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訂貨合同書(通用21篇)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 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 違約責任
十二、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法: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供貨單位(甲方):
購貨單位(乙方):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2
晶片廠錳產品訂貨合同書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單價金額分期交貨量(噸)
錳鐵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塊粉塊粉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的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4
供方:
需方:
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牌號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質量要求:關于產品的質量要求,由雙方約定或者按照同行業關于該產品的質量標準予以確定。
技術標準: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 予以認定,任何一方對技術標準有異議的,可以請求 予以鑒定。
供方對產品負責的條件和期限:雙方協商確定出現 條件下,由供方對產品負責,并在 日內進行處理。如供方未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6.產品的運輸費用由 承擔。
第四條 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承擔合理損耗
1.約定產品在運輸過程或者儲存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耗由 承擔。
2.雙方約定按照 的計算方式,各自予以承擔。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約定包裝標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約定采用 的包裝標準。
包裝物由 供應,產生的回收費用由 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式: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4.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約定隨機備品和配件工具的數量根據主合同標的物的數量進行相關的調整,具體的數量應與主合同標的物相配套,不足部分予以補充。
供應方法:若因買受人的過失致使隨機備品和配件數量缺失的,則由買受人聯系出賣方安排相關的供給,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否則,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
貨款的支付方式: ;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2.預付貨款: (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3.買方應當在收到貨物 日后采取 的方式,向賣方支付 貨款。
第九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糾紛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后,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對供方資格的認證意見對需方資格認證意見
經辦人
認證部門(章)經辦人
認證部門(章)
供方單位名稱(章)需方單位名稱(章)鑒定意見: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定機關(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5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二、交貨地點: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供方送貨;中鐵快運,供方負擔;需方自提。
五、付款條件:安裝調試合格后即付全款。
六、驗收標準:根據廠家出廠標準。
七、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八、包裝標準:廠家出廠標準。
九、售后服務:調試安裝合格日起,免費保修一年。一年后為有償服務。
十、其他條款: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五、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七、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八、隨機配件、備品、工具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違約責任
十一、如需擔保,應簽訂擔保書屬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對供方資格的確認意見:
經辦人 認證部門(章) 年 月 日
對需方資格的確認意見:
經辦人 認證部門(章) 年 月 日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7
工礦產品訂貨合同書
供方(全稱):
需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 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二、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需求: 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交(提)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的,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同在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約,承擔總金額 1%違約金。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 其他: 如因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8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簽訂時間年月日產品名稱質量(%)數量單價金額分期交貨量(噸)錳鐵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塊粉塊粉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部門、冶金工業相關部門〔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政編碼:
需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政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章)代表:鑒(公)證意見: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年月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9
____年__月__日簽訂
┌────────────
│
交貨
│合同號:
│
日期
─────┬─────┬────┬─────┬┴─────┬──────
品名
│ 鋼質
│ 規格 │數量(噸)│ 交貨狀態 │加工用途
─────┼─────┼────┼─────┼──────┼──────
│
│
│
│
│
─────┴─────┴────┴─────┴──────┴──────
說明:
────────────────────────────────────
注:1.本合同按《民法典》及有關法規執行。
2.執行標準:普炭GB700-79、炭結GB699-65……對規
定雙方協商的條件及需要的特殊要求,經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鋼的冶煉,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則冷熱加工均可交貨。
─────────┬────────┬───────┬─────────
購貨單位:
│
│
│電話
地址:
│訂貨單位:
│地址:
├─────────
電話:
│
│
│電報
電報掛號:
├────────┼───────┼─────────
結算銀行:
│
│
│電話
帳號:
│收貨單位:
│地址:
├─────────
│
│
│電報
├────────┼───────┼─────────
│整車到站:
│零擔到站:
│水運到港
├────────┼───────┼─────────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單位:
─────────┴────────┴───────┴─────────
聯系合同事宜務請注明合同號:_____供方代表:___需方代表:__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產品名稱
質量(%)
數量(噸)
單價
金額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______物價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____________冶財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_____________合同_____機關申請_____(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編碼:
錳產品主
管部門意見:
(單)
代表: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1
供方:______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
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
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 日內
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
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
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
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
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
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
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
,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
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
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
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
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 方 需 方 錳產品主 鑒(公)證意見:
管部門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章) 經辦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公)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機關(章)
電 話: 電 話: 代表: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注:除國家另有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規定外;鑒(公)
證實行自愿原則。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2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
(章)
代表: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證實行自愿原則。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3
供方:______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
產│ 質量(%) │ 數量(噸) │ │ │ 分期交貨量(噸)
品├─┬─┬─┬─┬─┼───┬───┤ │ ├─┬─┬─┬─┬─┬─
名│ │ │ │ │ │分配量│合同量│單│金│一│二│ │ │十│十
稱│錳│鐵│磷│硅│粒├─┬─┼─┬─┤價│額│ │ │ │ │一│二
│ │ │ │ │度│塊│粉│塊│粉│ │ │月│月│ │ │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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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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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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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供 方 │ 需 方 │錳產品主 │鑒(公)證意見:│
│ │ │管部門意見:│ │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章) │ 經辦人: │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鑒(公)證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機關(章) │
│電 話: │ 電 話: │ 代表: │ │
│電報掛號: │ 電報掛號: │ │ 年 月 日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 │
│帳 號: │ 帳 號: │ │注:除國家另有 │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規定外;鑒(公)│
│ │ │ │證實行自愿原則。│
└────────┴─────────┴──────┴────────┘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4
錳產品訂貨合同
供方:______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簽訂時間年月日 ─┬─────────┬───────┬─┬─┬─────────── 產│質量(%)│數量(噸)│││分期交貨量(噸) 品├─┬─┬─┬─┬─┼───┬───┤│├─┬─┬─┬─┬─┬─ 名││││││分配量│合同量│單│金│一│二│││十│十 稱│錳│鐵│磷│硅│粒├─┬─┼─┬─┤價│額│││││一│二 │││││度│塊│粉│塊│粉│││月│月│││月│月 ─┼─┼─┼─┼─┼─┼─┼─┼─┼─┼─┼─┼─┼─┼─┼─┼─┼─ │││││││││││││││││ ─┼─┼─┼─┼─┼─┼─┼─┼─┼─┼─┼─┼─┼─┼─┼─┼─┼─ │││││││││││││││││ ─┴─┴─┴─┴─┴─┴─┴─┴─┴─┴─┴─┴─┴─┴─┴─┴─┴─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方│需方│錳產品主│鑒(公)證意見:│ │││管部門意見:││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章)│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鑒(公)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機關(章)│ │電話:│電話:│代表:││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年月日│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注:除國家另有│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規定外;鑒(公)│ ││││證實行自愿原則。│ └────────┴─────────┴──────┴────────┘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5
合同號: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
品名
鋼質
規格
數量(噸)
交貨狀態
加工用途
說明:
注:1.本合同按《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2.執行標準:普炭GB700-79、炭結GB699-65……對規定雙方協商的條件及需要的特殊要求,經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鋼的冶煉,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則冷熱加工均可交貨。 購貨單位:
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結算銀行:
賬號:
訂貨單位:
地址:
電話:
電報:
收貨單位:
地址:
電話:
電報:
整車到站:
零擔到站:
水運到港:
結算銀行:
賬號:
結算單位: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6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_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_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_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_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_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編碼:______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編碼:__________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7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______%,允許含水份_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______)______物價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______〕價重字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______)______冶財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______%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______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8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__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__________%,允許含水份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____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____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__________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__________〕價重字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__________)×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19
鋼鐵產品訂貨合同
____年__月__日簽訂 ┌──────────── │ 交貨 │合同號: │ 日期 ─────┬─────┬────┬─────┬┴─────┬────── 品名 │ 鋼質 │ 規格 │數量(噸)│交貨狀態 │加工用途 ─────┼─────┼────┼─────┼──────┼────── │ │ │ │ │ ─────┴─────┴────┴─────┴──────┴────── 說明: ──────────────────────────────────── 注:1.本合同按《民法典》及有關法規執行。 2.執行標準:普炭GB700-79、炭結GB699-65……對規 定雙方協商的條件及需要的特殊要求,經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鋼的冶煉,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則冷熱加工均可交貨。 ─────────┬────────┬───────┬───────── 購貨單位: │ │ │電話 地址: │訂貨單位: │地址: ├───────── 電話: │ │ │電報 電報掛號: ├────────┼───────┼───────── 結算銀行: │ │ │電話 帳牛骸 々κ棧醯ノ唬骸 々Φ刂罰骸 々擴ぉぉぉぉぉぉぉぉ br> │ │ │電報 ├────────┼───────┼───────── │整車到站: │零擔到站: │水運到港 ├────────┼───────┼─────────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單位: ─────────┴────────┴───────┴───────── 聯系合同事宜務請注明合同號:_____供方代表:___需方代表:__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20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并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產品訂貨合同書 篇21
供方:
需方:
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商標型號 ,廠家 ,數量 ,金額 ,供貨時間 ,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質量要求:關于產品的質量要求,由雙方約定或者按照同行業關于該產品的質量標準予以確定。
技術標準: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 予以認定,任何一方對技術標準有異議的,可以請求 予以鑒定。
供方對產品負責的條件和期限:雙方協商確定出現 條件下,由供方對產品負責,并在 日內進行處理。如供方未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6.產品的運輸費用由 承擔。
第四條 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承擔合理損耗
1.約定產品在運輸過程或者儲存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耗由 承擔。
2.雙方約定按照 的計算方式,各自予以承擔。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約定包裝標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約定采用 的包裝標準。
包裝物由 供應,產生的回收費用由 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式: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4.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約定隨機備品和配件工具的數量根據主合同標的物的數量進行相關的調整,具體的數量應與主合同標的物相配套,不足部分予以補充。
供應方法:若因買受人的過失致使隨機備品和配件數量缺失的,則由買受人聯系出賣方安排相關的供給,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否則,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貨款的支付方式: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2.預付貨款: (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3.買方應當在收到貨物 日后采取 的方式,向賣方支付 貨款。
第九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糾紛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后,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定機關(章): 鑒定機關(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