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采購會議紀要范文(精選3篇)
第二次采購會議紀要范文 篇1
20xx年6月1日上午,受鄒春平副縣長委托,縣府辦副主任王海偉召集法制辦周伯君,發改局陳曉溫,審計局潘小青,財政局季耀武、張秀芬、季麗春、陳明浩,交通局吳金平,國土局王煥開,水利局阮文勇,規劃建設局周培玉、徐薺,縣招管辦葉珍麗,縣招投標中心葉利軍、張小斌、王迅、項盈盈等人員,在縣政府三樓會議室專題研究討論青田縣政府采購有關問題,并形成一致意見。現紀要如下:
一、關于政府采購小額零星工程問題。20xx年8月公開招標
確定的全縣20xx-20xx年度小額零星工程施工定點項目,其采購限額標準分別設定為裝飾裝修工程5萬、市政工程5萬、房建建筑10萬。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經縣采購辦批準后,可以按單位內部政府采購程序進行自行采購,采購結果須經本單位分管紀檢工作的領導確認后報縣采購辦備案。若事先無法制定具體工程量清單的小額零星工程項目,報縣財政項目評審中心和縣審計局審價中心評審時,按項目估算進行評審,結算時按實際工程量進行評審,最終評審價原則上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確需調整的,須報經縣采購辦審批同意。臨時搶修工程,須先報縣發展和改革局批復后再實施,確需提前施工的,可先實施后補辦相關手續。
二、關于建立政府采購誠信保證金制度問題。同意建立政府采購誠信保證金制度。誠信保證金要按照自愿原則繳納,金額暫定為人民幣2萬元,期限為一年。繳納誠信保證金的供應商在有效期限內,參與單個項目投標保證金在5萬元(含5萬元)以內的,可免交投標保證金。單個項目投標保證金在5萬元以上的,應繳納高于5萬元以上的差額部分,項目完成后按規定退還差額部分。
三、關于建立重大項目政府采購專家論證制度問題。對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達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或采購項目預算金額不到200萬元、但技術要求特殊復雜的采購文件,采購人應組織有關行業專家、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合法性、合理性論證,使采購文件更加完善、科學、合理。采購文件論證所需的專家勞務費由采購人按規定標準支付。
四、關于評標專家確定問題。對行業、產品特殊的政府采購項目,評標專家庫中沒有所需評標專家或者評標專家數量達不到所需數量時,可由采購人、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者其他采購代理機構按照規定,在相關工作領域有突出的專業特長并熟悉市場銷售行情的專業人員中選擇確定評標專家。縣招管辦應對這些審核合格的專業人員組建臨時專家庫,彌補我縣專家庫中評標專家不足和來源不穩定等問題。
五、關于政府采購實際結算價超合同價10%問題。采購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中標人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采購人必須報縣采購辦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備案和資金結算。否則,有關單位不得辦理備案和資金結算等手續。
抄送:縣法制辦,縣發改局,縣審計局,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縣規劃建設局,縣招管辦,縣招投標中心。
第二次采購會議紀要范文 篇2
發文單位】區交管辦〔20xx〕5號(區交管辦、區財政局)
【發文時間】20xx年6月44日
【實施時間】20xx年6月24日
20xx年6月22日下午,在區財政局六樓會議室召開了政府采購工作協調會,會議由區公共資源交管辦主任劉義敏主持,區財政局副局長鄭建勛、區交管辦副主任潘萍萍以及區采購辦、區政府采購中心等有關人員參加了會議。會議聽取了區采購辦、區采購中心關于執行《鎮海區政府采購程序及實施規范(試行)》(鎮采購辦〔20xx〕126號文)有關情況的匯報。為認真貫徹落實鎮采購辦〔20xx〕126號文精神,對政府采購的操作程序作進一步細化明確,現將有關事項紀要如下:
一、政府采購方式確定和改變
1、采購文件受收的供應商只有2家,采購響應截止時間止,2家供應商準時提交響應文件,如果采購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采購信息公告及相關程序符合規定,原為非招標采購方式的,經所有參與響應供應商書面確認,并報區采購辦批準,可以按原采購方式繼續進行采購活動。
改變采購方式的應將采購程序、評審方法和原則告知所有參與響應供應商并經其書面確認,并報區采購辦批準。
2、采購文件受收的供應商大于3家(含),采購響應截止時間止參與采購響應的供應商只有2家的,經所有準時參與的供應商認可并書面承諾同意采購活動延時的,采購活動可適當延時。
延時后,響應供應商仍只有2家的,如采購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采購信息公告及相關程序符合規定,按本款第1條處理。
3、社會影響大、關系民生問題、關系政府形象以及采購預算金額達到300(含)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采購,在采購文件公開發布前,原則上將采購需求等在寧波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征求潛在供應商意見或咨詢專家意見。
4、重大采購項目準時參與的供應商或者對采購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只有2家的,應終止本次采購活動,重新修改采購文件,降低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或技術標準后重新組織采購。如采購公告發布前,已在寧波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征求潛在供應商意見或已咨詢專家意見的,可按本款第1條處理。
5、采購項目實施單一來源采購的,原則上應將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信息上網公示五個工作日,公開征求潛在供應商意見。
二、采購需求、評審條款制定
6、注冊資金和業績條件應與采購項目總體規模相適應。對供應商注冊資金資格要求的設置標準不宜過高,一般為采購項目規模的2-5倍。
7、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其價格分權重貨物類一般應在50%及以上,服務類一般應在15%及以上,因特殊情況需降低價格分權重的,原則上應組織相關專家論證。
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
8、重大采購項目的評審小組成員應當七人以上,其中技術、經濟專家應為五人以上單數,合同管理等方面專家一人。
9、政府采購評審小組中,采購人代表最多參加一人,且不能獲得評審勞務報酬。
四、澄清問題和比較與評價
10、在評審中評審人員不按采購文件評分標準評審的,其評分無效,要求重新評分。
11、評審人員給予供應商技術分、商務分、資信分等滿分或全部為設定基本分的,評審人員應作書面說明。
第二次采購會議紀要范文 篇3
會議紀要
一、會議時間:20年2月6日14:30
二、會議地點:項目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5月20日開業前物質采購協調會
四、與會單位和人員:詳見本次會議簽到表
五、會議主持:
六、紀要整理:
會議內容:
5月25日酒店開業在即,為確保材料、物資供應能滿足酒店開業要求,并解決酒店物質采購及各專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關于甲指甲供材料采購及三方合同方面的問題,項目部邀請采購部、酒店籌建辦、裝修設計院、綠化部、集團家居中心、物業管理公司及相關施工單位召開本次酒店開業前物質采購協調會議。
一、本次協調會議對采購流程做了深入的討論,以下為會議明確的流程:
室內家私、飾品、臺燈:裝修設計院下單抄送項目部→采購部采購→設計指導廠家布置
酒店客戶消耗品、辦公設備、廣告、銘牌等:酒店籌建辦下單→采購部采購→廠家安裝。
蒸氣鍋爐、餐具、小五金:酒店籌建辦下單→采購部采購→廠家安裝。
室內園林綠化類:綠化部下單→采購部采購→綠化部現場布置。
室外園林構件類:綠化部提供清單→項目部下單→采購部采購→廠家現場安裝。
機電設備、吊燈、壁燈:機電下單→采購部采購→機電安裝。
營銷方面需要的物品由營銷部門直接下單給采購部。物業是單獨的系統,需要的物品直接由物業下單給采購。
二、采購部明確了各類物資下單時間、到貨時間相關要求。 由于集團采購部采購量大,針對酒店5月20日開業的物資采購,采購部制定了物質下單到貨時間表,各部門應根據物資所需的生產周期提前一定的時間下單,并提前書面通知到場時間,以便采購部安排物流配送。
附:《酒店物品下單到貨時間表》
三、各部門、施工單位提出的問題
機電:空調、水泵、配電箱、潔具、燈具、開關面板、筒燈、射燈采購單已經發到了采購部,希望采購部要求廠家及時生產,多催促廠家的生產進度及到貨時間。
設計院:由于浴缸在陽臺位置布置不適合,決定將客房陽臺浴缸取消,陽臺地面燈具取消,相關內容的采購應停止。明天會發設計修改聯系單。
項目部:酒店SPA、酒廊、KTV、按摩間、特色餐廳、小型商鋪未招商、未定裝飾方案、未制定開放時間表,請酒店籌建辦結合酒店開業的整體效果制定時間表,開展相關的招商、裝飾、開放工作。
酒店籌建辦:最遲2月8日會回復項目部
項目部:酒店開業倒記時廣告牌及游艇碼頭方案請營銷中心盡快跟蹤落實施方案,酒店開業前的`宣傳、活動等所需的物資采購及場地布置應和采購部、酒店籌建辦溝通協調好。 營銷中心:方案還未最終,方案確定后會第一時間通報項目部。
四、作物質采購協調會總結及提示
酒店5月20日開業對于公司及整個項目銷售都至關重要,在年會上總裁均要求惠東鳳凰酒店必須按時開業。公司相關的各部門及參建單位必須認識到酒店的重要性及緊迫性,酒店5月20日開業這是必須完成的任務!
酒店的準時開業對于物資到位要求很高,各部門必須認真梳理絕對不能漏項,并需提前和采購部聯系,特別對于大批量采購需要了解廠家的生產能力是否滿足要求,對于大型設備采購需要考慮到安裝調試時間,是否需要提前安裝管道、設備基礎等。倉庫管理需針對酒店物質大批、集中到場的特點安排好人員及存放場地,做好收、發、登記、存放工作。
附:《酒店物品下單到貨時間表》 《酒店物資采購梳理》
以上內容如各單位收文24小時內如未提出異議將視為同意本會議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