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通用10篇)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1
聘請合同EMPLOYMENTAGREEMENT
_____(聘方)聘請_____(受聘方)為_____(職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同意簽定并遵守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_____(THEENGAGINGPARTY)HASENGAGED_____(THEENGAGEDPARTY)AS_____(POSITION).THETWOPARTIESINTHESPIRITOFFRIENDSHIPANDCOOPERATIONHAVEENTEREDINTOANAGREEMENTTOSIGNANDTOCOMPLYWITHTHEFOLLOWINGTERMS:1聘期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THEDURATIONOFSERVICEIS_____,I.E.FROM___/___/_____TO___/___/_____2受聘方的工作任務經雙方協商確定如下:
(1)
(2)
(3)
BYMUTUALCONSULTATIONSTHEWORKOFTHEENGAGEDPARTYISDECIDEDASFOLLOWS:
(1)
(2)
(3)3聘方每月(日、年)支付給受聘方薪金¥_____并提供如下待遇(住宿、膳食費、醫療費等):
THEENGAGINGPARTYPAYSTHEENGAGEDPARTYASALARYOF¥_____BYMONTH(DAY,YEAR)ANDPROVIDETHEENGAGEDPARTY:(BOARD,MEDICALCARE,ETC.)4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NEITHERPARTYSHALLCANCELTHECONTRACTWITHOUTSUFFICIENTCAUSESORREASONS.5聘方如中途中止合同,則除按照待遇條件承擔受聘方的有關費用外,還須作出如下補償:
IFTHEENGAGINGPARTYFINDSITIMPERATIVETOTERMINATETHECONTRACT,INADDITIONTOBEARINGTHECORRESPONDINGEXPENSESFORWAGES,ITSHALLPAYTHEENGAGEDPARTY_____ASCOMPENSATIONALLOWANCE.6如受聘方中途提出辭職,聘方自同意之日起即停發工資
受聘方不在享有各種待遇。
IFTHEENGAGEDPARTYSUBMITSHISRESIGNATIONINTHECOURSEOFHISSERVICE,THEENGAGINGPARTYSHALLSTOPPAYINGTHEENGAGEDPARTYTHESALARYFROMTHEDAYWHENHISRESIGNATIONISAPPROVEDBYTHEENGAGINGPARTY,ANDTHEENGAGEDPARTYSHALLNOLONGERENJOYTHESALARYANDBENEFITSSTIPULATED.7本合同自受聘方到職之日起生效,聘請屆滿即自行失效。如一方要求延長聘期,必須在本合同期滿之前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確認后,在另行簽定延長聘期合同。
THEPRESENTCONTRACTSHALLCOMEINTOEFFECTONTHEFIRSTDAYOFTHETERMOFSERVICEHEREINSTIPULATEDANDCEASEIMMEDIATELYTOBEEFFECTIVEATITSEXPIRATION.IFEITHERPARTYWISHESTORENEWTHECONTRACT,THEOTHERPARTYSHALLBENOTIFIEDBEFOREITEXPIRES.UPONAGREEMENTBYBOTHPARTIESTHROUGHCONSULTATIONANEWCONTRACTCANBESIGNED.8受聘方同意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THEENGAGEDPARTYAGREESTOALLTHEARTICLESINTHISCONTRACT.9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聘方:
受聘方:
_____年___月___日于_____
THEPRESENTCONTRACTISDONEINCHINESEANDENGLISH,BOTHVERSIONSBEINGEQUALLYVALID.
___/___/_____(FOREXAMPLE:MARCH2022001)
THEENGAGINGPARTY:
THEENGAGEDPARTY: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2
中外合資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有關法規,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定合資經營合同,組成了______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資公司名稱為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三條 合營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別為: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乙方: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資公司宗旨為:使用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產品,達到水平,獲取合營各方滿意的經濟效益。(注:每個合資公司都可以根據自己特點寫)
第七條 合資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產品以及提供技術服務。
第八條 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單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條 合資公司向國內、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國內、國外銷售比例和數量。
____年:向國外和港澳地區銷售百分之___,在國內銷售百分之___。
____年: 〃___,
〃___。
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廠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應按合營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繳足出資額后,經合資公司聘請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資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 合營期內,合資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增加須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七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以下同)批準,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九條 董事會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一)決定和批準管理部門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銷等);
(二)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三)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四)訂立勞動合同;
(五)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六)討論通過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討論決定合資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八)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九)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為四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條 合營各方在委派 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__天發出召集會議的書面通知,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七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屆時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八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時使用。該記錄歸檔保存,并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在合資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銷毀。
第三十條 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十一條 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五章 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部門,(可根據該公司的具體情況)下設生產、技術、勞資、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人,由董事會聘請。首屆總經理由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方推薦。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的決定,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七條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兼任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四十條 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資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資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資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并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的,應提前__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單位,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價計算。
第四十六條 合資公司應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七條 合資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一、合資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二、合資公司所有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四、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 合資公司管理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五十條 合資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資公司帳簿,查閱時,合資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條 合資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以及合營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五十三條 合資公司按法律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四條 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條 合資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六條 合資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 職工
第五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八條 合資公司招雇職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由合資公司自行招雇,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五十九條 合資公司有權對違犯合資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十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特區的有關規定,根據合資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合資公司應適當提高職工工資。
第六十一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 工會組織
第六十二條 合資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三條 合資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與公司商談有關事項,團結教育職工,搞好生產,遵守紀律,執行勞動合同。
第六十四條 合資公司工會可指導、幫助職工同合資公司簽訂個人勞動合同,或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五條 合資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職工工資、獎懲、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六條 合資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七條 合資公司每月按合資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資公司工會經費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八條 合資公司合營期限為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九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并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十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資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并報送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
第七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營一方有權終止合營。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第七十二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三條 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七十四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七十五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資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六條 清算時,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資產應根據帳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第七十七條 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八條 清算結束后,合資公司應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報告,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九條 合資公司結業后,其各種帳冊,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一章 規章制度
第八十條 合資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規程;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十條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八十一條 本章程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修改時。
第八十二條 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3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五十三條 合資公司按法律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四條 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條 合資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六條 合資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 職工
第五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八條 合資公司招雇職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由合資公司自行招雇,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五十九條 合資公司有權對違犯合資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十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特區的有關規定,根據合資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合資公司應適當提高職工工資。
第六十一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 工會組織
第六十二條 合資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三條 合資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與公司商談有關事項,團結教育職工,搞好生產,遵守紀律,執行勞動合同。
第六十四條 合資公司工會可指導、幫助職工同合資公司簽訂個人勞動合同,或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五條 合資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職工工資、獎懲、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六條 合資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七條 合資公司每月按合資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資公司工會經費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4
合同系雙方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為促進公司發展,調動職工積極性,正確處理公司與職工的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平等和友好協商簽訂。
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工會應協助公司搞好生產、經營和管理,協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項基金,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個人勞動合同中載明的義務,配合公司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公司提高經濟效益。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內:
1.1“雇員”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員,但不包括合資合同第46條所述少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中方高級管理人員。
1.2“主管人員”指任何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行使主管職能的任何雇
第二條職責
2.1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義務
雇員應勤奮地履行其職責并努力促進公司的業務,公司應就雇員的勞動向其付酬,并促進雇員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員的文化生活。
2.2雇員的具體職責和義務
(a)每個雇員的責任將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會和總經理隨時代表公司予以確定。
(b)每個雇員必須按照其主管人員指示盡最大的努力認真執行任務,與主管人員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頒布的工作規章的規定。
(c)所有雇員必須遵守以下各項:
(ⅰ)小心操作交給他們的設備和工具;
(ⅱ)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與其它雇員隨便來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員或在履行職責時不需要了解有關情報的公司內人員披露有關公司業務或經營的情報,除非經公布的法律或法規強制要求公開這些情報;
(ⅳ)受公司雇用期間,除經公司批準,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損公司聲望、名譽或業務的行為;
(ⅵ)未經同意,不得為個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錢或財產。
(d)鼓勵雇員提出改進公司經營的意見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安全、工作環境、產品質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見和方法,提出值得受獎勵的意見或方法的雇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金或獎勵。
(e)除經公司管理部門明確授權,雇員無權亦未被授權為公司或代表公司達成任何交易或訂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為。
2.3公司的具體職責
(a)公司將尊重雇員的人格和個性,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其安排與其能力相適應的任務。
公司將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
(b)公司鼓勵管理部門、主管人員和雇員之間的和睦關系,并適時頒發公司業務有秩序進行所必須的工作守則。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條和與雇員個人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所述發給雇員基本工資和提供補助。
(d)公司應按《合資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積極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
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撥交工會經費,該筆金額應作為公司開支。
工會可以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e)公司將為雇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所、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狀況相適應的福利待遇。
2.4工會的具體職責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和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條雇用手續
3.1公司作為中外合資企業,根據有關法律享有企業自主權,有權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職工。
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3.2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公司招聘雇員的標準和人
3.3公司招聘計劃和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4公司雇員成為公司正式雇員前應合格完成六個月的試用期。
3.5公司將與雇員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格式附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a。
3.6職工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前,公司和工會應指導雇員明確個人勞動合同載明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
3.7從北齒轉入華納的職工,其在北齒的工齡應視為在華納的工齡。
第四條工作時間、節假日
4.1工作時間
(a)公司董事會決定基本工作周,以適應全部生產能力。
(b)雇員正常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c)公司可隨時更改雇員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動雇員工作日的起始和結束時間。
由于工作需要,經以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
(d)公司應嚴格控制雇員加班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情況。
(e)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為保障雇員健康,工會可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f)雇員必須按公司工作規章規定的程序報告每天出勤情況。
任何雇員由于個人原因擬遲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
遇有緊急情況不可能事先批準,雇員應盡快報告緊急情況的性質和未能提早報告的原因,但最遲應在復工時立即報告。
4.2節、假日
雇員每年享有下列法定節、假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可適當增加節、假日休息天數)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一天
國慶節(十月一日)……………………二天
春節………………………………………三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4.3有薪假期
(a)受公司連續雇用滿一年的職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
公司對有貢獻的的職工可適當增加休假天數。
(b)經公司批準,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特殊性質的事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5病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6婚假、產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4.7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
家有喪事的雇員應立即報告其部門主管。
4.8探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但是享受探親假當年應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資格依適用法規享受探親假之雇員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并事先取得總經理批準后享用探親假。
第五條工資、補助和各項基金
5.1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決定雇員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的分配制度,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慮消費、物價上漲的因素,應增加雇員工資。
公司制訂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5.2董事會根據資格決定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5.3雇員有資格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津貼、獎金和福利,以及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補助。
5.4公司將根據董事會制訂的方針,按雇員的工作表現和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決定是否發給獎金及獎金數額。
5.5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對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費。
對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費。
對在節假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費。
如果雇員因未在正常工作時間認真自覺履行其工作任務而需加班,公司不發給任何加班費。
5.6公司應支付法律規定的任何其它金額,包括病假工資和節假日工資。
5.7支付雇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由有關雇員本人負擔并由公司扣繳。
5.8如果公司臨時停產,停產期間公司應向雇員支付停產期工資,金額相當于雇員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70%)。
如果停產超過一個公歷月,公司應決定采取相應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預期的措施。
5.9除第5.5條規定的費用外,公司將對下列費用負責:
(a)每一上班雇員的午餐費;
(b)每一雇員工作服的費用;
(c)本合同第7.5條規定的雇員責任保險費用;
(d)按董事會批準的“公司獎勵制度”,從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獎金和福利費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給雇員的款項。
5.10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3月20日發布的《北京市實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和1986年10月11日發布的《關于實施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的若干規定》以及《合資法實施條例》,按比例提取各項費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七點五(7.5%)的中方職工醫療基金;
(b)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發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日常勞保福利費用(包括辭退補償金);
(c)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養老儲備金;
(d)按年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一點五(1.5%)的中方職工日常教育經費;
(e)按中方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元的標準向北京市財政局交納中方職工糧、油、燃料、副食、文教衛生和其他各項價格補貼費。
公司評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后,除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福利費用和住房補貼以外,不再上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項補貼。
(f)根據《關于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公司和職工個人每月應交存工資總額10%作為中方職工住房公積金。
(g)其它符合規定的費用基金。
5.11公司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上述費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會通報使用情況。
第六條獎勵、獎金和補助
6.1公司對雇員的出色工作,長期、忠誠的服務,對公司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公司認為合適的獎勵,這類獎勵可以用獎金辦法頒發。
6.2對下述特別情況,將發給下述特別補助:
(a)雇員結婚:人民幣200元;
(b)雇員第一次生育:人民幣200元;
(c)雇員由于長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幣400元。
(d)雇員父母亡故:人民幣100元。
6.3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發給雇員獎金:
(a)在達到生產目標、完成工作任務或增加生產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執行公司工作規章;
(c)生產、技術的創造發明或改進生產方法和技術;
(d)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e)提出有用的建議,并因此防止意外發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損失。
(f)其他應予物質獎勵的模范行為。
獎金和其它獎勵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
第七條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
7.1公司應遵守適用于合資企業的中國政府關于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法規,以保證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雇員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雇員接受安全技術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7.2雇員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公司負擔。
身處有害環境的雇員可視情況增加體檢次數。
7.3雇員應遵守中國有關的安全法規,以及隨時由公司頒布的安全規則。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7.4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5如雇員因工業事故死亡或受傷,或嚴重職業中毒和發生其它引起傷害的職業事故,公司應按照國務院一九九一年頒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時向公司的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及工會組織報告,并接受他們的調查和處理。
7.6公司負責購買全體雇員的責任保險。
7.7公司負責向職工提供勞保用品并制定勞保用品發放細則,此類細則應足以在任何氣候和工作條件下對工人進行保護。
7.8公司將執行中國政府有關合資職工的退休政策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認為適當的退休養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條處罰和解雇
8.1解雇試用期內的雇員
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8.2因故解雇和其它處罰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員時,應提前三十天發給正式雇員和工會書面通知。
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削減基本工資或停職等處分,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可以開除。
上述批評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員今后如何改進的情況。
削減基本工資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并對其第一次違章扣取其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30%)。
但是,每一計薪期間因違章削減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該計薪期間所發工資額的百分之六十(60%)。
停職指雇員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七(7)天。
8.3由于傷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關病假的規定和制度;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對屬于下列情況,公司不會按8、2款規定解雇雇員。
(ⅰ)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ⅱ)員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ⅲ)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ⅳ)國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通知和備案
公司解雇雇員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被解雇雇員,并報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8.5解雇費
如果公司在集體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第8、2和8、3(a)款解雇雇員或雇員個人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未予續約,被解雇的雇員可根據其受公司雇用時間,每工作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工作滿十年的雇員自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領取一個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資。
雇員由于長期生病和因生產技術條件變化被解雇可酌情加發給雇員三至六個月實得工資。
對開除的雇員不發給解雇費。
8.6由于公司違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嚴重違反合同侵害雇員合法權益,雇員提出辭職時,公司需按規定支付解雇費。
8.7工會代表
對于公司雇員的解雇、辭退或懲罰,須征求工會意見,有關雇員或就有關問題向公司陳述其立場。
工會如果認為不合理,有權提出反對。
工會可以派代表與代表董事會的管理部門磋商,尋求解決的辦法,但管理部門有作出終局決定的最終權利。
如有爭議按12.2條執行。
8.8被解雇的雇員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員應立即向公司歸還所有公司擁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權的文件、設備和其它財產。
第九條辭職
9.1一般性辭職
在第8.2條規定的前提下,要求辭職或退休的雇員在取得工會同意后,必須在建議的辭職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
具體說明有理由辭職的特別情況,對這類辭職的請求,公司不得無理拒絕。
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9.2受過特別培訓雇員的辭職
盡管有8.1條的規定,任何參加過公司出資培訓的公司雇員,如在受訓結束起五(5)年內從公司辭職,需向公司償付培訓費用,其金額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第十條保密、不競爭
10.1雇員同意對獲披露的有關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生產管理過程和技術、推銷或財務資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客戶、產品、程序、業務和服務資料嚴格保密,未經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將其披露給公司內外任何人士,亦不將其用以與公司進行競爭或用作雇員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公司與雇員個人勞動合同終止時,雇員應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錄、配方、財務報表或促銷資料歸還公司。
第十一條發明
11.1本合同有效期內,雇員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藝產品或配方方面的發明(“發明”),該等發明應是公司的專有財產,雇員應立即將其披露給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文件),使公司擁有這些發明的產權和所有權。
盡管有該規定,對雇員在工作時間外,在未使用或參考公司設施、機密資料或材料情況作出的任何發明而獲得的全部專利,雇員應有權保留所有權。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和爭議的解決
12.1監督檢查
為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執行,公司和工會將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勞動合同監督小組,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
勞動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代表。
雙方亦可應一方要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和協商有關公司和職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勞動糾紛
公司內部出現的勞動糾紛應先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一方或雙方都可請北京市勞動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對仲裁結果不同意,該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臨時性人員的聘用
13.1臨時性人員的定義,指聘用期不超過一年,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
13.2聘用程序,公司聘用臨時性人員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同意,由總經理決定后,簽發聘書。
13.3聘用臨時性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決定。
13.4聘用臨時性人員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
解釋和執行本勞動合同時,雙方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合資企業合同和其它有關條例。
第十五條生效和期限
15.1在本合同簽署后,雙方應立即將本合同報北京市勞動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有效期為年,于年月日到期。
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年。
15.3本合同內容如與中國政府的規定有抵觸,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
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構成同一文件。
本合同只能由雙方書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參照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權代表于上述日期簽訂本合同,特此證明。
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工會
簽署人:簽署人:
姓名:姓名:
職務:總經理職務:
日期:日期: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5
第十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八條 合資公司合營期限為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九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并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十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資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并報送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
第七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營一方有權終止合營。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第七十二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三條 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七十四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七十五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資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六條 清算時,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資產應根據帳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第七十七條 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八條 清算結束后,合資公司應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報告,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九條 合資公司結業后,其各種帳冊,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一章 規章制度
第八十條 合資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規程;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十條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八十一條 本章程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修改時。
第八十二條 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6
中外合資公司經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有關法規,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定合資經營合同,組成了______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資公司名稱為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三條 合營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別為: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乙方: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資公司宗旨為:使用____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____產品,達到____水平,獲取合營各方滿意的經濟效益。(注:每個合資公司都可以根據自己特點寫)
第七條 合資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____產品以及提供技術服務。
第八條 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單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條 合資公司向國內、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國內、國外銷售比例和數量。____年:向國外和港澳地區銷售百分之___,在國內銷售百分之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廠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應按合營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繳足出資額后,經合資公司聘請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
報告后,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資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 合營期內,合資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增加須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
準。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七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以下同)批準,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九條 董事會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一)決定和批準管理部門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銷等);
(二)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三)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四)訂立勞動合同;
(五)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六)討論通過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討論決定合資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八)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九)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
派___名董事,董事擔任為四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條 合營各方在委派 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__天發出召集會議的書面通知,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七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屆時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八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時使用。該記錄歸檔保存,并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在合資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銷毀。
第三十條 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十一條 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五章 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部門,(可根據該公司的具體情況)下設生產、技術、勞資、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人,由董事會聘請。首屆總經理由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方推薦。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的決定,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擔任為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七條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兼任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第四十條 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資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審計師負責合資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資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并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的,應提前__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7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章程(參考格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國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國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經營____有限責任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營公司),制訂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省__市__路__號。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的地址為:
甲方:中國__公司
__省__市__路__號。
乙方:__國__公司
__國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營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營公司宗旨為:使用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__產品,達到__水平,獲取甲乙雙方滿意的經濟利益。(注:每個合營企業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__產品以及對銷售后的__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第八條合營公司生產規模為:
__年__(表示量的單位)
__年__
__年__
第九條合營公司向國內、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其銷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
(注: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元。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元。
第十一條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__元,占注冊資本百分之__。
其中:現金__元;
機械設備__元;
廠房__元;
土地使用權__元;
工業產權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__元,占注冊資本百分之__。
其中:現金__元;
機械設備__元;
工業產權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條甲、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甲、乙方繳付出資額后,經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營公司據此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營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合營合同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
(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借款等)
--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為四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條董事會董事長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__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六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
第二十七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
第二十九條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
(注:每個合營企業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十條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
(注:每個合營企業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一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等部門。(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九條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營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行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四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寫。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匯價計算。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一、合營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二、合營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三、合營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四、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九條合營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營公司帳簿。查閱時,合營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一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以及合營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三條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按照甲、乙方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四條合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頒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職工
第五十六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要的職工,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勞動部門同意后,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錄用。
第五十八條合營公司有權對違犯合營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開除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九條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合營公司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六十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工會組織
第六十一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二條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營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六十三條合營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四條合營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合營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五條合營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營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六條合營公司每月按合營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七條合營期限為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八條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內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九條甲、乙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七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營。
(注:每個合資企業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第七十一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二條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七十三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七十四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營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五條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所剩余的財產按甲、乙方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結束后,合營公司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七條合營公司結業后,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規章制度
第七十八條合營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十條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八十一條本章程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條本章程于一九___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字。
中國__公司代表___國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 則
各方投資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和中國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資各方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包括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等;個人投資者包括姓名、國籍、住所等)
乙方:(同上)
(…)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____ 區 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公司是中國企業法人,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規定,并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合營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 。
其中:甲方以 ____ 出資 ____ ,占注冊資本 ____ %;
乙方以 ____ 出資 ____ ,占注冊資本 ____ %;
第十條 合營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投入 ____ (不低于20%),其余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投資方出資無先決條件。
第十一條 公司在經營期內一般不減少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資金籌措;
2.為公司設立和籌建向中國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3.協助公司招聘和培訓員工;
負責辦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資金籌措;
2.協助公司招聘和培訓員工;
負責辦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條 董事會由 ____ 名董事組成(3-13人)。其中 ____ 方委派 ____ 名, ____ 方委派 ____ 名,(…)(董事名額的分配由合營各方參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長由 ____ 方委派。
第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
第八章 監事會
第十九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共 ____ 人(不少于3人),包括 ____ 名股東代表和 ____ 名公司職工代表(比例為1/3以上)。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中的股東代表由股東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五)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 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或第八章 監事)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____ 名(1-2人),由股東共同委派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經共同委派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五)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二條 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三條 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勞動管理及財務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五條 公司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設立工會組織。
第二十六條 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執行財務、會計、審計、外匯、統計、保險等制度。
第十一章 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公司經營年限為 ____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公司經營年限,公司應在距經營期滿前180天向中國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
第二十八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董事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九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二)、(四)、(五) 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三十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一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報公司審批機關備案,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財產由合營各方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四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須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于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營各方同意,可報審批機關批準終止合同。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額,即構成違約,應承擔_ 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過錯,由合營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五章 適用法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提交 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第四十一條 在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七章 文字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于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由各方投資者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各方投資者承諾各方簽署的其他商務協議與本合資合同不存在沖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______ 年 ___月 ___ 日
日期: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合營期限
第六章建造期間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及材料的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飯店,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1.1合營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如合營者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稱)
1.2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企業的名稱:_________
外文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合營企業是在中國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的法人。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2.1飯店的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飯店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設:旅館(其中豪華客房_________套,中檔高級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類餐廳、商場、醫療室、健身房、舞廳、停車場、游泳池及娛樂場所各種服務設施。
2.2飯店還包括以下設施和裝置:中央冷暖空調系統,電腦管理控制系統,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閉路電視和音響系統,鍋爐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統,汽車隊及建造和營業可能需要的其它設備。
2.3飯店造價標準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中檔高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豪華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其它設施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_元。(注: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或合營各方商定的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3.2合營各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
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投資范圍
飯店土建工程投資: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建筑費、設計費、水費、工程材料費。
裝修、設備家俱等投資:包括物資的購置、包裝運輸、在建造期間的財產保險費。
開辦費:包括員工培訓、宣傳廣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開支。
籌建費:包括籌建資金、銀行擔保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雙方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旅差費、辦公費等。
福利設施費:包括職工住宅的征地、拆遷、建造及設備安裝等。
不可預見費:經籌建處批準、用于飯店建設開辦期間不可預見的開支。
流動資金用于開業周轉金。
3.4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付款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14.3條辦理。
3.5注冊資本的變動
3.5.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均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5.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合營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股份。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企業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合營企業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或虧損。
4.2合營企業的資產負債,僅以企業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
5.1合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限屆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企業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建設期間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各方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按基本建設進度計劃向飯店籌建處提供達到可進行施工的場地,即辦理場地征用手續并負責遷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礙物。
(2)負責飯店界區以外的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協助辦理飯店的設計施工方面的報批手續。
(4)協助申請在中國境內采購材料設備等物資的計劃指標。
(5)組織合營企業的其它工程設計施工工作。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7)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
(8)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3.4的規定,及時將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港口。
(2)協助辦理設計委托,審查設計方案等工作。
(3)協助合營企業招聘外國籍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指派能勝任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飯店籌建工作。
(6)培訓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7)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會的任期為四年。任期屆滿后,如獲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企業的章程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企業將根據本企業的業務需要,設立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企業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商定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方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的采購
11.1合營企業為經營所需要的設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雙方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應超出國際市場的公平價格。
選購前,合營各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必要時可以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企業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企業的名義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訂)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企業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的第一個月計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必須已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其它仲裁機構。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由仲裁裁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法院判決解除的合同。
18.3.3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需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外合資公司聘請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中國______________為技術依托,具有豐厚的技術資源、人才資源等優勢。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具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與市場開發能力以及很強的資金實力。
丙方掌握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該技術在國際(國內)處于領先地位,技術成熟,且有較好的市場前景。
甲乙丙三方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調研,一致同意使____________技術產業化,合資成立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為此,協議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公司性質和經營范圍
1.合資公司的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冊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的經營宗旨是: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對資本、技術、管理、營銷資源優化組合,提高市場競爭力,使投資各方獲取滿意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合資公司的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注冊資本及認繳
1.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乙丙方出資形式及金額如下:
(1)甲方以貨幣資金__________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占_______%的股權。(或__________技術評估作價______萬元投入公司,占合資公司_______%的股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獎勵給丙方________%)
(2)乙方以貨幣資金__________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占________%的股權。
(3)丙方以貨幣資金__________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占________%股權。
(或丙方以乙方獎勵的股權在合資公司中占__________的股權)
3.在本協議簽定后____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完成出資,并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無形資產出資要立項、評估、確認)。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資各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三、聲明、承諾及保證條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
3.各方代表要嚴守公司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與其他公司或單位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活動,不得再將與公司相關的技術項目轉讓與透露給他方。
4.保證出資及時足額到位,并積極協助公司辦理工商登記等事項。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7.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權;
9.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甲乙丙各方承諾,在甲方意欲將相關產業進行整合發展時,一定給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權的轉讓
1.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其任職期間以及離職后六個月內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權,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2.股東向股東方以外的人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必須購買該股權。
3.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4.股東之間相互轉讓所持有的股權,須經董事會同意。
五、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2.禁止各股東經營和參與同公司競爭的業務。
3.禁止以技術入股的股東再將其所投技術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術股東方私自或與他人合伙成立公司開展與公司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5.禁止技術股東方以其擁有的技術秘密和技術優勢對公司進行要挾。
6.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經董事會討論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六、關聯交易
公司應當將涉及的所有關聯交易情況進行合同規范,并于簽定關聯交易的合同前將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公司董事會,取得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簽定相關合同。董事會在討論關聯交易時,關聯方須回避。
七、董事會
1.公司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并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科大總公司推薦______名董事候選人,__________公司推薦______名董事候選人,__________公司推薦_______名董事候選人。
2.公司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__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7)擬定公司重大收購、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東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10)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4.公司董事會應當就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
5.董事會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
6.董事會應當確定總經理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投資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的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并報股東會批準。
八、監事會
1.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_______名監事組成,甲方推薦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名,丙方推薦_______名,設監事會召集人一名,由_____方推薦。監事會召集人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該召集人指定一名監事代行其職權。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_______名,由_______方推薦。)
2.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的財務;
(2)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6)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經營管理機構
1.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人,總經理由________公司委派,副總經理由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財務總監一名。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每屆任期三年。
2.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4.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十、稅務、財務、審計、勞動管理
1.公司按照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2.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建立財務制度。
4.公司應在會計年度內,每月終結十天內編制月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各股東方及各董事。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終結后三十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東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需經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財務部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5.各股東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個月內派會計事物所審查公司的經營賬目及記錄。所需費用由各股東方自己負責。
6.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生活福利和獎勵等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訂方案,由公司集體或分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十一、違約責任
1.資金提供方:任何一股東方未按合同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繳出資額的5%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繳出資額的15%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技術提供方:在合同存續期內,如果任何一方發現技術提供方有違本合同的行為時,其他股東有權要求立即停止違約行為,違約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為違約金賠償守約方。
3.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多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過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十二、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三、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有關法律解決,各股東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資擴股時,如果甲方股權低于25%時,不能繼續使用“中科大”冠名。國家對企業冠高校名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連續連年虧損或三年沒有按最低額分紅,則注銷本公司。
3.協議自各方簽字并加蓋法人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_________份供辦理有關手續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