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個人貸款協議(生產用)(精選3篇)
民間個人貸款協議(生產用) 篇1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貸款方:
借款方:
擔保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
請作為擔保人,貸款方已審查批準,經三方,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為了的需要,現申請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為日。借款時間以對應日為準。
第三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天,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還款期限如下:還款時間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為日提前付息,以實際使用天數結算,多退少補。
第四條擔保條款
1、擔保方為借款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向保證方主張債權。
2、擔保范圍和期限:擔保方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期限為主合同到期后的6個月。
3、擔保費用:借款人按照貸款額元的﹪向擔保人繳納擔保費用。
第五條各方權利與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擔保方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視為詐騙,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有權加收日5‰罰息。
2)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約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額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違約金。
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續訂合同,但合同的順延并不當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結算利息,否則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條前款約定支付違約金。
3)借款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支付利息,則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雙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
4)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有權收回貸款本息。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個人貸款協議(生產用) 篇2
立合同人:
受托單位:_____
委托方: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單位的設備,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
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 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 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元。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 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丙 方:_____
代表人: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個人貸款協議(生產用) 篇3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期限及用途
1、1借款用途:
1、2借款金額(大寫)(小寫)
1、3借款期限為:
即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應由甲方在到期日前一次性償還完畢。
第二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結息
2、1借款利率: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1.8%。
2、2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三倍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利息照常計取;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歸還的,乙方有權照常計取借款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2、3結息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結息,第一次結息日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往后順延30天,第二次結息日再順延30日,以后以此類推。甲方須于每一結息日前付清當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三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乙方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乙方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并生效,且保證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 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4、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占、挪用借款。
4、3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4、4甲方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4、5甲方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乙方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4、6甲方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4、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乙方的債務。
4、8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9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4、10為實現本合同及項下擔保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要求甲方提供近期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甲方必須對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的真實和完整負責!
如若有錯,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5、2甲方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乙方可以停止出借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3甲方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乙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違約金或費用。
5、4甲方未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可以就甲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六條 違約及其救濟措施
6、1甲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6、1 、1 甲方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或支付其他應付款項;
6、1、2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的;
6、1、3 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核實的;
6、1、4甲方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6、1、5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6、1、6甲方未履行對乙方負有的其他到期債務,或乙方發現甲方有其他拖欠債務的行為的;
6、1、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1、8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6、2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6、2、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6、2、2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6、2、3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6、2、4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6、3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6、3、1因第三人行為、國家征收、沒收、征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權利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6、3、2抵押財產或權利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6、3、3抵押人違反抵押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6、3、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6、4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視為甲方違約。
6、5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任一項或同時行使幾項權利:
6、5、1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6、5、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5、3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并賠償相應損失;
6、5、4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6、5、5行使擔保權利;
6、5、6委托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眾媒體發布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6、5、7以法律手段追償借款本息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6、5、8解除合同;
6、5、9有權采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七條 借款但保的具體約定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甲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或第三方方式,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是單位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個人印章)、乙方簽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4頁,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九條 通知
9、1在本合同任一方當事人傳遞給另一方的通知,須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迅地址、聯系電話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
9、2甲方通迅地址、聯系方式如有變動,應于發生變動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發生通知甲方的事項時,可采用書面、郵寄、新聞媒介公告、乙方張貼公告等方式通知。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選擇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雙方基本信息
11.1借款人(甲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11.2出款人(乙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將此筆借款匯至以下賬戶并保證以下賬戶的準確及有效性。
開戶行全稱:
賬號:
戶主姓名: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