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獨家主播經紀合同(通用3篇)
公司獨家主播經紀合同 篇1
本合約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藝名/昵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鑒于:
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持續經營的公司,具有專業、權威、豐富的經紀資源。
乙方擁有良好的演藝才能或藝術天賦,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藝水平和知名度。
現甲乙雙方為了實現共同的目標,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約。
為此,各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共同進行甲方之經紀推廣的各項合作事宜,簽訂如下合約。
一、定義解釋:
1.1直播平臺:指互聯網公司擁有或運營線上演藝平臺,如:快手、抖音、火山、全民小視頻、騰訊now直播、陌陌、花椒、映客、斗魚TV、多玩YY、熊貓TV、虎牙TV、Live直播等網站及子網站、客戶端、app應用以及將來新注冊、開發的與視頻秀場業務有關的一些網站、移動端應用等的總稱。
1.2直播ID:指乙方于 年 月 日起和甲方開展合作后,于快手等直播平臺進行直播的ID號碼,具體包括:
1.2.1 快手ID:
二、合作內容
合作期間,甲方獨家擔任乙方互聯網線上及線下演藝事業的獨家經紀公司,就乙方的線上及線下演藝事業提供經紀代理服務,經紀代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網絡演藝、線下商演、廣告代言、線上游戲代言、線上及線下商品銷售等相關活動。
2.1網絡演藝:
甲方代理乙方在線網絡演藝,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線上演藝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眾籌、線上演唱會、線上歌友會等現在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互聯網產品及線上演藝形式,經紀合作期間,甲方在遵循維護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發展的基礎上,甲方有權在合作范圍內自主管理乙方在線上演藝平臺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積極進行企劃宣傳。
2.2線上商務經紀:
甲方代理乙方線上商務經紀,如廣告、游戲代言、產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線上商務活動。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務經紀時,需與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約,乙方承諾不可將商務經紀權益授予給合約以外的第三方。
2.3 線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進行線下商務經紀,如商業演出、廣告、游戲代言、產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線下商務活動。
2.4 商品銷售: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過個人直播間進行銷售或進行線下商品銷售,雙方進行分成的商務行為。
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利約定
3.1 合作期限內,因乙方演藝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演、圖片、視頻、音頻、錄音錄像制品等),其著作權、其他全部知識產權、衍生開發權、所有權、收益權及與該等成果相關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財產性權利,在全世界范圍內自始獨家歸屬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權自行以任何方式處置上述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授權許可、將該等成果于現有及未來可能發明的各類媒體上進行傳播或發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對該等成果進行修改、改編、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與乙方無涉。無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中止、終止、解除等,均不影響甲方對本款前述權利的享有及行使。
3.2乙方姓名權、肖像權的行使、維護和許可,由甲方獨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銷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權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聲音、影像、個人介紹等資料。
3.3 除非另有約定,在合作期間甲方根據本協議為乙方安排的演藝事務所涉甲方與第三方所簽署的任何合約及作出的任何授權,其效力亦不會因本協議的中止、終止、解除等而發生變化,乙方仍有義務根據該等合約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遵守及同意相關授權。
四、合作期限:
4.1本合約合作期限為[三]年,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4.2本合約到期后,除非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終止前六個月內發出終止合約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合約自動續約三年。
五、直播約定:
5.1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視頻秀場平臺進行網絡直播演藝。
5.2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數: 28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時長4小時為一個有效直播天數)。
5.3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時長: 112 小時/月。
5.4若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直播約定內的最低標準,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進行扣減甚至解除合約。
5.5如需對直播約定做出調整和修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經紀合約補充協議》即可,且以補充協議的約定條例為準則。
六、收益分配:
6.1虛擬禮物收益:
6.1.1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臺進行直播獲贈的虛擬禮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結算和分配。
6.1.2 甲乙雙方按 %和 %的比例分配網絡平臺結算的虛擬禮物收益結算。
6.2 商品銷售收益:
6.2.1 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臺進行直播銷售的商品,甲方按銷售凈利潤的 %向乙方結算收益(扣減退換貨金額)。
6.3 廣告費及線下商演收益(含線上和線下):
6.2.1 在合作期間,乙方進行廣告、游戲代言、產品代言、商業演出等商務活動所得廣告費及線下商演收益,甲方按收益的 %向乙方結算收益。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獨家在全國范圍內為乙方接洽、安排、策劃雙方達成一致的線上演藝事務活動和工作。
7.2 甲方應盡最大努力,提供相關服務,對于乙方的演藝事務,乙方可提出建議和要求,但甲方擁有相關事務的最終決策權,可自主獨立作出有關安排、規劃并實施。
7.3 甲方統一安排乙方演藝事務收入的收取,并有權根據本協議收取服務費。
7.4 若非因乙方原因產生與乙方演藝事務相關的爭議或糾紛,甲方有權選擇協助乙方安排其所需法律服務,乙方應予以配合,相關費用支出由甲方先行墊支,并計入演藝事務服務成本費用。因此類爭議及維權產生收入的,計入乙方演藝事務收入,并由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收入分配比例分享。如乙方因其個人原因陷入任何爭議或糾紛,甲方自愿協助其解決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基于為乙方演藝事務服務發生的成本支出由甲方先行墊付,并在雙方進行收入分配時由甲方優先回收。
7.5 甲方有權了解與本協議實施有關的乙方心理、生理變化、目前現狀、社會關系等情況,并提出建議和安排。
7.6 甲方有權安排乙方接受演藝培訓,并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于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乙方應予以服從、配合。
7.7 甲方承諾將在乙方年收入少于伍拾萬的情況下,承擔乙方每月生活開支,每個月人民幣叁萬元整,于每月初匯入乙方指定賬戶。乙方年收入達人民幣叁拾萬元以上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每月生活開支。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對其演藝事務收入進行分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其他任何時候,乙方應自行負擔屬于個人的一切開支,不得借甲方名義作任何借貸及經營,或令甲方名譽上或財務上遭受損失。
8.2 乙方保證其享有簽訂及履行本協議的全部資質及能力,且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其未曾與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本協議相沖突的合同或其他文件,且未處于任何可能與本協議存在沖突或影響本協議履行的法律關系中,合作期間內亦不得發生此類情形。
8.3 乙方須服從甲方的指示,配合甲方對乙方的包裝和宣傳,接受甲方為其安排的所有演藝事務及就其演藝事務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協議;任何情況下,乙方均將優先并保證質量的完成甲方的演藝事務安排。
8.4 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所有演藝事務乙方均應獨立、親身完成。乙方所為的演藝事務不得存在任何違法違規或侵犯他方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的內容。無論本協議是否已經終止、解除,乙方均不得將合作期間因演藝事務而產生的任何創作成果中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同或類似的構思、創意、情節、橋段、對白、人物等)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授權他方使用;
8.5 乙方保證會盡力保持最佳的健康狀態,不會參與任何有危險性的活動,以免不能以最佳的狀態完成甲方為其安排的演藝事務及其相關業務。為了有效維護和管理乙方的藝人形象,最大化本合同利益,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發型及頭發顏色、長短,不得對五官及身體進行矯形;乙方應在甲方的允許下方可參加公眾活動,或客觀上以公眾人物的身份出席的活動。
8.6 乙方應時刻保持良好的公眾形象、言行舉止和道德操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法律法規、道德規范,不得出現吸毒、賭博、斗毆、酗酒、嫖娼等不良行為,不得發表任何敏感性的(如政治、宗教、民族相關的)或其他有損其形象或演藝事務事業發展的言論與或為相關行為。乙方并將充分維護甲方社會聲譽,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發布可能對甲方名譽造成負面影響或可能導致甲方牽涉入任何糾紛或訴訟的言論或從事此類行為。如有違背,乙方將就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不低于人民幣叁佰萬元整。
8.7 乙方保證將隨時向甲方提供其行蹤去向并與甲方保持聯絡暢通,如超過【24】小時甲方無法聯絡上乙方,甲方有權自行做出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決定(包括但不限于變更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等),因此導致的雙方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8.8 乙方應向甲方充分披露與本協議簽署、實施有關的個人情況,并應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個人資料、簡歷、照片、視頻、音頻等資料),乙方保證前述所有披露情況及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客觀性與真實性。
8.9 合作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姓名(含本名及藝名),如甲方要求乙方對藝名進行更改,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相應安排。
8.10 鑒于傳媒領域工作的特殊性,乙方理解并同意其工作時間(可能在公眾假期、晚上等)及工作地點(可能于廣東省任何其他地區)均不固定。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定之時間、日期和地點,參與甲方安排的演藝事務。
8.11乙方保證于本合約簽訂時,并未與任何第三方存在經紀合約或有與本合約有沖突的約定;與甲方簽訂本合約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第三方簽訂同類經紀或演藝合同。
8.12合約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權線上(互聯網)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與演藝事業相關的事項,不得作出任何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有第三方聯系或邀請乙方參與線上演藝活動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藝活動并簽訂合約,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洽談或達成任何線上合約。
8.13乙方同意將甲方作為獨家互聯網演藝分享平臺,乙方承諾在合作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在甲方指定直播平臺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臺(包括固定端及移動端)等進行表演或通過視頻方式進行商品銷售。
8.14 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采取適當之行動及出具、簽署有關文件(如授權文件等),以協助甲方確權、行權、維權,保障甲方基于本協議的權益及工作執行。
九、保密
9.1 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透漏本合約和其他相關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合約約定義務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9.2 為履行本合約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均為保密信息。
9.3 本合約下保密義務在本合約終止后兩年內仍有效。
十、 違約責任
10.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佰萬元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至少60個月全部綜合收益(含虛擬禮物收益、商品銷售分成、廣告費、線下商演收益及其他相關收益,按乙方違約行為發生前的12個月平均值計算)的違約金。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網絡平臺表演的,包括乙方擅自利用小號進行表演的;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第三方的邀請、組織從事表演等商業活動;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互聯網)第三方的商務經紀等活動;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互聯網)第三方的明星周邊等代理;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其他線上演藝平臺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其他第三方簽訂同類經紀或演藝合同的;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甲方其他主播或員工談戀愛的;
簽署本協議前,尚未與其他經紀公司或平臺終結經紀合同或主播協議的。
其他經甲方認定為構成違約的行為。
十一、 爭議解決
11.1因本合約引起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11.2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有權就進行訴訟行為產生的費用向乙方追償,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十二、其他
12.1本合約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約。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獨家主播經紀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于寧波市鄞州區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積共50平方米
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空調三臺、日光燈十盞、飲水機三臺。
家具如下:辦公桌十張、窗簾五套。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0月0日起至--年0月0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五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寫字樓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前三年的租金為人民幣5000元月(大寫:伍仟元整)。三年后,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礎上遞增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七、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物業管理費,租金稅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幣--0元(大寫:貳萬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以后,甲方應于結清費用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八、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該房屋符合約定用途。因房屋及所屬設施瑕疵或損壞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維修。對其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負有賠償責任(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5、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為經同意自行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必須經過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轉租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轉租、轉借改房屋,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年0月0日。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和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5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乙方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5日內向甲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二、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雙倍押金,并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雙倍押金,并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5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鄞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術語:
1、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房屋權屬瑕疵:房屋的權屬不明、存在爭議。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公司獨家主播經紀合同 篇3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