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為了保證學校財產的完整和學生生活需要,給學生創造舒適、整潔、優良的生活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1、學生宿舍家具由學管中心負責管理和調配。
2、學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員編號、登記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備標準進行調配,學生負責使用和保管,舍長負責家具完整,樓長負責檢查監督。
3、家具實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經學管中心同意,不準擅自搬移、拆卸,違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產,自覺維護校產家具的完整。嚴禁涂寫、刻畫、損壞家具校產的不良行為,如有損壞和丟失,將按照家具賠償標準的規定進行賠償。責任能落實的由責任者賠償,落實不清的由全舍學生集體賠償。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檢查所在宿舍家具校產和設施的完整情況,并在校產家具用品登記本上簽字。離校由樓長和管理員檢查驗收,合格后在學校離校手續表上簽字,方可辦理離校手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以校紀處分。
6、學生宿舍家具配備標準(每舍):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大學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為保證學生宿舍人、財、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規定:
1、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要熟悉本樓學生的姓名、房號、院系情況,確保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學生上課時間概不會客,嚴禁外人和異性進入樓內,不準留宿外人。
3、來客會見學生必須出示證件,經審核登記暫押證件后方可入樓。
4、學生帶貴重物品出樓必須登記,否則不準出樓。
5、學生離舍必須鎖門關窗,鑰匙不準交給外人,借用備用鑰匙應出示學生證。
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失換鎖,不準私自配制。
6、學生宿舍禁止酗酒、劃拳、打麻將,禁止罵人、打架。
7、嚴禁在宿舍私拉亂接電線、使用臺燈、電爐、煤油爐、酒精爐和各種電熱器,嚴禁在宿舍做飯、點蠟燭、掛床簾。
8、嚴禁在樓內公共區域和垃圾道焚燒廢棄物。
9、學生宿舍樓要留有緊急安全通道門,門鎖鑰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安全通道門鎖,保證開啟方便,暢通無阻。
10、學生宿舍樓每層配備滅火器,釘掛在走廊墻上。
值班員要能熟練操作,并經常檢查,保持滅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樓值班員要堅持佩帶袖章或胸章在門口值班,不準在值班室內做私活,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要做好“值班登記”“會客登記”“晚歸登記”“維修登記”等登記本齊全,交接手續要完備。
12、各樓管理員、樓長和門衛值班員要經常在樓內進行檢查和巡視,提高警惕,防火、防盜、杜絕事故發生。
發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象,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為保證學生宿舍人、財、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規定:
1、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要熟悉本樓學生的.姓名、房號、院系情況,確保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學生上課時間概不會客,嚴禁外人和異性進入樓內,不準留宿外人。
3、來客會見學生必須出示證件,經審核登記暫押證件后方可入樓。
4、學生帶貴重物品出樓必須登記,否則不準出樓。
5、學生離舍必須鎖門關窗,鑰匙不準交給外人,借用備用鑰匙應出示學生證。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失換鎖,不準私自配制。
6、學生宿舍禁止酗酒、劃拳、打麻將,禁止罵人、打架。
7、嚴禁在宿舍私拉亂接電線、使用臺燈、電爐、煤油爐、酒精爐和各種電熱器,嚴禁在宿舍做飯、點蠟燭、掛床簾。
8、嚴禁在樓內公共區域和垃圾道焚燒廢棄物。
9、學生宿舍樓要留有緊急安全通道門,門鎖鑰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安全通道門鎖,保證開啟方便,暢通無阻。
10、學生宿舍樓每層配備滅火器,釘掛在走廊墻上。值班員要能熟練操作,并經常檢查,保持滅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樓值班員要堅持佩帶袖章或胸章在門口值班,不準在值班室內做私活,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要做好“值班登記”“會客登記”“晚歸登記”“維修登記”等登記本齊全,交接手續要完備。
12、各樓管理員、樓長和門衛值班員要經常在樓內進行檢查和巡視,提高警惕,防火、防盜、杜絕事故發生。發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象,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4
(一)學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和管理。
(二)每間學生宿舍每兩個人配備一張雙層床,每室一張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處,并配有日光燈、插座等照明、用電設施和電視、電風扇等。
(三)宿舍內門窗、玻璃、桌椅、床櫥、水電設施、電風扇等公共設施應愛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裝或挪移。如有自然損壞,應及時與所在樓值班室聯系報修。宿舍內衛生工具調整宿舍時自行帶走。未滿使用期限申請更換者,需交費領取。屬自然損壞者,可以舊換新。
(四)學生宿舍配備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設施屬學校財產,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轉用。不要私自調換宿舍門鎖或另加門鎖。
(五)學生宿舍家具的維修,以公寓中心有關人員檢查與住宿學生報告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學生簽名登記為依據(學生宿舍的門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設施維修同此)。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同意,請勿將任何家具轉借他人;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動、拆裝、丟失、損壞家具及設施設備的行為。如按規定調換宿舍時,書桌、床鋪、家具及其它公共設備不能擅自搬遷。如有違反當事人有責任將房間恢復到原來的狀態,對丟失、損壞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規定賠償,情節嚴重者,要給予學校相關的`處罰和紀律處分。
(六)新生入校時,住宿學生要對所住房間的家具配備情況進行核查,填寫“學生宿舍公物設施驗收單”,有問題的須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內報本樓樓長;學生調整宿舍或畢業時,由公寓中心對其所在宿舍的家具進行統一清查,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服務中心統一配備或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規定結合學校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以前相關學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規定與該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 則
一、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在課堂以外加強學生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是形成良好校風,塑造健康人格,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公共道德,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在集體生活環境中規范個人行為的起點。
二、抓好學生宿舍建設,強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機制,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學生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和水平,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是學生宿舍管理的目標。
第二章宿舍管理組織
三、學生宿舍由學保處和后勤服務公司下屬的公寓服務部按照本辦法的要求進行管理。
四、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主要承擔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導,并經常與學生輔導員、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保持聯系,同時深入到學生寢室,掌握學生在宿舍內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反映、解決問題。
五、學生宿舍管理的原則是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相結合,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六、宿舍中建立以學生干部為主的自我管理網絡。成立校學生會生活部,每幢樓設樓長、樓層長、寢室長,協助老師負責宿舍樓各寢室的文明監督、環境美化、文明建設、清潔衛生、紀律檢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規范
七、學生宿舍實行規范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養成好的個人生活習慣,促使學生成材的重要途徑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門對每位學生的住宿表現予以記錄,記錄匯總后報學保處轉各二級學院予以表彰或批評,并作為能否參加各項評優工作的重要依據。每位學生專用的公共財物一旦遺失或損壞,將責成其修理或賠償。
九、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學生宿舍安全與整潔,由學保處、宿管部、校學生會生活部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保證每周對全校宿舍全面覆蓋。在重大節假日(含寒暑假)學生離校后組織宿舍安全和衛生情況大檢查。
(一)檢查標準
宿舍衛生檢查滿分100分,其中廁所占15分,床鋪、臺盆、垃圾、浴室、地面、陽臺、其他各占10分,鏡子、書桌、衣物各占5分。凡低于60分(含60分),開具德育學分扣分單。具體查寢細則如下:
床鋪(10分):被褥疊放整齊,不可平鋪在床上,床單邊沿拉直。
鏡子(5分):鏡面干凈,無水跡、無擦痕。若有去不掉的黑點,請用便利貼注明。
臺盆(5x2分):
(1)臺盆表面及下方盥洗物品擺放整齊。
(2)臺盆表面及內側無黃色的水垢、肥皂漬和牙膏漬等。
4.垃圾(5x2分):
(1)寢室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2)門外走道及電表箱不得堆放垃圾。
5.廁所(5x3分):
(1)馬桶內側無污漬、斑點(水銹除外),馬桶蓋、坐墊及邊緣無污漬。
(2)廁所地面整潔,無垃圾、毛發、粘物及污垢等。
(3)廁所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6.浴室(5x2分):
(1)下水道口無毛發,洗漱用品擺放整齊。
(2)墻面保持干凈。
7.地面(5x2分):
(1)寢室內地面保持干凈,無垃圾、無煙頭、無毛發、粘物和污垢等。
(2)地面鞋子、物品擺放整齊。
8.陽臺(5x2分):
(1)陽臺地面保持干凈整潔,無垃圾、無毛發、粘物和污垢等。
(2)不得丟放任何雜物、垃圾、損壞的桌椅,不準存放空的飲料瓶。
9.書桌(5分):
寢室內所有的桌面保持干凈(包括自己置辦的桌子),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有條理。書架上的物品放置整齊。
10.衣物(5分):
寢室內所有衣物疊放整齊,不得隨意丟放在椅子、床上等。
11.其他(10分):
(1)用電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杯、電飯煲、微波爐、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接電源線、網線,接線板不得放在桌上、床上使用,嚴禁將臺燈捆綁在床架、床頭使用。
(2)消防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點燃明火、蚊香,焚燒廢棄物。
(3)寵物:寢室內不得飼養寵物,如狗、貓、兔、鳥、鼠等。
(4)煙:寢室內不得吸煙。無香煙、煙頭、煙灰缸等,寢室無明顯煙味。
(5)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事項。
12.若某一項衛生問題特別嚴重的,或存在安全方面隱患的,可按照該項最高分扣除。
每次檢查公布結果,取扣分條目為0條的寢室為優秀,記作100;每不符合一項標準扣除相應分值,分值60—99為良好;分值0—59為不合格,開具德育學分行為自律模塊扣分單。
以學期為單位,取檢查結果最差的30名寢室進行通報批評,并通報所在二級學院和學保處備案。取積分最低的1~10名寢室為“最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2分;11~21名寢室為“不合格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5分;21~30名寢室為“較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分。
(二)安全規范
1.學生嚴禁爬越陽臺、入公寓,一經查實,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款給予行政警告或以上處分。
2.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妥善保管,最后離開寢室者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飲水機、空調、熱水器等。發現室內財物被盜,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宿舍值班室、學保處等有關部門。
3.凡私拉電線、插座,使用違章電器等行為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處理;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處理。
4.房間鑰匙由公寓服務部統一分派,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如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值班室,由公寓服務部派專人調換門鎖,并收取門鎖的工本費。室內家具設施不得隨意借用、隨意遷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進入寢室。禁止在宿舍門上自行安裝插銷或擅自調換門鎖、配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5.無特殊情況,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備用鑰匙。樓層鑰匙須由綜合治理辦公室出具《樓層鑰匙借用單》方可借用,并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輔導員及后勤維修職工需借個別學生宿舍鑰匙時,須憑本人有效證件按規定辦理登記借用及歸還鑰匙手續。學生需借本宿舍鑰匙時,周一至周五正課時間段,憑學生證或一卡通請至月華樓261、262保衛辦公室(各班副輔導員處)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周六、周日及重大節假日請至2號公寓綜合治理辦公室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后方可借用,并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
(三)文明規范
1.為確保學生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06:00開門,22:30關門,22:30以后進入宿舍應出示本人有效證件,主動配合在值班室登記說明原因。對未攜帶有效證件的必須通過與正、副輔導員電話核實后并登記,綜合治理辦公室每周將登記情況予以匯總并通報。
2.各宿舍在每日22:30應準時熄燈,并禁止一切娛樂活動,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3.禁止高聲播放音響,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和擾亂周圍環境:寢室內嚴禁酗酒、聚餐,嚴禁吸煙、嚴禁賭博,不得高空拋物,嚴禁飼養寵物。
4.住宿學生不得在宿舍內從事出租、出售書刊、音像制品、服裝、小商品等商業活動,嚴禁在宿舍內堆放貨物。
5.尊敬師長,講文明,懂禮貌,不講臟話、粗話,不打架斗毆。在寢室內衣著要得體。
6.寢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亂涂亂畫,更不準張貼不健康的字畫等。墻壁上不得張貼墻紙、畫報等。不得在陽臺門玻璃上、衣柜上黏貼鏡子和其他黏貼物,不聽勸阻,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做好損壞物品的賠償。
7.不準在宿舍樓和寢室走廊上打(拍)球、踢球、溜冰、劃滑板;不得堆放自行車;除學校統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等,不得私自配置。
8.電表箱內屬于公共區域,不得私自堆放垃圾。
9.住宿學生必須自覺愛護綠化,保護環境。寢室內家具等設施按標準配置,遺失、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負責修理。
10.宿舍的調整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擅自調動寢室和床位,不得侵占他人或空余的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動,應有本人填寫《更換寢室申請表》,并經輔導員簽名同意,二級學院、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批準后方能調動。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學生宿舍供在冊學生住宿,由公寓服務部根據相對集中(同二級學院、同班級)的原則,統一安排宿舍,每間4人,未經公寓服務部同意,不得擅自變動。
十一、住宿學生不得有曠宿行為,若有事不能回寢室者,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輔導員和學保處許可后,并向宿管人員做好請假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宿處理。第一次曠宿由公寓部報相關二級學院批評教育,一學期累計二次及以上曠宿由公寓部上報相關二級學院,學校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處理。
十二、住宿學生的家長、親友等來訪,未經許可不得在學生寢室內留宿,男性家長原則上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學生會客在樓外或值班室進行,特殊情況須進宿舍,來訪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后方可入內。21:30前必須離開宿舍。男、女生不得進入對方宿舍。
十三、根據需要,公寓服務部每學期將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對部分宿舍做局部調整,學生應服從學院的統一安排。
十四、畢業生離校退宿時,若出現宿舍內配置物品有損壞的現象,按規定完成修復或賠償。清空所有個人物品,將宿舍衛生打掃干凈,上交鑰匙、電棒、空調遙控器,由正、副輔導員負責檢查驗收,在《離校手續單》上簽字確認。并將《離校手續單》送至所屬公寓樓宿管值班室,由值班人員對宿舍進行復查確認蓋章。在完成離校退宿手續后,及時搬離宿舍。
第五章寢室長工作職責
十五、為進一步優化寢室管理,強化學生的自治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為此,學校建立寢室長隊伍,負責本寢室的管理工作以及與正、副輔導員的溝通協調工作。特制訂職責如下:
1.寢室長由宿舍所有成員選舉產生。要認真學習和宣傳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及時向宿舍成員傳達學習相關信息。
寢室長要加強自身修養,嚴于律己,努力提高個人管理能力;處理好寢室的人際關系,加強寢室的凝聚力建設,采納同學們的合理化建議;組織全體成員討論制訂《宿舍公約》,并模范遵守執行。
寢室長要合理制定值日分工表,每日提醒宿舍成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宿舍安全、整潔;虛心接受學校組織的各項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寢室長要督促宿舍成員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遵守作息制度,每日22:30準時熄滅寢室大燈,督促宿舍成員禁止進行娛樂活動或在大聲喧嘩等現象;對出現晚歸、夜不歸宿現象的成員,要及時聯系,并上報正、副輔導員。
寢室長要帶動宿舍成員提高防火、防盜意識。離開宿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嚴,電器是否關閉。如發現存在隱患,要聯系正、副輔導員和宿管人員。
寢室長要督查宿舍成員,養成安全用電的習慣,不私拉電線、插座,不使用違章電器等;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閱讀不健康讀物等不良行為。
推進學習型寢室建設,帶頭并督促同寢室成員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刻苦學習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成績;對于違反紀律、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的同學應給予勸阻并適當教育,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向正、副輔導員匯報。
寢室長隊伍納入生活區學生自我管理網絡,享受學生干部待遇,學校每學期組織寢室長進行一次集訓,并有管理權及罷免權。
第六章違章違紀處罰
十六、對違反《上海師大天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本辦法20xx年8月修訂,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文件中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提高學生宿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維護學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優化學生宿舍的住宿環境,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的工作指南》以及《北京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要求,并結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簡稱“校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校區全體住宿學生。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以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努力將學生宿舍建設成為“管理規范、安全文明、整潔舒適、綠色和諧”的宜居場所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陣地。
第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與服務。校內相關部門和各學院、書院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是校區專門設立的學生宿舍管理機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由校區分管學生工作的校區領導擔任,成員由校區辦公室、學生工作、保衛、財務、資產、后勤、教務、基建、國際交流與合作(港澳臺辦)等相關部門,各學院、書院、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及學生代表組成。
第五條 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依照法律法規制定校區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學生宿舍管理服務規范化水平。
(二)明確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中的職責范圍和服務規范;監督檢查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開展工作的情況以及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收費工作。
(三)協調解決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維護當事各方合法權益。
(四)組織召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具體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五)指導開展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為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學生社區輔導員辦公室)是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二)制定和實施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服務細則,包括:學生宿舍分配、調整、退宿工作制度、學生宿舍值班制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度等。
(三)開展學生社區文化建設,組織各類宿舍文化活動,豐富學生課余生活,提高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積極分子在宿舍文化建設中的先鋒作用。
(四)建立學生在宿舍區表現情況的考核制度,將其列入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體系,與學校及學院、書院對學生個人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獎學金評定以及推優入黨等工作相結合。
(五)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安全、衛生、水電等設施設備的維護;督促、協助相關部門、學院、書院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以及衛生防疫宣傳工作。
(六)聯合相關部門、學院、書院應對和處置與學生住宿相關的突發事件。
(七)做好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校區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學院、書院,開展、處理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方面的工作。
(二)保衛部門負責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制定安全用電、用火管理規定,并登記執行情況;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制度,確保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
(三)財務部門負責按核定標準向學生收取住宿費,及時退還已經辦理退宿手續學生的相關住宿費用。
(四)資產部門負責代表學校監督委托外包的學生宿舍管理服務項目,對學生宿舍實施物業管理和服務,并督促物管人員不斷加強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保證學生宿舍冷水、太陽能熱水、電的正常供應,做好宿舍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與保養,以及開展方便學生生活的其他服務。
(五)后勤部門負責學生宿舍樓及周邊環境的美化工作;做好學生宿舍區域的校園電車運輸服務以及學生醫療保障、預防相關傳染病的宣傳和衛生防疫工作。
(六)教務部門負責提供學生學籍變動情況、專業異動情況、畢業生名單、交換生名單及有關的數據信息。
(七)各學院、書院負責本單位學生的教育引導工作,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相關規章制度;督促學生自覺維護宿舍秩序,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衛生檢查,宣傳防火、防盜及安全用電等相關安全常識,糾正學生各類不安全或不文明行為,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意識,鼓勵學生參加與宿舍相關的文化活動;協助管理學生住宿行為,每學期組織所有班主任、輔導員走訪本單位學生宿舍至少一次,每次走訪覆蓋所有學生并做好走訪記錄;督促本單位學生積極配合學校宿舍調整相關工作。
第八條 物業管理公司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樓棟和區域承擔整體管理責任。宿舍管理員須掌握各學生宿舍樓內居住人員情況,對出入宿舍的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學生出入門禁刷卡,禁止未經批準的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樓或在學生宿舍樓內居住;對出入學生進行證件檢查和信息登記。
(二)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開關學生宿舍樓門,按時按規定送電、斷電。
(三)制止學生在宿舍樓內飼養動物;制止自行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進入宿舍樓;制止學生攜帶違規違禁物品、明火、廚具、烹飪原料進入宿舍樓和在宿舍區域吸煙等行為。
(四)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設置專職宿舍安全管理崗位,落實崗位職責。做好學生宿舍火災的防范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對學生宿舍電路及設備進行檢查;落實相關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并做好檢查、巡查記錄的建檔工作;保證管轄區域宿舍樓棟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救援通道暢通。
(五)提高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能力,如遇突發情況及時組織學生宿舍樓內人員疏散、撤離、上報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理。
(六)做好學生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和保持,定期開展消殺工作;做好學生報修登記、宿舍維修和進度反饋工作。
(七)對于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人員要進行勸阻并登記信息,對于違反規定和無視勸阻的人員,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八)完成與學生宿舍物業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條件與設施
第九條 學校視學生宿舍資源情況,合理安排學生入住。
第十條 學生宿舍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學生宿舍配置床、桌椅、衣柜、書架、空調、飲水機等基本生活設施設備及生活必須用品放置處、衣物晾曬處。
(二)宿舍內提供網絡端口,安裝智能限電裝置。
(三)公共區域衛生清潔,無衛生死角,墻面整潔,無嚴重印痕、無掉皮。
(四)學生宿舍樓設置宿管員值班崗位,樓下設置公告欄、電子宣傳屏、宣傳櫥窗或公共閱報欄。
(五)學生宿舍樓出入口設置智能門禁系統,宿舍樓主要出入口、重點位置及宿舍周邊配備安保視頻監控設施。
(六)宿舍安裝智能水電計量裝置,水電消耗記錄完整。
(七)學生用水用電實行定額指標管理,超額部分自行繳納費用。
(八)逐步在學生宿舍樓合適區域設立公共多功能房,學生可申請使用。
第十一條 學生宿舍區設立各類便利生活的商業設施設備時須征詢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 家具實行招標采購。床上用品可由學校經過招投標確定企業進校銷售,學生自愿購買。
第四章 管理與服務
第十三條 住宿管理
(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審核學生入住申請,統籌安排入住事宜,與學生簽訂住宿協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有權根據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在住學生進行宿舍調整。
(二)在學校可提供住宿條件的情況下,學生應住在學校統一安排的學生宿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不得到校外住宿或無理由退宿。確因特殊情況不適合在校內居住的學生,須按走讀流程辦理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學生因畢業、出國、休學、退學需退宿時,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辦理退宿手續,并在限定期限內搬離,未在限定期限內搬離者,宿舍管理人員可責令其立即遷出,其遺留物品可視為遺棄物品,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清理。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學生宿舍樓內留宿;嚴禁私自轉讓、出租、出借床位;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推銷、售賣等營利性經營活動;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喧嘩吵鬧,擾亂正常秩序;嚴禁損壞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施。
(四)每棟宿舍樓設立樓層長若干名,負責協助學宿中心開展宿舍管理工作;本科生每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研究生每兩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宿舍長負責做好每天的值日安排、衛生檢查、行為管理、安全檢查、學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設等。
(五)學生有權參與和監督在學生宿舍區舉辦的各類評獎評優、教育學習和創新實踐等活動。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
(一)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財物,及時發現、舉報、制止影響宿舍安全的行為,養成隨手鎖門、關窗,保管好鑰匙的習慣。學生宿舍區發生盜竊等案件時,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保衛部門和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發生重大案件時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二)嚴禁攜帶動物進入學生宿舍樓;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具有放射性等危化品及各類有害細菌和病毒標本;嚴禁將保衛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定的違禁品帶入學生宿舍(樓)內。
(三)學生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嚴禁挪用、破壞消防設施及器材;嚴禁阻礙消防通道,不得將自行車(含各類電動車和平衡車等)、大型器械等搬入宿舍樓內;嚴禁將各類電動車電池帶入宿舍樓充電,嚴禁違規開啟消防門;嚴禁私拉電線、私自使用公共電源;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或者使用各類違章電器;禁止使用無3C質量認證的劣質插線板和電器設備。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酗酒;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宗教活動;嚴禁從事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嚴禁黃、賭、毒等違法行為;嚴禁登錄非法網站或傳播有害信息。
(五)嚴禁在宿舍樓內存放管制刀具、武器及具有殺傷性的警用類、射擊類器械。
(六)節約水電,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機、斷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七)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自然災害預防和衛生防疫要求,不瞞報、不謊報個人相關信息。學生患傳染疾病時,需遵醫囑到指定的地點住宿或隔離觀察。
第十五條 訪客管理
(一)學生一律在大廳或樓外會見客人。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
(二)對學生宿舍樓各項設施進行維修的校內、外正規工作人員,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和學校業務審批單登記后方可進出。
(三)對于為學生送快件、快餐、提供私人物品維修等上門服務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可聯系學生自行下樓處理。
(四)父母等直系親屬探望,同性別可在每天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00至17:30憑有效證件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登記后由子女帶領進入學生宿舍,逗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不得留宿。
(五)輔導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學生宿舍,須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出示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出。
第十六條 公共秩序管理
(一)學生宿舍樓早上6:00開樓門,本科生宿舍周一至周四晚11:30分關閉樓門,周五至周日晚12:00關閉樓門。研究生宿舍晚12:00關閉樓門。本科生宿舍周日至周四晚上11:30分斷網,12:00斷電,周五、周六晚不斷網、不斷電。研究生宿舍晚上不斷網、不斷電。
學生應當遵守宿舍樓關閉樓門時間。學生宿舍樓關閉樓門后,晚歸學生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宿舍管理員檢查登記后方準予進入;學生非因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因學生個人的違規行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由學生自行承擔。
(二)學生攜帶大件或貴重物品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宿舍管理員的查驗和登記。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備不得私自帶出。
(三)門禁系統全天24小時統計學生刷卡通行的情況,考勤時間為每周日至周四(節假日除外)。考勤時段內(當日6:00 至次日6:00),學生刷卡外出后:當晚23:59:59前進入學生宿舍樓,標記“正常”;當晚23:59:59至次日6:00有進入、無外出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為“晚歸”;至次日6:00無進入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為當日“不歸”;學生自進入學生宿舍或外出超過24小時無刷卡記錄的,標記為“異常”。
(四)學生不得使用他人證件或冒名登記進出宿舍樓;禁止攀爬圍欄、鐵門和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出宿舍樓。
第十七條 內務及衛生管理
(一)加強學生勞動教育和衛生習慣,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守紀律、團結互助的優良作風。
(二)學生應自覺整理內務,保持室內整潔。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定期組織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情況進行檢查。
(三)學生應增強生活垃圾分類意識,自覺做到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改善宿舍衛生環境。
第十八條 因身體特殊原因對入住的學生宿舍樓層、床位等有特別需求的學生,須持醫院開具的相關診斷證明,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院、書院簽署意見,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據宿舍資源情況進行批復,經批準后方可入住。
第十九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設立電話、電子郵箱等多項意見、建議反饋平臺,接受學生對宿舍管理服務的監督。
第二十條 因意外導致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受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校區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條 校區管委會對學生在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為管理負主要責任,具體責任部門為學生工作部門及各學院、書院。
學工部門選派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好、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善于做學生工作的輔導員進駐學生社區開展工作,建立完善輔導員、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干部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體系。
第二十二條 輔導員、班主任應主動了解學生在宿舍區的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各種問題;當學生在宿舍區出現異常情況時,輔導員、班主任應及時采取妥善措施,并向學院、書院、學生工作、保衛等相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做好后續處置工作。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宿舍的行為表現將被記錄并報送至所在學院、書院和學生工作部門,作為綜合考評、獎學金評定及各項評優、推薦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 收費與使用
第二十四條 學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物價收費政策,按要求報批、備案或公示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門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要求進行公告,招生部門在招生簡章上列明可提供給新生住宿的宿舍情況、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宿舍住宿費按學年進行收取,由財務部門開具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學生休、退學,提前結束學業或辦理走讀的,在按規定辦理離校手續和退宿后,所繳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住宿費清退標準=每學年住宿費標準÷10個月×(10-學生實際在校月數),在校時間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學生未按規定辦理離校和退宿手續自行離校的,住宿費計算至其辦理離校和退宿之日或其違法違規占用宿舍被學校強行清退之日。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學校將參照相關學生違紀處分辦法或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以及紀律處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參照《學生住宿管理細則》執行。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和旗山校區所有學生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入住管理規定
第三條我校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統一在校住宿(研究生以招生簡章為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須由學生本人征得家長同意(已婚研究生可征得配偶同意),并向輔導員遞交簽署意見的申請書,說明校外住宿的原因,再填寫《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一式三份),經學院(學部)審核批準后,一份提交后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一份學生留底,一份學院(學部)存檔,方可在校外住宿。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管理規定》。延長學習年限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不得申請在校住宿。
第四條學生住宿采取以學院(學部)為單位相對集中的原則,后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根據各學院(學部)住宿生數統籌協調分配學生宿舍床位總量,學院(學部)自行安排學生入住具體的宿舍床位,但不得擅自超范圍占用宿舍床位。學院(學部)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提交在校生下一學年的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新生報到前一周內提交新生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學生入住后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遇特殊情況,經輔導員同意,可在學院(學部)學生宿舍內部進行調整,并報物業管理科辦理宿舍調整手續。
第五條住宿學生要按期繳納住宿費,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暫時未能繳交者,可按規定辦理緩交手續,但不得無故拖欠住宿費。
第六條學生入住前,物業管理部門人員應做好學生宿舍內和公共區域的衛生,并對宿舍內的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學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條若遇宿舍重大維修等原因,物業管理科同有關學院(學部)協調后,可以對學生宿舍進行局部調整或重新安排。
第三章住宿管理規定
第八條學生宿舍實行統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部門另行公布。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第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門禁制度。學生宿舍樓大門關閉時間與熄燈時間一致。學生要按時歸宿,因事遲歸者,應向宿舍樓管理人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于次日向輔導員反映學生遲歸情況。學生有特殊原因不在宿舍過夜的,應提前向輔導員辦理好請假手續。
第十條學生宿舍實行來訪客人有限準入制度和物品進出查驗制度。訪客須在宿舍樓值班室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要認真查驗來訪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記。嚴禁訪客擅自進入宿舍樓,訪客須在當天22:00前離開宿舍區,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會客制度,會客時不得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礙他人的言行舉止。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對帶出宿舍樓的物品進行檢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將他人物品帶出宿舍樓。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立德樹人的重要陣地。學生在宿舍區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法行為;不得從事或者參與非法傳銷、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悖社會美德的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在宿舍進行宗教活動。
學生宿舍為休息場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樓安靜的義務。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及其他宿舍區大聲喧嘩、起哄;不得在宿舍樓內打球、打牌、打麻將、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樓內養寵物或將寵物帶入宿舍。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不得有吹拉彈唱、開音響和跳舞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宿舍內拔打電話應當輕聲細語,以不影響他人為宜。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福建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福建師范大學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補充規定》。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用電氣線路或私拉電線,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電路異常,必須立即關上總閘,并報物業管理部門,不得自行拆卸、修理;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棒、電熱褥、電取暖器等高功率電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體宿舍內使用的電器;不得在宿舍內烹煮食物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學生發現火警、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等措施。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學生宿舍存在的違規用電或使用明火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有權要求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宿舍區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車輛應規范、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安全地點,嚴禁占用消防通道。電動車應到集中充電裝置點充電,不得私拉電線充電,嚴禁在宿舍樓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第十四條任何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建筑結構(或功能),應時刻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宿舍樓天臺為消防疏散逃生通道,遇火情等特殊情況可砸開天臺門逃生。除特殊情況,嚴禁學生擅自在樓頂或露臺活動,不得破壞樓頂門窗、欄桿等。學生不得在陽臺、走廊護欄上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陽臺、走廊護桿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的物品,不得有拉線吊取外賣的行為,不得私自在消防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堆放雜物。
第十五條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丟垃圾等,自覺將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地點。
第十六條住宿學生使用電腦等上網設備,必須嚴格遵守《福建師范大學學生網絡行為規范》(閩師學工〔20__〕1號)及學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休息,并要保證用電安全。
第十七條任何個人或單位、團體不得在宿舍區內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學生如果發現治安、刑事等案件時,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和物業管理部門,并協助處理。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重大事項預警制度。對停水、停電等影響學生生活的事項或臺風、洪水等可能影響學生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自然災害,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時間通知本宿舍樓的所有學生。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實行傳染病報告制度。如發現宿舍區內有傳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應及時報告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學部)領導,學院(學部)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傳染病的學生應按醫院的要求調整住宿,治愈后,經醫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二十一條學生宿舍的水電用量以宿舍為單位結算,免費指標按月撥給,當月有效。超出定額部分按表讀數由宿舍成員協商分攤,并按時繳交。當住宿學生對水電費用有疑義時,可向后勤管理處能源管理科申請查詢和復核。
第二十二條宿舍樓內的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種由學校統一配置的設施、設備,是學校的公共財產,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內個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員集體保管,宿舍長負責。學生不得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動、損壞家具及其他設施設備。調換宿舍時,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搬遷。學生未經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學生有義務保持宿舍內公共財產的整潔,不在墻、門、窗、桌椅等公用設備上亂涂、亂畫、亂寫、亂張貼。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宿舍樓內的土木水電維修工作。住宿學生如發現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等現象,有權要求物業管理部門及時處理,但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相關責任人須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部門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要全面了解宿舍樓的情況和學生的基本情況,以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門衛管理和樓內巡邏工作;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和各學院(學部)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生宿舍樓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學生宿舍樓的財產安全;及時將學生晚歸等情況通報輔導員或相關學院(學部)領導。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住宿學生在宿舍樓內的各種違規違紀現象,有建議相關學院(學部)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宿舍樓管理人員脫崗或疏于管理,導致學生財產損失的,由物業管理部門先行賠付。物業管理部門有權向相關工作人員要求賠償。
第二十六條各學院(學部)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積極主動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抓好宿舍樓管理工作。各學院(學部)要組織學生黨員、干部參與宿舍樓的管理和監督。
第四章退宿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保留入學資格或放棄入學資格的新生,應由輔導員于新生報到后一周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休學、轉學、退學學生或其他原因安排宿舍后需退宿的學生,應由學生本人或輔導員提交休學、轉學、退學證明或退宿申請(如:《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等)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退宿后半年內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辦理退宿后,其原床位不予保留。住宿費按照《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閩價費〔20xx〕567號)等文件結算。結算住宿費以辦理退宿手續結束之日起計算。凡未辦理退宿手續的學生,離校或未住期間仍須交納住宿費用。以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的學生期滿復學后,或是申請校外住宿的學生要重回學校住宿,由學院(學部)向物業管理科提交住宿申請,給予重新安排住宿。
第二十八條因赴國(境)外交流、跨校聯合培養、校外實習、應征入伍、體育集訓等集中批量退宿或外宿的,應由學院(學部)于上個學期末統一提交名單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學生畢業(含達到學制年限但不能如期畢業的學生)、結業、肄業、轉學、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若未作規定,則在相關文件送達之日起五天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并將個人物品搬離宿舍。無特殊原因不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的,物業管理科有權將其物品搬出宿舍。
第三十條學生辦理退宿手續時,物業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驗收。若有缺損應由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或恢復原狀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者將按《福建師范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修訂)》(閩師學工〔20xx〕36號)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福建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管理暫行規定》(師大辦〔20xx〕15號)同時廢止。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培養良好的校風,創造一個安靜、整潔、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別定本辦法。
一、住宿學生必須持住宿證到舍務辦辦理住宿手續,交納住宿押金,領取房間鑰匙,按指定房間、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房。畢業、休學、退學,必須按期辦理退宿手續。
二、分配給學生個人使用的公物和設施,由舍務辦統一編號、登記、歸個人保管,不得私自調用或借給他人使用。畢業生離校時,須退還公用物品、房間鑰匙及住宿證,領回住宿押金,辦完退宿手續后,學校再發給報到證。
三、學生宿舍門衛實行來客登記制度,須交押證件。熄燈前半小時停止訪客。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客人。未經學院批準,不準在宿舍、樓內接待中外記者等采訪。
四、嚴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要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彈拉樂器,放音響和搞其它有礙他人休息的活動。熄燈后未離開學生宿舍的來訪者均以留宿論處,寢室內嚴禁留宿異性。
五、保持門窗室內整潔,室內衛生由寢室長組織學生每天打掃,并隨時將垃圾倒入水房的竹筐里,不準將垃圾堆在室內、門前或樓道上。不準將飯、菜帶入樓內食用。被褥、圖書用具要擺放整齊。裝飾美化要健康,不準亂寫、亂畫、張帖不健康的字畫。
六、保持樓內整潔和良好的秩序。果皮、紙屑及廢棄物必須倒在水房竹筐里,不得倒在水池內。不準隨地吐痰和在樓道潑水,不準往窗外潑水和扔東西,禁止在墻上打球印、踩腳印、按手印。禁止在樓內打 籃球、排球、踢足球、滑旱冰、摔瓶子。
七、嚴禁賭博、酗酒、玩麻將及其它有傷風化的活動。
八、嚴禁在宿舍樓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包括修理、服務等項目,不準搞任何形式的倒買和出租各種印刷品。
九、愛護公物和設施,不得損壞門、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節約用電、不得損壞電器設備,做到隨手關燈、人走燈滅,嚴禁私拉電線接燈,不準用電爐、電熱杯等電器。用水后要關好水龍頭,嚴禁用長流水沖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宿舍內吸煙。離開宿舍要鎖好門關好窗,嚴禁在樓內做飯。
十二、保持樓道暢通,嚴禁將自行車及其它雜物堆放在樓道內。
十三、嚴禁私自轉借房間鑰匙,違者除沒收外,并處罰。丟失鑰匙須經系辦公室出具證明,到舍務辦補領鑰匙,并交費。
十四、住宿學生必須執行學生宿舍樓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舍務人員的管理。
十五、凡違犯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和本人態度,除批評教育、沒收物品、賠償損失外、并罰款10—200元。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十六、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保衛處負責解釋。
十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9
1、住宿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尊重和服從管理員老師的管理檢查,虛心聽從意見并迅速改正缺點,配合管理員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每一寢室設室長一人,負責宿舍各項工作。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履行值日生的職責,完成值日任務,每周安排一次大掃除(包括清整床下、擦陽臺窗子、墻壁、過道灰塵及蜘蛛網等)。
3、保持宿舍清潔、整齊。宿舍每天的垃圾送學校的垃圾箱內,不得丟拋廁所和宿舍區內,更不得從窗口向外拋垃圾及污水。
4、保持廁所及水池的清潔暢通,不得將快餐盒、剩飯、剩菜、肉骨頭、洗頭膏小袋子等雜物倒入水池、廁所。女生將衛生巾等丟入廁所的紙簍內,以保證廁所暢通。
5、上課時間及晚自習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在宿舍,如有特殊情況(病假等),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名同意的請假條,主動交宿舍管理員,以便于管理。
6、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嘻鬧,不得在室內抽煙、喝酒、打牌,不亂拿、亂翻他人物品。就寢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宿舍外出。
7、離開宿舍請鎖好門,妥病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損壞公物要賠償,發現宿舍區內有閑雜人員及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匯報,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8、自覺參加早鍛煉,準時進入操場,按班排隊進行早鍛煉。
9、雙休日回家的學生,須在周五上午前到班級生活委員處登記名單,生活委員將名單整理后交學工處。
10、住宿生按指定房間入宿,不準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非住宿生也不得將物品存放在宿舍。
11、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不在墻上亂畫、亂涂,不在室內、走道焚燒物品,不得在宿舍點蠟燭、點蚊香、用電器等,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
12、講文明、講禮貌,不準在宿舍內說臟話,不看不健康書刊。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學生宿舍是廣大同學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創建優美、舒適、文明的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一環,也是我們每位同學所熱切期望的。為了實施宿舍的規范化管理,建議文明有序的宿舍,創建優美舒適的學習、生活、休息環境,鼓勵同學積極進取、奮發向上,增強同學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識,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我們制訂了《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學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管理孕育著教育。規章是嚴肅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希望同學們認真學習《辦法》,熟悉規章,明章辦事。一旦宿舍管理的制度要求成了廣大同學的自覺行為,那么整潔美觀、安靜有序、健康高雅、團結友愛的文明宿舍將展現在靈芝中學的校園,她是我們大家溫馨的家!
(一)住校生守則學生宿舍是廣大同學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為了使每位同學擁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以下守則:
第一條凡由學校統一招收的學生都有住宿的權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關制度、規定、條例、辦法的義務。
第二條學生宿舍由政教處和總務處統一調配。
第三條學生按指定寢室、床位住宿。未經總務處同意,學生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床位。
第四條學生除節假日和學校規定可以離校的時間外,平時一律住校,不得在外住宿和留宿他人。
第五條學生寢室部分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實行室長負責制。
第六條男女宿舍謝絕異性入內。
第七條自修、上課期間(含課間休息),不得返回寢室逗留。
第八條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用膳、熄燈和就寢。熄燈后保持安靜,不得講話,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
第九條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吸煙、喝酒、打牌、賭博等違紀行為。
第十條住校生必須服從總務處和值日老師的管理。
第十一條注意防火、防盜和用電安全。不準點蠟燭、油燈,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吹風、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等違禁電器。如有發現,一律沒收并予以重罰。
第十二條愛護宿舍的財物和設施,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和損壞門窗玻璃,嚴禁用腳踢門。
第十三條講究寢室內外整潔衛生,搞好宿舍內務管理,不得亂丟雜物、紙屑,做好衛生值日工作。
1、衣物,一律折疊好放在床頭另一端,鞋子一律擺成一條直線放在床底下,學習用品等一律擺放整齊。
2、臉盆(牙刷、牙膏、牙杯、毛巾放入臉盆中)放在臉盆架上或床下。
3、桶子放在指定位置。
4、床底下擺放的鞋、箱柜要求整齊。
5、起床時被子一律要折疊整齊,女生枕頭放在南端,男生枕頭放在東端,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墻一端。
(二)宿舍衛生管理制度優美的生活環境,良好的衛生習慣,有利于培養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全面發展,為創建一個舒適、優美、整潔、衛生的環境,特制定衛生管理制度,具體要分為公共場地衛生和寢室衛生。
1、公共場地衛生公共場地衛生包括宿舍區周圍環境、樓梯、走廊、窗臺、玻璃等,由各宿舍輪流打掃。
(1)檢查方式:每天由值周教師早、午、晚各檢查一次。
(2)衛生要求:
①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②周圍環境做到無雜物、無紙屑、無亂石、無落葉、無雜草;
③樓梯、走廊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紙屑、無灰塵;
2、寢室衛生:寢室衛生由該室的值日生打掃,其他室員也應積極參與,共同搞好寢室衛生。
(1)檢查方式:每天早操后由值周教師檢查并關鎖樓門。
(2)衛生要求:
①整齊:床上被物疊放整齊、鞋放整齊;
②干凈:地面干凈、門窗干凈、墻壁干凈;
③整潔:日常用品整潔、陽臺整潔。
3、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到“五個不準”
①不準向窗外和在樓內隨地吐痰、亂扔廢紙、果皮、瓶子或向樓梯走廊潑水;
②不準在宿舍樓內和寢室內亂寫、亂畫、亂張貼;
③不準在走廊和寢室內亂拉繩子、亂釘鐵釘、亂掛衣物;
④不準在走廊上打球、踢球,更不準朝墻上、門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⑤不準在宿舍里吸煙、喝酒、打牌、賭博等違紀行為。
(三)宿舍紀律管理制度寄宿制學校的學生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在宿舍里,因此宿舍也就成為反映學生文明程度和學校管理水平的一個主要標志,搞好宿舍的紀律管理也就成為學校學生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內容。我校學生宿舍紀律管理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
1、值周教師管理職責:
(1)認真負責門衛工作,按時開鎖樓門
(2)禁止學生進入異性寢室;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利用閑暇時間對管轄樓層進行巡視,對不上鎖的寢室予以批評教育;
(4)發現打牌、賭博、打架、大聲喧鬧等違紀現象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政教處;
(5)對每晚熄燈后的就寢紀律進行巡視監督,發現違紀現象及時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相關班主任和政教處;
(6)檢查寢室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禁電器等違紀情況;
(7)發現學生其他違紀情況,及時制止并通報政教處;
(8)關心愛護住宿生,做好住宿生的思想工作。
(四)宿舍治安保衛制度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的治安保衛工作,防止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為廣大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休息的環境,特制定學生宿舍治安保衛制度。
1、宿舍樓設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堅守崗位,定時巡回檢查。
2、學生離開寢室必須將房門鎖好,若門鎖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立即修理。如發現室內無而房門未上鎖,扣當天衛生分2分。
3、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需辦理會客登記手續,出示身份證,離開時辦理離舍手續。
4、禁止男女生進入異性寢室,如確有要事,由值班人員通報。
5、對夜間遲歸學生,憑住宿證件或學生證登記入內,并作違紀處理
6、值班人員在學生上課離開寢室后,應對各樓層進行巡視,幫助學生鎖好房門,以防外盜。
7、學生宿舍內發現失竊,學生要協助值班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政教處處理;
發生打架等事件,值班人員要盡量縮小事態,并及時報政教處處理。
8、嚴禁攜帶啤酒、白酒等所有酒類以及飯菜進入宿舍。
9、加強學生宿舍的治安保衛工作,防止各類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特別要做好學生宿舍的防盜、防火、漏電等工作。
(五)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學生寢室家具是住校生的必備生活資料之一,家具完好率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生活質量。為確保學生有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延長家具使用年限,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學生寢室部分家具由總務處根據招生情況進行核算、訂貨,實行統一購買、調配、布置。
2、總務處負責對家具的'統一管理,對各種家具進行登記造冊,報修、調換工作在學生報告生活指導師或總務處后,由總務處安排人員及時進行修理。
3、學生寢室家具物品實行寢室長負責制。
4、學生必須按規定標準使用家具,不準多占或改作他用,不準任意搬移,不準任意破壞,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或給以行政處分。
5、學生個人家具不準搬入學生宿舍使用,如有違反,總務有權予以沒收。
6、學生不準私自將家具帶出宿舍。
7、學生寢室內的財產,實行學年初承包,學年結束核算,對非自然損壞的財產按規定進行賠償。
(六)宿舍節水節電制度為使學生宿舍用電、用水安全、節約、合理,根據學校水電管理辦法,特制定學生宿舍節水節電制度。
1、在校學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2、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電烙鐵等),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并處以記過處分。
3、學生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私接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將給以記過處分。
4、學生宿舍中,不準使用各種臺燈、床頭燈,一經發現,除沒收外,并作違紀處理。
5、凡在路燈上私接電線的,按竊電從嚴處罰。
6、管理人員發現水龍頭損壞,走廊燈損壞,應及時向總務處上報反映。
7、嚴禁任意動用宿舍樓中的消防設施,違者嚴肅處理。
(七)宿舍維修管理制度學生宿舍維修工作,直接關系到學生學習、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學校的穩定,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為搞好維修工作,特制定學生宿舍維修管理制度。
1、日常維修范圍:
(1)對室內滲漏部位進行及時維修。
(2)對室內的墻面、頂棚涂料脫落,架脫落及時修補。
(3)門窗開啟不靈、配件不齊、玻璃損壞等要隨報隨修。
(4)對照明線路、燈具、閘盒等供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故障要隨報隨修。
(5)發現門框損壞、門鎖開啟不靈,要及時根據報告進行修理。
2、維修工作程序:
(1)報修手續:學生將需要維修的項目報楊老師或總務處后,檢查為人為損壞的需先交賠償金,然后由總務處安排人員進行維修。(2)定期維修:根據檢查和使用情況,組織維修人員在開學前、假期里對需要進行大修的地方進行定期維修。
(八)宿舍檢查評比制度為搞好學生寢室內務衛生,使學生有一個舒適、干凈的生活環境,特制定學生寢室檢查評比制度。
1、檢查標準:(總分:100分)
(1)整齊欄:床上被物疊放整齊(15分);鞋放整齊(15分);箱柜整齊(15分)。
(2)干凈欄:地面干凈(10分);門窗干凈(10分);墻壁干凈(5分)。
(3)整潔欄:桌椅整潔(10分);日常用品整潔(10分)。
(4)總體感覺舒適,優美(10分)。
2、檢查方法:
(1)每日上午打分,按檢查標準記分,達不到標準酌情扣分。
(2)周五大檢查,一般在下午進行,以促進衛生的保持。
3、評比方法:
(1)每月評比優勝寢室,發給流動紅旗。
(2)對衛生不合格的寢室給以全校通報批評和曝光,屢教不改者將根據情節輕重以行政處分。
(九)宿舍規范化管理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校園文明建設、培養良好校風和學風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的管理對學生的人格塑造、個人情趣、行為習慣、道德養成,甚至生活道路的選擇,都將產生直接的影響。我校學生宿舍規范化管理要求做到“三化”。
“三化”是:內務整理規范化、評比檢查經常化、文明寢室制度化。總體目標是徹底解決宿舍的臟、亂、差局面,創建“整潔美觀、安靜有序、健康高雅、團結友愛”的文明宿舍。
二、管理機構:
1、政教處負責學生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團委、學生會輔助政教處工作。
2、政教處下設宿舍管理員、值周教師等,主要負責門衛生管理、作息管理、衛生管理、保衛管理、服務等一系列工作。
三、規范分獎罰實施辦法學生在宿舍里的日常行為表現,是學生在校表現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為比較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進一步強化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在宿舍的日常行為表現要實行量化,并與德智體綜合考評掛鉤。
1、記分辦法:每位學生基本規范分為60分,根據平時獎罰分,每學期期末時,政教處、團委根據規范分高低,評選文明住校生。
2、規范分獎分:
(1)每天寢室衛生檢查和每周衛生抽查100分的,值日生加3分,其他同學加2分;85分以下的,值日生扣3分,其他同學扣1分;60分以下的,值日生扣5分,其他同學扣3分。
(2)每月被評為優勝寢室的寢室長加8分,其他成員加4分。
(3)大掃除衛生檢查,優秀寢室除全校通報表揚外,寢室成員每人加2分。
(4)在宿舍表現受政教處表彰的個人加8分,集體加5分。
(5)參加校團委學生宿管會組織的比賽、政教處組織的宿舍比賽獲前三名的每人分別加12、10、8分。
3、規范分罰分:
(1)凡在宿舍內違反校紀校規受通報批評的扣5分,受警告處分的扣10分,處分每加一個檔次加扣5分。
(2)禁止在走廊、過道等宿舍公共場所打球,違者扣3分。
(3)禁止亂扔紙屑、雜物、瓜皮果等,禁止亂倒污水、亂倒剩飯、剩菜和垃圾,違者扣5分。
(4)不準以任何名義在寢室飲酒,違者扣10分,酗酒滋事、劃拳、吵鬧者,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5)故意用腳踢門、墻壁,用球擊門墻壁者扣5分。故意損壞紙簍、玻璃、桌椅等公物者,除按規定賠償外,扣10分。
(6)熄燈后點蠟燭、應急燈者,扣5分,無人承擔責任的,扣該室每人3分。
(7)嚴禁在寢室使用違禁電器和私拉電線,違者除按有關規定處分外,扣15分。
(8)夜間遲歸者必須登記,申明原因,并出示住宿證,無正當理由者扣3分;擅自留宿外人或在外留宿者,扣10分。
(9)嚴禁異性同學進入寢室,違者扣分10分。
(10)嚴禁在寢室內打牌、賭博,違者除有關規定處罰外,扣15分。
(11)熄燈后在宿舍喧鬧、唱歌及影響宿舍安靜的其他行為,扣10分。
(12)晚自修遲到扣1分,晚自修曠課一節扣5分,就寢點名缺勤扣10分。
(13)不服從老師和宿舍管理人員管理,甚至辱罵老師和管理人員者,除有關規定處罰外,扣15分。
(十)寢室長職責為了調動寢室長的工作積極性,明確工作職責,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寢室工作,以進一步深化宿舍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職責。
1、寢室長要模范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2、寢室長對本寢室的財產、衛生、紀律等負責。
3、寢室長有權對本寢室的課余學習、生活等統一安排,室員必須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4、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寢室衛生工作。
5、要求本寢室遵守作息制度,熄燈后禁止點蠟燭、應急燈、喧嘩吵鬧。
6、禁止室員在寢室內私拉電線,使用違禁電器等。
7、禁止室員在寢室內打牌、賭博和變相賭博。
8、防止和監督室員出現其他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如有發現及時報告宿舍管理老師或班主任或政教處老師。
9、按時參加寢室長會議。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一、指導思想
學生宿舍信息員是在會計系團總支直接領導下,為系部宿舍管理服務工作提供信息參考的大學生群體。主要從事宿舍一線管理、服務、信息的收集及反饋工作,為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協調管理與服務,加強宿舍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二、信息員聘任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秀,善于思考,有較強的觀察、綜合、分析能力和信息處理能力以及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參與宿舍管理服務的積極性,秉公辦事,敢于反映宿舍實際情況。
3、有較強的溝通協作能力,善于聯系老師和同學,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
三、信息員職責與權限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陣地的維護人:宿舍信息員應積極響應學院、系部有關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帶領本班級宿舍開展各項活動,及時準確反映本班級宿舍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溝通,及時上報,對系部負責,對同學負責,搭建好系部與學生之間的橋梁。
2、宿舍安全責任人:宿舍信息員是本班級宿舍安全責任人,關心所負責宿舍的安全問題,包括財產、人生等安全,及時向老師反映情況,并與系部簽訂宿舍安全責任狀。
3、宿舍衛生環境建設責任人:宿舍信息員是本班級宿舍衛生環境責任人,主動與班主任、班委、舍長、自管會成員溝通,營造良好的宿舍衛生環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監督人:宿舍信息員代表本班級宿舍監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匯總學生對宿舍服務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利用大學生宿舍論壇等渠道及時反映問題。
四、信息員的管理
1、學生宿舍信息員管理工作由會計系團總支直接負責,由會計系大學生自律管理委員主席團具體負責。
2、學生宿舍信息員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進行一次,由班級推薦、自主報名兩種方式選聘,學生畢業時自動解聘。并填寫《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宿舍信息員情況登記表》,發放聘書,報系部備案,畢業時進入個人檔案。
3、學生宿舍信息員按班級、宿舍產生,每班2人(1女1男)。設年級宿舍信息員組長2名,負責本年級宿舍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及宿舍信息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據工作需要,每月組織召開 1—2 次學生宿舍信息員會議,以大學生宿舍論壇活動為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總結與交流工作情況,集中反饋學生意見與建議的處理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召開宿舍信息員會議,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將工作落到實處。
5、學生宿舍信息員納入學生干部隊伍考核,每學期進行總結表彰,根據現實表現,給予適當加分。對違反學院、系部相關規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職責的宿舍信息員,將給予全系通報批評,并解聘。對表現出色、成績突出的學生信息員授予“優秀學生宿舍信息員”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適當的獎勵。“優秀學生宿舍信息員”每學期評選一次。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周一至周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周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周日返校:請于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并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臺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兇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床,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后,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嘩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并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床后,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并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周要擦洗兩次,并保持干凈。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宿管值日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空調、關龍頭,禁止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充電器及電子設備。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拆表,更不得私拆水電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報告宿管老師,報告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2.消防安全
宿舍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易燃易爆物進入宿舍區,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3.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4.上下樓梯安全
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進行分流,并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哄。
5.生活與食品衛生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哄。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有問題及時上報管理員或班主任,并積極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系。
另外,在宿舍區不得進行聚餐、生日慶祝等活動,不準帶不健康食品(包括各種零食,水果與牛奶除外)進入宿舍區,更不得進行食品與零食買賣、不得接收外賣等行為,杜絕一切食品安全隱患的發生。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堅決貫徹學校的安全治理方針,嚴格開展監督管理。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5
根據教育部《關于從嚴加強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蘇省《關于做好學校后勤服務領域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關于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應急預案》相關要求,現就做好疫情期間我校學生宿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學生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各有關物業公司要對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假期行蹤、接觸人員、個人和家庭身體狀況等進行全面登記摸排,嚴禁有傳染風險的管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區域工作。所有學生宿舍管理員值班時須佩戴口罩。非常時期,請管理員尤其注意工作態度,關心關注留校學生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反饋。
二、嚴格學生宿舍門崗管理。
疫情防控期間,我校學生公寓實行封閉管理,非本站留校學生,任何外來人員不得入內。留校學生進出須進行嚴格登記并檢測體溫。發現體溫異常,請及時向相關學院和有關部門反饋。
三、嚴格實施重點部位消毒。
督促學生保持被褥等寢具衛生、勤洗手、室內勤通風。要定期對重點部位如宿管站門廳、值班室、熱水房、留校學生宿舍、衛生間等進行消毒,條件允許的要每日進行消毒。
四、嚴格留校學生夜查工作。
各宿管站要每晚進行查寢,堅決杜絕學生夜不歸宿或遲歸。實行留校學生疫情“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日更新留校學生住宿情況。各宿管站站長每晚11:00前在學生宿舍管理群報告所有留校學生情況。
疫情防控期間,各宿管站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對于工作懈怠懶散,由于工作態度等因素被投訴,漏報、瞞報或隱瞞不報導致疫情擴散或產生重大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物業公司的責任。
疫情期間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為做好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切實維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防疫期間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樓入口處鋪放消毒毯,設置體溫監測點。住宿生進入宿舍前自覺有序排隊,前后距離間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員和值班教師對每位住宿生入住前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對體溫檢測異常學生進行登記并上報。每晚對住宿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若體溫超過37.3℃,需做好異常學生登記,立即安排單獨宿舍進行隔離觀察休息,進行復測,并上報學校。
2、學生體溫檢測正常后直接有序進入本人宿舍,進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會等活動,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學生在宿舍內錯時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飲機取水時排隊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寢,不喧嘩,不打鬧,禁止面對面交流。
6、學生上課期間宿舍樓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7、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風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8、宿舍內垃圾要及時清理到指定地點,學校對存放垃圾地點每天進行消毒。
9、住宿生要時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護,進出宿舍樓及在走廊、過道、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必須佩戴口罩,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
10、發現同宿舍學生身體異常,要及時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向學校匯報。
11、非宿舍住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潔衛生工作,每日對所住宿舍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風,每次通風時間約1小時。
13、進出宿舍途中,不結伴不交談,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快速進出。進入宿舍后,將外套掛在陽臺通風處,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內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過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噴灑消毒,使用時保證周圍無煙、火等明火,無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須密封嚴實,存放在陰涼干燥處(遠離暖氣、明火),并開窗通風。
15、定期對宿舍樓內樓梯、走廊、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宿舍內配備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過程中不與酸性物質混用(如潔廁靈);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與水稀釋后使用;消毒后及時開窗通風。
16、學校和專業部每天對宿舍各區域(含宿舍內)進行環境、內務衛生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學生處管理群通報。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6
一、學生入住時必須按統一安排的房間和床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內不允許非住宿生進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覺遵守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
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課期間一律不允許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如有體育課提前做好準備,早自習到上午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
四、嚴格請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學生必須書寫請假條,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師的簽字,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長交宿舍管理人員,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隨時查對。
五、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允許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許亂串宿舍,不允許遮擋觀察窗口。宿舍內精神生活健康,語言文明,不講臟話,室內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觀高雅。自覺愛護宿舍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損壞宿舍內的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
六、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整理內務,房間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墻面、地面要干凈整潔,被褥要及時洗換,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疊放整齊,并放在靠近窗口一側的床頭,被褥在下,枕頭在上。各房間由室長安排輪流值日,保持室內清潔,將垃圾送到指定的地點,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門外或窗外倒垃圾、潑水。不要隨地吐痰,亂拋果皮和紙屑,亂倒污水和剩飯菜。不準隨意在門窗和墻壁上張貼刻畫書寫。
七、為保證宿舍安全,學生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離開宿舍要及時鎖門,禁止點蠟燭,不準焚燒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愛護消防器材。
八、宿舍內一律不準會客,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需由管理人員陪同。
九、學生宿舍每一間設立室長一名,協助有關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并具體負責安排值日與衛生檢查,其它同學應積極配合。
十、學生宿舍內如發生突發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員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撥打電話)。
十一、未經物品主人同意,不隨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盜別人物品。貴重物品、錢、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學生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大膽糾正不文明行為,同一切違法行為作斗爭。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員負責,日有檢查,周有評比,學期有總結。
十四、成立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協助搞好有關管理工作和組織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十五、手紙、衛生用品入簍,垃圾入筐。如果違反通報批評,嚴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十六、嚴禁趴窗臺,不準在宿舍內嬉戲打鬧,違反者扣班級量化分,對學生進行違紀處理。
十七、違反宿舍管理體制規定,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警告、通報批評、嚴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資格的處理處罰。
十八、學生在宿舍的表現納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現不好的同學,將取消評優資格。學生違紀記入檔案,一般違紀扣班內量化1—2分,嚴重違紀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資格。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7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范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后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墻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并到宿管處登記后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臟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干凈,墻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斗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嘩、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后不回宿舍或跳墻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后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并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8
1、宿舍區的環境安靜、整潔、優美、安全文明,同時盡量做到凈化、美化。
2、宿舍內外應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潔、清潔、衛生。
3、學生宿舍內應保持門窗完好,墻壁潔凈,地面整潔,空氣新鮮,盥洗室、廁所內保持水籠頭完好,上下水道暢通,小便池無黃銹臭味,便池內外清潔無垢。
4、宿舍內的一切物品要按規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臉盆、茶杯、熱水瓶、被子、鞋子等六個一條線,垃圾應倒入指定的地方。
5、愛護公物,節約水電,隨手關水籠頭,不得隨意張貼字畫或亂刻亂涂、亂寫、亂畫、
亂釘釘子,對學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愛護使用,凡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報告并按規定賠償,凡屬非人為損壞的公物,也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6、宿舍內不得私拉電線,私接電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種電器,不得燒煮食物,點蠟燭和油燈,一經發現,當場沒收并按規定嚴肅處理。
7、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保持宿舍安靜,舉止文明,不大聲喧嘩,不起哄,熄燈后或午休時不準大聲說話、玩樂器、聽收音機和錄音機,熄燈以后不準打牌、下棋等影響他人的不文明行為
8、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水電,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保衛處報告,嚴禁翻圍墻爬門窗。
9、嚴禁在宿舍內私自留客,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0、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11、應服從教師、宿舍管理人員、學生干部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將視情節輕重與認識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12、根據文明宿舍標準積極開展文明宿舍競賽活動,成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予以表彰和獎勵。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9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xx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農業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人員,為給學生親友來校探親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設有接待室給予安排會客和休息。
3.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干凈、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嘩。
5.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特殊情況晚歸宿者,要出示學生證、住宿證并進行登記,方可入樓。
6.學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計算機等大件物品,應辦理審批手續,使用計算機網絡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7.學生公寓實施苑區化管理,各苑區設指導員,苑區主任1名,苑區副主任1名,苑區主管1名,管理人員若干名,負責樓內事務工作,管理員進行管理時,住宿學生應給予大力協助。
8.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各院系開具證明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
2.不準在墻壁、門窗、家具、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紙張,床上不準掛床簾。
3.窗扇開啟時,應掛好風鉤,關閉時應關嚴,插好插銷,窗戶扇上嚴禁涼曬衣物。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
2.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墻壁、門窗、頂棚上亂涂亂畫,甩墨水、抹污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
2.不準私自撬門鎖。門鎖損壞,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私安電燈和插座,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
5.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壺、熱水器等,不得燃放煙花、炮竹,禁止燃燒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6.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貓等寵物。
7、嚴禁翻越陽臺、圍墻。
8、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宿舍的安全。學生應提高警惕,出入關門,配合管理部門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部門和保衛處。
9.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實行驗證登記制度,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包括自行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的士進入。
10、宿舍內電熱水器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后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準。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并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并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并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嘩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后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為損壞宿舍設備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臟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持、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干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入住須知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于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為和諧、人際關系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占用其他房間、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學生公寓衣柜、儲物柜、書柜等有編號的設施為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床號一致),椅子、可折疊長條桌、固定寫字臺等無編號的設施為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為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后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愿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絡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絡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絡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絡安全,抵制違法行為。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范》。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禮貌行為規范,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為。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為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嚴禁吸煙、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