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咨詢合同范本(精選3篇)
法務咨詢合同范本 篇1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__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______年1月1日至20______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二0______年一月一日
法務咨詢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心理咨詢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機構的心理咨詢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專職/兼職心理咨詢師,其工作范圍是.
第三條、乙方從事心理咨詢的對外收費價格為元/分鐘,其中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及支付形式是(特別項目可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四條、甲方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并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條件。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相關要求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并在咨詢開始前分鐘到達咨詢室等候來訪者,無故遲到分鐘以上者將扣發咨詢費或作其他處置。
第六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2、乙方每年從事心理咨詢實踐活動或接受繼續教育時間分別不滿20小時;
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
第七條、經雙方協商或因國家政策法規發生變化時,合同可以變更。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專職心理咨詢師的聘用應參照國家勞動法相關條款。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務咨詢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任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根據甲方不斷地生產及市場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三、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二) 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 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法定節假日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或(打入信用卡)支付乙方工資。
(二)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
(三)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四)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________元支付乙方每月生活費。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并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處罰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第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保守商業秘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八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咨詢或文書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雇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秘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二十九條: 對于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二、其他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