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學校以“教育一方學生,造福一方人民,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出發點,加強對學生管理,確保學生安全,與各渡口“ 以相互信任、相互協作,相互支持,共同遵守”的原則, 簽訂如下協議:
1. 渡口要成立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 船工要做好渡口船只的安全整頓,憑證運營。
3. 要限員、限量運載,不超載。
4. 船工要定期檢查、維修、整頓、更新船只。
5. 要配備相應的救生設備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滅火工作。
6. 船工要做到專人專管駕駛員,不讓非駕駛船工代駕,不酒駕。
7. 對過渡學生要做到底子清,最好對過渡學生進行登記,定期與學校聯系,以便學校掌握學生周末是否按時回家。
8. 周末、節假日遇到天氣惡劣時, 決不能強行渡船運營。盡量與學校聯系以便安排過渡學生的食宿。
9. 周末、節假日、旺季,組織學生排隊有序上船,阻止學生擁擠或強行上船。
10. 把正常上課期間過渡的學生做好登記,盡量與家長或學校聯系, 防止學生逃學。
11. 夏季能協助學校做好河灘的巡查工作,發現學生下河洗澡或在河邊玩耍主動阻止,并告知學校以便加強管理。
12. 學校加強對學生的水上安全教育,對過渡學生登記造冊,要求學生遵守各渡口規章制度。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一式兩份,段家河初級中學、渡口各執一份。
負責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后悔終生。學生的安全,我們人人有責,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學校同家長、學生特簽訂如下《學生乘車安全協議書》:
1、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安全工作不可松懈、不能兒戲,也不能有僥幸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風雨天,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風雨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車時,等車停穩后,再上下車,不爭搶擁擠,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逗留。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國家合格的人才。
小學(簽X)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業主):
乙方(施工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規格: 室 廳 廚 衛
3.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施工工期
總工期: 天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三條:工程價格
以附表《裝修工程價格表》所定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家居裝飾專業委員會。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 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第六條乙方義務
1.乙方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 指派(姓名) 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處。
5. 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七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九條: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統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