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章制度集合(精選6篇)
學校規章制度集合 篇1
一、辦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過聯絡和發函形式,同主管部門及鎮(街道)安全管理機構或企業聯系培訓要求,并于12月底前統計、整理。次年1月上旬,辦公室根據征求的培訓要求,編制相應的年度培訓教學計劃,經校長和主管部門批準后予以實施。
二、教務處應根據年度培訓教學計劃及時分解月度培訓教學計劃,并根據所制定的培訓計劃內容和時間安排,認真做好每期培訓開班呈報手續和通知,提前7天落實相應的教學組織安排和教師的落實。
三、任課老師應根據教學計劃安排,在培訓前5天,編制好教學大綱,經學校教務處審定后實施。
四、學校后勤部門應在教育培訓實施前3天落實好教學設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辦公室應及時對各部門培訓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沒有到位的,要及時整改。如果學校整體培訓計劃予以調整,應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關部門,并作相應落實。
六、在計劃執行過程中,如果基層要求調整的,應及時向教務處提出,并由教務處擬定相應調整計劃,經校長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并通知落實。臨時性的培訓計劃,由教務處編制,報學校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
學校規章制度集合 篇2
一、為了交流講課經驗,不斷提高學校教師的講課水平,培訓學校實施聽課制度。
二、學校原則上每門課程安排一次聽課。每次由該課程具有較豐富教學經驗教師授課,學校專(兼)職教師原則上均參加聽課。
三、安排聽課的教師由學校教務處負責通知,參加聽課教師應按時到場,并應認真做好聽課筆記。
四、凡參加聽課的教師必須遵守學校培訓班制度,自始至終參加,不得擅自中途離開。
學校規章制度集合 篇3
一、培訓班所使用的教材,均按省安監局的要求定點選購。
二、培訓學校自編的教學資料,須有針對性和實用性,由有關執教教師編制,經教務處審核批準后,方可用于教學。
三、教學教材(相關資料)由教務處組織采購并發放,每期培訓結束后,教務處應留檔備案。
四、購買資料及參考書籍,由教務處申請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購置和投入教學使用。教學儀器、設備等有關材料,由教務處擬定計劃采購、使用和保管。
五、教學資料的借閱需經教務處主任統一簽字,并按時收回和歸檔保管。
六、培訓期間的教案及教學質量方面的意見、建議及處理要求等材料,應及時妥善處理和歸檔。
學校規章制度集合 篇4
一、辦公室應做好學校培訓檔案的建立和管理。認真負責學校檔案材料的收集、匯總、分類、整理、編冊、歸檔和保管。
二、每期培訓結束后,辦公室應及時完善和整理好培訓班學員的考核檔案的建立和編制。收集檔案的內容:①培訓通知;②教學課程表;③培訓人員報到名冊;④培訓考核申請表;⑤考場名單、試卷;⑥成績表等。收集培訓檔案,采用分類整理,按檔案內容順序排列,經過校對準確,裝訂成冊,歸檔。
三、財務結清、完善和整理好財務管理檔案。
四、檔案柜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并放置在通風、干燥場合,防止檔案材料丟失、損壞和霉變。
五、建立檔案材料的借閱登記制度。凡需借檔案材料,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后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并及時予以回收。
六、學校檔案材料,分長期和短期兩類保存。財務及人事檔案為長期保存(一般為十五年以上),其它業務性檔案材料保存期為三年。到期的檔案材料需銷毀的,需辦理審批手續。
學校規章制度集合 篇5
一、學員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按指定聽課座位就坐。認真聽講,勤做筆記,按時完成作業。上課時,不得隨意使用通訊工具,手機應予關閉;有問題要舉手示意,不隨便講話。
二、學員應遵守培訓班的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請假半天由班主任同意,1天及以上者,須持單位證明,由學校教務處批準;若無故曠課1天以上、或無故缺課超過3次或經批準缺課2天以上,不得參加本次培訓的考試。可視情況,轉到下期學完同類課時,方可參加考試。
三、培訓學員采用簽到制度。學員到課情況,由班主任點名記載,上、下課前各簽到一次。將到課、遲到、缺課情況記錄在學員簽到卡上,并作為評定考勤分的依據。若缺一次簽到蓋章,視為半天未到課,按規定扣5分,累計扣分減理論和實務考核未達到60分,視為考試不及格,應重新按課時補課。學員補課考試再不合格的,應重新參加下期培訓學習。直至考核合格,方可發證。
四、學員要講文明,有禮貌,做到尊敬老師,團結同志,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亂丟紙屑,不隨地吐痰,自覺維護公共秩序。
五、服從培訓班安排,若有不同意見,先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不能處理時,可向培訓學校教務處反映。學員一經違反培訓學校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培訓資格。
六、考試時,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監考老師勸告無效者。監考老師有權取消其繼續考試的資格,并報學校教務處處理。
學校規章制度集合 篇6
一、學校教室采用本校教室和借用教室兩種形式進行。借用教室應由學校與借用方聯系協商。
二、根據每期培訓學員的數量,由教務處提前一天落實好相應規模的教室。
三、教室必須做到課桌凳齊全,能滿足學員學習的需要。
四、無論是本校教室或借用教室,在培訓班教學安排期間,必須確保正常使用。
五、保證教室衛生、整潔,照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