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作品獨家授權使用合同書(精選5篇)
音樂作品獨家授權使用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授權使用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著作權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著作權授權使用專有事宜,特簽署協議如下:
一、音樂作品
1、授權曲目:
2、作曲:甲方
二、授權范圍及性質
1、授權作品:甲方擁有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合法的著作權。
2、授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授權地域:甲方將其享有的上述權利在(根據下述序號選擇)區域范圍內許可給乙方使用。
4、授權方式:獨家專屬授權
5、授權性質:
:乙方同意從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本合約之作品的使用權。
:乙方同意從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以乙方名義打擊各種侵犯本合約之作品的不法行為及獲得賠償的權利。
:以上兩項授權的性質都為獨占許可使用或獨家代理。
在本合約約定的授權內容、地域范圍和期限范圍內,乙方可用于一切商業、發表、傳播、發行等途徑,甲方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處置本合約之作品。
:甲方具有本音樂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圍的著作權和署名權。
:在合約授權限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內,乙方擁有本音樂作品獨家專屬使用權,甲方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處置本協議之作品。
當時間超過授權限制期限后,即年月日開始,乙方依舊擁有本協議授權作品的使用權,但是非獨家專屬。
三、授權內容
1、甲方將其對其作品享有的(根據下述序號選擇)許可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使用。
(1)復制權,僅限形式的復制權;
(2)發行權;
(3)出租權;
(4)展覽權;
(5)表演權;
(6)放映權;
(7)廣播權;
(8)信息網絡傳播權,僅限形式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9)攝制權;
(10)改編權;
(11)翻譯權;
(12)匯編權;
(13)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限。
2、乙方保證充分尊重甲方對本合約之作品的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3、甲方同意乙方在適當的范圍內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做適當修改或授權做適當修改。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授權內容擁有合法曲著作權,并保證授權內容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或有導致法律糾紛的情形。
甲方違反前述保證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根據本協議對該授權內容的使用無須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費用。
2、若乙方如約使用授權作品,而導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詞著作權人、編曲著作權人、錄音制作權人、演唱者等)就授權作品及授權內容提出異議或主張權利,乙方應于知曉該異議或主張后盡快告知甲方;若導致乙方涉訴或乙方用于商業行為的本授權音樂作品無法正常運營,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已支付的使用權利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承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賠償金、補償金、罰款、訴訟費、律師費等。
3、甲方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如發生任何轉讓、繼受之行為,必須事前書面告知乙方,且權利義務的轉移不影響乙甲雙方已簽署協議的任何條款,乙方所獲授權依本協議所載條款繼受。
五、使用費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采取下述第種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音樂作品使用費用。
(1)一次性付費:元(大寫元)。
以一次性付費方式支付的,乙方付費時間為:。
(2)分次付費。
分次付費的,乙方分次向甲方支付音樂作品使用費用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付費時間為:。
(3)基本費用加收入分配:基本費用元(大寫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產生收入的%。
以基本費用加收入分配方式支付的,乙方支付基本費用的時間為,收入分配的結算周期為。
(4)其他支付方式:。
2、乙方應按上述約定按時足額將屬于甲方的使用費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3、甲方收款后須向乙方出具收款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條、收據、發票等。
六、商業秘密
甲乙雙方承諾關于雙方往來所獲知對方之商業秘密、其他機密信息,以及合約內容細則,無論口頭或書面,均不得對第三者泄露,也不可利用其做本協議以外目的使用,此約定自協議生效日起永久有效。
七、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的損失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協議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十、爭議解決
1、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任何本合同有關事宜的聯系,包括但不限于發出通知、提供資料,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下述通訊信息以上門、快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除非一方書面通知對方變更通訊信息。
以上門方式送達的,在對方簽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的,在傳真或電郵進入指定的特定系統時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快遞公司應為合法注冊公司,快遞進程可通過網絡或電話進行查詢),在快遞發出后第五日視為送達。
甲方指定人員姓名:乙方指定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任何一方變更上述通訊信息的,應書面通知對方。
變更后的聯系信息自到達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合同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照章納稅。
本合同約定的應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均為稅前報酬。
4、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二、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音樂作品獨家授權使用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音樂作品授權使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內容
1.授權使用方式
(1)甲方同意就所擁有之多媒體錄音著作,非專屬授權給乙方將本著作重制為數位聲音檔案(甲方授權第三方的條件不得低于乙方),并提供電信增值服務予電話用戶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通過其門戶網站向用戶提供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所述移動增值業務的試聽,訂制服務及在乙方擁有經營權的網站上提供在線音樂的視聽、訂制服務;在線點播播放背景音樂,鈴聲圖片下載等各類互聯網增值服務;同時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網站上使用甲方的圖片提供圖片下載業務;
(3)乙方在與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乙方可以與電信運營商合作銷售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授權第三方在彩鈴等移動增值業務中使用本協議約定之錄音制品,該第三方亦應受與乙方相同的權利限制。
2.授權使用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區域為中國大陸地區。
(2)甲方授權乙方在移動增值業務上使用甲方提供的歌曲產品。
3.授權使用曲目
(1)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音樂作為甲方原創歌曲。具體作品目錄,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約有效期內甲方新出專輯或新制作的其他音樂著作,根據雙方協商不定期的以協議附件形式增補授權歌單提供給乙方。
第二條 費用支付
1.支付標準
乙方每月應支付甲方版權音樂作品使用費=全部授權音樂作品當月使用次數乘以單價乘以(1-運營商代收手續費比例) 乘以(1-營業稅稅率) 乘以甲方分成比例。
2.分成比例為:甲方為% ,乙方為%
第三條 費用核查及付款方式
1.結算與報表提供:采取按月結算方式,當月結算的費用發生期為月_____日起至月的最后一天。乙方應于每月日之前提供報表(以電信運營商提供的結算單為依據)。乙方提供的報表應就個別錄音制品詳列“歌曲名稱、歌手、下載單價、使用次數、總收入、版稅分成”等內容。如因移動運營商的原因未及時與乙方結算,乙方不被視為違約。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有提供虛假結算數據、資料行為,則甲方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授權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使用音樂作品的權利,包括詞曲的著作權及演唱、演奏、錄音的鄰接權。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音樂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引起糾紛的,甲方應負責解決,如致乙方受到損害,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應乙方要求,甲方應為之出具音樂作品授權使用書等證明文件。
(3)甲方保證和乙方共同為授權合作的個性化回鈴音產品的市場宣傳推廣做出努力,授權乙方可以在乙方的個性化回鈴音產品宣傳推廣活動中使用所授權音樂作品及所授權音樂作品演唱歌手的形象圖片、聲音等。
2.乙方保證:
(1)按本協議之約定方式、內容及范圍等使用授權音樂作品。
(2)按約定支付授權使用費。
(3)乙方不得以重新編輯、錄制或影音重制成其它形式的產品,用于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和出版發行。
第五條 商業保密條款
1.對涉及雙方任意方尚未向第三方公開的數據和信息,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需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接觸或了解到的對方未公開的數據和信息,亦需保守秘密,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關數據和信息。
2.協議終止后,雙方仍然應有遵守上述保密條款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一方違約或者過錯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要求過錯方/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由于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第十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___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作品獨家授權使用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音樂作品授權使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作品
1.授權使用曲目
(1)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音樂作為甲方原創歌曲。具體作品目錄,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約有效期內甲方新出專輯或新制作的其他音樂著作,根據雙方協商不定期地以協議附件形式增補授權歌單提供給乙方。
2.甲方交付的作品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5)宣揚邪教、迷信的;
(6)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條 授權內容
1.授權使用方式
(1)甲方同意就所擁有之多媒體錄音著作,非專屬授權給乙方將本著作重制為數位聲音檔案(甲方授權第三方的條件不得低于乙方),并提供電信增值服務予電話用戶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通過其門戶網站向用戶提供前項所述移動增值業務的試聽,訂制服務及在乙方擁有經營權的網站上提供在線音樂的視聽、訂制服務;在線點播播放背景音樂,鈴聲圖片下載等各類互聯網增值服務;同時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網站上使用甲方的圖片提供圖片下載業務;
(3)乙方在與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乙方可以與電信運營商合作銷售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授權第三方在彩鈴等移動增值業務中使用本協議約定之錄音制品,該第三方亦應授予乙方相同的權利限制。
2.授權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享有的著作權利在 (根據下述序號選擇)區域范圍內許可給乙方使用。
①中國大陸;
②中國香港;
③中國澳門;
④中國臺灣;
⑤其他地區 ;
⑥全世界國家和地區。
(2)甲方授權乙方在移動增值業務上使用甲方提供的歌曲產品。
(3)授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費用支付
1.支付標準
乙方每月應支付甲方版權音樂作品使用費=全部授權音樂作品當月使用次數*單價*(1-運營商代收手續費比例)*(1-營業稅稅率)*甲方分成比例。
2.分成比例為:甲方為 %,乙方為 %。
3. 乙方應按上述約定按時足額將屬于甲方的使用費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4. 甲方收款后須向乙方出具收款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條、收據、發票等。
第四條 費用核查
1.結算與報表提供:采取按月結算方式,當月結算的費用發生期為該月 日起至該月的最后一天。乙方應于每月 日之前提供報表(以電信運營商提供的結算單為依據)。乙方提供的報表應就個別錄音制品詳列“歌曲名稱、歌手、下載單價、使用次數、總收入、版稅分成”等內容。如因移動運營商的原因未及時與乙方結算,乙方不被視為違約。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有提供虛假結算數據、資料行為,則甲方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授權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使用音樂作品的權利,包括詞曲的著作權及演唱、演奏、錄音的鄰接權。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音樂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引起糾紛的,甲方應負責解決,如致乙方受到損害,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應乙方要求,甲方應為之出具音樂作品授權使用書等證明文件。
(3)甲方保證和乙方共同為授權合作的個性化回鈴音產品的市場宣傳推廣做出努力,授權乙方可以在乙方的個性化回鈴音產品宣傳推廣活動中使用所授權音樂作品及所授權音樂作品演唱歌手的形象圖片、聲音等。
2.乙方保證:
(1)按本協議之約定方式、內容及范圍等使用授權音樂作品。
(2)按約定支付授權使用費。
(3)乙方不得將以重新編輯、錄制或影音重制成等方法形成的其他形式的產品用于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和出版發行。
第六條 商業保密條款
1.對涉及雙方任意方尚未向第三方公開的數據和信息,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需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接觸或了解到的對方未公開的數據和信息,亦需保守秘密,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關數據和信息。
2.協議終止后,截止至 年,雙方應有遵守上述保密條款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一方違約或者過錯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要求過錯方/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由于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任何本協議有關事宜的聯系,包括但不限于發出通知、提供資料,均應按照本協議所列下述通訊信息以上門、快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除非一方書面通知對方變更通訊信息。以上門方式送達的,在對方簽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的,在傳真或電郵進入指定的特定系統時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快遞公司應為合法注冊公司,快遞進程可通過網絡或電話進行查詢),在快遞發出后第五日視為送達。
甲方指定人員姓名: 乙方指定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變更上述通訊信息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變更后的聯系信息自到達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協議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照章納稅。本協議約定的應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均為稅前報酬。
4、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條 協議終止
本協議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協議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本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6.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音樂作品獨家授權使用合同書 篇4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是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詞曲著作權的擁有者或授權代理人,乙方為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演唱者及錄音制作權利者,雙方就本音樂作品的詞曲著作權利歸屬及授權轉讓使用方式簽定本和約。
第一條:授權范圍及性質描述
1、授權作品:甲方擁有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合法的詞曲著作權。
2、授權期限:永久。
3、授權地域:全球范圍。
4、授權方式:普通授權。
第二條:授權內容
1、在本合約約定的授權范圍內,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詞、曲內容即授權的詞、曲著作權權利種類為:包括但不限于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的所有權利種類(復制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出版權、發表權、匯編權等)。
2、乙方保證充分尊重甲方對本合約之作品的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3、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在任何渠道發表、傳播、經營。
4、甲方同意乙方在適當的范圍內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做適當修改或授權做適當修改。
第三條:授權作品的交付
1、甲方于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以雙方認可的方式向乙方交付乙方認可的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詞、曲成品內容。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應乙方要求,甲方應就授權音樂作品向乙方出具授權使用書等證明文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四條:權利保證
1、甲方保證對授權內容擁有合法詞曲著作權,并保證授權內容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根據本協議對該授權內容的使用無須另行取得任何
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費用。
2、若乙方如約使用授權作品,而導致
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詞、曲著作權人)就授權作品及授權內容提出異議或主張權利,乙方應于知曉該異議或主張后盡快告知甲方。若導致乙方涉訴或乙方用于商業行為的本授權音樂作品無法正常運營,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承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賠償金、補償金、罰款、訴訟費、律師費等。
3、甲方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如發生任何轉讓、繼受之行為,必須事前書面告知乙方,且權利義務的轉移不影響甲乙雙方已簽署協議的任何條款,乙方所獲授權依本協議所載條款繼受。
第五條:使用費用本次協議所涉及音樂作品為_____首,每首歌曲使用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修改、解除、終止
1、本協議生效后,除非另有規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對其進行修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簽字或蓋X確認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由雙方一致同意修改后而與其他條款或附件的任何規定產生沖突、歧義或不一致,應以雙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條款或附件為準。
2、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導致協議無法正常履行或無法實現協議目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不可抗力本協議任何一方由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響協議有關條款的履行的,不視為違約。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違約條款
1、因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約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判決。
第十條:其他
1、 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補充或變更。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蓋X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作品獨家授權使用合同書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音樂作品授權使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作品
1.授權使用曲目
(1)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音樂作為甲方原創歌曲。具體作品目錄,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約有效期內甲方新出專輯或新制作的其他音樂著作,根據雙方協商不定期地以協議附件形式增補授權歌單提供給乙方。
2.甲方交付的作品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第二條 授權內容
1.授權使用方式
(1)甲方同意就所擁有之多媒體錄音著作,非專屬授權給乙方將本著作重制為數位聲音檔案(甲方授權第三方的條件不得低于乙方),并提供電信增值服務予電話用戶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通過其門戶網站向用戶提供前項所述移動增值業務的試聽,訂制服務及在乙方擁有經營權的網站上提供在線音樂的視聽、訂制服務;在線點播播放背景音樂,鈴聲圖片下載等各類互聯網增值服務;同時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網站上使用甲方的圖片提供圖片下載業務;
(3)乙方在與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乙方可以與電信運營商合作銷售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授權第三方在彩鈴等移動增值業務中使用本協議約定之錄音制品,該第三方亦應授予乙方相同的權利限制。
2.授權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享有的著作權利在 (根據下述序號選擇)區域范圍內許可給乙方使用。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2)甲方授權乙方在移動增值業務上使用甲方提供的歌曲產品。
(3)授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費用支付
1.支付標準
乙方每月應支付甲方版權音樂作品使用費=全部授權音樂作品當月使用次數*單價*(1-運營商代收手續費比例)*(1-營業稅稅率)*甲方分成比例。
2.分成比例為:甲方為 %,乙方為 %。
3. 乙方應按上述約定按時足額將屬于甲方的使用費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4. 甲方收款后須向乙方出具收款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條、收據、發票等。
第四條 費用核查
1.結算與報表提供:采取按月結算方式,當月結算的費用發生期為該月 日起至該月的最后一天。乙方應于每月 日之前提供報表(以電信運營商提供的結算單為依據)。乙方提供的報表應就個別錄音制品詳列“歌曲名稱、歌手、下載單價、使用次數、總收入、版稅分成”等內容。如因移動運營商的原因未及時與乙方結算,乙方不被視為違約。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有提供虛假結算數據、資料行為,則甲方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授權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使用音樂作品的權利,包括詞曲的著作權及演唱、演奏、錄音的鄰接權。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音樂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引起糾紛的,甲方應負責解決,如致乙方受到損害,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應乙方要求,甲方應為之出具音樂作品授權使用書等證明文件。
(3)甲方保證和乙方共同為授權合作的個性化回鈴音產品的市場宣傳推廣做出努力,授權乙方可以在乙方的個性化回鈴音產品宣傳推廣活動中使用所授權音樂作品及所授權音樂作品演唱歌手的形象圖片、聲音等。
2.乙方保證:
(1)按本協議之約定方式、內容及范圍等使用授權音樂作品。
(2)按約定支付授權使用費。
(3)乙方不得將以重新編輯、錄制或影音重制成等方法形成的其他形式的產品用于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和出版發行。
第六條 商業保密條款
1.對涉及雙方任意方尚未向第三方公開的數據和信息,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需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接觸或了解到的對方未公開的數據和信息,亦需保守秘密,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關數據和信息。
2.協議終止后,截止至 年,雙方應有遵守上述保密條款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一方違約或者過錯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要求過錯方/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由于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任何本協議有關事宜的聯系,包括但不限于發出通知、提供資料,均應按照本協議所列下述通訊信息以上門、快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除非一方書面通知對方變更通訊信息。以上門方式送達的,在對方簽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的,在傳真或電郵進入指定的特定系統時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快遞公司應為合法注冊公司,快遞進程可通過網絡或電話進行查詢),在快遞發出后第五日視為送達。
甲方指定人員姓名: 乙方指定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變更上述通訊信息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變更后的聯系信息自到達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協議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照章納稅。本協議約定的應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均為稅前報酬。
4、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條 協議終止
本協議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協議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本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6.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