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液化氣供應安全合同書(精選3篇)
瓶裝液化氣供應安全合同書 篇1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全生產法》、《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雙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
一、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證、稅務登證等合法的經營手續。
二、甲方應保證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鋼瓶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甲方按乙方的計劃和要求,為乙方提供按市場價格和保證質量的液化石油氣。
三、甲方在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有義務幫乙方檢測液化石油氣鋼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證乙方利益,每瓶有____元毛利潤,即每瓶批發價低于本站的零售價____元。
雙方共同維護市場價格,不得抬價或降價,損害消費者權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協議簽訂時一次付清;
享有甲方合法資質范圍內的經營權,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應商。
如果乙方隨意根換供應商或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范圍,則乙方違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氣,則甲方違約,甲方加倍違約金給乙方。
六、安全責任:甲方負責液化氣質量、數量、充裝方面的安全;
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合法性、交通事故、個人安全)及向消費者正確宣傳用氣常識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雙方必須遵循以上協議。
如違反協議雙方有追究其經濟損失的權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瓶裝液化氣供應安全合同書 篇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全生產法》、《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雙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
一、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證、稅務登證等合法的經營手續。
二、甲方應保證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鋼瓶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甲方按乙方的計劃和要求,為乙方提供按市場價格和保證質量的液化石油氣。
三、甲方在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有義務幫乙方檢測液化石油氣鋼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證乙方利益,每瓶有 元毛利潤,即每瓶批發價低于本站的零售價 元。雙方共同維護市場價格,不得抬價或降價,損害消費者權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協議簽訂時一次付清;享有甲方合法資質范圍內的經營權,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應商。如果乙方隨意根換供應商或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范圍,則乙方違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氣,則甲方違約,甲方加倍違約金給乙方。
六、安全責任:甲方負責液化氣質量、數量、充裝方面的安全;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合法性、交通事故、個人安全)及向消費者正確宣傳用氣常識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雙方必須遵循以上協議。如違反協議雙方有追究其經濟損失的權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瓶裝液化氣供應安全合同書 篇3
供方:
需方:
簽署地: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定優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稱)考核制度
1、合同戶根據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為考核期限,考核分為-5分/次。連續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為是上次的倍數。
2、配送液化氣未能達指定地點,考核分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液化氣有兩次配送未能達指定地點,則取消合同。
3、合同戶有倒票現象,考核分為-5分/次。
4、合同戶是否有辱罵銷售部員工現象,考核分為-10分/次。
5、正常情況下合同戶在提貨通知單有效期內沒有按期提貨,考核分為-3分/次。
6、正常情況下合同戶開出裝車通知單沒有裝車,考核分為-2分/次。
7、合同戶沒有完成合同中規定的有效量,考核分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規定的有效量,下個月的合同量將按上月實際購買量執行。
8、外地合同戶未能使用匯票、電匯等方式購買液化氣,考核分為-5分/次。
9、合同戶能否幫助我公司解決實際困難如降庫等,考核分為0.2分/噸*次。
10、合同戶能否自主開發遠途市場,擴大我公司液化氣市場長期占有率,考核分為+3分/月。
11、在液化氣市場疲軟期間合同戶主動開票(前2名),根據開票的數量考核分為0.2分/噸*次。
液化氣合同每6個月簽定一回,每月銷售部定期考核,基準分為100分,每月客戶積分達到110分時,客戶下個月享有20%合同量的優惠價格,每噸優惠20元,如果客戶出現兩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簽訂合同。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