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乘坐三輪車的學生的教育:家長接送等車停穩以后才能上、下車;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外,不能向車外扔東西。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系,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范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征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林定躍
副組長:卜廣友、藍立軍、陳川蓮
成 員:陳必東、周景躍、饒練忠、呂周亮、林建偉、程偉鋒、藍春生及各年級段長
二、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相關的安保制度,把責任落實到人。
2、統籌安排安全保衛工作。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安全保衛制度: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學期初,學校發《告家長書》,與家長即時溝通、交流。
3、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按照門衛制度履行門衛職責。上班時間要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值班室與無關人員閑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或親友來訪,先聯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記,方可進校。進出校門時間必須記載清楚以備查閱。家長如要送物品給孩子,可由門衛或保安轉送。在上學、放學期間家長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必須有老師帶領方可進入。
5、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并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到指定位置停放。
6、進入校園進行公務、聯系業務和文化交流等活動,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的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進入學校的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需持班主任證明方可外出。
8、建立定時巡邏制度,學校保安要嚴格執行《保安一日工作流程》。
9、定期檢查校園設施,每月一大檢。
10、各職能部門、辦公室落實財物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對財物和門窗進行檢查。
11、中午值班人員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
12、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3、門衛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門衛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維護我校教育教學秩序,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的人生安全、學校財產安全,值班人員要履行以下職責。
1、值周人員提前半小時到校;
2、值周人員負責學校的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3、值周人員到校后在學校大門口值班,組織早到校學生在門崗讀書學習等待到校時間進入教學區,組織學生三人成隊有序進入校園,防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處理突發事件;
4、領班人員在值周人員的指導下組織開展工作,負責代伙生午餐組織工作;
5、值班教師負責指定餐桌學生的就餐管理,每天清點就餐人數,檢查缺席學生原因,監督學生文明用餐,教育學生愛惜糧食,防止有學生吃不飽飯;
6、值班教師負責指定代伙學生的午間管理,每天學生午餐后可以組織少先隊值日崗的值日生協助點名,上午放學后25分鐘到指定教室點名,對學生的午間休息、學習進行監督,嚴防學生外出,午間管理至下午上課前十分鐘結束;
7、在值班過程中,所有值班人員佩證上崗、著裝整齊、姿勢端正,禁止在值班期間會客、閑談、離崗;
8、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每周帶領相關人員執行一次巡查任務;
9、值周人員每天對值班教師的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0、值周人員負責監督檢查教師的到崗、履職情況,對工作期間亂竄辦公室或談笑喧嘩的教師或履職不認真的教師要及時批評,并做好記錄,必要時及時匯報學校主要領導;
11、值周人員配合后勤管理人員監督檢查食堂衛生情況,嚴防食物中毒事故;
12、所有值周、領班、值班人員要時刻關注校內及周邊的治安秩序,若有干擾學校正常秩序或尋釁滋事行為時,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校長室;
13、大課間活動、放學、緊急疏散演練等集體活動時間段,由班主任組織護送隊伍,相關科任教師在指定樓梯口進行安全疏導管理,監督看護學生上下樓梯,防止學生擁擠踩踏;
14、值周人員放學后到校門口值班,監督檢查班主任護送學生放學情況,監督檢查保安安全護衛情況;
15、晚間值班老師負責住宿生的晚間管理,組織住宿生晚餐和晚自習,做好各時段的點名工作,維護好各個時段的學生秩序;
16、值周人員負責晚間住宿生管理的組織檢查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