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夜間巡邏制度(通用3篇)
學校夜間巡邏制度 篇1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并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學校夜間巡邏制度 篇2
一、值班人員必須以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對待值班工作,完成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遵紀守法,維護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團結協作,積極完成學校交給的工作任務。
二、值班人員應在zo, oo前到校值班室值班,并隨即打開報贅器電源。
三、值班人員應在zo. 30進行首次校園巡視。巡視時,應認真檢查各樓門是否鎖好,檢查各辦公室、教室的窗、燈、空調等是否鎖好、關好。巡視時,應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查,特別是檔案室、財務室等要害部門的門窗是否關好,鎖好。夜間21:30分后,在巡視區域內碰到所有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員要進行盤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巡視隊員應按規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早退、遲到。巡視間隙,只能在指定的地點停留。
四、夜間巡視時間為當日zo. oo至次日6:30分。夜間巡視至少半小時巡視一次。
五、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
六、維持并保護好值班室的設備及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七、時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以勤巡、多疑、細詢問。檢查督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性的事故工作。
八、巡視隊員必須認真做好值班、巡視記錄。發現問題、發現情況,能及時解決的要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不能及時處理的、如有重要情況,要迅速反饋,應及時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九、積極收集、反饋各種情報和信息,善于發現各種可疑現象,沉著機警,積極維護學校利益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門衛管理制度
一、提高警惕,監守工作崗位,善于觀察出入人員動態,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系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填寫會客單,離校時將簽字的會客單交回傳達室。
二、嚴格執行門衛安全檢查制度。凡出入本校人員攜帶的物品,均應進行檢查,攜出物品,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并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三、進校的各種機動車輛和自行車,均應進行檢查,要指揮車輛順道路行使,并且指揮車輛整齊的排列在指定的位置。
四、門衛室鐘表,每天要與北京標準時間校對。要嚴格按作息時間,打上下課的鈴,不得任意提前或推遲。作好每天遲到、早退教工的記錄,每月把記錄交學校辦公室。
五、負責報紙、雜志、文件、函件的收發保管工作,要做到:發送及時、準時、不丟失、無差錯,還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負責門衛周圍的打掃工作,大門、傳達室內外要經常保持整潔,干凈。
七、校內和大門周圍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
八、假日期間和每天晚上,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九、學校每天早上六半時開門,晚上二十點關門。
學校夜間巡邏制度 篇3
琴房是藝術學院音樂專業進行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場所,保證其良好的環境和正常的秩序是音樂專業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合格人才的基礎與前提條件。為了規范管理,特制定以下條例,希望琴房使用者嚴格遵守:
1、琴房按點開門關門,學生練琴需遵守琴房各項規定,出示琴卡后方可進入琴房,要服從琴房管理員的安排,不得擾亂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非本專業人員末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琴房。
2、琴房是學習的地方,安排到練琴的同學只能一位學生練習,不準三五人聚在一間琴房,更不允許有朋友陪同進入鋼琴房內。
3、師生在使用琴房前要先打掃琴房,并保持琴房的清潔衛生。要養成良好的練琴習慣,愛護鋼琴,保持鋼琴的清潔整齊,不準帶任何食品或飲料進入琴房;不準在琴房內抽煙、吃零食等;不準在鋼琴上放水杯及重物。
4、不準私自移動鋼琴的位置,不準亂砸琴鍵,練完琴后蓋好琴蓋,用完琴房內的東西請將其歸回原位。
5、不準私換琴房鎖,不準私配琴房鑰匙或把琴房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對其嚴厲懲處。
6、學生練琴期間不準遮掩琴房窗口。
7、學生不得帶私人學生進入琴房上課或練琴,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8、學生在使用琴房期間要愛護琴房的一切設施,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9、離開琴房必需關燈、關窗戶、關門。
10、以上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