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律師合同(精選28篇)
2024律師合同 篇1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 乙 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2024律師合同 篇2
甲方(聘請方):
住址:
負責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 律師工作,工作地點:南寧市園湖南路16號。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并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并待查清后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采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注冊費用由乙方承擔。
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為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為壹萬零壹元至貳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元整;全年總收入為貳萬零壹元以上但低于三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高于三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并于注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注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后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文件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二o 年 月 日
2024律師合同 篇3
重慶市_所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托重慶市第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重慶市_律師事務所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2024律師合同 篇4
___________協會:
我們是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詢中心(以下簡稱______中心)的委托,就貴會與____________中心因聯合編輯出版《中國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糾紛一事,鄭重致函貴會。
我所承辦律師聽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對案情的詳細陳述,并認真審查了相關材料,我所認為:
一、貴會與____________中心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貴會與______中心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了《聯合編輯出版〈中國____________大典〉協議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44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的規定,你們之間的協議已于20xx年1月20日成立并生效,合同雙方均應恪守合同,依約全面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二、合同履行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之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簽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約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義務,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設計、編務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簽署當日向貴會交納了____________萬元的管理費。此外,為履行雙方簽署的協議,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賃房屋作為辦公場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萬元。但貴會在簽署合同后卻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致使雙方的協議無法得以繼續履行。
依據上述事實,我所認為:
一、時至今日,鑒于貴會的違約行為及目前的實際情況,雙方已實無必要繼續履行協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當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貴會應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1.返還____________中心支付的管理費______萬元,并承擔同期銀行利息;
2.承擔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協議而發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員工資、印刷專用稿紙信封等費用。
三、據____________中心陳述,其愿意與貴會友好協商此事,故在雙方協商時,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張貴會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即可,其他要求在協商時可以放棄。
現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權,特正式致函于貴會,要求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請貴會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答復我所。我所誠望貴會能夠重視此事并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履行還款義務。我所歡迎貴會來電來函,就此事做進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決此事,以免雙方訴訟之累。如貴會不能如期答復,屆時我所將在廣協中心的授權下,代其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此事,此實屬無奈之舉,不盡之處,還請貴會理解。
此致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律師合同 篇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以下簡稱“委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年月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范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
[訴訟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案件的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事宜或項目向委托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并協助委托人處理與該事宜或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務。
1.2.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權限為:
1.3.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律師作為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為: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
總額為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時元;其他律師每小時元;律師助理每小時元;秘書每小時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托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托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文件快遞費用:
(3)復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費用支付
1.6.1.律師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托人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元。其余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聯系信息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委托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1.8.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二、一般條款
2.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秘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送達文件、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托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托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____
2.3.委托人的義務
委托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托人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于委托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托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托人應當于收到清單后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托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托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托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后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滯納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委托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托人財物”)均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后,將委托人財物移交給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托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為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托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委托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于委托人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托人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8.利益沖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托人有利益沖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委托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托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2.10.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發現委托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不保證
律師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托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訴訟/非訴訟/見證/咨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簽署:
律師事務所[簽署]委托人[簽署]
2024律師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環境、人員狀況等原因,需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員工社會工傷保險事務。根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和諧協商一致,特制定如下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共同遵守。
一、代理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可視同續訂同一期限的協議。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服務內容:
工傷保險申報、繳費、工傷認定、醫療費用報銷、工傷等級鑒定、理賠。
三、甲、乙雙方需履行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經核對無誤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委托代理參保人員的身份證作為參保依據。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時甲方應認真查驗,做到準確無誤,否則,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有甲方承擔。
3、協議期內,甲方員工增加應即時申報給乙方參保,減少參保人員在每月25日前必須告知乙方(休息日順延),乙方每月25日前制作好經甲方認可的結算清單并發給甲方。甲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向乙方繳納下一個月的代理服務費及工傷保險費。
4、代理服務費 元/月/人(備注:含社會工傷保險費 ),當月增加的人員必須增加當月的保險費及代理服務費用(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乙方應出具公司有效收據,甲方如需正式稅票,則需按規定繳納稅金(開設社保賬戶的保險費由甲方繳納,乙方只收取代理服務費 元/月/人)。
5、出現工傷傷殘事故,甲方必須及時組織救治(在工傷職工就診定點醫院治療),先行墊付醫療費用,第一時間告知乙方備案。職工工傷事故后20天內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相關手續,由乙方幫助辦理工傷申報及認定工傷后的醫療費用報銷等。乙方根據甲方及甲方工傷人員要求幫助工傷人員申報傷殘等級鑒定(鑒定地點在靖江市,鑒定費及車旅費由甲方支付),達到國家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標準的由靖江市人社部門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甲方工傷員工醫療期內的工資、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工傷保險政策規定的應當支付的部分由甲方支付。市人社部門工傷保險基金的賠償額為甲方工傷員工最終賠償額。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如果無故拖欠保險費及代理服務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協議,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無故終止本協議要承擔人民幣10000元的經濟賠償責任。
8、乙方只承擔代理甲方職工工傷保險業務的責任,并熱心、優質、快捷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服務,互通情報,相互理解。熱情接待來訪人員,提供工傷保險政策咨詢。
9、乙方及時把甲方繳納的保險費繳至市人社部門。如甲方有遺忘,乙方應及時通知。通知無結果,乙方有權終止服務,此協議隨之作廢,責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沒有及時將甲方繳付的保險費繳至市人社部門造成后果的,乙方則應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0、乙方每月25日前有專人與甲方核對下月參保人員名單,經甲方聯系人確認后制作結算單送交甲方(或者發電子檔)。
11、乙方及時對甲方申報的工傷事故進行登記,跟蹤服務,在市人社部門規定的工作日內給甲方辦好規定的業務。
12、乙方無故終止此協議需賠償甲方人民幣10000元,如遇靖江市政府、靖江市人社局工傷保險政策調整,終止辦理此項業務,乙方可以告知甲方終止協議,不對甲方作任何賠償。
13、申報的材料在全部理賠結束后由乙方移交給甲方。
四、雙方未盡事宜:
1、本協議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出現協議糾紛,雙方和平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有異,可以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2、如果甲方職工發生重大工傷(傷亡)事故,甲方在工傷理賠服務中出現勞動糾紛,需要乙方律師界入,則需另外向乙方支付工傷賠償服務(材料費、律師費、差旅費、招待費等)勞務費(標準雙方協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24律師合同 篇7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的.工作環境。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的設備、工具和物品。
(三)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甲方按國家規定在女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四)甲方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五)甲方尊重乙方對工作方法、管理制度和技術改進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六)由于甲方制度的失誤而對乙方造成損害時,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一)因甲方業務量的增減、經營范圍、經營性質的變化,需要對乙方的任職部門和職務作適當調整的,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負擔情況下,乙方也應接受甲方的安排,同意變更合同。
(二)在同行業的工資水平均有較大幅度增長時,乙方可在本合同終止之前3個月提出變更合同中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條款的要求,甲方應予以合理地滿足。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因(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之情由,無故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辭退乙方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的解聘補助費 元,并支付違約金 元。
(二)乙方非因《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辭去職務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凡經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應在辭聘離職前分批或一次性賠償甲方的培訓費。培訓費的賠償標準為按乙方培訓后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遞減20%的比例計算。(培訓后工作滿五年的,不再賠償培訓費。)
(三)乙方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有損于律師聲譽和形象的,甲方有權給予其行政處分,并按規定扣除工資、獎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合同中未盡事宜,在合同生效后經雙方協商,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律師事務所章程》、《員工守則》、《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福利制度》、《獎懲制度》、《工資制度》。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律師合同 篇8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仲裁)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第一審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后,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參照《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法律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案件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并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終結包括: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甲方繼續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和支付費用。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律師合同 篇9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四川博篤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 (以下簡稱“委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 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
[訴訟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 案件的 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 事宜或項目向委托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并協助委托人處理與該事宜或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務。
1.2. 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權限為:
1.3. 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 律師、 律師作為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 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 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為: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 。
總額為 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時 元;其他律師每小時 元;律師助理每小時 元;秘書每小時 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托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托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文件快遞費用:
(3)復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 費用支付
1.6.1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托人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 元。其余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 .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 聯系信息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委托人: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1.8. 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條款
2.1.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秘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送達文件、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托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托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 ____
2.3. 委托人的義務
委托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托人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 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于委托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托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托人應當于收到清單后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托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托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托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后 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 滯納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 委托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托人財物”)均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后,將委托人財物移交給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托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為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托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委托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 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于委托人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托人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8. 利益沖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托人有利益沖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委托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 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托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2.10.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發現委托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 不保證
律師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 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 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 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 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 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托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 (訴訟/非訴訟/見證/咨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 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簽署:
2024律師合同 篇10
甲方:XX小學
乙方:綠化養護服務部聯系電話:063669555
甲方為綠化、美化環境,提升單位品位,特委托乙方進行單位綠化的管理和養護(以下簡稱托管)。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托管地點:單位內已綠化的區域及學校周邊綠化帶。
二、托管時間及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托管內容及要求:
1、甲方以包清工,全校及校園周邊綠化帶承包給乙方管理和養護(化肥由甲方提供,農藥由乙方提供)。養護前甲方可對綠化的區域拍照或錄像存檔工作,以便考核驗收之用。
2、乙方須認真負責甲方單位內及校外周邊綠化帶的草坪修剪、雜草清除、樹木修剪和各種苗木的整枝等工作。
3、乙方須及時對單位內及校外周邊綠化帶的綠化部分澆水、病蟲害的防治,(水源由甲方提供)。乙方應根據苗木的生長狀況及時施肥,以確保甲方單位內及校外周邊綠化帶的綠化苗木長勢良好和美觀。
4、乙方在養護過程中,如出現因養護不當而枯死的(自然因素及人為因素除外),由乙方負責購買等市場價的苗木進行及時補種,如不及時補種,應在當月的養護費中扣除相應的養護費。
5、在養護期間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要認真采納。
四、托管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托管總價:托管費用元/年(元/年)
2、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支付元,最后一個月托管費在協議到期時經甲方考核驗收后一次付清。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須認真履行本合同中的條款。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2024律師合同 篇11
( ) 律見字第 號
某年某月某日,張某到某律師事務所稱某事情。張某要求律師對某事予以見證。經本律師詢問,當事人情況如下:
張某,男,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漢族,農民, 人,現住 ,身份證號: 。
李某,男,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漢族,農民, 人,住址 ,身份證號:。
經核實,什么事情。于某年某月某日上午,張、李某于20xx年11月12日在某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協議》。
本律師按照張某的要求,起草了《 協議》,《協議》約定事項張、李某真實意思表示,張、李某的簽字、捺印屬實。
本見證書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某律師事務所留存一份。 附:
《協議》原件,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見證人:某律師事務所 律 師:
二Oxx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4律師合同 篇12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審核、制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咨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余款于招股說明書刊登后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賬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1.以律師團隊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項目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托內容。
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匯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核準、監管部門溝通聯系的義務。
7.本著與甲方長期合作的愿望,致力于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2.為項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并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設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銀行帳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4律師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委托書)
六、根據《福建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最高限收標準》閩價費字3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的旅差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訴訟外調解、撤訴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律師合同 篇14
委托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 律師事務所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元,則按照¥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2024律師合同 篇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委托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糾紛。
二、代理權限: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代辦仲裁或訴訟(起訴、上訴)立案手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或訴訟請求,代為參加調解、和解,簽署相關協議,代為提起訴訟(起訴、上訴、反訴)、代為強制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標的、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為提交、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案件材料、代為出庭陳辯等;
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止。
四、聯系人:甲方指定
為其聯系人,授權其負責與乙方聯絡,提供案件所需的證據材料,轉達雙方的意見與要求。
甲方更換聯系人須及時通知乙方,聯系人戶籍地址即為甲方有關文件的送達地址,乙方一經郵寄即視為甲方妥收。
五、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勤勉履行代理義務。
2、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六、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七、變更承辦人:若乙方指派的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盡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八、代理費:根據《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約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項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1、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元。
2、以計時方式計取律師代理費,計費標準為每小時_____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一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費。
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緩收律師費元(元整),該費用在甲方與爭議方解決爭議當日一次性支付,無論甲方通過與爭議方調解、和解、判決、裁決、裁定、強制執行、撤訴、爭議方主動支付等任何方式解決爭議,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該律師費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直至付清之日。
九、代理費的支付方式:甲方須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全部代理費。
十、其它費用:
1、因案件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交通費、財產保全費、擔保費、訴訟費、執行費、各種申請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異地辦案所需差旅費、通訊費等由甲方預付,按實際支出多退少補。
十一、代理費的特殊處理: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決定不起訴或撤訴、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或撤訴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2、其他甲方已解決爭議獲得爭議方支付款項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約付費: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024律師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生傷害事故,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是否屬于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了解。為了解決賠償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合理、互諒互讓、誠實守信的原則,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資料:
一、賠償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醫療費元;其他費用元,共計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將全部款項元取得。
二、乙方應將涉及本事故的醫療、交通、陪護等一切票據,以及工傷認定報告,鑒定書等一切文書同時交與甲方。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自愿放棄其他賠償要求。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職責。
三、違約職責:
因任何情形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元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4律師合同 篇17
見證委托人:張某某,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住XX市x號。
見證事項:協議簽署見證。
見證過程:
20xx年10月8日,律師事務所接受見證委托人的委托,根據與其簽訂的《委托協議》,指派、律師為見證律師。具體見證過程如下:
一、 要求張某某、盧某出示身份證,核對二人身份真實性。 張某某身份證號:;盧某身份證號:。二人身份證均在有效期限內。
二、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清楚為張某做擔保的《學費津貼協議》(MOE Tuition Grant Agreement)內容及明白所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
二人對該學費擔保協議的內容和自己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清楚明白。
三、 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人均稱沒有受到欺詐、脅迫等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二人自愿簽署該協議。
四、在上午10時20分,張某某、盧某分別在該協議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見證律師在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表示對張某某、盧某二人簽署該協議真實性的見證。整個過程在上午10時35分結束。
見證結論:見證律師經見證認為:張某某、盧某簽署《學費津貼協議》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見證聲明:
一、委托人張某某、盧某應對其提構相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本所律師見證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進行。
三、本律師見證書僅作為見證委托人簽署《學費津貼協議》的合法性予以見證,不享有《學費津貼協議》的任何權利,不承擔該協議任何義務。
四、本所對該《學費津貼協議》復印件予以留檔保存。
附:
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上海智岳信文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謝兵
20xx年09月02日
2024律師合同 篇18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四條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八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主任(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
2024律師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________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伙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伙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并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并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并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并經批準。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__________萬(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____%;超過_________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____________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____%;(關于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并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后,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后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于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托書。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______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自甲方離職前_______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方式加以解決。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律師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上海恒杰律師事務所(查證網址:_________________東方律師網-上海市律師協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971號錢江大廈15樓D-E座
電話:_________________021-傳真:_________________021-郵編:_________________200122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具體事項見授權委托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2024律師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班時間受傷補償事宜,經友好協商后,乙方要求與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一、受傷事實確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甲方生產場所作業時,在5米高作業平臺摔下,當時甲方在作業現場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墜地受傷,乙方身上創傷五處。
1、左眼眼瞼縫合數針,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睜開,視力受到影響
2、左手橈骨粉碎性骨折,術后恢復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響,不能做重活
3、左腿髖臼骨折,恢復好之后,行動受到影響,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自理潛力
4、左側骨盆骨折,恢復之后對正常行動產生必須的影響
5、左腳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對正常的站立及行走產生必須的障礙。
甲乙雙方對以上傷情及傷情對以后工作和生活產生的影響確認無誤。
二、甲方在治療期間
第一時間墊付醫藥費,并且在乙方受傷后第一時間送往醫院進行治療,讓乙方的傷情及時得到控制,讓乙方家屬急切的情緒得到寬慰。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支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生活護理費。
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____省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暫行辦法》、《勞動潛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等行政法規和法律文件達成以下賠償資料。
1、(一)醫療費
1、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治療工傷所需費用貼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因乙方身體多處骨折,年齡較大,恢復期間及恢復后由此次工傷引起的并發癥和對身體帶來的負面作用進行治療和康復,中間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并且甲方先行墊付治療和康復費用。
2、傷殘補助金、乙方在受傷恢復后由于傷情帶來的身體和精神上的創傷對乙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乙方需要甲方支付傷殘補助金,補助標準(原工資的85%2100)1785補助期限25個月44625元
3、生活護理費,由于乙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此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向甲方提出生活護理費用,直至乙方年滿60周歲共計
4、停工留薪期盼
第一、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計算初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計算標準月薪2100元
第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六、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處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四、乙方自愿放棄其它任何經濟賠償要求,也放棄向有關部門提起工傷認定、工傷等級認定及仲裁或訴訟的主張,除協議所列資料乙方今后不會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討任何待遇及經濟補償。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4律師合同 篇22
深圳市___公司:
廣東龍新律師事務所劉志鑫律師,接受___委托(下稱委托人),就委托人與貴公司簽訂的___協議書善后處理一事,致函貴司如下:
貴司與委托人訂立___協議書,說明貴司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貴司在發展委托人為加盟商時,隱瞞了貴司的實際情況,存在欺詐行為,致使委托人在錯誤的判斷下與貴司訂立協議。貴司在訂立協議后,也未依法辦理信息披露和備案 手續。貴司的上述行為,給委托人造成了經濟損失。
請貴司在收函后___日內,將收取的加盟保證金,以及從商品價款內收取的特許經營費用退還給委托人,并賠償委托人的裝修費、人工費等損失;或與委托人本人聯系協商處理。逾期,本律師將依法 起訴。
專此函達。謝謝!
致此
敬禮
廣東龍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2024律師合同 篇23
上市公司聘請律師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審核、制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咨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余款于招股說明書刊登后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賬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以律師團隊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項目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托內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匯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核準、監管部門溝通聯系的義務。
7.本著與甲方長期合作的愿望,致力于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2.為項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并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設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4律師合同 篇24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為其設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在設立公司過程中能夠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2.1 參與設計公司成立方案;
2.2 就公司成立過程中的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3 起草與公司設立有關的法律文件,如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協議等;
2.4 根據需要提供書面的律師意見和法律意見書;
2.5 完成與公司登記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法律服務期限自_________起至公司設立登記完成之日止。
四、收費
4.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支付委托律師費。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為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為_________元/小時。
4.2 律師費的支付:甲方應于乙方每工作滿15小時結算并支付律師費。乙方帳戶_________。
4.3 因辦理設立公司而發生之差旅費、通訊費及政府財政收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責任:
5.1 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按本合同規定完成服務內容。
5.3 在服務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material),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4 定期向甲方匯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六、甲方責任:
6.1 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6.2 為項目完成所需,對乙方提出的在資料(material)、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6.3 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七、本合同之修改須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律師合同 篇25
聘用專_____律師合同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_____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_____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_____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2024律師合同 篇26
律所 見證字(20xx)第008 號
見證委托人:
賣方:王某,男, ×年×月×日生,住長春市南湖大路新春54號,身份證號:
買方:劉某某,女,×年×月×日,住長春市綠園區青年路133廠宿舍14棟,身份證號:
一、見證事項
20xx年3月8日,委托見證人同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見證合同》,委托本所律師對委托見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一式四份)的過程進行現場見證。
二、委托見證人承諾
(1)委托見證人對提交給見證律師的《居民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按揭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的真實性負責。若委托見證人提交給見證律師的上述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存在虛假情形,由委托見證人承擔不利后果。
(2)委托見證人草擬,準備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一式四份),是合同雙方真實自愿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隱瞞、重大誤解、欺騙、顯失公平和脅迫的情形。
三、見證過程
20xx年3月8日,委托見證人來到律師事務所辦公室,見證律師對照委托見證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按揭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核實了委托見證人的身份。
委托見證人在見證律師的面前在《房屋買賣合同》(一式四份)的買、賣方欄內簽名,并用右手食指在各自的簽名處捺上指模。
四、見證結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見證律師審查了雙方的身份證及相關資料,雙方在金則徐律師面前,對《房屋買賣合同》(一式四份)進行簽名并捺指模。
茲證:以上材料均具有真實性,雙方簽名捺指模真實。
本《律師見證書》及《房屋買賣合同》原件一式四份,委托見證人雙方各持一份,見證律師持一份,×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見證材料附件:
(一)《房屋買賣合同》原件一份(2頁);收條原件一份(2頁);
(二)委托見證人賣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及《按揭合同》復印件一份(14頁);
(三)委托見證人買方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8頁);
(四)見證律師《律師執業證》復印件一份(1頁);
(五)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一份(1頁)
(六)《律師見證委托合同》一份。
見證律師:
律師事務所
(蓋章)
2024律師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4律師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本職工作單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______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______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______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______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