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已實現大病醫保全覆蓋
國家近日發文要求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隨著今年1月1日起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合并,并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廣州已實現大病醫保的全覆蓋。
醫保部門今日或將公布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實施以來的保障情況,屆時全市400多萬城鄉居民參保人享受到的大病醫保待遇也將告知公眾。
其實,廣州大病醫保政策于去年9月1日就開始實施了,但當時的大病醫保待遇覆蓋范圍僅限為廣州城鎮居民醫保及從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白云、南沙、蘿崗、花都、番禺和增城的新農合參合人員的大病保障依然是按所在區(市)的農合規定執行。
到了今年1月1日,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合并,并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按152元/年的標準參保繳費,同步各級財政補助按每人366元/年,以及由民政醫療救助基金為低保、重殘人群兜底,構成一個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
按照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政策,400多萬城鄉居民參保人除能享受到最高18.28萬元的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待遇外,無需額外繳費,還能按規定最高享受到12萬元的大病醫保待遇,按規定在本市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實現即時結算。
同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在住院或進行門特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中,屬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部分,大病醫保金額外支付50%;對于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費用,即超出18.28萬元后所對應的基本醫療費用部分,由大病保險金再按70%比例支付。
如何避免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
對于市民普遍擔憂的“一旦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可能導致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醫保部門介紹稱,除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和大病醫保待遇外,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還可向民政部門申請社會醫療救助。此外,目前還有商業補充保險等多種方式可共同擔負重大疾病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