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注意事項十篇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1
1、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注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注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2、簽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通燃氣,之前開發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3、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為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非常不合理。
4、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核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范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準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5、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商在大堂里做的銷售中心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的物業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里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里,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應該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準的。
6、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建議購房人選擇在合同里已經規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3%,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7、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給予付款,銀行貸款應該在約定的時間里款沒有到開發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量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建議你向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咨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其他的麻煩。
8、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開發商約定你超過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30天,這兩條應該對應,應該是平等的。
9、有關規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商認為需要做規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應該在收到有關部門批準變更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擇退房。
10、房屋的交接:開發商應該請房地產的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的面積進行實測,在交樓的時候,應該提供實測面積的數據,以及我們所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提供證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11、開發商關于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承諾,一般來說,標準合同中有五項,首先是通水通電通電梯,保證你售樓之后,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關于天然氣以及燃氣管道的開通,一般來說,開發商會跟你說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說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說入住率達到多少才可以開通天然氣,實際上跟開發商跟燃氣公司的工作協調都是有關系的,應該跟開發商進行約定,以免影響您的正常生活。對于您購買園區項目內,在樓書中開發商承諾過的,比如說象會所、園區的綠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車位,建議在這一條中,要求開發商承諾竣工時間。在本條款中還包括如果規定日期內未達到開發商承諾的使用條件,雙方約定的處理方式,應該按照對您比較有利的,在這一條上簽上,未達到使用條件,應該視為開發商逾期交房,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相關責任。
12、關于產權登記的相關規定,約定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限,以及違約的條款,購房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可以選擇退房或者違約金。按照現行商品房銷售規定,在60 天內,開發商應將登記資料提供給產權辦理部門備案。如果因為開發商的責任,沒有及時把所有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使購買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可以約定一個處理方式,可以退房,對于違約金,一般是合同金額的1%—5%之間,也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也可以選擇不退房,如果選擇退房,作起來有一定困難,比如說你已經入住了,因為辦理產權,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個月進行,如果這時你因為產權證的原因要退房,可能會不太利,建議大家在確認這個項目是一個合法的項目之后,那么辦理產權只是開發商工作的一個程序問題,以及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問題,并不是說沒有辦理產權證,是因為這個項目的本身合法性有問題,在這個情況下建議你選擇不退房,讓開發商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違約金。
13、其它:比如說這個合同有多少頁、有多少份等,商品房買賣標準合同應該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現在房管局在做備案的時候,房管局會備一份,購房人應該有一個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請銀行按揭的話,合同正本應該交銀行來收押。在整個的合同最后一條,是做預售登記備案的一個條款,一般情況下在合同簽訂30日之內,開發商應該向房產所在區的房產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記。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圖,在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這個圖紙要用坐標來確認這個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標注面積,或者是面積的標尺。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以訂貨單價格簽字為準)
總價: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產品質量要求標準按照標準執行。
三、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交(提)貨期限: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甲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甲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乙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乙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___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編排運輸計劃;必須由乙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5、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乙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甲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貨款結算:
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下單,并將50%的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后,乙方再將剩余50%的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
五、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甲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當償付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4、甲方逾期交貨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甲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甲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甲方提前交貨的,乙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甲方逾期交貨的,甲方應在發貨前與乙方協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乙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的違約金。
2、乙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訂確認的訂貨單或傳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體產品以訂貨單為準,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制定帳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3
一、首先填寫內容條款
甲方、乙方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墻涂料工程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
第一條:確定工程概況主要包括:
1、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2、工程范圍:根據甲方要求負責外墻涂料制作和施工等
3、承包方式: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期 天,均含節假日及驗收時間。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開工通知為準,工期自甲方開工通知確定的日期起計算。乙方應根據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進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1、工程量變化而影響施工進度;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電造成一天內連續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的;3、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條:工程質量
一、外墻膩子一遍(按照樣版施工);
二、外墻涂料一遍(按照樣版施工);
三、乙方按照甲方的樣版施工,如有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一、外墻膩子完成一遍后,甲方應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50%;
二、外墻涂料完成一遍后,甲方應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45%;
三、工程完工后,甲方需在十天內驗收,驗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5%。
第五條:甲方工作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電源,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協助協調主體施工各方的關系及對工程工序的整體調度。
3、甲方因材料的供應和付款不及時到位,延誤工程期限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工作
1、嚴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規范和制度,承擔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責任和費用;
2、乙方的施工隊伍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進行。
第七條:其它
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而、結尾署名
結尾處需要甲、乙雙方簽名:兩方委托代理人簽名:兩方聯系電話以及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填寫完整。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以乙方身份證地址為準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署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除一方在本合同屆滿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明確向對方提出異議,否則本合同自動續展一年。
二、工作情況:工作崗位為公司職員;工作地點:廣州或甲方指派的其他地點。
三、勞動報酬: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基本工資為,員工績效獎勵及其他待遇按公司制度執行。績效獎金與其他補貼不屬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如若涉及加班工資與補償金等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基數計。
四、作息制度:乙方按公司作息制度上下班,公司可根據需要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配合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如若乙方加班的,應經公司書面審批同意,否則公司可不予確認。
五、社會保險與勞動保護: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但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若由乙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公司有權對員工履行制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因過錯造成公司損失,應予賠償,公司可按國家規定從工資中抵扣。
七、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應當嚴格保守商業秘密(客戶資料與交易價格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為第三方工作。若乙方違反本條款,應支付至少相當于乙方六個月工資待遇的違約金給甲方。若乙方另行簽署《保密承諾書》的,相關責任以《保密承諾書》為準。
八、勞動合同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補償金。
2、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依法提前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可暫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3、無論因何種原因終止本合同,乙方均應妥善辦理離職交接工作,將所掌握的資料或物品交付甲方,否則乙方同意甲方暫不發放相關工資待遇,不作克扣工資處理。
九、其他情形:
1、甲方《員工手冊》、《保密承諾書》以及公司其他規定等均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已閱讀該等文件并愿意遵守。
3、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確認的聯系地址,若涉及函件往來以該地址為準,文件自寄出之日起五日內生效。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生效,一式兩份,并已各領取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5
關注分階段驗收的問題。由于家庭裝修的特殊性,所以隨著工程的進行,就需要對工程進行分段驗收。也正是因為這樣的需求,所以大多數的家裝合同都會將工程驗收分為隱蔽工程驗收、飾面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這幾個階段。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階段的劃分要正確之外,每個階段具體到工程上還應該附帶一個明確的解釋以及一個驗收的時間表。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6
對于家庭裝修的付款方式中以及支付二期的工程款存在一個相關的概念——工程進度過半。如今,對這個概念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有的公司歸為工期過半,有的則認為是木工收口。面對這樣的情況就需要合同的雙方在合同上填寫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時間點。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7
1,先寫明白刮膩子刷涂料的施工工序,
2,竣工的驗收標準,及質量要求,
3.竣工的結算方式,及施工每平米的單價。
4.甲方的付款方式。可在付款方式上注明;工人進場甲方付乙方多少錢,工程完成三分之一,甲方付多少錢,工程完成二分之一付多少錢,工程完成三分之二付多少錢,后寫明尾款的處理意見是竣工驗收后一次性付清還是留百分之5做質保金。
5,施工中遇到不可預測及不可抗拒的情況時,甲方的付款方式【例如遇雨,遇大風,大雪,停電,停水,甲供材料不能及時進入工地,造成了停工待料,政府行為,引起的停工。等不可預測事件】
6,工期,一般會規定好工期,如果工程超期,違約金規定
7,工傷事故的責任處理
8,零工的付款方式
9,雙方發生矛盾的'處理意見【是經人民法院判決,還是經勞動監察部門裁決。必須寫明白】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8
租房前應當了解的情況:
(1)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住房,要看其產權證,驗看出租人的身份證是否與產權證一致。
(2)該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賃許可證》。
(3)查看房屋的實際使用條件與狀況。
(4)紅線界定范圍的平面圖(雙方加蓋公章)
租房合同注意不能“簽”口頭協議。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9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但是在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根本沒有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或者雖有約定,但用人單位實際上并未支付,在這樣的情況下,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對勞動者是否還有約束力?勞動合同法以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并未對此做出規定,導致司法實踐中對此類案件處理不一,嚴重損害了法律適用的統一性。下面筆者根據勞動爭議多發的幾個省市出臺的指導意見,就競業限制補償金對競業限制協議效力的影響進行分析,希望能夠給讀者在司法實踐中適用此類案件提供一些參考。
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這幾個省市是中國勞動爭議案件的集中地,因此,這幾個省市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實踐中的主流意見,筆者通過對上述省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臺的指導意見的分析,認為司法實踐中關于競業限制協議未約定經濟補償時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存在三種觀點,即“有效說”、“無效說”、“效力待定說”。
一、“有效說”,以上海為代表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三條關于“當事人對競業限制條款約定不清的處理”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勞動者應當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未約定是否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或者雖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但未明確約定具體支付標準的,基于當事人就競業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認為競業限制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補償金數額不明的,雙方可以繼續就補償金的標準進行協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此前正常工資的 20-50%支付。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根據該指導意見,用人單位未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未約定支付標準的,競業限制協議仍有效,勞動者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也需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標準可協商約定,協商不了的按照勞動者此前正常工資的 20-50%支付。
二、“無效說”,以江蘇、浙江為代表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發《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但未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了經濟補償但未按約定支付的,該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江蘇省的指導意見對于用人單位未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了但未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的,直接否認競業限制協議的效力,競業限制協議對勞動者沒有法律約束力。沒有法律約束力當然可以理解為沒有法律效力。但是,該指導意見在第十三條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勞動者依約遵守了競業限制條款,但用人單位未按約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予支持。雙方沒有約定補償標準或約定的補償標準低于《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標準,勞動者請求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標準補足的,應予支持。
浙江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但未同時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經濟補償的數額明顯過低、不足以維持勞動者在當地的最低生活標準的,屬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該竟業限制條款或協議無效。第三十二條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再具有約束力:(4)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的。
三、“效力待定說”,以北京、廣東為代表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但未就補償費的給付或具體給付標準進行約定,不應據此認定競業限制條款無效,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予以補救,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照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前最后一個年度勞動者工資的20%—60%支付補償費。用人單位明確表示不支付補償費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應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競業限制協議。至工作交接完成時,用人單位尚未承諾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
四、對三種觀點的評析
競業限制的目的是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但由于競業限制限制了勞動者的擇業權,因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成為必要,是對勞動者擇業權被限制的補償。從合同性質看,競業限制協議屬于一種雙務合同,用人單位如果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者當然可以不履行競業限制協議。上海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未約定支付標準的,競業限制協議仍有效,勞動者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也需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標準可協商約定,協商不了的按照勞動者此前正常工資的20-50%支付,這似乎有強制雙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處在于未進一步規定用人單位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否還需履行競業限制協議。
江蘇、浙江規定用人單位未約定經濟補償,或者約定了經濟補償但未支付的,直接認定競業限制協議無效,這樣似乎顯得太武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由于疏忽或對法律知識的缺乏,在協議中未約定經濟補償,但是其目的并非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如用人單位愿意支付經濟補償,但勞動者以協議未約定經濟補償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請求,要求法院判令協議無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認協議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廣東規定未約定競業限制補償金并不導致協議無效,只有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時,競業限制協議才不產生法律效力。協議中未約定經濟補償,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單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單位明確表示不支付經濟補償,才說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的故意,這種情況下認定競業限制協議無效顯然是沒有問題的。筆者認為,北京和廣東的規定是比較合理的,既兼顧了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的要求,又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充分把握了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篇10
合同上甲乙雙方當事人的聯系方式一定要填寫清楚。有些家裝合同上的委托代理人、施工負責人、工程設計人聯系方式填的都是裝修公司的電話方式。其實,這樣是遠遠不夠的。日后一旦出現工程問題,那么就很難找到可以對工程負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