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中等裝修門面出租合同書(通用3篇)
沿街中等裝修門面出租合同書 篇1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供水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自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壹年,自 年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一、店面年租金共計為 元(大寫: )。
二、水電費、物管費等相關費用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由乙方自行繳納。
三、乙方往年支付押金叁仟元(如退租時設施完好、未欠水電費則全額退還)。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二、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進行,并須奠定“完工不毀”的原則。同時承租期內,如發生房屋和設備的損壞,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三、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如有違規違法行為,以及發生意外情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負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五、乙方需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續租
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如乙方未在時間內提出續租要求,甲方有權先行尋找承租人。
第六條 其它
一、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需改變經營性質須和甲方商議一致,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擅自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租金,同時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有違反法律或嚴重道德敗壞行為,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將店面轉租與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違約
一、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二、任何一方若產生任何違約問題,賠償金額為伍仟元。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前所簽合同同時廢止。
二、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沿街中等裝修門面出租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于————————————面積為——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20xx年 月 日起至二O一 年 月 日止(即: 年)。
三、年租金————萬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份向甲方交清 年的租金,(支付時間與金額雙方協商)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產生的水、電、物業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1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沿街中等裝修門面出租合同書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店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左右。
第二條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出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向甲方,出租該房屋僅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
3、出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出租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出租合同。但租金參考當時的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第一年不變,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_____%計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續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滿三個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從約定交款日第3天開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繳納的,屬拖欠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4、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整,合同終止無違約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出租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度,電表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出租期間,由于乙方導致出租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空調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繼續有效。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乙方的裝修裝飾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門市,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裝修及設備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于房屋出租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損壞房屋或房屋結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在約定的交租金時間無故不交,并推遲_____天以上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裝修損害房屋的,保證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臺風等)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