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通用8篇)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鑒于甲方建設____________項目。為確保該工程依法、高效、順利地實施,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甲方該項目工程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服務內容為就該項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過程中的招標、結算、進度、安全、質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務,具體包括:
(一)建章立制及人員培訓
1、審查修訂或協助甲方制訂合約管理、質量管理、工期管理、簽證管理、造價管理等規章制度。
2、協助組建或完善專門的合約管理部門
3、參與或協助相關人員的建筑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
(二)項目招投標及簽約
1、參與或協助項目各階段招投標中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建設工程合同及相關文書的起草、審核、修訂和談判協商
2、參與招投標過程并協助監督招標程序的合法性
3、參與和協助項目招標之后各類合同的起草、簽訂、審核,重點就有關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轉包、違法分包、農民工權益保障、進度、質量、安全及竣工結算等條款嚴格把關
(三)完善履約管理
1、協助甲方進行履約之前的合同分析、論證,進行合同交底。
2、協助甲方依法對工程的勘察、設計活動進行招標發包,并就有關招標所及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建議或意見。
3、為甲方提供有關勘察、設計費和有關勘察、設計文件的補充、修改等事項的法律咨詢意見。
4、就建設監理的內容與程序、監理工程師的職責與應注意事項及監理服務收費等問題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5、協助或督促甲方對各階段履約過程作真實、詳細、相應的書面記錄。
6、協助或督促甲方對有關監理、設計、總承包人、分包商及相關單位的補充協議、簽證、會議紀要、技術資料、圖紙、函件、請示、報告、回復、通知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與保管。
7、協助或督促甲方對設計、施工中的任何變更及變化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及書面形式予以固定。
8、協助甲方進行造價管理,嚴格履行合同文本規定的結算程序。
9、全面介入履約過程,參與有關爭議的協商與談判,必要時以發送律師函的方式為甲方主張權利。
10、協助甲方處理與履約有關的各方事務及突發事件,幫助甲方避免和減少損失及不穩定因素。
11、就建設工程所及工程造價、預算、保險、簽證等關鍵性、敏感性或技術性較強的問題提供法律意見與建議。
12、基于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的其他非訴訟、非仲裁法律服務。
(四)服務方式
1、日常咨詢類工作采取電話、傳真、電郵、在線咨詢等方式進行。
2、乙方根據工作需要,應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處提供服務。
3、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隨時安排人員前往甲方處提供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該項目工程的專項法律顧問,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應及時增加相關專業人員。
(二)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
(三)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法規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六)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七)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有延誤、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范圍的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負責轉達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達的通知、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六)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秘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__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二)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事后報銷: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因工作而發生的外出廣州市區的差旅費及其他超出正常開支的費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法律事務無須付費但如需代理其訴訟、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外的事務的,則雙方需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規定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應優先辦理甲方委托事務并按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70%優惠收費。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五)至(七)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二條(五)至(七)項規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廣州市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合同期滿前30天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又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第十條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2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受聘單位(乙方):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余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鑒于甲方擬_______,特委托乙方提供相關的專項法律服務,雙方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二、服務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務期限(在選擇處打√)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____終止。
四、服務團隊
1、乙方指派____律師擔任前述法律服務項目的主辦律師,負責安排、管理律師工作組成員的具體工作,__________律師擔任協辦律師,為甲方提供具體的法律服務,律師助理____________協助以上律師開展工作。其中,____律師擔任項目組負責人。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派律師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五、服務方式
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____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在選擇處打√):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4、通過互聯網工具、通訊工具提供服務。
六、服務要求
1、律師開展工作,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積極維護甲方的各項合法權益,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
2、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各項法律意見或法律文書應當清晰、明確、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規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隱瞞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風險。
3、律師在工作中應當勤勉盡職,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提供服務,在專項服務結束后,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工作報告。
4、乙方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經向甲方說明原因后,乙方可另行指派甲方認可的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履行相應的法律服務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具有履行相應工作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七、工作配合
1、甲方根據律師的工作要求及時、無保留地提供與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和信息(與原件核對后,僅提供復印件)。甲方向律師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應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及來源的準確性。
2、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人員配合等,同時應為乙方留足工作時間。
八、專項法律服務費用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約定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款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后,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4、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若發生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復印費等非乙方收取的費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師前往_____市(縣以外的其他地區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的差旅費、食宿費。主辦律師的標準在甲方副總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協辦律師在甲方部門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
6、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服務范圍內,若所涉及的事項需要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服務費由雙方根據四川省有關收費標準在收費范圍內協商確定。
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提供的資料及本次服務中所接觸、了解的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的無效或終止不影響本條款的有效性。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服務費達十五日的,乙方可暫停提供法律服務,逾期達三十日的,乙方可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付清本合同法律服務費。
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開展工作的,根據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雙方協商退還服務費的比例。
4、律師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見違反法律規定,導致甲方的決策出現錯誤并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應進行賠償。
十一、免責條款
因以下各項情況所導致的風險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其它瑕疵導致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時出現的判斷偏差或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導致律師不能在約定時間完成工作的。
2、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后,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而產生新的風險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導致律師難以完成工作。
4、因委托事項的關聯第三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自雙方簽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______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___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___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復議;
1.4.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元。
1.5.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合同有效期
2.9.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6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郵箱:郵箱: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___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市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通過友愛洽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令顧問一事達到如下協議,并許諾一起恪守。
第一條 效勞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終年家庭法令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效勞場所
1、甲方供給效勞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能夠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給法令顧問效勞,但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上門效勞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補償膠葛現已達到意向,需求當場簽署寬和協議或許當場實行時,能夠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寬和協議,但甲方不承當伴隨商洽的責任,一起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抵達效勞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 效勞范圍與內容
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作業、日子、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令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觸及的法令業務(包含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假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令業務供給口頭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
2、乙方能夠要求甲方供給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但該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限于關鍵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翔實的法令定見書。
3、甲方不承當代為起草、書寫法令文書、出具具體的法令定見書的責任。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當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詢、回答、剖析評判、供給主張定見、在該法令業務的簽約和實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令文書審查的責任,但不承當伴隨考察、商洽商量的責任。
5、不管在什么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好的甲方效勞內容不包含甲方為乙方業務向第三方進行考察核實、調查取證之效勞事項。
第四條 效勞期限與效勞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顧問效勞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洽談并書面承認。
2、作為甲方供給本協議所規則之專業效勞的酬勞,乙方應向甲方付出一年的律師效勞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付出。
第五條 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給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項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勞(如署理裁定訴訟、伴隨考察商洽、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洽談并就該單項法令效勞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處理,如當地對該效勞項目有收費規則的,除差旅等實踐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假如收費規則允許),如無收費規則,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令效勞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相城區法律咨詢合同范本 篇8
甲方(聘請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__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