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熱門合同書(通用3篇)
銷售熱門合同書 篇1
商品住宅銷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房地產有限公司〈暫名〉(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物業的銷售和資金的周轉,甲、乙雙方遵循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簡稱;本案;)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下列物業:
1.物業名稱:街項目(以下簡稱;本案;),推廣案名另定。
2.物業座落:街。
3.物業性質:內銷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總建筑面積:約40000平方米
5.物業戶數:未定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期限: 自本物業銷售預售許可證批準之日起的24個月內。
三、 委托代理銷售的平均底價和銷售總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對外推廣均價為3850元平方米,總銷售金額約為15400萬元。如銷售期內市場有較大波動因素,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價格幅度為 5%。
四、代理期限內,乙方全權代理有關本案銷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銷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托銷售費用及開支辦法:
1、乙方每銷售一單位物業,可向甲方提取銷售總額的
1.5%傭金,此傭金應根據合同金額每____月結算一次,結算日為下一個月____日。如果甲方在此項目土建開工前需乙方融資,則乙方每銷售一單位物業,須向甲方提取銷售總額的
2.5%傭金。
2、為促銷本案,甲方須支出總銷金額1%的廣告宣傳費,此費用包括報刊廣告、電視廣告、戶外廣告及各種宣傳品,費用具體安排見附件。
六、為確保銷售進度,乙方向甲方確定以下銷售指標:
1.自預售許可證發出至土建結構封頂。銷售率達20%.
2.結構封頂至外立面裝修一半。銷售率達20%.
3.外立面裝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銷售率達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伙,甲方已取得入伙許可證。銷售率達30%. 如果預售許可證發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則銷售速度也相應延期。
七、乙方獎金提取辦法: 乙方的獎金采取溢價分成的方式,凡銷售合同單價高于底價部分則為溢價(即高于3850平方米以上),溢價分成比例為甲、乙雙方7:3分成,即甲方為70%,乙方為30%。
八、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具體責任 甲方負責本案的規劃審批、土建施工,以及水、電、煤等后期配套,并按時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為乙方的銷售帶來困難。由此產生的銷售滯緩,由甲方承擔責任。物業交付時應配套齊全,并能合法辦理單位或個人產權登記。因逾期交房所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代理銷售期限內,甲方應配合需要,提供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交付使用許可證、房產配套供應證明等乙方所需的銷售資料以及其他與銷售有關的文件。并且,甲方所提供的這些文件作為配合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內,由甲方在本案現場提供一處經裝修的售樓處及二套樣板房。 若因施工質量,配套完成,辦理銀行按揭或產權證等所有甲方原因而與買受方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如由此對銷售產生影響,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
2、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應本著代理銷售的行業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業務。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按物業的實際狀況對客戶進行介紹,不得有任何欺騙行為,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負責客戶咨詢、帶客看房、簽訂認購書、簽訂(預)出售合同,為客戶代辦公積、按揭和產權證手續,提供一條龍服務。 在代理期限內,客戶的定金10000.00元由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與甲方結算.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保留總戶數的3%留做已用,具體房號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歸入乙方業績,但傭金不予結算。 若客戶簽約并支付簽約金后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幾種情形處理:
1.若退房原因在于客戶,則甲方有權按規定沒收客戶之部分違約金,該款項甲、乙雙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于乙方,則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如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處理。
3.若退房原因在于甲方,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代理傭金。
九、協議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2.若甲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取得物業預售許可證,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若乙方連續6個月未完成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銷售權。 簽字(蓋章) : 簽字(蓋章):____日期:____日期
銷售熱門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操作單位):___________
乙方(承儲企業):___________
根據《福建省級生豬儲備管理辦法》和福建省經貿委、財政廳下達的儲備計劃,甲、乙雙方就省級生豬儲備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生豬儲備承儲基地場、儲備生豬品種及數量
編號基地場名稱生豬品種儲備數量(頭/噸)
第二條儲存方式
省級生豬儲備是省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引發的市場異常波動而儲備的生豬,其所有權、調用權屬于省政府。甲方委托乙方承儲活體生豬。乙方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要求執行。
第三條儲存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完成生豬儲備的入欄工作,并填制《省級生豬儲備入欄單》,按要求報送甲方。
第四條儲備的.完整和安全
1.在生豬儲備任務執行期內,乙方必須保證承儲的生豬數量充足、質量達到無公害農產品要求。
2.乙方必須保證儲備生豬頭重30公斤以上的占計劃總量的50%以上,頭重60公斤以上的占40%以上,頭重85公斤以上的占10%以上。
3.為保證儲備生豬的完整和安全,實行保證金制度,乙方按照每頭生豬1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將保證金匯至省級生豬儲備專戶。帳戶名稱: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開戶行:中_______銀行福州華林支行,帳號:_______。
4.為保證生豬儲備質量合格,由省經貿委確定的檢測機構對在欄的儲備生豬實行衛生質量安全檢驗制度,重點檢查飼養用水、飼料、飼料添加劑、生豬尿液、疫病防治等。
5.甲方將對乙方執行生豬儲備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乙方必須給予配合,提供生豬儲備商品臺帳及有關各項制度、記錄等資料,并允許按照規定消毒后進入豬舍檢查。
第五條儲備資金和費用
1.生豬儲備所需資金由乙方根據承儲數量,按照每噸10000元的額度向所在地中國農業發___________銀行分支機構貸款,也可向商業銀行貸款或以自有資金墊付,省財政按計劃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貼補利息。
2.生豬儲備生產費用補貼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補貼標準執行,乙方應于儲備生豬出欄后20個工作日內申報,逾期視同放棄。
第六條輪換出欄和動用
1.在本輪次計劃期內,乙方應根據育肥情況適時組織儲備生豬輪換,生豬輪出后必須按時、保質輪入。
2.本輪次儲備期滿時,甲方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出欄計劃,向乙方下達《省級生豬儲備出欄單》,乙方按照出欄時間組織出欄。
3.出現應急情況需要動用時,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數量、價格、流向組織調運。生豬收購價格原則上按全省平均飼養成本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報請省財政廳扣減有關費用補貼和報請省經貿委取消乙方承儲企業資質,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甲方調用活豬儲備時,乙方不按合同規定執行;
2.乙方在承儲期間弄虛作假、帳實不符、不配合檢查工作;
3.儲備生豬衛生質量安全檢驗不合格;
4.存儲期限內品種數量與下達的計劃和本合同要求不符;
5.乙方擅自動用儲備生豬。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福建省級生豬儲備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按第四條第3款規定交納保證金后方可生效,本輪次出欄并清算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熱門合同書 篇3
一、定義
1、“供方”指樂和琴弓坊;
2、“需方”指供方購買樂和琴弓坊產品或服務的具有法律行為資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銷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產品或服務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動包含本條款的所有條件。
二、 合同成立
1、 銷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即成立:
a、 需方以信件、傳真等方式接受供方報價時;
b、 供方書面或口頭接受,并產品裝運時。
2、 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時,必須服從本條款。本條款構成代理銷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約束。
三、 定單、價格和付款
1、 所有有規定期限的書面報價在報價單規定的期限有效。供方作出的口頭報價或沒有規定期限的書面報價單的有效期,僅截至作出報價的當日24時為止。
2、 產品或服務的最終價格、付款條件和配在銷售合同內書明,所有的價格均為福州FOB價。
3、 除非供方已明確書明付款條件,否則產品或服務的全部貨款應在產品或服務實際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項付清前,供方有權暫停或取消交付產品或服務。對供方已交付的產品或服務,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權利。
四、 交付
1、供方應在交付期內將產品交付給需方指定的處于交付地點的指定人士。
2、指定人士、交付地點和交付期均應在銷售合同書明確指定,并經供方同意。
五、 產品的接受
產品送達交付地點并經指定人士簽收,或在無指定人士的情況下,供方可同意需方憑企業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權章收貨,產品的交付已告結束,即視為已獲需方接受。
六、 責任
1、供方出具的銷售印刷品、報價單、價格表、訂單確認書、發票或其它文件和資料的打螢⑹樾椿蚱淥的錯漏可以更正,且供方對此類錯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給與賠償。
七、 管轄法律
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與本條款有關的爭議應盡可能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經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八、 一般規定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銷售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經簽字或加蓋法定授權章確認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