組織動員轄區物業企業和廣大居民參與到創建實踐活動中來。要加大力度,在有關宣傳專欄和廣告屏幕中,對創建活動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重點宣傳小區在開展活動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對社會反映強烈的有悖社會公德的不文明行為也要進行曝光。
3.認真對標達標。各區(管委會)物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圍繞小區環境整治內容和驗收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評、補缺補差。特別是針對前期督查中發現的環境臟亂差、垃圾亂扔亂堆、垃圾未分類、車輛停放較亂、樓道設施損壞、墻面亂涂亂畫“牛皮癬”等現象,要認真落實整改措施。
4.加強督查指導。各區(管委會)物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調度,強化統籌安排,采取定期督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各督查組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反饋到各區(管委會),對涉及多部門的重難點問題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幫助進行解決。對于少數反復出現問題的住宅小區,要全程進行跟蹤督促整改,防止問題反復出現。
5.嚴格獎懲問責。把物業企業參與此次文明創建活動開展與各級優秀項目評比掛鉤,結合年終考核、評選創優,對工作落實好的企業將進行大力表彰宣傳,發揮正面典型的帶動作用。督查中一旦發現反復出現問題的物業管理小區或物業服務企業,各區、(管委會)物業主管部門要約談其負責人,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對于問題突出、經約談后仍不整改、不配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并記入該企業信用檔案。
文明城市創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4
為有序推進水城區雙水街道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確保雙水街道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安排部署,由雙水街道主要領導親自帶隊對各社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進行督查考核,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創建環境優美、秩序優良、服務優質、管理優秀為目標,扎實開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著力提升市民素質、市民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知曉率、滿意度、提高社會文明程度、加強基層基礎、健全和完善創建工作機制,推進創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為建設“中國涼都·康養水城·活力雙水”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二、目標任務
按照20xx年版《全國文明城市(地級以上)測評體系》標準,緊緊圍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目標,結合工作實際,充分利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一中心一張網十聯戶”工作有效銜接,以“一中心一張網十聯戶”為載體,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宣傳到每個家庭、每個市民。明確督查任務,根據責任清單對轄區內的9個社區進行督查,以便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加快工作進度,扎實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深入開展,努力破解城市管理中的一系列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高質量發展。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雙水街道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第二輪督查工作,特成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街道“創文”辦,鄧寶寶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盛垚同志兼任聯絡員。
四、陪檢人員
相關網格“創文”包保責任人。
五、督查內容
(一)各社區辦公場所、轄區內巷道、路面、樓道等環境衛生、各種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曬亂掛等。
(二)轄區內內野廣告治理、破舊廣告、殘缺廣告、亂涂亂畫等。
(三)主要考核社區宣傳轄區居民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知曉率和對社區工作的滿意度。原則上每個網格隨機抽取門面戶和居住戶各5戶進行訪談,總共每個網格訪談10戶,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知曉情況和滿意度。
(四)街道其他相關工作內容。
六、督查方式
督查組根據督查相關內容,到社區各個網格進行實地查看、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及上一輪檢查的整改情況等進行督查。
七、督查結果運用
(一)提出督查整改意見。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督查組要提出具體整改指導意見和要求。要實行“建賬、銷賬、對賬”的閉合機制,切實做到發現一處、整改一處、平賬一處。
(二)下發督查問題通報。由街道“創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督查的問題交由黨政辦以交辦單形式下發給責任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并按要求上報整改報告。
(三)回訪整改結果。由督查組根據整改報告,對責任單位進行回訪檢查;被督查單位確因客觀條件所限無法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需做出書面說明。
(四)結果運用。將督查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根據督查情況匯總,根據匯總結果納入社區年終考核的依據和評優、評先工作。
八、責任追究
(一)在督查后,各社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如問題整改不力、整改緩慢、推諉扯皮、敷衍塞責、落實不力、工作不作為等情況,將進行通報、約談、曝光、問責,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所有督查存在的問題,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整改的,社區要向街道“創文”領導小組寫出報告說明原因。
(三)相關督查、記錄人員要敢于負責,堅持講真話、報實情,力戒回避矛盾、掩蓋問題、避重就輕,堅決做到“不遮丑”、“不護短”,查出我們真正存在的問題,好提前整改到位,迎接明年國家驗收。如有隱情不報或不據實反映存在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督查人員的責任。
文明城市創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5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進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協調發展,促進我市殘疾人事業與我市經濟、社會實現同步發展,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實現構建文明東莞、和諧東莞的要求,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理論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目標,實施創新工作能力,正確履行“代表、服務、管理”的職能,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開展扎實有效的創建活動,讓廣大殘疾人在我市建設現代化進程中享受到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發展的成果,形成全社會共同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優良氛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現代制造業名城、構建和諧東莞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柱。
二、創建工作重點和要求
(一)完善康復服務體系,提供全面的康復服務。康復是幫助殘疾人恢復,增強生活自理和適應社會能力的基礎。要以康復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努力為有康復需要的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有計劃地推進聽力殘疾兒童、智力殘疾兒童、孤獨癥殘疾兒童和腦癱兒童的康復訓練。完善康復、精神病防治康復的工作、技術指導,繼續加強市、鎮區、社區三級康復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以及康復設施建設和康復服務從業人員的上崗,使殘疾人“人人享受康復服務”的權利。
(二)健全文化教育體系,努力滿足殘疾人的文化需要。提高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殘疾人實現自身價值的基本條件。大力發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開展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和社會需要的職業教育培訓,保障符合國家標準的殘疾考生錄取進入高等院校。建立貧困殘疾學生助學制度和殘疾兒童教育評估機制,對貧困殘疾大、中、小學生開展助學工作。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優化特教師資結構。大力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和競技化體育,完善殘疾人各類活動場所,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活躍和豐富殘疾人文化生活。
(三)加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力度,提供優質服務。就業是殘疾人改善生活狀況的主要途徑。改善殘疾人就業的社會環境和服務水平,提高就業工作社會化和法制化程度,依法開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服務制度,提高殘疾人就業服務水平。加強殘疾人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動用工執法監察,逐步實現殘疾人職業培訓規范化、制度化、社會化。大力實施“創業東莞”工程,鼓勵殘疾人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建立完善殘疾人救濟型的社會保險體系、生活保障體系和社會福利等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推進殘疾人住房保障工作,讓殘疾人享有更多的物質文明發展的成果。
(四)加強組織建設,優化服務環境。加強殘疾人組織建設是做好各項殘疾人工作的組織保證。要進一步夯實殘疾人組織基礎,履行職能,增強服務能力,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殘疾人組織機構網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繼續開展“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的現代公民教育實踐活動。推進職業道德教育,堅持把道德教育和道德實踐、道德約束緊密結合起來,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發揚“團結、實干、開拓、高效”的工作作風,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長效機制。組織實施“文明東莞三有序”活動,在服務窗口廣泛開展“踐行誠信宣言,創建誠信行業”活動,強化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五)做好維權工作,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正確貫徹《中國殘疾人保障法》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建立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使殘疾人權益保障狀況進一步改善。落實“平安東莞”工程,加大政策維權力度,對侮辱、虐待殘疾人等給予法律援助,配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針對殘疾人的犯罪活動和利用殘疾人名義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達到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事件(遺棄、虐待、侮辱等)的投訴率<1.5起/萬戶的標準。大力開展法律咨詢,普法教育等活動,推行普法教育和法律知識講座,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機制,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加強殘疾人事業法制建設,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六)加大社區殘疾人工作,提供社區服務能力。做好社區殘疾人工作是改善殘疾人生活質量,推動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團結、教育、帶領殘疾人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生活,積極引導殘疾人自強、自立、樂觀進取;大力開展個性化服務,為社區殘疾人有效落實生活救助、醫療、康復、教育、培訓、就業、權益保障、文化生活等工作;努力提高殘疾人與殘疾人工作的綜合管理和高效服務。
(七)加強無障礙建設,創造良好環境。無障礙建設是殘疾人走出家門、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方針,也是社會文明的體現。加強居住環境、公共交通、信息交流、殘障居民就學與就業領域的無障礙建設,其他社區服務場所、設施要根據殘疾人的實際需要進行因地制宜的改造,切實加強無障礙建設的監督和管理。開發社會助殘資源,推進東莞助殘行動,開展“助殘青年志愿者行動”,建立健全各鎮區街道辦、社區助殘志愿者聯絡站,構建文明東莞、和諧東莞的良好氛圍。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調研、制定計劃(4月至5月)。根據《東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見》和市殘聯的實際情況,組織各單位進行調研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東莞市殘疾人聯合會開展關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實施方案》,提交市文明辦。
第二階段:落實措施,努力推進(6月至4月)。
1、落實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市殘聯各單位按照創建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工作進度,確保工作質量,力爭各項工作基本達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目標。
2、開展各種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逐步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如開展“優質服務”、“真情關愛”、 “助殘青年志愿者行動”等形式多樣的創建活動。
第三階段:重點突破,全面創建(5月至9月)。
1、加強市殘聯創建文明工作的力量。創建工作實行專人領導、專人負責,以加強對創建工作的協調和指導。
2、繼續深入廣泛地開展各種創建主題活動。充分發揮工、青等群團組織和助殘志愿者在創建文明城市中的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創建活動。
3、重點整治,確保達標。對尚未達到標準的項目,查找原因,實行專項整治,整改提高,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第四階段:全面動員,整體提高(10月至12月)。
1、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分析前一階段創建工作成果,提出下一階段的工作任務,確保做好各項創建工作。
2、加大宣傳力度,掀起創建高潮。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加強輿論宣傳和社會宣傳的力度,營造濃烈的創建氛圍。
第五階段:鞏固成果,迎接檢查。
1、鞏固提高。對已達到市委、市政府的《東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意見》標準的工作項目,要認真總結經驗,繼續鞏固提高。對尚未達到標準的項目,要限時整改。要確保市殘聯各單位的創建工作達標。
2、準備資料,迎接市文明辦檢查。各單位針對前段時間的創建工作,收集、整理、編制各類創建工作材料、檔案和宣傳資料,并制作創建畫冊等迎檢資料。
3、調研整改,迎接檢查。組織市殘聯各單位進行一次模擬考評,并對考評結果進行研究分析,及時整改提高。制定迎檢方案,迎接市文明辦檢查。
五、工作機制
(一)組織領導,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服務全局、創新求實、齊抓共管、全面提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創建工作協調管理機制。把創建活動的達標要求與全年工作考核的具體指標掛鉤,以創建指標衡量日常工作,通過創建工作推動殘聯工作。并要求各有關單位把創建任務列入日常工作,列入工作考評體系。為加強市殘聯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組織實施,成立市殘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市殘聯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黃志良擔任,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各項具體創建工作,加大責任落實,確保完成創建任務。
(二)加大創建工作的經費投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推動我市實現規劃的契機和抓手,也是推動我市殘疾人事業規劃的主抓手,要把創建工作納入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所需經費納入各單位財政預算,保證創建活動經費預算。要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籌資機制,鼓勵社會各界對創建文明城市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三)完善依法管理機制。對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要求,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強化和完善扶助殘疾人優惠辦法、無障礙建設、殘疾人特殊困難救濟補助等方面的法規建設,加大對侮辱、虐待殘疾人以及侵犯殘疾人其他合法權益的查處力度,提高殘疾人工作的文明素質,對殘疾人工作者違法失職,損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嚴格懲罰,使將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與創建文明工作結合起來,逐漸走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四)加強硬件建設、科學管理與提高服務水平相結合。按要求加強“東莞市殘疾人聯合會”公眾網站平臺的建設,為殘疾人提供教育、康復、文化生活等網絡服務;加強公共圖書館、群眾藝術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的建設,為殘疾人提供資源和服務上的便利;完成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大樓的建設,發揮示范窗口的作用,綜合平衡、協調發展,拓展服務領域,為殘疾人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務。
(五)強化輿論宣傳,營造全社會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大對創建文明工作與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力量。各鎮區殘聯、社區殘聯要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圍繞創建工作中的熱點和焦點問題,以及殘疾人的生產生活的困難問題,加強溝通與理解,督促解決問題。采取媒體監督、熱線電話、讓市民和廣大殘疾人有更多的知情權、發言權和監督權。
文明城市創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6
市建設局對全市住宅小區組織兩輪全覆蓋檢查,發現一些問題存在“回潮”現象。為進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創建整治工作,我局制定再督導再檢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爭創全國文明典范城市有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開展全市住宅小區環境提升和公共設施專項整治工作,以整治促管理,推動住宅小區實現環境優美、秩序良好、設施完備、管理到位、群眾滿意的整治目標,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督查安排
成立督查領導小組,組長由李德才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張文勤副局長、莊毅偉總工程師、葉文語副局長、朱文彬副局長、蘇青云總建筑師、周興壽一級調研員擔任,領導小組下設6個督導檢查組,成員為局物業管理處、工程協調處、村鎮處、建筑業處、工程管理處、勘察設計處等相關處室負責人,實行分片包干督導,督導片區分設22個檢查小組,由局機關各處室及下屬事業單位抽調精干人員,并聘請22個物業管理專家協助工作。其中:
第一督導檢查小組負責督導檢查思明區,小組長:李德才局長、朱文彬副局長,牽頭包干處室:物業處;下設9個檢查小組,組織人事處、物業處、辦公室、機關黨委、法規處、計財處、總工辦、執法稽查處、建材科技處等9個處室,專家9名,聯系人:秦昕、林思穎。
第二督導檢查組負責督導檢查湖里區,小組長:葉文語副局長,牽頭包干處室:建筑業處;下設5個檢查小組,項目建設綜合計劃處、住房建設處、市質安站、物業處、市廢土站等5個處室,專家5名,聯系人:藍宗敏。
第三督導檢查組負責督導檢查集美區,小組長:張文勤副局長,牽頭包干處室:工程協調處;下設2個檢查小組,市消防審驗中心、物業處等2個處室,專家2名,聯系人:黃永國。
第四督導檢查組負責督導檢查海滄區,小組長:莊毅偉總工程師,牽頭包干處室:村鎮處;下設2個檢查小組,市招標中心、物業處等2個處室,專家2名,聯系人:黃鈺龍。
第五督導檢查組負責督導檢查同安區,小組長:蘇青云總建筑師,牽頭包干處室:工程管理處;下設2個檢查小組,市造價站、物業處等2個處室,專家2名,聯系人:葉漢坤。
第六督導檢查組負責督導檢查翔安區,小組長:周興壽一級調研員,牽頭包干處室:勘察設計處;下設2個檢查小組,市城建檔案館、物業處等2個處室,專家2名,聯系人:陳冰池。
三、督查內容
根據文明城市創建指標要求,全面整治提升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環境衛生和秩序管理,聚焦小區的建筑物外立面、路燈、地面、綠化、垃圾分類、樓道照明、樓道窗戶玻璃、樓道墻面以及消防設施(重點是消火栓、滅火器等)、健身場地設施、無障礙設施、水表電表箱體、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設施等缺失、損壞問題,同時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規范圍檔,加強土方、渣土車管理。具體檢查內容詳見附件1。
四、督查要求
一是全過程全覆蓋。督導檢查組即日起到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結束,根據《全國文明城市實地考察指導手冊》要求,全過程全覆蓋對住宅小區環境衛生、公共秩序管理及共有設施設備“微更新、微改造”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是片區負責包干。檢查小組根據分組安排,分片包干,要堅持問題導向,把檢查工作做精做細,確保在檢查工作中及時發現問題,切實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三是及時分解督辦。各檢查小組每天及時填報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每天及時匯總分解,加強跟蹤督辦,督促提醒責任單位落實整改。對于整改不力的,將上報市創城指揮部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懲處。屬于物業企業履約履責不到位的`,廈門市建設局將會同各區建設局加強信用懲戒,督促整改夯實創建成果。
四是確保整治到位。各區政府應加強整改過程的跟蹤落實,按時匯總、反饋整改進展情況,推動問題銷號。1.屬于環境衛生、秩序管理類問題,原則上應在5日內完成整改銷號并反饋落實情況;2.屬于公共設施整治類問題,每10日反饋1次整改進展情況直至完成整改銷號(反饋包括整改方案、進展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