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簽合同(通用18篇)
網簽合同 篇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下,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共同協商并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聚氨酯直埋管道保溫工程
2、施工地點:
二、工程施工期限
本工程于簽訂本合同起____日內必須進廠施工。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負責提供鋼管、施工場地、電費、住宿,其余工程需要均由乙方負責。
具體項目及做法要求如下:
1、高密度外護管壁厚D400不小于
6、D350和D300不小于5,外護管壁厚下差為0.2-0.3。樹脂的密度應為535g595g。外護管生產時必須使用有助于提高外護管性能的添加劑(抗氧劑,紫外線穩定劑等)。
2、聚氨酯硬質泡沫保溫層厚度為50、任意位置的泡沫密度不小于50g。
3、保溫接頭兩側為12c寬熱縮帶焊接(接頭處必須封閉完全),中間打眼注料(施工后美觀)。
4、外護管軸線與鋼管直線不得偏心。
5、鋼管兩頭應留出150-200的裸露非保____區以備焊接。
6、發泡前鋼管表面應加以清理,去除鐵銹、油脂、灰塵等污染物。
7、成型的保溫管道露天存放應用篷布遮蓋。
8、未盡事宜執行C114-20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建設行業標準
四、承包范圍
乙方承肖家新村方向、林業局方向一次網暖氣管道(粗、細)保溫
五、承包價格
各種型號管道單價為:
D400管道155元米,包括黑皮,此價格為含稅價格。
D350管道140元米,包括黑皮,此價格為含稅價格。
D300管道125元米,包括黑皮,此價格為含稅價格。
六、工程量結算方法
按鋼管的長度計算例如:(6米鋼管按6米計算)接頭不另外計算,人為破壞直頭按實際發生尺寸計算,彎管按同等型號的1.5米計算,按同等型號的1.5米計算。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人員、材料、設備進場生產后完成50%工程量付20萬工程款,其余款項工程完工后開具發票結清余款。
2、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后開具全額發票(其中10萬工程款開勞務發票,20萬工程款增值稅發票,剩余工程款開國稅材料發票)在付清剩余款項。
八、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否則,按合同總值的10%向對方償付違約金,并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管道保溫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質量問題發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簽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條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貴州XX公司設計的(清鎮新建工程電氣部份
第一卷
第六冊全所照明及
第一卷
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工程名稱、地點和范圍及內容
一、工程名稱:清鎮工程
二、工程地點:清鎮內
三、工程范圍及內容:
1:清鎮防雷接地安裝
2:清鎮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按實結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采用年北京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貴州電力公司黔電定字04號文件頒發的(關于發布____省電力建設裝置性材料綜合預算價格(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年版);根據____省電力公司電技經43、44號文件:其它相關費用依據其它相關資料計算。
第四條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1.該工程以貴州XX公司編制的(清鎮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預算書(其中工程款129760元))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
2.預付款方式:按工程預算書的工程款129760萬元的%即萬元(萬元整)付給乙方。
3.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審計后的結算工程款將余款在一個月之內付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驗收和保修條件
本工程參照國家(110及以下電氣安裝規范)進行施工,相關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電力行業規定,并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的保修期________年。
第六條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一: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系,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二: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二: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三: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審核。
第七條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施工工期
本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十條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十一條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壹拾貳萬玖千柒佰陸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四條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負責人:(簽章)
乙方:
負責人:(簽章)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簽合同 篇3
1、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2、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
編號 室號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 用途 配室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三、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簽合同 篇4
售房單位(甲方):___________
購房人(乙方):___________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根據府發[1995]60號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于本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路、巷)__________號__________幢______單元__________樓__________號,竣工使用于__________年的__________結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面軍米(其中住房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樓梯間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_室_________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的售房價格。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1、按標準價購房。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標準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經工齡折扣和買現住房折扣后的房價為_____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場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元/m2。單件設施核價為______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
2、按成本價購房。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經工齡折扣后的房價為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實際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單價設施核價為______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實付總房款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角__________分)。其中現金__________元,公積金__________元。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余款要計收利息。首期付款: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元。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199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每月還本付息額: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_元,公積金__________元。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________元。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____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后,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審核后,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后,即擁有房屋所有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職工以標準價購買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乙方擁有產權比例為___________。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售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的有關稅費后,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職工以成本價和實際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產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發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成都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后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及市房委會辦公室監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準。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聯,甲方持第一聯,乙方持第二聯,甲方財務部門持第三聯。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于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售房單位(公章)購房人(簽章)審核單位(監章)
乙方繳交房款專用收據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網簽合同 篇5
售房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
購 房 人(乙方):_____________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根據府發[1995]60號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于本市_____區____街(路、巷)____號____幢___單元____樓____號,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結構,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面軍米(其中住房面積______平方米,樓梯間面積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的售房價格。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1、按標準價購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標準價評估核定為_____元m2,經工齡折扣和買現住房折扣后的房價為_____元 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場價評估核定為____元 m2。單件設施核價為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元。 2、按成本價購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元 m2,經工齡折扣后的房價為___元 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實際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元 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價評估核定為_____元 m2。單價設施核價為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實付總房款為¥: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余款要計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199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還本付息額:____元。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__元。
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后,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審核后,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后,即擁有房屋所有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職工以標準價購買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乙方擁有產權比例為_____ 。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售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的有關稅費后,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職工以成本價和實際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產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發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成都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后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及市房委會辦公室監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準。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聯,甲方持第一聯,乙方持第二聯,甲方財務部門持第三聯。 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于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售房單位 購房人 審核單位 (公章) (簽章) (監章)
附:乙方繳交房款專用收據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網簽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的交換事項,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編號為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乙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編號為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二、甲乙雙方自愿交換上述房地產的【全部】【其中部分,即甲方以述房地產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交換乙方上述房地產中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
三、甲乙雙方議定甲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同意【補房地產差價換產,房地產差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不補房地產差價換產】。
四、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內攜帶有關資料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互相交付給對方。
五、甲乙雙方均保證各自提供交換的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換產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換產前的權屬人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則負責賠償。
六、在辦理換產過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終止該換產協議的,有關稅費由提出方負責繳納,并支付給另一方賠償金_________元。
七、有關換產所需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按雙方協定繳納】。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合同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提交兩份給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地產權轉移登記。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
2.本合同所稱房地產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完全產權,領取了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及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
3.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交換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網簽合同 篇7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購房合同書樣本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網簽購房合同樣本與簽訂正式購房合同區別
通常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網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
如上所述,網簽合同后要經過相關部門備案審核后打印出來的合同,才能簽字蓋章,通常情況下是不會出現您所說的網簽合同和書面合同一同簽訂的情況。
網簽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____日內預付
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
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網簽合同 篇9
出賣人:
營業執照號:機構代碼證:*9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邦盛·鳳-凰城。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規劃用途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邦盛·鳳-凰城項目中的第[幢][單元][層]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該商品房(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元)人民幣(大寫)。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元)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采用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元,余款(大寫)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_3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元,余款(大寫)_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后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逾期后7日內以自有資金或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_______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筑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筑面積為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于約定層高15厘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實際交款并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1(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7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注明,交由出賣人在90天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采取補救措施于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關于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關于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后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并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360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720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或2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方式選聘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并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1.5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托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于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0頁,一式陸份,出賣人份,買受壹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壹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份,國土局壹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網簽合同 篇10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機構代碼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邦盛·鳳凰城。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規劃用途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邦盛·鳳凰城項目中的第[幢] [單元] [層]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1、合同約定
2、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1.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元)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1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2.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1.全部購房款(含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1.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采用方式支付。
2.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元,余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_3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3.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元,余款(大寫)_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4.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后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5.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1.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逾期后7日內以自有資金或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1.首付款(含定金)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1.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2.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3.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雙方自行約定:
1.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筑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筑面積為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1.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2.高度低于約定層高15厘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實際交款并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1.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1.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1.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7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2.由于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1.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注明,交由出賣人在90天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3.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1.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1.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1.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采取補救措施于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2.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3.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關于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1.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關于房屋使用的約定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后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并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360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720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3.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或2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1.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
1.出賣人以邀請招標方式選聘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并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2.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1.5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托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于出賣人所有。
1.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0頁,一式陸份,出賣人份,買受壹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壹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份,國土局壹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簽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預訂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預訂房屋
1.該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人:___________
2.產權及限制狀況:
(1)共有狀況:_____________(2)抵押狀況:___________
(3)租賃狀況:_________(4)其他限制狀況:________
第二條預訂條件
1.房屋總價: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4.戶口遷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預訂期限
預訂期限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營業場所(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號)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
第四條意向金條款
l、乙方同意簽署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承諾的擔保。在乙方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后,該意向金轉為乙方購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產權人(包括共有人)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乙方簽署《上海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隱瞞該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對乙方購房決定產生影響的重要事實、導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購買該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擔雙倍返還意向金的賠償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責任:(1)乙方與房屋產權人在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時,就本協議第二條預訂條件以外的房屋買賣主要條款不能達一致的;(2)本協議簽署后《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簽署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五條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網簽合同 篇12
售房單位(甲方):___________購房人(乙方):___________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根據府發[1995]60號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于本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路、巷)__________號__________幢______單元__________樓__________號,竣工使用于__________年的__________結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面軍米(其中住房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樓梯間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_室_________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室審批的售房價格。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1、按標準價購房。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標準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經工齡折扣和買現住房折扣后的房價為_____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場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元/m2。單件設施核價為______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
2、按成本價購房。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經工齡折扣后的房價為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實際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單價設施核價為______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實付總房款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角__________分)。其中現金__________元,公積金__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余款要計收利息。首期付款: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元。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199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每月還本付息額: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_元,公積金__________元。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________元。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____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后,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審核后,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后,即擁有房屋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職工以標準價購買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乙方擁有產權比例為___________。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售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和按規定交納的有關稅費后,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職工以成本價和實際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產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發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成都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后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及市房委會室監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準。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聯,甲方持聯,乙方持第二聯,甲方財務部門持第三聯。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于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售房單位(公章)購房人(簽章)審核單位(監章)
乙方繳交房款專用收據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網簽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XX公司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上海XX公司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辦法;)規定。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損害上海XX公司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上海XX公司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上海XX公司,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上海XX公司廣告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200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甲方(廣告客戶或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乙方(廣告發布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期間發布______________廣告。
二、廣告發布媒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單位廣告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廣告采用樣稿(樣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樣稿(樣帶)。
五、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發布。
六、廣告樣稿(樣帶)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廣告單價______________元,加急費_____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元,扣除優惠______________元,扣除代理費________元,播出(刊登)次數______________,總計________元。
八、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將廣告發布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一、其他:
二、廣告的編排方式和發布時間表: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網簽合同 篇14
合同雙方當事人:
1、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2、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
編號 室號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 用途 配室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三、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簽合同 篇15
1、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1、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一、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二、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三、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四、甲方將戶口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五、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一、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_________。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共有權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簽合同 篇16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注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托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幢] [單元] [層]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采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余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余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后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后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筑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筑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筑面積為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于約定層高15厘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實際交款并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注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采取補救措施于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于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于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后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并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并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托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于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網簽合同 篇1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蘇州__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__日起生效。
甲方:
經辦人:
電話:
乙方:
經辦人:
電話:
丙方:
蘇州公司經辦人:
電話:年月日
網簽合同 篇1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于重慶市(以下簡稱“該房屋”)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為準。
第二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代為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視為乙方完成本事項。2、乙方根據貸款銀行的需要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為止。如果貸款銀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郵寄函件)復印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按每日40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30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延誤時間超過5日的,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60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1、2、3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貸款銀行已發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及相應利息),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為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戶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屋為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后,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定時限內或約定時限內辦理委托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方免責。
2、乙方為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稅、費專款專用,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采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稅、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上記載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3日,則認為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稅、費和抵押登記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放貸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